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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叫金三顺-第11章

小说: 我叫金三顺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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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因为起床晚没有吃早饭,中午为了看起来稍微苗条一些故意饿着肚子,晚上呢,因为刚才的突发事件稀里糊涂就把吃饭的事儿给忘了。肚子饿的话,心情就会变得更糟——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明知减肥期间最忌晚上暴饮暴食,不过,今天就例外一次吧。
  就在此时,街边一间规模挺大的大排档进入了三顺的视野。三顺撩起大排档的帷帐走了进去。她随便找了一个空位坐了下来,拿起一双一次性筷子“咔”地分开,大声说道:
  “老板!来一碗乌冬,一个紫菜卷饭和一碟儿烤鳗鱼,还要一瓶真露。”
  一般说来,星期天晚上很少有一个女人自己来这种大排档的。换作是在平时,三顺也不会自己一个人来还点一瓶真露喝的。不过人饿肚子的时候哪里顾得了那么多。三顺大口大口地吃着紫菜卷饭,大口大口地喝着乌冬汤,外加频频地往嘴里送酒。
  “呵——”
  一口烧酒人口,酒精立刻沁人心稗,全身一阵酥麻。接着喝一口乌冬汤,真是胜似活神仙啊!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啊。
  以前看过一部叫SF的电影,说是几个世纪后所有的食物都将消失,人们将靠钙类摄取生存所需的营养。三顺对那种说法很不以为然,现在想起来三顺还忍不住嗤之以鼻。嗯,好吃!真幸福。一时间,三顺觉得刚才所经历的不幸根本不算什么了。
  三顺一刻也不停息地挥动着手里的筷子,吸着乌冬,嚼着紫菜卷饭,咬着烤鳗鱼,动作干脆而麻利。看着独自坐在那儿大吃大喝的三顺,道营暗想:
  “真是可怜巴巴的!”
  不只是现在一脸馋相的三顺,从咖啡厅出来以后的三个小时之内,三顺的一系列行动让道营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可怜巴巴。三顺穿着高跟鞋,连平衡都掌握不好,就那样在大街上晃荡了三个小时。
  自己一个人在游戏室门前投了硬币兴高采烈地打游戏;自己一个人去卡拉OK唱“天上下着男人雨”;自己一个人去书店,也不颐自己穿的是裙子,就那么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爱情小说;然后是坐在公交车站脱了鞋揉脚,之后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事儿来,心急火燎地冲到大排档,原来是要吃东西。这一切,真是够可怜的。
  如果道镇看到哥哥现在的表情,一定会这么问的:
  “你干吗就这么一直跟着一个这么可怜巴巴的女人啊?你也真够可怜巴巴的。”
  答案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得清的。可能是因为即使自己提出给加工资,三顺也不肯原谅自己,不给自己好脸色看,所以有点儿担心吧。
  能够抵抗住金钱诱惑的人少之又少。道营认为,即使对方暂时不让步,也只不过是为了获取更多金钱的花招。眼前的女人也不例外,道营心想,三顺一定是想要加更多的工资,或者是想提出什么别的相应的条件。这个条件会是什么呢?所以道营才跟着她想侦察一下。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现在回家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啊。
  ——社长先生。您恐怕不管走到哪儿都人气十足。也从来没有尝过被人拒绝的滋味儿吧?
  她的话基本上是对的,不过即使是再怎么受欢迎的男人,如果拒绝恋爱,每次去相亲的时候都无理对待别人的话,自然而然地,星期天也就没有什么女人可以约会了。因为一直专注于工作,所以星期天也想不起来有什么别的可干的事情。虽然为了生意的需要,曾经去过高尔夫球场,可就和好听的歌多听几遍就听腻的道理一样,有时候真想用高尔夫球打旁边的家伙。真是乏味的人生!反正星期天下年自己一个人过也挺没意思的,还不如观察观察这个寒碜的可怜巴巴的女人呢。
  在大排档,道营找了离三顺最远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点了三顺点的乌冬、紫菜卷饭和鳗鱼。看着三顺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道营根本不怎么吃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却非常美味。
  就在道营分开一次性木筷准备开始吃的时候,三顺所在的位置那儿传来了骚动的声音:
  “女人家竟敢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喝酒?”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喝完酒之后就肆无忌惮,会对看起来似乎软弱可欺的人撒酒疯。说话的好像就是这种人,已经喝得鼻子红肿,眼睛看起来也迷迷糊糊了。那男人斜着一双三角眼从头到脚打量着三顺,而且眼光越来越放肆,声音也越来越粘糊:
  “小姐,长得胖乎乎的,很丰满嘛。跟大哥我一起喝一杯,怎么样?”
  嘴里还叼着乌冬面条儿的三顺听了这话顿时怒目圆瞪。她咬断含在嘴边的乌冬面条儿,毫不含糊地回答说:
  “我没有哥哥啊。”
  醉汉听了三顺的回答喜出望外,一屁股坐到三顺对面的椅子上。
  “是吗?正好我也没有妹妹!我们两个寂寞的人一起喝一杯,怎么样?”
  啧啧……霎那间,三顺觉得自己刚才所感受到的幸福突然减半,不,已经有70%以上被赶跑了。三个多小时以来,没有一个男人走上前来搭讪。如果现在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二十多到三十岁左右的清醒男人的话当然另当别论,可是坐在对面的,却是这么一个老醉鬼。三顺对正忙着烤鳗鱼的大排档老板吆喝道:
  “老板!麻烦帮我换一下位子!顺便再来一份烤秋刀鱼加鸡蛋卷儿。”
  看到三顺完全无视自己的存在,老醉鬼嬉皮笑脸的表情一下子阴沉下来。三顺觉得,酒后调戏妇女的男人不是男人,是畜生。所以她当那个酒鬼的话是狗叫。不过真正的狗叫声和人发出来的狗叫声是有区别的,后者会让人心情不爽。随着狗叫声越来越厉害,桌子底下三顺穿着高跟鞋的脚也憋足了劲儿。白天已经让~个臭男人见识过的高跟鞋的威力,再让一个人见识一遍也无妨。
  “花八百多块钱买的皮鞋却要用来对付这些臭男人,真是倒霉!”
  三顺心里暗骂,只见那酒鬼已经把一只手搭到了自己肩膀上。三顺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出脚,就在她那天下无敌的高跟鞋踢到酒鬼的小腿之前,有人插话进来了。
  “大哥,请把你的手拿开。”
  酒鬼笑眯眯的眼神从胖乎乎的三顺身上移开,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瞄去。眼前是一个穿着笔挺的西装,戴着斯文的无框眼镜,体格修长的男人,这个男人帅气得让人嫉妒。
  “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和被你调戏的人一起来的。”
  当时的情景一点儿也不可笑,可是这个戴眼镜的男人却笑眯眯地这么说。这么看来,他应该是这个胖胖的女人的对象。这小子竟敢这么笑,真是狗胆包天。
  酒鬼根本不把道营放在眼里,他笑着转过身朝道营走过来。
  “这么帅的小伙子怎么找了这么一个胖妞儿?啊——我知道了,这种皮肤细嫩又丰满的女人干那事儿的时候倒确实很够劲儿。嘿,小伙子!我说得没错吧?确实够劲儿吧?……”
  听了酒鬼的疯话,三顺羞得脸红到了耳根。不过道营还是一脸笑眯眯的样子。“这个男人怎么这么没心没肝,他这么一直笑什么劲儿啊?”
  三顺正要站起来,她的变态社长一把抓住了酒鬼的一只胳膊,狠狠地拧了一把。大排档里响起了酒鬼凄厉的叫喊声。
  “啊……你干什么?你……你……”
  酒鬼拼命想反抗,道营依旧面带笑容地说道:
  “我干什么?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很奇怪的毛病,大哥。”
  “什么……什么毛病?”
  “人敬我一尺,我就敬人一丈;不过看到那些耍酒疯,调戏良家妇女的家伙,我都要卸下一只胳膊来留作纪念。”
  这个男人,威胁恐吓人的时候竟然也能这么面不改色,连三顺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更别说那个酒鬼了。这个小鬼手上的劲儿真是出奇的大,酒鬼怎么使劲儿都挣不脱。他意识到,这样下去,自己的胳膊不断也得残废。
  渐渐的,酒鬼本来黑红黑红的脸变得苍白,道营的手丝毫也没松开,他看着一脸狰狞的酒鬼问道:
  “你是选择恭恭敬敬地向那位小姐道歉呢?还是选择丢一只胳膊,被暴打一顿呢?”
  酒鬼选择了前者。就这样,看热闹的人都散开了,大排档里又恢复了平静。因为不是有人喝醉酒乱砸东西,所以大排档里的东西根本没有损坏。道营让伙计把自己点的东西移到三顺的桌子上,又要了一瓶酒。
  “我什么时候同意和你坐在一起了?”
  见道营就那么理所当然地坐到自己面前,往自己的酒杯里倒酒,三顺冷冷地冲着他说道。道营耸了耸肩说:
  “总比你自己一个人坐着坐着又碰上什么麻烦事儿强吧?三顺,不,希真小姐。”
  “我怕看着你吃饭会消化不良,再说酒也要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喝。”
  “消化不良?我就那么惹人厌吗?”
  “你自己难道不知道吗?”
  听了三顺的数落,道营无奈地笑了一下。刚才那个酒鬼说得没错,这个女人虽然胖胖的,不过很有那么一股泼辣劲儿,还挺可爱的。至少她不像那些相亲的时候看到的女人那样矫揉造作。道营又耸了耸肩,不服气地说:
  “奇怪,别的女人都说我很帅啊。”
  听了他的话,三顺也不由得笑了一下。
  “可能吧。不过,我可不这么觉得。”三顺干脆地说。
  道营边用筷子夹了一块鳗鱼边问:
  “为什么?”
  “因为我不像银爱一样只有二十二岁,我已经二十九岁了。”
  一瓶真露下肚,三顺已经有些口齿不清了。道营抬起头来看着她,心里在疑惑,银爱?银爱是谁?
  “我在像她那么大的时候,也跟她一样,看到像社长这样英俊的男人就会心跳加速,小鹿乱撞,可是现在不了。社长你这样的男人,对于我来说,就像是爱情小说里的男主角或者是演员歌星之类的人一样高不可攀。明知道你不会喜欢我,还自己一个人牵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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