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游记-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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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真人还要大的神像和帝王像。有一尊神像的一个小指头掉落了,躺在垃圾堆里没人注意,我量了一下,正好是四英尺一英寸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用手帕把它包起来,装在口袋里带回了家,和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放在一起。这个小姑娘和与她同龄的孩子一样,通常就爱玩这些东西。
国王的厨房实际真是一座宏大的建筑。它的屋顶呈拱形,大约有六百英尺高。
厨房里的大灶比圣保罗教堂'注'的圆顶要小十步,后者我回国以后曾特地去量了一次。不过要是我来描述一下那厨房里的炉格子,那大锅大壶,那正在烤架上烤着的大块肉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具体的东西,也许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至少严厉的批评家会认为我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人们经常是这样怀疑旅行家的。因为怕受到这样的指责,我担心我又走了另一个极端。如果本书有机会被译成布罗丁奈格语(该王国人们一般管它叫布罗卜丁奈格),再传到那里的话,国王和老百姓们就有理由抱怨我污辱了他们,把他们描写得这样渺小,这样不真实。
国王陛下养的马一般不超过六百匹。这些马身高大多在五十四到六十英尺之间。
不过,逢重大节日国王出巡时,为了显示其威仪,总有五百匹马组成的警卫队相随。
在我看到他的一部分陆军操演以前,我真的以为那是我所能见到的最为壮观的场面了。关于那陆军操演的情形,我将另找机会来叙述。
第五章
作者经历的几件险事——一名罪犯被处死刑的情形——作者表演航海技术。
在那个国家,本来我是可以开开心心地过的,但由于我身材矮小,就出了几件可笑而麻烦的事。现在我来说一说其中的几件。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常常把我放在我那只小箱子里带我到王宫的花园去玩。她有时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她手上,有时放我到地上散步。我记得那个侏儒在离开王后前。我们进花园时他跟了进来。我的保姆把我放到地上,侏儒和我彼此靠得很近。在来到几棵矮苹果树旁边时,我偏偏想显露一下自己的小聪明,就胡乱开了个玩笑,暗示他和那几棵矮苹果树有相似之处。也正巧,这种说法在他们的语言中倒也同样适用。一听这话,这坏小子就瞅准我正从一棵树底下走过的机会,在我头顶摇起树来。这一摇,十二只苹果,每只差不多都有布里斯托尔大酒桶那么大,就劈头盖脸地掉了下来;我一弯腰,正巧一只苹果砸在我背上,将我砸得趴在地上,好在我只受了一点轻伤。因为这事是我先挑起的,所以在我的请求下,那侏儒得到了饶恕。
还有一天,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把我丢在一块光滑平整的草地上,让我自己去玩,她却和她的家庭女教师去另一边散步了。就在这时,忽然急急地下起一阵冰雹来,来势凶猛,立即就把我打倒在地。我倒在地上,那冰雹狠狠地砸遍了我的全身,就好像有许多网球打上身一样。但我还是尽力设法趴着身子往前爬,最后来到一处由柠檬树和百里香组成的花坛的背风一面,脸朝下趴着躲在那里。不过从头到脚到处是伤,使我趴在床上十天不能出门。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因为这个国家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大自然都遵守着同样的规律。一颗冰雹差不多就是欧洲冰雹的一千八百倍。对此我有经验,所以能够这样断言,因为我那时十分好奇,曾称量过那些冰雹。
但是也就在这个花园里,我遇上了一件更加危险的事。我的小保姆有一次因为认为带着我那箱子太麻烦,就把它丢家里了。她自以为已经把我放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我常请她把我一个人放在某个地方,这样我就可以独自静静地思考),自己和她的家庭女教师还有其他几个女朋友就上花园的别处去了。当我喊她都听不见的时候,花园一位总管养的一条长毛小白狗不知怎么进花园来了,也正好来到我躺的那地方的附近来回觅食。那狗嗅到了我的气味,一路直奔我寻来,随即将我一口叼在嘴上,晃动尾巴一直跑到主人跟前,轻轻地把我放到地上。还算我运气好,那狗受过极好的训练,所以虽然它这么用上下齿叼着我,我却一点也没有受伤,连衣服都没有损坏。但是那可怜的花园管理员却吓坏了;因为我俩本来就很熟,而且关系也不错。他用双手将我轻轻地捧起,问我怎么样了。我可是惊呆了,气都喘不过来,一个字也说不出。过了几分钟我才恢复正常,他就把我安全送回到我的小保姆身边。
小保姆这时已回到了她原先将我丢下的地方,当她看不到我人,喊我也没有回答时,可急坏了。为了那狗,她把花园管理员狠狠地训了一顿。但这件事没有张扬出去,皇臣贵族们一直不知道,因为小姑娘伯王后知道了要生气,而且说老实话,拿我自己来说,这样一件事在外面传来传去,名声也不好听。
这件意外的事情发生过后,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是下定决心,以后决不敢再放我一人出去了,她非得看着我不行。我早就怕她要下这样的决心,所以那时候我一个人独处时碰到的几件小小的不幸,就干脆瞒着她不说。有一次是一只正在花园上空盘旋的鸯突然朝我扑来,要不是我果断地拔出腰刀并跑到一个枝叶繁茂的树架下面去,那我肯定是被它抓走了。还有一次是我正在往一个新的鼹鼠窝顶上爬,一下就掉进了鼹鼠运土出来的一个洞里,一直没到脖子那里;衣服弄脏了,我就撒谎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至于撒的什么谎,现在已不值得再去多回想了。再有一次是我独自在路上走着,正想着可怜的英国,不小心给一只蜗牛绊倒,撞在蜗牛壳上,伤了右小腿。
当我独自散步的时候,我真说不出我是高兴还是恼怒,那些小一点的鸟儿好像一点也不怕我。它们在离我不到一码的范围内跳来跳去,寻找毛毛虫和其他食物,态度非常安闲自在,就像它们身边根本没有什么生物似的。我记得有一只画眉竟敢用嘴把一块饼从我手上抢跑,那是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刚给我当早饭吃的。我有时想逮几只这样的鸟儿,它们竟敢向我反抗,企图啄我的手指头,我就不敢把手伸出去了。接着它们又照样满不在乎地跳回去寻找毛毛虫或者蜗牛了。不过有一天,我拿起一根又粗又重的短棍子使出全身力气向一只红雀砸去,我侥幸打中了,就用两只手抓住它的脖子提起来得意扬扬地跑去见我的保姆。可是那鸟只是被打昏了,它一恢复知觉,就扇起翅膀不停地扑打我头部和身子的两侧。虽然我伸直了手臂,它的爪子够不到我,我却一直在想把它放了算了。幸好不久我们的一个仆人给我解了围,他把那鸟的脖子给扭断了。第二天,王后下令把那鸟烧了给我当晚饭。就我记忆所及,这只红雀似乎比一只英国的天鹅还要大一些。
侍候王后的那些未婚姑娘们经常邀请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到她们屋里去玩,并且要她把我也带上,为的是能有幸见见我、摸摸我。她们常常把我从头到脚脱得精光,让我躺在她们的胸脯上。她们这么做我非常讨厌,因为说老实话,她们的皮肤发出一种十分难闻的气味。我极为尊敬那些优秀的姑娘,本不打算说她们的坏话,但是因为我个子矮小,我的嗅觉就相应地要敏锐得多。我想,这些漂亮的人儿在她们的情人眼里,或者在她们彼此之间,是不会显得讨厌的,这种情形在我们英国人中间也是一样。但不管怎么说,她们身上本来的味道还叫人容易忍耐得多,一用香水,我可马上就要晕过去。我忘不了在利立浦特时,有一天很暖和,我运动了好一阵子,我的一位好朋友竟直言不讳地抱怨说我身上的味道很大。其实和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我并没有那样的毛病。我想,对于我来说,他的嗅觉能力是比较敏锐的,就像对于这个国家的人来说我的嗅觉能力比较敏锐一样。在这一点上,我不能不为我的主人王后和我的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说句公道话,她们的身体是和任何一位英国的小姐太太一样芬芳的。
我的保姆带我去见这些侍女时,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我见她们对我一点也不讲礼貌,仿佛我根本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生物。她们把我放在梳妆台上,当着我的面脱得精光,然后再穿上衬衫。可是,直接面对着她们那赤条条的身体,我敢说我看了决没有感到有什么诱惑,除了恐怖和恶心,也决没有引起我任何骚动。她们的皮肤极其粗糙,高低不平,近看颜色还不一样;这儿一颗痣,那儿一颗痣,宽得像切面包用的垫板一样;痣上还长着毛,挂下来比扎包裹用的绳子还粗;至于身上其他地方就更不用说了。她们还毫不顾忌地当我面小便,将喝进去的水排掉,一次至少有两猪头升'注',而装小便的容器容量在三大桶'注'以上。侍女中最漂亮的是一位十六岁的姑娘,很爱嬉闹,有时竟让我两腿分开跨在她的一只奶头上。还有许许多多其他花样,我不能一一细说了,还请读者原谅。我很不开心,就请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为我找个什么借口,以后再不去见那个女孩子了。
一天,我保姆的女教师的侄子来了,他是一位年轻的绅士。他硬要拉她俩去看一名罪犯被执行死刑的情景。那罪犯暗杀了年轻绅士的一位好朋友。大家都劝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一道去,她自己却很不愿意,因为她生性心肠软。我自己呢,虽然也很讨厌这类场面,但我想事情一定不同寻常,好奇心就驱使我非得去看一看。那罪大恶极的家伙被绑在专门竖起的断头台的一把椅子上。行刑刀大约有四十英尺长,一刀下去,他的头就被砍了下来。从静脉管和动脉管喷出了大量的血,血柱喷到空中老高,就是凡尔赛宫的大喷泉'注'也赶不上它。人头落到断头台的地板上砰的一声巨响,虽然我至少远在半英里外的地方,还是给吓了一跳。
王后经常听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