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历史穿越电子书 > 奸雄天下 >

第275章

奸雄天下-第275章

小说: 奸雄天下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赵复连连摇头,海上重要他也知道,但是北伐军人不够用也是现实。现在高丽几个点,燕云一个点,都是要留兵驻守的。还能余下多少人用于辽东和辽西?且不说辽东、辽西的各种鞑子,便是蒙古本部人也不下80万,能打的总有15万,还都是骑兵!靠北伐军的2万能摆平?
  “2万人足够了!”陈德兴嗤笑一声,“铁木真的乞颜部才多少人?不照样一统蒙古?即便他统一蒙古诸部,也不过95个千户,分封到辽地来的东道四王合计不过30个千户,蒙古人用30个千户能推平女真的老巢,屠了几百万塞外之民。吾有2万精兵,还有坚船利炮,怎就不能把蒙古人撵走?”
  “大王莫不是有了妙计?”赵复笑着发问。说起来真有点丢人,他这个摇扇子的谋士,在大部分时候却没有陈德兴这位主公点子多。
  “妙计谈不上,不过是老办法——教化!教化辽地的各种鞑子!”
  “教化鞑子?”赵复皱起眉头没有开口,一旁的张世杰却摇摇头,插话道:“大王,鞑子是畏威而不怀德,想要教化可不容易!”
  “怎会不容易?”陈德兴一笑,道,“过去咱们教化各种鞑子不大成功,那是因为没有找准法子。施恩施威,终是忘了一个教字!没有教,如何能化胡为汉?难道去和鞑子讲孔子、孟子的大道理?听得懂吗?”
  “这个……”赵复苦笑着摇摇头,“大王所言有理,便是有几个鞑子能懂孔孟之道,他们该是鞑子还是鞑子,很难变成汉人的。”
  化胡为汉这档子事儿,总的来说是失败的!前世的56等人陈德兴对此是深有体会。威恩并施也罢,两少一宽也好,最后的结果终是汉家文化处于下风。先是从中亚西域败退,后是在东南亚萎靡,最后只能困守在东亚的根本之地。相比之下,天方教和基督教就显得非常成功了。
  而汉家文化,对上天方、基督,最大的弱点,便是没有一个强大的教,也没有一个管用的神仙。汉家用怀柔用道德去感化,而别人却拿神仙来忽悠,相信的被教化,不信的被排斥甚至被从肉体上消灭!两者相比,高下便立分了。
  汉家重威德而轻鬼神,说起来好像是蛮正确的——宗教总归有迷信的成分,不利于社会进步,不利于科学发现(只是这个星球上大部分的科学发现都属于信神的民族),看上去挺弱后的。
  但是无神仙论者从来没有想过,宗教其实是一种斗争工具!一种团结自身,教化他人的斗争工具!
  好在陈德兴现在有了天道教,还有了一个颇为灵验的神仙。
  ……
  “天道使,通天球已经搬上船了,懂蒙古话、女真话的通事也到了。”
  当女神棍登上“太一神圣”号时,出发前的一切准备都已经就绪了。
  墨影娘为了信仰是不避艰险的,一接到北伐军登陆辽东的消息,就收拾行装,带上几个通天球和高丽通事,登上了属于天道教的一艘三桅福船“太一”号。和她一块儿启程的,还有十个紫衣道人,二十个黄衣道人和三十个青衣道人。
  这些道人都是天道教的教职人员。天道教脱胎于明教和道教神霄派,这两个教派本来就非常世俗。教职都能娶妻生子,也没有太多的弟子入寺修行。而在陈德兴的操控下,天道教在世俗化的道路上又进了一步。不仅教职人员可以娶妻生子,而且也没有了炼丹修仙的内容,不再有任何肉身成神的内容,只强调死后成神,灵魂升入天国。
  而且陈德兴本人的明王,在天道教正在编纂的《太一光明经》中,则是受命于太一神下凡的半神,也就是灵魂为神,肉体为人。而他的那些发明创造,也不是魔法,而是陈德兴的灵魂在太一天庭中学到的知识在人间的运用。
  对科学的探索、发现和创造,都被视为对太一真理的探究——太一神已经将探索科学的方法传授给了人类,希望人类能自己去探索发现。
  而陈德兴这位明王拿出的各种发明和发现,只是为了扫荡黑暗——实际上他所懂得的知识远远不止他所展现给世人的!
  在道理和神仙还有作为教主的半神都已经到位之后,天道教的大传播便提上了议事日程。和注重个人修炼的道教不同,天道教没有修炼只有探索、学习,同时还将传教布道当成了最重要的使命。
  这一次墨影娘亲自出马,就是为了在辽东传播天道,用天道教化各种鞑子的!


第345章 苦命的鞑子
  辽河东岸,一座城墙上到处都是坍塌破口的荒废城池之中,突然聚集起了不少人气,一片各路人马汇集的热闹场面。
  这座城池在历史上可是鼎鼎大名,便是始建于战国燕昭王时期的襄平城。在此后的一千多年间,这里一直都是整个东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秦汉时期,这里是辽东郡的治所首县,经济发达,人口众多,城市规模宏大,城内城外的居民最多达到了30余万。随后的西晋南北朝时代,此地又是平州和辽东郡郡治,仍然是东北最大最繁荣的城市。
  后来此地一度被高句丽占领,改名为辽东城,虽不复昔日繁华,但仍然是高句丽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后又被唐太宗李世民夺回,成为安东都护府的所在,此地再一次成为繁荣富庶的大城市。而在契丹兴起之后,此地又被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攻占,成为辽阳府治和大辽南京、东京。到了金代,此地又是金国的东京,仍然是经济文化繁荣之地。
  而到了据说是民族融合的大蒙古国,这座金代的东京城,有着一千几百年辉煌历史的襄平古城,却破败成了人烟罕至的荒废之地。城中的居民,在蒙古大军攻入后,照例被屠杀一空。东京道和辽阳府以及下面的各级政府机构也不复存在。辽河两岸的大片肥美农田,也尽皆成了荒芜的草原。
  原本的农耕之民,无论女真、契丹、汉人还是渤海遗族,不是被屠便是被掠为牧奴,幸存下来的便逃入山林,由农耕之民变成了山野渔猎之族。由文明再入野蛮,在原有的历史上面,这些渔猎之族经过几百年的半原始生活,找回了全部的野性和蛮勇,再一次扮演了汉家文明终结者的角色……
  不过恁般的辉煌是属于几百年后的女真蛮子,而现在躲进山林里面,还要使劲儿讨好蒙古大爷才能苟延的女真遗老们,却只是生活在对往昔繁华的回忆当中。
  后代很有可能是某位八旗贵胄,甚至能和爱新觉罗家族也攀上点亲戚的杨阿康和杨阿喜父子俩,这个时候正带着他们的一百多个“勇士”,颓靡的行进在前往辽阳废城的途中——他们是奉了大蒙古辽东诸部达鲁花赤大总管阿术鲁(塔察尔的堂兄)的命令,带着部下到辽阳府随征的。
  “东京辽阳府就快到了!你爹爹我年轻的时候,还在辽阳城里面住过呢!住的可是富丽堂皇的赵王府,那时候你爷爷,大金国的赵王还在,大金国也没有亡。俺们家里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夏天住辽阳,冬天就去暖和的中都,中都的赵王府比辽阳的更大更富丽。那中都城也更热闹,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多的不得了。府里的女人也都是绝色,娇滴滴的那个叫人疼啊。这日子,真是叫人想念啊!要是还能过上这日子,哪怕是一天,就是立马叫俺死也心甘了!唉,真是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满脸风霜,乱糟糟的头发胡子都花白了的杨阿康原来是有来头的鞑子,据他自己和儿子们说,他是已经灭国的金国赵王之后,本姓完颜,为了避祸才改姓杨的,对外称是辽东的渤海国杨氏的后裔。
  只见他身上裹着到处都是补丁的破烂锦袍,头上盘了个在鞑子当中很少见的汉式发髻,还插着一支做工精美的白玉簪子。模样古里古怪的骑在一匹大青马上,嘴里唠叨着不知道说过多少遍的故事——还是用一口流利的中原汉话说的!说到最后,居然还唱起了南唐后主李煜的《春花秋月何时了》——这位居然还是个有文化,会念诗的鞑子!
  唱着唱着,老鞑子眼泪就下来了!昔日的繁华真的只能在梦里回味了,待会儿见了蒙古大爷还得装傻充愣,可不能有分毫怀念故国的意思!他可是本姓完颜的,要是让蒙古人知道他是完颜家的后人,而且还在想过去的好日子,就算有10条性命也不够死的。
  “阿爹,别说了,小心让人听了去报告蒙古人!”老鞑子的小儿子杨阿喜拧起眉头,小声提醒老头子,说的也是汉话,不过却不甚流利。
  这个小鞑子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矮壮粗旷,秃发结辫,身上的衣裳也都是兽皮缝的,一看就是个野生鞑子。
  老鞑子也不看这小儿子,只是叹气:“报告个屁,那些人能听懂汉话?直娘贼的,都是些大字不识一个的粗逼!阿喜,你也是的,怎就不肯读书习字呢?”
  小鞑子摇摇头,一脸鄙夷的表情:“读书有个鸟用?像俺大哥那样,去给蒙古达鲁花赤当师爷,结果蒙古人看上嫂子,想要那个什么,还一刀砍了大哥一条胳膊。整个人都废了,就知道喝酒,派他去金州换点鱼盐,一去个把月也不回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把毛皮都换了酒……”
  “唉!”老鞑子两行热泪流了下来,他的长子杨阿过是和原配生养的——他的原配不用说,是在大金国还在的时候娶进门的,当然是绝色了。夫妻俩感情很好,可是在蒙古入侵的时候,他的原配却被蒙古人奸杀,只有他和阿过相依为命,一路逃到了辽东……
  “阿爹,别叹气了!”小鞑子看到老头子这样子,心里也不好受。“这就是命啊!没法子,谁让咱们打不过蒙古人呢?老老实实当顺民,活条性命再说吧。”
  “是啊,活命要紧!”老鞑子点点头,“三十多年了,别人都死了,就只有我苟且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