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柏杨白话版-第15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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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御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圣,贵为天子,不能化其子;况崇为刺史,独能使其民比屋为善乎!若坐是贬黜,则州县互相掩蔽,纵舍罪人。自今诸州有犯十恶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纠察,如法施罪,庶以肃清奸恶耳。”
'24'戴州刺史贾崇所辖部下有犯十恶罪的,御史弹劾贾崇。太宗说:“以前唐尧、虞舜圣王,贵为天子,还不能感化他们的儿子;何况贾崇身为刺史,能使其百姓个个行善吗!如果因此事而贬职,就会造成州县间相互掩盖,放纵犯人。从今往后各州有犯十恶罪的,不要弹劾刺史,只是令他们明加纠察,依法治罪,也许这样才可以肃清奸恶的发生。”
'25'上自临治兵,以部陈不整,命大将军张士贵杖中郎将等;怒其杖轻,下士贵吏。魏徵谏曰:“将军之职,为国爪牙;使之执杖,已非后法,况以杖轻下吏乎!”上亟释之。
'25'太宗亲自整治护卫士兵,见队列不整齐,命大将军张士贵杖打中郎将等人;又恼怒其杖打太轻,命拿下士贵送审。魏徵劝谏道:“将军的职务,是国家的爪牙;让他执杖打人,已经不足为后世效法,何况只因为杖打得轻就将他送审呢?”太宗急忙放了张士贵。
'26'言事者多请上亲览表奏,以防壅蔽。上以问魏徵,对曰:“斯人不知大体,必使陛下一一亲之,岂惟朝堂,州县之事亦当亲之矣。”
'26'上书言事的人多请求太宗亲自翻阅表章奏折,以防止被蒙蔽。太宗将此事询问魏徵,魏徵答道:“这些人不识大体,如果必定要陛下一一亲自过目,那么岂止朝堂奏章,各州县的事也应当亲自过问了。”
资治通鉴第一百九十六卷
唐纪十二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中贞观十五年(辛丑、641)
唐纪十二唐太宗贞观十五年(辛丑,公元641年)
'1'春,正月,甲戌,以吐蕃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上嘉禄东赞善应对,以琅邪公主外孙段氏妻之;辞曰:“臣国中自有妇,父母所聘,不可弃也。且赞普未得谒公主,陪臣何敢先娶!”上益贤之,然欲抚以厚恩,竟不从其志。
'1'春季,正月,甲戌(十二日),唐朝廷任命吐蕃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太宗嘉许禄东赞善于应对,欲将琅邪公主的外孙女段氏嫁给他为妻,禄东赞推辞说:“臣在本国中自有妻子,是父母为我聘娶的,不能够抛弃。而且我们的赞普首领还未曾迎娶公主,陪臣我怎么敢先娶呢?”太宗更加赞赏他,然而想要以厚礼隆恩加以抚慰,他最后还是没有从命。
丁丑,命礼部尚书江夏王道宗持节送文成公主于吐蕃。赞普大喜,见道宗,尽子婿礼,慕中国衣服、仪卫之美,为公主别筑城郭宫室而处之,自服纨绮以见公主。其国人皆以赭涂面,公主恶之,赞普下令禁之;亦渐革其猜暴之性,遣子弟入国学,受《诗》、《书》。
丁丑(十五日),太宗令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持旌节护送文成公主到吐蕃。吐蕃赞普非常高兴,见到李道宗,完全按婿礼行事,羡慕唐朝的服装和仪仗之美,将公主安置在特意营筑的城郭宫室之内,自己穿戴着精美的丝绸服装与公主见面。吐蕃人的脸上都涂着红褐色、公主感到厌恶,赞普便下令禁止涂面;并且逐渐改变其猜忌粗暴的本性,派遣本族子弟到长安国子学,学习《诗经》、《尚书》等典籍。
'2'乙亥,突厥侯利可汗始帅部落济河,建牙于故定襄城,有户三万,胜兵四万,马九万匹,仍奏言:“臣非分蒙恩,为部落之长,愿子子孙孙为国家一犬,守吠北门。若薛延陀侵逼,请从家属入长城。”诏许之。
'2'乙亥(疑误),突厥俟利可汗开始率部落渡过黄河,在旧定襄城建牙帐,共有三万户,军队四万人,九万匹马,于是上奏言道:“我过分地蒙受恩宠,成为本部落的首领只希望子子孙孙为大唐效犬马之劳,守卫北面的大门。假如薛延陀侵犯逼近,请求允许我方家属进入长城以内。”太宗下诏应允。
'3'上将幸洛阳,命皇太子监国,留右仆射高士廉辅之。辛巳,行及温汤。卫士崔卿、刁文懿惮于行役,冀上惊而止,乃夜射行宫,矢及寝庭者五;皆以大逆论。
'3'太宗将要巡幸洛阳,命皇太子留守监国,并留下尚书右仆射高士廉辅佐太子。辛巳(十九日),太宗车辇到了温汤。卫士崔卿、刁文懿二人厌倦于行进之苦,希望太宗能因偶受惊吓而停止巡行,于是在夜里向太宗行宫射箭,有五枝箭射入寝宫庭院;事发后,二人均以十恶中的大逆罪被处死。
三月,戊辰,幸襄城宫,地既烦热,复多毒蛇;庚午,罢襄城宫,分赐百姓,免阎立德官。
三月,戊辰(初七),太宗巡幸襄城宫,当地天气燥热,又多毒蛇出没;庚午(初九),废除襄城宫的行宫地位,将它分赐给当地的百姓,并罢免了营建此宫的阎立德的官职。
'4'夏,四月,辛卯朔,诏以来年二月有事于泰山。
'4'夏季,四月,辛卯朔(初一),太宗下诏宣布下一年二月份在泰山行封禅礼。
'5'上以近世阴阳杂书,讹伪尤多,命太常博士吕才与诸术士刊定可行者,凡四十七卷。己酉,书成,上之;才皆为之叙,质以经史。其叙《宅经》,以为:“近世巫觋妄分五姓,如张、王为商,武、庚为羽,似取谐韵;至于以柳为宫,以赵为角,又复不类。或同出一姓,分属宫商;或复姓数字,莫辨徵羽。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叙《禄命》,以为:“禄命之书,多言或中,人乃信之。然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今亦有同年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寿夭更异。按鲁庄公法应贫贱,又弱短陋,惟得长寿;秦始皇法无官爵,纵得禄,少奴婢,为人无始有终;汉武帝、后魏孝文帝皆法无官爵;宋武帝禄与命并当空亡,唯宜长子,虽有次子,法当早夭;此皆禄命不验之著明者也。”其叙葬,以为:“《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岁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葬简公,司墓之室当路,毁之则朝而窆,不毁则日中而窆,子产不毁,是不择时也。古之葬者皆于国都之北,兆域有常处,是不择地也。今葬书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寿夭,皆因卜葬所致。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计其丘陇,未尝改移。而野俗无识,妖巫妄言,遂于擗捅之际,择葬地以希官爵;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利。或云辰日不可哭泣,遂莞尔而对吊客;或云同属忌于临圹,遂吉服不送其亲。伤教败礼,莫斯为甚!”术士皆恶其言,而识者皆以为确论。
'5'太宗认为近代以来的阴阳杂书讹误很多,命太常博士吕才与众多方术之士刊定其中可以通行的内容,共成四十卷。己酉(十九日),书修成,进呈太宗;吕才每本书都写有序,质证于经史书籍。他为《宅经》作序,认为:“近代以来巫觋阴阳之术,妄自划分姓氏以附会音律,譬如张、王姓为商,武、庚姓为羽,似乎是取其谐韵;至于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象是不伦不类。或者同出于一姓,却分属宫商二调;或者属于复姓的几个字,却不能分辨徵羽二调。这些都是不符合古代事例,也深乖义理的。”序《禄命》一篇认为:“福禄性命之书,说的多了总能说中,人们便相信它。然而长平之战,秦国坑杀赵国士兵四十五万人,没有听说他们都犯了三刑;汉光武帝时南阳人士多富贵,又哪里都是遇上六合的吉日。如今也有虽然同年同榜登第,却贵贱相差悬殊,共命运同胞兄弟却寿命长短有异。按命理说鲁庄公本来应该贫贱,又懦弱见识短,惟独得以长寿;秦始皇不应该有官爵,纵使得到食禄,也少有奴婢,为人没有起始而有终极;汉武帝、后魏孝文帝都是本不应有官爵;以宋武帝的禄与命来讲都是截路空亡,只对长子合宜,即使有次子,也应当早早夭折;这些都是福禄性命不征验的明显证明。”吕才为《葬》作序,认为:“《孝经》说:‘卜选阴宅墓地,然后再加以安葬’,这是因为人死后长夜漫漫,体魄永远安息,然而城邑集市不断变化,泉水与石块交互侵蚀,不可以预先知道,所以要谋求于龟筮占卜之类。近几年来丧葬选年月,或相土为墓,认为一件事偶有差失,便会累及死生的大问题。按照《周礼》的说法:天子、诸侯与士大夫的丧葬都有规定的月数,这说明古人不作年月的挑选。《春秋》写道:‘九月丁巳(九日),安葬鲁定公,赶上天下大雨,没有安葬,戊午(十日)太阳西斜,才将定公安葬。’这说明也不选择日期。郑国安葬简公,看墓的房子正好档在安葬的道上,拆毁它则可以早晨落葬,不拆它则要到中午才能落葬,子产决定不拆毁而葬,这是不选择时辰。古人安葬均在京城的北面,墓地有固定的地方,这便是不另外选择墓地。如今丧葬书上说子孙富贵与贫贱、长寿与夭折,都是由于占卜丧葬的缘故。子文三次做令尹而三次被罢免,柳下惠三次做士师也三次被免职。料想他们的丘陇墓地,也没有移动吧。而乡野村俗没有知识,巫术妄说,于是便在捶胸顿足极度悲哀之际,选择葬地希望能得到官爵;痛苦不堪的时节,希望选择安葬时辰来获取财物好处。有人说逢辰日不能哭泣,于是便微笑着面对吊客;有人说家人中有忌去葬地的,于是便身着吉服不去送亲入葬。伤风败俗破坏礼教,没有比这些更为严重的了!”巫术之士都憎恶吕才的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