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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江湖江湖-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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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猪,你。。。。。。。”话音没落却惊奇的发现,癞头伙计的床铺,被子居然根本就没打开过,还端端正正的叠放在那,一摸铺上还是冷的,似乎昨晚就没人在。

富二爷挠挠头:“奇怪,这臭小子究竟死到哪去了?难道是我昨晚骂他了几句,他就撂挑子走人了?我也没怎么说他啊,臭小子,说两句就不声不响的走人了,这年头就怎么找不到一个踏踏实实做事的人?”

富二爷边抱怨边自己动手为自己泡起茶来,富二爷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多年的老习惯不能打破,即使耽误了这么长时间,癞头伙计不见了,茶还是要喝的。

匆匆喝完茶,觉摸着时间不早了,才动手卸下门板,打开酒馆的店门,算是营业起来。从门背后捞起一把破笤帚,有一下没一下扫起门前来,之后拿起一条油腻腻破抹布有一下没一下的搽起同是油腻腻的桌子起来。当然,在癞头伙计没走之前他是不用做这些的,在癞头伙计走了之后,这些事情自然由他来做,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不起眼的小酒馆,在癞头伙计没走之前只有癞头伙计一个伙计,在癞头伙计走之后就没有伙计了。富二爷不做这些事的话就没人做这些事了,除非他不想再继续开酒馆了。如果他不继续开酒馆,他就会饿死。富二爷并不富,相反,在外人看来他很穷,当然是在那些真正的富人眼里看来是如此。虽然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他的穷并不显得多么突出,因为这个偏僻的小镇大多数人都很穷。

人穷就志短。

在富二爷看来,他只求每晚坐在油灯下数一天赚的散碎银子就很满足。

物质决定精神,在富二爷看来,他的精神追求也不高只想有个女人让他搂。

(据目前看来似乎如此。这当然是作者本人一厢情愿的推测,至于富二爷真实的想法,吾非富二爷,焉知富二爷之所想。也许富二爷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那也说不准哦!)

然而这两个追求似乎都很难,小酒馆开在一个偏僻且有穷的小镇你能指望一天能有多少银子赚,男人没有钱长的又不帅自然就没有女人让他搂,自从十年前老婆死后就再也没有女人让他搂。

所以富二爷现在的乐趣只能是每晚嘬着小酒嚼着花生豆借酒消愁,或者,拿一本雕版印刷的市面上流传的黄色小说看的是不亦乐乎。这不,瞅瞅门外也没客人来,富二爷就缩在柜子旁的椅子上掏出那本早就磨得破破烂烂的黄色小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之前已经介绍过,富二爷并不富,以开小酒馆为生。

癞头伙计没走之前好歹有个下人让他耀武扬威的呼来喝去,所以这让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满足了他想当个富人的虚荣心,毕竟在这个偏僻而且穷的小镇,能有下人的人家不多,这常常让他觉得有种鹤立鸡群的自豪感。

自从癞头伙计不告而别后,这让他很失落,不禁暗自懊悔昨晚可能不该说小伙计,也暗自懊悔平日应该对小伙计好一点。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就连自己平日喜欢的黄色小说也突然变得没滋没味,嘴里的小酒也跟着寡淡起来。

说到酒,这也是富二爷引以为自豪的,他的酒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味道极醇。虽然平日卖给客人的酒都是掺水的,但这丝毫没有让富二爷感到良心不安,卖酒这一行业,都有个心照不宣的商业秘密,那就是往酒里掺水,无奸不商嘛,不然怎么赚钱?

富二爷也不是排行老二,只不过他姓富,名二,自从开了酒馆,招了伙计,大家就把他叫二爷了。

富二爷的长相也很不足一提,面色焦黄,下颔微须,眯眼大鼻,嘴些许突出,有点地包天,俗话说:地包天是福相。但,就目前这情形看来也没有见他有什么福,就连唯一的一个伙计昨日也不告而别。

小伙计三年前招来的,来的匆匆去的也匆匆,就像三年之前,癞头伙计突然来到富二爷酒馆做工,三年之后突然不告而别。三年了,就是养只狗也会有感情的,富二爷平日虽然对癞头伙计不怎么样,但小伙计走之后,或多或少心里还是觉得有些难受,似乎他已经把癞头伙计当作自己的一份家产了,现在却觉得孤单了。

还有就是,平日里富二爷总是穿着一件灰不溜秋,胸前有着油渍的大褂,拦腰系这条褐色的布腰带,跻着一双底都快磨通的懒汉鞋,走在大街上连狗都不愿再多看一眼的,就算是狗会看他,那也是他走路才到狗尾巴而已。

但有时也有例外,每个月有些日子,富二爷也会不告而别几天,每到这时候,富二爷就会换上一套新的有些刺目的大褂,换上一双正宗江南宫绣的官靴。没人知道他去哪,看来富二爷也有不为人知道的秘密。富二爷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所以不管风吹雨打,还是下冰雹,富二爷都是雷打不动的自然消失好几天,而且呈周期循环性。

(二) 春成家

 如果说富二爷的消失是秘密,然而百密有一疏,隔墙都有耳,没有不透风的墙。

如果没有那一晚,富二爷的秘密也许不会被外人知道,然而事情就那么奇巧,无巧不成书嘛。

富二爷有一个邻居,叫春成嫂,春成嫂是春成的老婆,三十七八来岁的年纪,长的还算可以,应该属于风韵犹存的少妇型,如果把脸洗干净了,抹上城里女人用的御宝斋的胭脂水粉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了。

但春成是不会给老婆买御宝斋的胭脂水粉的,春成是春成嫂的男人。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是有几分姿色的,不抹那些胭脂水粉已经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光棍盯上了,如果再抹上那些胭脂水粉岂不是自己要做个超级无敌的苍蝇拍了。干嘛?当然是打那些狂蜂浪蝶了,隔壁的富二爷像只大苍蝇,首当其冲,不然的话这绿帽子就非他戴莫属了。

所以他把老婆盯的很紧,很少让老婆出去,自己也很少出去,所以他家的孩子就特别多。孩子多家就穷,家一穷就没酒喝,而他却偏偏喜欢酒,没酒就咽不下饭,咽不下饭就没精神,没精神就盯不了老婆,盯不了老婆就会戴绿帽子,戴绿帽子就会让他失掉面子和自尊,一个男人如果没有自尊和面子那就不是男人。

所以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他就不能失掉面子和自尊,不失掉面子和自尊就不能戴绿帽子,不能戴绿帽子就要盯老婆,盯老婆就要有精神,有精神就要咽的下饭,咽的下饭就要有酒喝,有酒喝就要有钱去买。问题就出现在这,春成没那么多的钱买酒喝,他有老婆要养,有五个孩子要养,又不愿出去做工,他要盯老婆。

所以没有那么多的闲钱买酒喝,有闲钱的时候,那也是偶尔在附近做工赚取的,之前说过小镇很穷,所以能请得起人做工的人家也不多,请得起做工不多的话就没那么多的闲钱,没有那么多的闲钱的话自然就买不了酒喝,买不了酒喝就咽不下饭,咽不下饭就。。。。。。。。

总之,春成每天都过得很苦恼,他始终在彷徨,徘徊在出去做工还是不做工?盯老婆还是不盯老婆?喝酒还是不喝酒?等许多问题当中,思考这些问题。

每当春成思考起来,就显出一副深思熟虑的高深样子,结果导致春成长了一副学者的面孔。每次思来想去的结果都以让自己老婆去向富二赊几两酒而告结束,自己去赊的话有关面子和里子的问题,如果自己去赊的话会招来别人的取笑,特别是来自富二的取笑,他看不惯富二那一副居高临下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有求于他的小人得志的死样子,如果老婆去的话他就不用这么痛苦了,虽然眼睛不受看人脸色的痛苦,但心灵还是要受一些痛苦的,但无论什么样的痛苦都会让春成看起来更学者。其实,春成大字不识一个。

对于春成嫂来说,她既愿意去富二那也不愿去富二那,愿意去是她喜欢看富二看她的眼神,那是一种狗看骨头,牛看鲜花,汤姆看杰里的眼神,有一种垂涎欲滴的感觉,这让春成嫂很得意,大大的满足了做女人的虚荣心。她也不愿意去富二那,原因是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一种有求于人的感觉,有一种乞讨的感觉,这让春成嫂觉得低贱,大大伤害了做女人的自尊心。

所以女人的自尊心还是虚荣心都建立在自己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隔三差五春成嫂就会去富二那赊酒,这渐渐成为一种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每当春成嫂穿上那件红碎花的小褂子,系上那条青布裙子,用沾着唾沫抿抿微微蓬乱的头发,斜倚在富二的酒店门前时,富二就会心照不宣的照例打上几两小酒递过去,在趁机在春成媳妇手上留恋许久。当然春成嫂不会让他流连过于久的,男人是不能太占便宜的,否则他们会得寸进尺,孙子兵法春成嫂是没读过的,但三十六计中欲擒故纵这一招倒是被春成嫂发挥得淋漓尽致,抛一个媚眼,抿嘴一笑,用甜的能滴出蜜来的语调喊一声富二哥哥,富二骨头都酥了,这样的眼神,这样的微笑,这样的语调,比得上那好几两银子。

关于这一点春成嫂知道,春成嫂的丈夫也知道,富二自己也知道。每当春成嫂拿到酒之后就袅袅婷婷的渐行渐远,留给富二一个苗条无限遐想的背影,每当这时候,富二直到目送那女人迈进家门完全看不见时,合上那张开老大的嘴,用袖子擦擦流得老长的哈喇子,才会狠狠的想:妈的,又让老子白白送她那许多的酒,下次决不再赊给了。然而,每当到了下次,富二又会上了春成嫂的故计重施的当。

富二是一只没偷着腥的猫。不,错了,富二是一只没啃到骨头的狗,没吃到鲜花的牛,没逮到杰里的汤姆。即便如此,这样的戏码每月都要上演好几次。

其实富二有贼心没贼胆,原因是春成是他的邻居,倒不是这个邻居有怎么样,而是这个邻居对他虎视眈眈,横眉冷目,膀大腰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往往掀起祸根。

富二的秘密就被春成发现,之前说过每逢一定的日子富二会自动消失几天,最早发现的就是春成。

本来一个人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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