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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拐心极品-第3章

小说: 拐心极品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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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轻音乐衬着晕黄灯光,柔和得像迷雾、像轻烟。侍者和客人低声交谈,在这里,没有一般PUB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更没有酒醉后的喧闹场景,买醉的人安安静静地追寻所求,放松心情地沉醉在六○年代的西洋乐声中,忘却俗事烦恼。

“你的郊区鬼屋还没倒店吗?”宫震亹浅尝一口威士忌。他的姿态优雅得像头猎豹,只不过现在这头豹子缺了危险特质。

“快倒啦!就等你这个大善人捐善款,否则真要撑不过年底。”夏可夫没有生气,还故作可怜的看着他。的确,盖在郊区的精神疗养院很像一幢鬼屋,尤其在深夜听到病发患者的哀嚎声时,更名副其实了──可惜,他没有太多经费来改善隔音设备。

“一亿够不够?”他抽出支票本开出即期支票。

“谢啦!”他没有虚伪推辞,收下支票。

“你是我见过最穷的院长兼心理医师,说说看最近又有多少病人被家属遗弃?”他调侃道。

是的,经济不景气,许多病患家属连自己都养不起,何况是养一个需要长期疗养的病人,对他们而言,那是多么沉重的负担。于是,有人放弃了治疗,有人干脆把病人留在院中,连夜搬家不再联络,直接把问题丢给医院。但与其放弃治疗,夏可夫宁愿他们把病人放在医院里,由院方来负担诊疗费用,因为把精神病患留在家中,无异是在身边埋下一颗定时炸弹,电视新闻里那些精神病患弑父母、弑亲人的悲剧就是这么造成的。“你这笔钱够我撑上好久,我会连着好几年不来吵你。”

“你年年来吧!我不怕。”他扬着笑,吞下一口灼热酒精。

“告诉我,艾眉还好吗?”

“有邵乔在,她怎么会不好?”他浅笑,笑中带着淡淡苦涩。

“很怀念那段日子,那时我们两人和邵乔……我们几岁认识艾眉的?十六吧!那时她才十一岁,绑着两根及腰的长辫子,在我们校园里,像个小大人,拿着炭笔作画。”

场景一下子拉到十几年前,那个有微风、有白云的夏天。那时空气间飘着淡淡的玫瑰花香,三个刚上高中的男孩在树下看到了带着阳光的天使,她挥着炭笔轻轻地描绘出三张流满汗水的脸。几乎在同时,他们三人一起爱上了那个带着阳光的小天使,可是小天使还没沾染尘世情爱,所以,他们耐着心等待,等待她长大,等待她从他们当中选出一个终身挚爱。就这样,三男一女的青梅竹马组合,玩遍了南台湾的每一个名胜古迹。他们分享了彼此所有心事,快乐的、悲伤的、痛苦的……时间岁月累积出他们浓厚的感情,他们再分不出彼此,默契已不足以形容他们的交情。那年,除了念医的夏可夫外,邵乔和宫震亹都自大学毕业,换言之,他们都有了养家的能力。然后女孩也长大了,她在三人当中做出选择──她怀孕了,答案公布──她爱上邵乔。两个默契依旧的男孩,好气量地退出他们两人中间。

若故事就此打住也就罢了,但命运似乎没打算善罢甘休──邵乔的寡母用死抵制艾眉进门。一个不满十八岁的未婚妈妈走到这里,算是走到死路上去了。可是,宫震亹出现,他救下艾眉,帮她重新开路,让她有了勇气继续往下走。

婚后,他宠她、爱她、哄她,用尽他最大的努力疼爱她和她的孩子,他克制自己不去侵犯她,他要耐心等待她真正爱上自己,才让这段婚姻落了实。可是,和上一次的等待结果一样,也仍旧落空……

两年前,邵乔的寡母去世,他来到台北想要回艾眉和小宇。看着想拿性命还他恩情的艾眉、看着专心信赖他的小宇……他第二度退让,而这一退,退出了他心中再弥补不来的遗憾。

“小宇应该有四、五岁了?”夏可夫问。

“已经快满六岁了,是个又机灵又聪敏的孩子,每次被邵乔处罚,他都会打电话来跟我告状,非要我到彰化去帮他讨回公道不可。他难缠得很,夏倩常常被他整得惨兮兮。”说到儿子,他脸上的笑纹扩大,心里有着身为父亲的骄傲。不管小宇是不是他亲生,多年的相处,他早已认定他是自己的儿子。

“他常到你家?”夏可夫感兴趣极啦,难道这些年他并没有因为恨,而和邵乔老死不相见?震亹是心胸比得过撑船宰相,或是……他自以为的“爱情”值得商榷?

“是啊!小宇不乖被修理后,就会玩一场离家出走的游戏,跑到台北来投靠我这个爹地。”

那孩子长得像艾眉,性格却是十足像他,育儿书上说的──人的性格形成期在十一个月到两岁间,那时,他一下班就黏着儿子不放,所以,小宇像他也无可厚非吧!

“下次他来,给我拨个电话,我想看看这个小恶魔。这几年听说邵乔的花圃经营得有声有色,不但成功地打开外销市场,培育了不少新品种花卉,还当选十大杰出农民。”夏可夫说。

“他很优秀,一直都是……”他要不是那么优秀,艾眉怎么会在三人当中选择了他。

“艾眉有他照顾,我想我们两个都可以真正放心。”

“你说,别人的妻子,我们有哪种资格“不放心”?”宫震亹自嘲。

“你恨过她吗?”

“她?你指艾眉?不!我无法恨她。”他摇摇头。

“因为无法恨她,所以恨尽天下女人?”夏可夫再问,想问出他的心。“你的伤要到哪一年才会痊愈?”

“你呢?你花了多久的时间才让心复原?”他没答反问。

“五年。”这五年夏可夫忙于事业工作,绝口不提邵乔和艾眉,努力沉淀伤痛,让记忆中的那一段只存下快乐。

“你提早抽脚,都要花五年疗伤,我沉沦那么久,多给我一些时间不为过吧?”喝了酒,能醉人却醉不了他隐隐作痛的心。

“那对夏倩似乎不公平。”

“我不介意她到其他男人身边寻找公平。”他心中存着艾眉、存着那场抹煞不去的回忆,对哪个女孩子,都再不会公平。

“要是你对夏倩无心无意,就趁早放手。她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子,伤了她,你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怕?”怕女人?他未免说笑,扬起唇,他笑得魅惑人心。

“震亹,人生不一定要这样过下去。知道有人会疼惜她、看着她幸福,够了,这样就够了,你该花点时间经营真正属于自己的情感生活。”

“收起你的专业,是朋友就陪我大醉一场,其余的免谈。”吞下酒,辛辣苦涩充斥在喉间,今夜是专属于失恋男人的夜晚。夜……越深越美丽,朦胧的城市、朦胧的心,在酒精的烘托下变得迷蒙美丽……

席欢赶了一夜稿子,总算在截稿前一天把它发出去,摸摸哀嚎了近十二小时的肚子,她撑起酸痛的腰椎,随意换上T恤和牛仔裤,洗过脸,带了小钱包出外觅食。

她住在一幢屋龄近三十年的破旧公寓四楼,屋主将实坪不到十七的公寓分租给三个单身女郎,扣除公共浴室、厨房、客厅和阳台后,席欢真正拥有的只有二坪空间。

房里两个纸箱并列,一个用来放衣服、一个用来装书,单人床边是一个廉价书桌,上面摆着一部电脑,她没有摆椅子,平日打稿子时就坐在床边,累了就往床上一躺,等睡醒了就继续工作。这就是席欢这些年的生活模式。

那年,葬了母亲和继父,她把姊姊送进郊区一所设备完善的疗养院后,就租了这个小房间。她放弃上大学的念头,专心一意地找起工作。连换几个工作后,她赫然发觉自己完全无法和男人同处在一个屋檐下。她害怕男人若有似无的爱慕眼光,害怕他们刻意的接触,连男人擦在身上的古龙水,都会让她兴起呕吐感。男同事若不小心碰到她,她就要马上到化妆室去,一遍遍洗去那份恶心感,而那些有心的追求更教她难以忍受,可……长相清灵美丽的她就像蜜糖,根本挥不去追求者的围绕。

也许是那种拒人于千里的态度伤了人,也许是她的过度反应让人起了疑心,总之,只要在同一家公司待得久一点,谣言就会如火如荼的展开。有人说她是“奥高尚”、有人说她是心理变态,甚至更恶毒的话都纷纷出笼,什么“烂梨子装苹果”、“性冷感的变态女”、“同性恋”……这类话多到让她不得不离开公司。她是不适合和人群接触的,席欢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她选择了不须和人接触的工作──写作。

她写爱情小说、心灵散文、儿童文学、翻译外国小说……所有能赚钱的东西她都接,窝在小小的两坪大空间里,她怡然自得地生活、赚钱。对她而言,再没有其他工作比这更适合她。

未来?没想过;婚姻?没有计画。她只想单单纯纯地赚钱,单单纯纯地把姊姊照顾好。

抽出报纸,席欢买了一瓶鲜奶,把算得刚刚好的零钱摆在柜台上,小心翼翼地避免掉男服务员找钱的碰触。也许她真的有精神疾病,也许她真的变态,就像他们说的,她该去看看精神科医生,但她没有余钱和闲暇去挂这种昂贵门诊,她要做的是努力赚钱,把姊姊的病医好。

啜饮着牛奶,她翻翻手中报纸,忽地,她的视线被一帧照片吸引──是夏倩,她的高中同学。只见她心满意足地偎在男人身上,她变得更艳丽动人了,而那男子一脸狂狷不羁的冷然,特异的气质中带着让人想窥探的神秘……

标题上写着──宫氏总裁将于年底前与夏门千金结姻……

夏倩要结婚了?她一直是幸运女神,幸福总是围绕着她在运转,这样一个站在世界顶端的天之骄女呵,谁能不羡慕。

仰头望着蔚蓝天空,席欢长叹了一口气。那一年她是高中生,单纯简单,生活有点苦却不至于哀愁,然而,“那件事”改变了她的一生,像强力生长激素催促着她早熟。从此,她忘记自己的青春,忘记梦幻,忘记有权快乐……她唯一的幸福是窝在自己的安全空间里,催生着一个又一个不属于她的恋情。

看着报纸内容,夏倩用生命创造了自己的幸福,而她却是用一部电脑为别人编织幸福。想至此,席欢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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