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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重启大明-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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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叔苦笑道:“老奴跟随老爷三十多年,唯一值得自傲的,便是老爷生前相识满天下,但若有所攀谈,老奴无一遗思。但却想不起,二十年前老爷何曾结识这等人物……”

这时如玉端了茶水过来,嘟着嘴道:“这不就是老爷旧交的来信嘛,不知道那些坏胚子,又从那编造出什么权阉来,却是硬要陷害奴奴的少爷……”

丁一摇了摇头,尽管他对这个年代很没有代入感,但凭着前世的经验,他还是极为敏锐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你错了,他们之所以会说来信的人是权阉,大约除了送信的人可能露出什么马脚,还有就是这纸,坐实了他们的推断。”

忠叔见鬼一般望着丁一,不觉后退了两步,倚着桌子才站稳了脚,抬手颤抖着向丁一:“少爷,你、你却是从何得知?”今日送信人来,是老管家忠叔去接洽的,因为丁一正好去赴文会。

所以送信人并非丁一亲眼所见,他是如何得知?至于纸张更是匪夷所思,如若丁一已经五六十岁、游历天下的老秀才倒也罢,或是中了秀才之后无心功名去当铺古玩店里当了十几年的掌柜,倒也罢了。

年方十八的一个秀才,这是他所能明白的东西?

这比先前随手抛出那个“贪污”的办法,更让忠叔震惊,这已不是聪明了。

忠叔不由分说,拉住丁一的手,又是上下左右好一番端倪,过了半晌才问道:“这纸是怎么出问题的,少爷可知晓?”

丁一耸了耸肩道:“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但这纸和寻常读书人所用的纸,必定是不同的,否则,彭樟那伙人,不可能坐实推断。”丁一上午跟踪彭樟,这容城县的笔墨铺子也行过几家,真是没有见过这样的纸张。

忠叔叹出长长的一口气,丁一的答案让他才把心放下来,要是丁一连纸的问题都能说出来,忠叔怕要考虑找些和尚道士来做法事了!但他仍忍不住挺直了那佝偻着的腰背,摇着头低叹道:“老夫纵横江湖四十年,识人无数,有一剑光寒廿四州的,有少年得中进士的,却未曾见等多智近乎妖者……”

老夫?纵横江湖四十年?尽管忠叔自语自言说得极小声,但丁一却依旧听清楚了大半。

这跟先前忠叔口称老奴的作派不一致啊!

但当丁一抬眼望去,忠叔却仍是那个佝偻着腰背的老管家,脸上的皱纹深刻得可以夹死蚊子,一副人畜无害的老态,恭敬里带着关怀与殷切:“少爷,这问题的确就出在纸上,这素白罗纹纸虽然容城少见,但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好一点的纸墨档也能买着的;只是这信封用的纸,却就不是民间的东西了。”

那信封所用的纸,是一种和青花瓷极其接近的颜色,丁一刚才倒也没注意,只觉那素白罗纹信纸颇为雅致不带土豪味儿,倒是让人觉得很不错;至于那墨青纸的信封和银色的字,丁一倒也没去在意,后世的烫金请帖也是见多的了。

“这纸很贵?”丁一倒是不懂就问,藏着掖着没多大意思,对这个时代的东西不懂,便学会它好了,老是装逼的话,只会长时间无法融入这个年代。

忠叔严肃地点了点头:“不是贵,是有钱没地方买,宫里面才有的东西。”

事实上,丁一如果前世是历史爱好者,他很可能就会明白,哪怕到一百多年后的万历年间,一分银子买一斤面的年代,一张磁青纸,也要值二到三两银子【注】。更不消说,此时离发明了瓷青纸的宣德年间,还没几年。所以忠叔才会说有钱没地方买。

为什么要用这么珍贵的瓷青纸来做信封,却用普通的白素罗纹纸来写信呢?

丁一略一思索,便有了答案。

这位故人无外是想表达一个意思:就算外在的身份如这瓷青纸一样贵不可言,但他心里与丁父的交情,仍如这张素白纸一般朴实。

“看来真是至交好友。”丁一把信装起,仍旧让忠叔保管,却不禁问了起来:“忠叔记不起这人,这容城县里也不知道这人根底?”因为说了是同乡,乡里间出了个权阉,没理由没有人知道啊,这不合常理。

注:网上有许多引《宛署杂记》的文章,说一张磁青纸值一钱银子,但都没有标注出处。

笔者觉得跟记忆不符,于是重新翻此明人笔记,果然,《宛署杂记》卷十四。经费上。宫禁:“上尊谥各仪注并颁各诏书誊黄纸张物料……面三斤,银三分;黄连七纸六百张,银八钱四分;黄本钱一批,银一两六钱;磁青纸九张,银二十二两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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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考较(一)

听着丁一这么问,忠叔却就抚须笑道:“少爷,总算有你不知道的事了。”确实丁一先前带给老管家太强的震撼了。其实如果不是压迫感如此之强,丁一也会尽可能的收敛自己,但实在没有时间给他演戏了,他不得不捉紧去探知,自己将要面对的景况。

忠叔喝了口茶,才对丁一说出了缘由,原来,这丁家却不是容城的土著,而是十几年前才来这里扎下根的。所以丁父的同乡旧交有人成了权阉,却不是这容城县里的人,所能知晓的事情:“说来都是老奴的错,若当日不是老奴心急,奔去诗会把信交付少爷,便不会被那府衙的师爷看着瓷青纸的信封……”

丁一苦笑起来,老管家言语之中,恐怕还是多有回护的,按忠叔的性子,又是识得这瓷青纸的贵重,想来也不会在大庭广众面前把信交给丁秀才,想必是丁秀才全无心机,被那师爷一问,便拿出信来,搞不好还当场拆开读完,才会招惹来这样的祸事吧。

故之丁一摆手止住老管家的话,对他说道:“忠叔,这事都是我自己惹出来,你千万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还是给我说说,那送信的人,有什么不对吧。”

“送信的人,青袍被风卷起,老奴是真切看着内里的飞鱼服的,想必那信使快马而来,一路看着的人却是不少的。”忠叔想了想,回忆着当日所见的,缓缓道来,“绣春刀,飞鱼服,说老爷这位故交是权阉,大致倒真的是错不了。”

“忠叔,大嫂那边会不会被此事连累?”丁一试探着向老管家打听那丁扬氏的事,因为毕竟被彭樟以此相胁,而他自己却不太明了,所以也只能向老管家问一下到底这丁杨氏跟自己是什么关系?若说是叔嫂,为何又不住在一家宅院里?古人明明最喜欢弄什么四代同堂,除非忤逆或是不和才会分家。

“难讲。”老管家也皱起眉头来,似乎这是一个让他极为难的问题:“大嫂的性子极刚烈,便是要劝说她离了容城,怕也是极难的。”至于为何不住在一处,却不等丁一问,老管家便说了出来,“当时少爷开蒙,长房便提分家,说是以免日后兄弟生分起来,唉,她却是想着大少爷是养子的缘故,不想多得产业,几间铺面都是老爷生了气她和大少爷才收下的;但到了老爷西去,大嫂却又视少爷为同胞兄弟一般照拂……”

听起来,这位丁杨氏却真是品德好到一定的程度了,因为她丈夫是养子,所以就提出分家,并且也不要家产;而到了丁父过世,帮手操持丁家照拂这秀才公,却又没有想到养子这一茬。

不过老管家这话,却让丁一愈发的觉得忠叔必定是个很有过去的人。

因为忠叔已在考虑怎么劝丁杨氏离开容城了,这份见识和决断,事实上很多土豪都做不到,所谓故土难离,丁家在这容城也扎根十几年,说走就走,必有许多东西需要割舍,便是没听到之想那句“纵横江湖……”,单是忠叔有这样的眼光和决断,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管家,丁一也是不信的。

但忠叔不说,丁一也就不问。

因为他不知道先前的丁秀才是否知道忠叔的往事,一问就可能露馅。

现在已经旧交割袍、未婚妻退婚、知己逼迫、合作伙伴要单方面撕约不再运货,若还弄个忠叔也反水,丁一真心不打算冒这个险。

“我去劝劝大嫂吧,否则不论我是否上京,她留在这容城,恐怕日子都不会好过。”

“剑慕,别人都辞了,你不辞了去?”丁一袖手走在长街上,笑问跟在他身后的十三、四岁的小厮。这提着五色礼包的小厮生得眉清目秀,一脸的灿烂笑容,看着便教人觉得极是亲切。只是一对眼珠总是贼溜溜地冲路上来往女人瞄来瞄去。

此时听着丁一问他,不禁“扑哧”笑了起来,对丁一说道:“少爷,小的也不说什么好听话儿哄您,只是当年老爷在路边救我回来时,我才几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祖坟在哪,若是那些贼厮鸟能掘到我家祖坟,我还跟着去看个热闹呢,怕他们个**!”

除了忠叔,也只有剑慕这个无父无母连祖坟都不知道在哪的下人,才会留在丁家,其他的人,都结算了工钱打发走了。丁一听得剑慕说话,也不禁笑了起来,便在此时,边上巷子跑出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见丁一便急急叫道:“二叔!您是要去我家么?万万去不得,娘亲今早不知听到了什么,砍了一竿竹,剖成指头宽的竹棍,全修得光滑就放在门后,若你去了,恐怕……”

剑慕听了,把那五色礼包塞给这少年,对丁一急道:“少爷快跑,大娘手狠得很,上回你和彭少爷出去喝花酒,让大娘知道,生生打断七八根竹棍,把少爷您的左手打成猪蹄不说,还犯你抄那什么‘故好而知其恶’好长的一篇,抄了二十次,抄到右手也肿了,千万不能去啊……”

丁一伸手往那少年和剑慕头上各敲了一记,笑骂道:“胡言乱语什么?前头带路。”这唤作剑慕的小书僮口里,丁一却是收搜到更多的资料:长兄十年前据说是了绝症过了世,这寡嫂便操持产业,三年前给婆婆送了终,又独力抚养眼前这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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