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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张居正大传-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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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宗高兴得很,吩咐准备赏赐,一面亲笔写信给居正:
  闻先生父母俱存,年各古稀,康健荣享,朕心喜悦。特赐大红蟒衣一袭,银钱二十两;又玉花坠七件,彩衣纱六匹,乃奉圣母恩赐:咸宜钦承,著家僮往赍之。
  大致是万历五年夏间,文明病了,有时连走路都困难,居正准备请假省亲,偏偏神宗大婚的问题来了,后来婚期决定在万历六年三月,居正看到暂时走不得,索性定在大婚以后再行回去。他在给王之诰的信上提起:“老父顷患甚剧,今虽暂愈,然闻动履尚属艰难,桑榆暮景,风烛可虞。颛拟主上大婚后,乃敢乞身。(”乞身“二字不可信。文集十《先考观澜公行略》作”拟俟大礼告成当请告一省觐,“语较翔实。)今定婚期于来岁三月,则陈情之举,当在夏初矣。遥望此期,以日为岁,奈何?”(书牍九《答司寇王西石》)
  文明这一年七十四岁,疾病缠绵,(敬修《文忠公行实》言“不谓一日晨出登王粲楼,蒙犯霜露,寝疾十有一日,遂卒。”与居正《答王西石书》不合。)终于在九月十三日逝世了。那时从江陵到北京,交通困难,九月二十五日,居正才得到讣闻。内阁同僚吕调阳、张四维奏明神宗,神宗颁赐御笔给居正说: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了,痛悼良久。先生哀痛之心,当不知何如里!然天降先生,非寻常者比,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大之忠,自古罕有。先生父灵,必是欢妥,今宜以朕为念,勉抑哀情,以成大孝。朕幸甚,天下幸甚。(见奏疏六《闻忧谢降谕宣慰疏》)
  神宗赐银五百两、纻丝十表里、新钞一万贯、白米二十石、香油二百斤、各样碎香二十斤、蜡烛一百对、麻布五十匹。两宫皇太后也是照样赐唁。二十八日礼部奉圣旨,文明“著照例与祭葬,仍加祭五坛,”身后恤典,一切从厚。
  但是重大的问题来了。明代内外官吏人等有丁忧的制度,在遇到承重祖父母,亲父母底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英宗正统七年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十二年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丁忧”指亲丧二十七个月中,必须解职的事;期满而后,照旧做官,称为“起复”。在二十七个月中,由皇上特别指定,不许解职,称为“夺情”。夺情之事,平常很少见,但是在军队中,尤其是在作战的时候,原谈不到“丁忧”,这一类的事,古人称为“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在宗法社会里面,政治就是教化,官吏就是师长;主持教化的师长,在教忠、教孝的社会里,自己先行履行对于亡父、亡母的义务,不能不算是一种合理的行为。
  居正照例咨行吏部,题请放回原籍守制。吏部随即奉到圣旨:
  朕元辅受皇考付托,辅朕冲幼,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著,不必具辞。(见奏疏六《乞恩守制疏》)
  居正九月二十五日得讣,这道不许守制的上谕,也在九月发下,一切都是四、五日间之事,没有回旋的余地。本来居正夺情的事情太严重了,居正身后,经过神宗十年到四十八年这个很长的阶段,一般人因为后来神宗对于居正的反感,无从追求正确的结论;等到神宗死后,讨论可以自由的时候,夺情底经过已经成为长远的过去,时日不清楚了,事实不清楚了,伪造的根据,曲解的现实,到处作祟。于是夺情的是非,遂成为一个谜。
  据说第一个主张夺情的是户部侍郎李幼孜,冯保主张夺情,居正也有意夺情,因此造成夺情的局势。其实幼孜第一个提出这个呼声,只提出时代底要求,而造成这个时代要求的,却是居正本人。
  自从隆庆六年六月,居正当国以来,这五年三个月的时间,整个国家安定了。政治上了轨道,经济有了把握,太仓粟支十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万;北边的俺答屈服了,土蛮虽然没有屈服,但是不断地溃败,解除了东北方的威胁;内阁里面,安静到没有一点波浪,更是嘉靖、隆庆以来没有的现象;这一切是谁底大功?居正去了,这个局面,交付那一个?徐阶七十五岁了,高拱更和冯保结下生死大仇,都谈不到回朝,在野的还有那一个干练的大臣?吕调阳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他自己没有大的抱负;张四维也许还有些才气,但是资历太差,而且也没有人望,在朝的又交给谁?居正固然有三个主人,但是慈圣太后和冯保,都说不到自己掌握政权,明代根本没有太后临朝和宦官执政(王振、汪直、刘瑾、以及后来之魏忠贤、皆未直接掌握政权。)的前例;至于神宗,这时才十五岁,慈圣太后还把他当小孩看待呢,更说不到自己负责。一切的形势竟造成居正非留不可的局面。这一个局面是居正自己造成的,居正自己也看到。
  其次大学士丁忧起复,不是没有故事的。成祖永乐六年六月杨荣丁优,十月起复。宣宗宣德元年正月金幼孜丁忧,随即起复。四年八月杨溥丁忧,随即起复。景帝景泰四年五月王文丁忧,九月起复。宪宗成化二年三月李贤丁忧,五月起复。这都是故事。五人之中,惟有李贤是首辅,而李贤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太平的时代,成化二年,宪宗已经二十一岁,即使李贤丁忧,也还和现在非留不可的局面,有些不同。这一切,慈圣太后、神宗、冯保,连同居正也都看到。
  不许守制的上谕下来了,居正再行上疏请求,自称“是臣以二十七月报臣父,以终身事皇上”,但是语气并不十分坚定,他甚至说:臣闻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报。夫非常者固非常理之所能拘也。臣一介草茅,忝司政本,十有余年,受先皇顾托之重,荷圣主倚毗之专,无论平日所承,隆恩异数,超轶古今,即顷者闻忧之日,两宫圣母为臣悯恻,圣心感动,为臣凄惋,慰吊之使,络绎道途,赙賵之赉,充溢筐篚,又蒙皇上亲洒宸翰,特降玺书,中间慰借之勤笃,勉喻之谆切,尚有溢于圣言之外者。臣伏而读之,一字一泪,虽旁观近听之人,亦无不伤心酸鼻者。夫自古人臣,以忠结主,商则成汤之于伊尹,高宗之于傅说,周则成王之于公旦,汉则昭烈之于诸葛亮,其隆礼渥眷,辞命诰谕之文,载在史册,至今可考,固未有谦抑下巽,亲信敬礼,如皇上之于臣,若是之恳笃者,此所谓非常之恩也。臣于此时,举其草芥微躯,摩顶放踵,粉为微尘,犹不足以仰答于万一,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徇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且人之大伦,各有所重,使幸而不相值,则固可各伸其重,而尽其所当为;不幸而相值,难以并尽,则宜权其尤重者而行之。今臣处君臣、父子,两伦相值,而不容并尽之时,正宜称量而审处之者也。况奉圣谕,谓“父制当守,君父尤重”,臣又岂敢不思以仰体,而酌其轻重乎?(奏疏六《乞恩守制疏》)
  无疑地,居正是在考虑应否守制的问题了。十月初二日奉圣旨:
  卿笃孝至情,朕非不感动,但念朕昔当十龄,皇考见背,丁宁以朕属卿,卿尽心辅导,迄今海内乂安,蛮貊率服,朕冲年垂拱仰成,顷刻离卿不得,安能远待三年?且卿身系社稷安危,又岂金革之事可比?其强抑哀情,勉遵前旨,以副我皇考委托之重,勿得固辞。(见上)
  奉旨以后,居正上《再乞守制疏》,十月初五日复奉圣旨:
  览奏,词益哀恳,朕恻然不宁。但卿言终是常理,今朕冲年,国家事重,岂常时可同?连日不得面卿,朕心如有所失。七七之期,犹以为远,矧曰三年!卿平日所言,朕无一不从,今日此事,却望卿从朕,毋得再有所陈。(见奏疏六《再乞守制疏》)
  神宗甚至和吕调阳、张四维说起,即使居正再上百本,亦不能准。守制的请求,已经成为僵局,居正只得再从旁面提出,他说:仰窥皇上之心,不过以数年以来,举天下之重,尽属于臣,见臣鞠躬尽瘁,颇称意指,将谓国家之事,有非臣不办者。此殆不然也!夫人之才识,不甚相远,顾上用之何如。臣之不肖,岂真有卓荦超世之才,奔轶绝尘之力,惟皇上幸而用之,故臣得尽其愚耳!今在廷之臣,自辅臣以至于百执事,孰非臣所引荐者?观其器能,咸极一时之选。若皇上以用臣之道而用诸臣,诸臣以臣心之忠而事皇上,将臣平日所称圣贤道理,祖宗法度,此两言者,兢兢守之,持而勿失,则固可以端委庙堂而天下咸理。是臣虽去,犹未去也,何必专任一人,而使天下贤者,不得以各效其能乎?且臣尚有老母,年亦七十二岁,素婴多病,昨有家人到,致臣母意,嘱臣早归。田野之人,不知朝廷法度,将谓臣父既没,理必奔丧,屈指终朝,倚间而望,今若知臣求归未得,相见无期,郁郁怀思,因而致病,则臣之心,益有不能自安者矣。皇上方以孝养两宫,何不推此心以及臣之母乎?(同卷三《乞守制疏》)
  神宗底圣旨又下了,他说:
  朕为天下留卿,岂不轸卿迫切至情,忍相违拒?但今日卿实不可离朕左右。著司礼监差随堂官一员,同卿子编修嗣修,驰驿前去,营葬卿父;完日,即迎卿母,来京侍养,用全孝思。卿宜仰体朕委曲眷留至意,其勿再辞。(见前)
  这道圣旨,由内阁传下,神宗再命司礼监太监何进带去亲笔谕旨:谕元辅:朕以幼冲、赖先生为师,朝夕纳诲,以匡不逮。今再三陈乞守制,于常理固尽,于先帝付托大义,岂不鲜终?况朕学尚未成,志尚未定,一日、二日万几,尚未谙理;若先生一旦远去,则数年启沃之功,尽弃之矣。先生何忍!已有旨,特差司礼监官同先生子前去造葬,事完便就迎接先生老母,来京侍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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