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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暗面传承-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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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瑾面色平静,只是语气里有一丝凄苦。“你们是小族。按照你说,还在山的那边,这天下大势就算是变得再大。也关系不到你们。但是我们族就不一样了。”

如小溪水潺潺,清澈见底的声音婉婉而述。等阿瑾说完,沈旭之这才恍然大悟,心中无数无法连织成片的东西全部都连在一起。少年郎心中一片光明。这一瞬间,仿佛山顶那丝紫气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吸引了。

深渊魂界,南方是平原。繁华鼎盛。北部是崇山峻岭,只有无数星星点点的小部落存在。南北连接处,便是这大雪山和周边四五个人数上万的大部落。阿瑾的部落狭长,连接北部崇山峻岭和南部繁华的南国。南国老帝王去世,王位没有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长孙。长孙继位之后,不断削减自己六位王叔的权势。最后一位是被册封镇守南国北部边陲的王爷。虽然是最后一位,但这位王爷却极为强势。本来便与北部各大部族鏖战多年,生生打出一片朗朗乾坤,又如何甘心情愿束手就擒?要是能享受一个富贵王爷也还算了,可是自己那几个亲生的兄弟下场都不算好。有一个不堪凌辱甚至自己坐在当院,点燃京城中的王府,**而亡。

因为这位王爷最为强势,也最难顺从,所以王旨最后到达,比第一个削藩的王爷足足晚了五年。偏巧王旨到的时候,这位王爷不在王府,说是视察北部边疆,以免崇山峻岭中的部族生乱。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其中的道道,这位王爷肯定是不堪束手就擒,拉兵准备造反了。时间还不算充裕,这才不断拖延。

阿瑾的部落就是首当其冲的势力。要么投靠南国,但是一旦打起来,也免不了当马前卒。这么多年来阿瑾的部落被这位王爷活生生打怕了,甚至动动刀兵的念头都没有。但是如果投靠这位边王,以北部一隅之地,抗全南国的兵力财力,怕是只能抵抗一年半载,之后也是一个灭族的下场。全族左右为难,老祭司出使南国,却不知什么势力在半路狙杀,老祭司死于非命。留下阿瑾这么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儿当上祭司。

全族上下都不知该如何是好,正好赶上大雪山朝圣,阿瑾力排众议进入大雪山。或许能在大雪山中寻到一处出路,虽然渺茫,总比在两股大势力中间被碾成齑粉要好得多。

“真是难为你了。”

沈旭之心中雪亮,无数碎片连接起来,叶兰宇的身份也变呼之欲出。叶兰宇从来不是孤身一人,身边隐匿的随从甚多,这一点沈旭之早就知道,从未点破,因为沈旭之没想懂。这老叶,沈旭之嘴角露出一丝嘲笑,也不知跑到最北面的群山里面干什么去了,没事儿闲的。竟然跟着自己走了这么远,还来到大雪山,想来叶兰宇跟荒宇城城主也早就有联系,眉来眼去的。就是不知道荒宇城城主是叶兰宇的嫡系还是各怀鬼胎。但在沈旭之眼里,这些都不重要,甚至连细枝末节都算不上。

从前的疑问得到了答案,那么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狗日的叶兰宇为什么要跟着自己走了千山万水,看着自己当了树人一族的祭司,收服穷奇,从亥黎族走到大雪山,自己总是感觉到叶兰宇在窥视着什么,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这件事情真是难以解释……

沈旭之手指在身边熊皮旁抓起一把雪,冰凉的手指按在太阳穴上,轻轻揉捏了两下,思绪却依旧混沌。

“沈少,要是你,你怎么办?”

阿瑾问道。

沈旭之苦笑,道:“要是我?还能怎么办?肯定投靠南国。虽然一族上下凋敝难免,但总是能留下一点火种。”

“是啊,我入大雪山留下的祭司令便是如果我无法回去,就投了南国。拼个尸山血海,只要留下几粒种子,我们族还能苟延残喘下去。其实老祭司大人也是存着这份心思,但南国给出的条件不知道是什么,老祭司便在回来的路上死了。”

老叶手下还是有点货色的。沈旭之暗酬道,不动声色就能知道南国如此机密的事情,半路伏击,也不漏半点马脚,老叶这家伙不亏这么多年杀人无数的王爷。

“你们族里对大雪山都有什么传说?我们族多少年没有祭司了,一点信儿都没有,我还以为就是来参加个什么祭司大试之类的东西呢,没想到会是这样。早知道这样的话,老子就不来了。”

沈旭之问。“跟狗抢骨头一样,打得头破血流,最后才发现,除了咬到一嘴的狗毛,什么都没得到。”

“所有关于大雪山的传说都语焉不详,大家都知道大雪山之所以叫做朝圣,是因为里面有点化祭司的圣人在。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让人领悟大道。但是这么多年都没有人活着出去,渐渐的大雪山朝圣这事儿也没有多少祭司参加。据说往年根本连城主府的比试都不用,根本凑不够十二个祭司。大多是荒宇城强行招募。今年估计都存了和我一样的心思,这才来了如此多的祭司。”

阿瑾看着大雪山上的一缕紫气,缓缓说着。天下大势,兵马无数,尸山血海,全族兴亡,全部背在这样一个小姑娘的肩膀上,连沈旭之都觉得有些残酷。

和兰明珠何其相似,都是不知世事的小女孩儿,兰明珠从小颠沛流离也不比自己强到哪去,本来应该天真烂漫的童年却背上一个转世女神的说法,还有无数人为之赴汤蹈火,就算是兰明珠不想,怕也是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都是可怜的孩子……沈旭之的手臂搂住阿瑾瘦削的柳肩,笑道:“明天那事儿,今天想什么。开心过一天就便宜了一天。想一想,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能活一天便算是一天吧。”

阿瑾感觉到沈旭之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随着力道依偎在沈旭之怀里。这少年雪地里救了自己,在冻土之下该占的便宜也都占了,也不在乎这么一点。阿瑾感觉到口鼻之间弥散着男人的气息,唇齿之间隐隐有些发胀,似乎又回到了冻土下。

“睡吧……”

沈旭之没有叹气,但两人都知道对方胸臆之间满是心事。

“沈少,要是如果……”

阿瑾轻声问道:“我是说如果。”

不知怎地,阿瑾有些犹豫,话在嘴边就是说不出口。

“有什么话这么吞吞吐吐的?是不是如果我们真能活下来,这好处怎么分?”

沈旭之笑道。

阿瑾点了点头,轻的连自己都难以觉察。

“想那多干啥,到时候再说呗。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两说着,居然能想到分赃的事儿。你这孩子,心事儿也忒重了。睡吧,想事儿想多了心累的慌。”

沈旭之右手搂着阿瑾,轻轻在阿瑾肩上拍着,低声唱到:“让清风吹动了你的长发,让他牵引你的梦,飘去飘来的漫天的飞絮是幻想你的笑容……”

这一首前世的歌,倒也应情应景,但这雪山中,狐狸是飞不起来了。淡淡的歌声里,阿瑾缩在沈旭之臂弯中沉沉睡去。

管他娘的那么多,活一天算一天!

第一百二十七章登山的对手

第二天清晨,两人几乎一时醒来,阿瑾似乎还有点舍不得这难得的温暖。沈旭之却把阿瑾夹在腋下站起身,像是带着一个小娃娃一样轻手轻脚的把阿瑾放下,举目看着雪山,长出了一口气,道:“准备登山吧。也不知道有什么危险,你在我身后给我治疗,前面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用管,专心做好你该做的,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你受伤。”

阿瑾点了点头,一个治疗师本来就是站在队伍最中心的位置,这点不由质疑。直到这时,阿瑾看见沈旭之左肩上吊着的羊皮袍子,眼睛一亮,道:“这真是一只小狐狸啊,我还以为是你后背的纹身一样的纹刻呢。”……

羊皮袍子吊在沈旭之肩膀上,死死的抱着沈旭之的肩膀不肯松手。沈旭之轻轻抚摸着羊皮袍子的头顶,无奈的说道:“那晚喝多了,直到这时侯还醒不过来。对了,你那里有没有宽松一点的白色衣服?这小家伙总是这么吊着,很不舒服啊。”

阿瑾耸了耸肩膀,道:“没有。”

眼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道:“你先吃东西,等等我。”

说完,也不知道在哪捣鼓出来两件白色的女式祭司长袍,都是白色麻布做的,开始给缝缝补补起来。看阿瑾这份熟练,估计从小没少做针线活。不多时,阿瑾把刚刚缝好的白色长袍扔了过去,笑道:“手艺不好,凑合着穿吧。看你光着上身,也不嫌冷,身上还那么暖和……”

说到这里,阿瑾像是一个说错话的孩子,止住话头,低头开始吃着果子。沈旭之倒没觉得什么。把衣服穿在身上,取下羊皮袍子,放在怀里。伸伸手脚。毫无窒碍,合身的紧……

光是这份手艺,就能称得上是心灵手巧了。羊皮袍子在沈旭之怀里探头探脑的看着,山顶那丝鸿蒙紫气让小狐狸也动心不已。

等阿瑾吃完。两人踏上厚厚的积雪,山间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宛转通向山顶。白云深处,也不知有多少艰难险阻。有多少生死离别。

少年郎狡如狐、猛如虎。即便只能容下一人的狭小山径上,身边都是凛冽的寒风,一个不小心便能把人吹落悬崖,摔个粉身碎骨。沈旭之仍然不断借助四周山石隐匿身影,不肯老老实实的走上去。阿瑾在少年郎身后看着少年郎像是一只猴子,开始一脸笑意,都是少年心性。一晚上的时间两颗心之间的距离拉近不少。但越是看,心中越是惊骇。从自己的角度看去,沈旭之像是做了无数无用功,只是跑跑跳跳的爬山。但如果在上面,却很难见到少年郎的身影。沈旭之不断找到视觉的死角。也不嫌麻烦,谨慎的登山。最为玄妙的却是即便如此,沈旭之登山的速度却没有降低多少。

白色祭司袍子很合身,沈旭之穿在身上也只是为了给羊皮袍子一个睡觉的地儿。每走一步,沈旭之都能觉察到身上承受的压力便大了一点,虽然不多,但一步步登上去,累积下来却也不少。两条腿像是灌了铅,沈旭之的身子骨对这点压力倒是不觉得什么,但阿瑾却越走越慢,气喘吁吁。

不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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