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柏杨白话版-第1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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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求为东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许,竟卒于洛阳。
'18'北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请求去作东豫州刺史,以便去招降他的两个叛乱的儿子,胡太后不答应,最后他死在了洛阳。
'19'柔然伏跋可汗,壮健善用兵,是岁,西击高车,大破之,执其王弥俄突,系其足于驽马,顿曳杀之,漆其头为饮器。邻国先羁属柔然后叛去者,伏跋皆击灭之,其国复强。
'19'柔然国的伏跋可汗,身体壮实高大,善于作战。这一年,他西攻高车,攻破高车城,抓获高车王弥俄突,把他的脚拴在马后面,拖死了他,又把他的头用来作了饮酒的器皿。邻国中凡是从前归属柔然后来又叛变的,都被伏跋消灭,伏跋的国家重新强大起来。
十六年(丁酉、517)
十六年(丁酉,公元517年)
'1'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1'春季,正月辛未(初九),梁武帝在南郊祭天。
'2'魏大乘余贼复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员外散骑侍郎延帅奴客拒之。贼烧斋阁,延突火抱福出外,肌发皆焦,勒众苦战,贼遂散走,追讨,平之。
'2'北魏大乘流匪重新聚集起来,冲入瀛州,刺史宇文福的儿子员外散骑侍郎宇文延率领手下的奴仆和佃客抗拒敌兵。流匪烧了斋门,宇文延冲入火中抱出宇文福,他的身体头发都被烧焦,仍然督促众人苦战,流匪终于逃散,他又率兵追杀,消灭了流匪。
'3'甲戌,魏大赦。
'3'甲戌(十二日),北魏大赦天下。
'4'魏初,民间皆不用钱,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铸太和五铢钱,遣钱工在所鼓铸;民有欲铸钱者,听就官炉,铜必精练,无得淆杂。世宗永平三年,又铸五铢钱,禁天下用钱不依准式者。既而洛阳及诸州镇所用钱各不同,商贷不通。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以为:“不行之钱,律有明式,指谓鸡眼、钚凿,更无余禁。计河南诸州今所行悉非制限,昔来绳禁,愚窃惑焉。又河北既无新钱,复禁旧者,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为尺,以济有无,徒成杼轴之劳,不免饥寒之苦,殆非所救恤冻馁,子育黎元之意也。钱之为用,贯襁相属,不假度量,平均简易,济世之宜,谓为深允。乞并下诸方州镇,其太和与新铸五铢及古诸钱方俗所便用者,但内外全好,虽有大小之异,并得通行,贵贱之差,自依乡价。庶贷环海内,公私无壅。其鸡眼、钚凿及盗铸、毁大为小、生新巧伪不如法者,据律罪之。”诏从之。然河北少钱,民犹用物交易,钱不入市。
'4'北魏初建立时,民间都不使用钱币,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时,开始铸造太和五铢钱,派钱工在工场铸造。百姓中有想铸钱的人,就让他们到国家的铸炉去铸造,铜一定要精炼,不能混杂。宣武帝永平三年,又铸造五铢钱,禁止国内使用不合标准的钱。这样不久,由于洛阳和各州镇所用钱各不相同,商品货物不能交换、流通。尚书令任城王元澄上书,认为:“不通行的钱,法律有明文规定,指那些薄小、凿边的钱币,再没有其他的限禁。估计河南各州现在崐所通行的钱币都不是禁止行列里的,从前发生禁止的事,我感到很困惑。另外,河北既没有新钱,又禁止使用旧钱,只好专用单丝织成的细绢以及疏线织成的粗布,它们幅面狭窄,尺度也不足,不合常规。把一匹布分成几尺,来救济没有的人,白白地费了机织的辛苦,却不能避免饥寒的困扰,这大概不是救济扶助冻饿之人的办法,也不符合养育百姓的本意吧。钱的使用,用绳子穿起来,不用凭借度量工具,既公平又简易,是方便百姓的好办法,确实是再合适不过了的。请求同时命令各个州镇,不管是太和钱还是新铸的五铢钱,以及古时通行的钱币,凡是地方上一直使用的,只要里外都好,即使有大小的区别,也都一起通行,贵贱的差别,分别按乡里的物价折合。这样,贷物在海内都可流通,公家、私人都可以开展贸易,财物再也不会积压了。那些专铸薄小之钱、凿边之钱、盗铸钱币、将大钱化成小钱以及用各种花招造假钱的人,一律按法律治裁。”胡太后下令同意他的意见。但由于河北缺少钱币,百姓仍然以物易物,钱币不能在市面流通。
'5'魏人多窃冒军功,尚书左丞卢同阅吏部勋书,因加检核,得窃阶者三百余人,乃奏:“乞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句奏案,更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又,在军斩首成一阶以上者,即令行台军司给券,当中竖裂,一支付勋人,一支送门下,以防伪巧。”太后从之。同,玄之族孙也。中尉元匡奏取景明元年已来,内外考簿、吏部除书、中兵勋案、并诸殿最,欲以案校窃阶盗官之人,太后许之。尚书令任城王澄表以为:“法忌烦苛,治贵清约。御史之体,风闻是司,若闻有冒勋妄阶,止应摄其一簿,研检虚实,绳以典刑。岂有移一省之案,寻两纪之事,如此求过,谁堪其罪!斯实圣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数不从,虑其辞解,欲奖安之,乃加镇东将军。二月,丁未,立匡为东平王。
'5'北魏很多人假冒军功,尚书左丞卢同查阅吏部的功绩簿,并加以审核,发现了三百多个冒取官位的人,于是上奏说:“请求集中吏部、中兵二局的功劳簿,核对审查上报的文书,抄写二份,一份放在吏部、一份存放兵局。另外,在军队里杀敌可升一级以上的人,就命令行台军司颁发证书,证书从中间竖着分开,一份交给立功的人,一份送交门下省,以便防止耍花招作假。”胡太后听从了他的建议。卢同是卢玄的族孙。中尉元匡上书请求把景明元年以来内外考核的帐簿、吏部任职的文书、中兵的功劳查询记录,以及历次考核中的最高等和最低等的名单都取出来,以便核查冒功盗官的人,胡太后批准了他的请求。尚书令任城王元澄上书认为:“律法最怕烦杂苛刻,治政贵在清平简约。御史台的职责,在于有所风闻就可以上奏,如果知道有冒取功劳官职的人,只须取一本簿籍,调查检验出真假,绳之以法便可。怎能取尚书省的全部档案到御史台去审查,查找二十多年的旧帐,象这样追查过失,谁能受得了这种罪责!这实在是贤圣的王朝应当慎重对待的事。”胡太后这才停止追究。胡太后又因为元匡的多次建议都没有被采纳,怕他提出辞职,想要奖励安慰他,就加封他为镇东将军。二月丁未(十六日),又封元匡为东平王。
'6'三月,丙子,敕织官,文锦不得为仙人鸟兽之形,为其裁翦,有乖仁恕。
'6'三月丙子(十五日),梁朝下令给织官,命令锦纹不能织仙人鸟兽的形状,因为这样剪裁起来,违背了仁爱。
'7'丁亥,魏广平文穆王怀卒。
'7'丁亥(二十六日),北魏广平文穆王元怀去世。
'8'夏,四月,戊申,魏以中书监胡国珍为司徒。
'8'夏季,四月戊申(十八日),北魏任命中书监胡国珍为司徒。
'9'诏以宗庙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为之。于是朝野喧哗,以为宗庙去牲,乃是不复血食,帝竟不从。八坐乃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9'梁武帝在诏书中认为宗庙中祭祀用牲畜,对鬼神有妨害。应当都用面粉去作。于是朝廷内外议论纷纷,认为宗庙中不用牲畜,就等于不再祭祀。武帝终于不肯听从。朝中的高级官员们就商议用大肉干代替牛。
'10'秋,八月,丁未,诏魏太师高阳王雍入居门下,参决尚书奏事。
'10'秋季,八月丁未(十八日),北魏诏令太师高阳王元雍入居门下省,参决尚书奏事。
'11'冬,十月,诏以宗庙犹用脯,更议代之,于是以大饼代大脯,其余尽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阳台,置七庙座,每月中再设净馔。'11'冬季,十月,因为宗庙仍然用干肉,梁武帝又下诏令制止,于是朝官们又商议替代之物,因此决定用大饼取代肉干,其余的都使用蔬菜水果,又修建至敬殿,景阳台,设置七庙中的神位,每月里又设置素食。
'12'乙卯,魏诏,北京士民未迁者,悉听留居为永业。
'12'乙卯(二十七日),北魏朝廷下诏令,凡在北方代都的没有迁徒的士民,都听任他们留作长久居民。
'13'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汉宠叛,降魏。
'13'十一月甲子(初七),巴州刺史牟汉宠反叛,投降了北魏。
'14'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斤尉比建等请和于魏,用敌国之礼。
'14'十二月,柔然国的伏跋可汗派俟斤尉比建等人向北魏求和。北魏用对待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