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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启大明-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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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给婆婆送了终,又独力抚养眼前这侄子成人;丁一的母亲,生下秀才公没几年就去了,前些年丁一父亲也过世以后,曾有过一段无人管束的浪荡日子,也是这位寡嫂不避人言,端起无母嫂为娘的架势,硬把丁一规劝回正途,才使得丁一考了这个秀才的功名。

对于这位嫂子,夺舍之后的丁一听着,都觉很让人敬佩,加上彭樟以这寡嫂相挟,所以丁一便想见见她,如此一位听上去让人敬佩的女性,到底怎么会是彭樟口中的“狐媚样子”,这也让丁一极为好奇。

这年月的县城并不太大,也就横竖几条大街,不一阵便行到。自从丁一穿越夺舍以后,只觉跳脱机灵的书僮剑慕,死活不肯进去,最后还是丁一那侄儿说了句:“爷爷当年救你还不如救条狗,要救条狗的话,至少我娘发作起二叔,它还能上去挡两竹棍呢。”剑慕才咬着牙,一副如赴刑场的表情跟着进了门。

丁杨氏端坐在堂上,俏脸含霜,丁一见了,却便明白那彭樟为何会说“狐媚样子”了。因为这嫂嫂白净的锥子脸上,眼大嘴小唇薄,若是在现代,自然是一等一的美女,可是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却就嫌生得太媚了,正如彭樟评论那柳小娘子,直接就用上“丑八怪”三字。

只是这时丁一的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微微颤抖起来,开始丁一以为是秀才公对这嫂嫂的恐怕,谁知半秒过后便是不由自主的耳赤脸红,丁一方才醒觉,大约至死不忘的三件事了,所谓佳人,看来就是眼前这位了。

的确,便是现在的丁一看来,这丁杨氏也绝对是美女无疑,而且她身上有着一股子书卷气,倒也使得她不因容颜之美,而现得太艳,自有一番腊梅的素雅。丁一只在心中默默想道:“秀才公,你安心去吧,无论是那宅院还是功名,我丁某人都不是轻言放弃的人,包括眼前这位佳人,必会好好照顾她的。”

“小弟见过嫂嫂。”丁一对堂上嫂嫂行了礼。这嫂嫂看上似乎只有二十出头,若不是有着丁直这个十四、五岁的侄子,真不敢相信她有三十了。

丁杨氏还了礼,只是几乎那言语里,能听出冰碴子来:“敢问叔叔,闲来读的是什么书?”

“随便读读,嗯,李白杜甫,苏东坡辛弃疾……”丁一回着话,心里却是不住地骂娘,别人穿越,钞几首诗文,就盗得才子名头了,自己怎么这么悲催啊?彭樟那杂碎跟自己聊什么《运命论》,来看寡嫂还要汇报读书心得。

丁杨氏点了点头,那大眼睛死死瞪着丁一,冷言问道:“宋人笔谈里的《高东溪集》可曾读过?”

又来!丁一只觉要吐起来了,他突然有些后悔来看望这位嫂嫂了,不过毕竟丁一是受过严格特种训练的人,倒是面上还稳得住:“不曾读过。”没读过,怎么着?天知道她到底要说什么?

“丁直,去书房把《高东溪集》取来。”丁杨氏对她儿子,也就方才半路来报信给丁一的少年吩咐道。

此时丁一的身体,仍然处于一种亢奋的颤抖之中,似乎是这身躯的下意识反应,又似乎是丁秀才破碎的魂魄最后一丝念想。这让丁一的感觉很不好,他讨厌这种无法自控的感觉,不由得在心里默然想道:“你想要怎么样?你放不下眼前这佳人,我都答应会尽我所能照顾她了!**非要搞到我精神分裂不可么?你要有本领别自杀,自己来面对这一切啊!不然你想我如何?**的快滚吧,行了,老子发誓一定把你这嫂嫂弄到手,行了吧?”

真是说时迟那时快,几乎在一瞬之间,丁一只觉脸不红了耳也不热了,身体也不颤抖了,似乎全身一轻,有一种放下重担的感觉。丁一真有些口瞪目呆了,天啊,这丁秀才如此道德败坏?依依不舍地是要把自己的寡嫂弄到手!怪不得会跟彭樟那种人成为至交好友啊!丁一不由有些哭笑不得,这可如何是好?天知道自己答应这亡魂的事,没有做到不知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穿越都能发生了是不是……

第八章考较(二)

便在这时,丁直就把书就取来了,丁杨氏翻到其中一页,却把书递给了丁一。

丁一却也只好把方才赶走丁秀才那破碎魂魄的事先抛到脑后,仔细去看那书,只见上面一行掐了个指甲印的,却是这么一句话:此曹当尽伏诛,今且偃自恣,尚欲朋比为奸,蒙蔽天日。

丁一看罢吐了一口气出来,还好,这个他联系上下文,还能看出是骂汉朝十常待的,也就是太监。

“敢问嫂嫂,近来可曾读书?”丁一合上书,放在一边,笑着对她问道。

这倒让丁杨氏有些吃惊,只因丁一先前,在她面前都是怯怯地,问一句答一句,想不到今天大异平日。她思索之际,那长长的睫毛颤动着,几把丁一看醉了,的确是媚!按后世的说法,那就是会放电,电力十足。

不等丁杨氏回答,丁一却便站了起来:“可曾读过三人成虎?”

说罢丁一行近嫂嫂跟前,伸手沾了些茶水,在桌上写了四个字,丁杨氏不禁神色一动,却听丁一低声说道:“丁家在这容城县,远近也便只有我和直儿这两房了,待我走后,变卖产业,我会让忠叔听嫂嫂安排;然后改名换姓,远走他乡。”

丁杨氏柳眉一紧,只要训斥丁一,方一抬起手,便被丁一伸手握住,丁杨氏心中一颤,俏脸泛红,正要责问丁一,却见丁一脸上尽是专注的表情,他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有在她那赛霜胜雪的柔荑上,他握住她的手,却只是为让丁杨氏不要分心,专心听他说话。

只听他又说道:“切记,宁可贱卖产业,也不能引人注目,此事必须要用心操持,否则,只恐丁家绝后!”最后六个字,却是丁杨氏这半生的坚持,独力抚养丁直成人,便为了香火不绝,传宗接代,这六个字,却是真真实实让她心悸,下意识点了点头。

直到丁一辞去了,她才醒觉过来:这丁一怎的和平日如同换了一个人似的?

而且这小叔子,方才怎么突然握住自己的手?丁杨氏只觉得心头隐隐有些不快,但深究下去,却又说不上不快……

只不过她看着那随茶水渐干的四个字,却无心去想丁一的不同,因为丁一明显连跟他一起长大的书僮剑慕都信不过,才会不说出口,在桌上留下这四个字:王佐断臂。

王佐断臂,对于这个饱读诗书的女人来说,理解起来一点难度也没有,王佐劝得陆文龙归宋,就是假意投降,潜入敌营卧底。

丁一的意思,就是告诉她,投入太监门下,跟王佐一样,就是当卧底。一旦事败,丁杨氏知道,的确如丁一所言,这丁家,恐怕会被杀绝了。这事,却真是半点耽搁不得。

只不过,现时的丁一却不是原来的秀才公,为什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泄漏给对他来说,其实只不过初次见面的丁杨氏?难道是美人当面,让他神志不清?

若是丁一真的如此弱智,那么在前世与毒枭的交锋里,他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毒枭什么手段使不出来?美女?那太简单了,便是处子,只要丁一能放他们一马,也是不在话下的。

丁一这么做,自然有他的打算。

尽管那位权阉的招揽极真诚,事实上当听了忠叔对于瓷青纸的解析之后,丁一可以确认,权阉还是很有诚意并且看起来很念旧的,否则他不必要在那信封和信纸上花那么多心思,而对于一个能用上瓷青纸的权阉来说,他身边必定不会缺少一个秀才。

但丁一对太监真的没什么好感,更不要提依附于太监了。

从汉代的中行说、十常待开始到明未的九千岁魏忠贤,太监给汉民族留下了许多醒目的创伤。作为丁一来讲,他肯定是不愿去投奔太监;而去当卧底,则就是更为高危的工作,这一点自挂的丁秀才,和丁一也有着共同的认知。

所以丁一并不打算按别人安排好的路去走,无论是投奔权阉还去卧底,都不是他想要的结局。他不想被当成棋子,不论是哪一方的棋子。

他来看丁杨氏,丁秀才那破碎魂魄极为蛋疼的愿望,原是不在丁一计划之中的,丁一来这里,本就不是看她到底是鹤发鸡皮还是红颜天妒,而是看这位女性,是否真的有独立操持产业的能力。丁一需要一个天然存在的搭档,以让他在这场卧底行动里,在某个合适的时间,有抽身而出的可能。

“剑慕,你先回家去,我再转一转。”丁一走在街上,突然对书僮这么说道,“把钱拿好,去买几串糖葫芦、糖人儿什么吧……等等!记得带一份回去给如玉。”看见小书僮笑得见牙不见眼,丁一也乐了起来,小孩总是很容易开心的。

其实丁一也很容易开心,例如他现在就很开心。

从丁杨氏家出来,走过社学所在的那条北栅街路口,丁一就发现有人在跟踪他了。

七百二十步,丁一拐过三条街口,那人仍然跟在身后,而且在那人的身后,还缀着几个壮汉。

上午是他跟踪别人,下午是别人跟踪他。

丁一支走了书僮,就计划着往人少的巷子拐过去,方自出了城外,便觉身后一阵香气袭来,却听脆生生的声音说道:“可是如晋师兄?”却是那个跟踪了他一路的人,快步走到他身边。

这个称谓让丁一很有些不知所措,但良好的心理素质还是让他马上反应过来:“我是丁如晋……”

还没等他说下去,却就被那位暗香袭人的姑娘往手里塞了一样物件,并对他道:“如晋师兄,助我脱困!”

这哪跟哪?丁一看了一眼被塞到手里的东西,却是一枚玉佩,有点眼熟。

又走了两步,丁一把自己腰间玉佩扯过来,果然,这是一对的。

这算什么?怎么跟天地会对暗号一样?这时节大明还在啊!

大明黑社会团伙么?

但这时候已经不容丁一多想,那女子已经并肩跟他走了四五步,而丁一停下装做捡东西时,却发现后面那几个壮汉也出了城门,已在加快脚步跟了上来,看来离了人群,这些人更加无所忌讳了。

丁一直起身,对那女子说道:“这边。”转身便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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