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3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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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鸿谟二跋,皆盛推之。
然其后贞明复官还朝,再申前请,廷议用其策,即命贞明领之。迄不能成功而罢。
又《明史·汪应蛟传》载,应蛟巡抚保定时,奏兴畿辅水利,工部尚书杨一魁赞成其事。神宗报许,后亦卒不能行。盖持是议者,皆妄冀水利一兴,即北方之粟足供仓储,可以省南方之漕运。而不知古今异势,南北异宜。书生纸上之言,固未可概见诸实事也。
△《西渎大河志》·五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张光孝撰。光孝字维训,号左华,自署关中人,不知为何郡县也。是编志大河源委与决塞修浚之宜,傍及祀典、杂事、艺文,犹属志书之体。乃复摭入天河星象,龙马卦画,绘图列说,附会支离。是与水官何涉乎?
△《千金堤志》·八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谢廷谅、周孔教、姜宏范同撰。廷谅字友可,金谿人。万历乙未进士,官至顺庆府知府,事迹附见《明史·谢廷瓒传》。孔教有《中丞疏稿》,已著录。
宏范,临川人,仕履未详。千金堤在抚州府城东,当汝水之冲,即唐之千金陂,屡有兴废。万历五年,知府古之贤率属重修,廷谅等因述此志,以纪其事。凡《形胜》、《沿革》、《经画》、《人物》各一卷,《艺文》四卷,皆一时颂美之词也。
△《古今疏治黄河全书》·四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黄克缵撰。克缵字绍夫,晋江人。万历庚辰进士,官至工部尚书,事迹具《明史》本传。是编乃其巡抚山东时所作,分《黄河考略》、《治河左袒》、《三吴水利》诸目。所载上起祖乙之圯耿,下终万历三十二年苏庄之决,末系以论,陈当时便宜。其大旨主於顺河之性以疏之,而历陈明代河决,未疏先塞之害。
其引汉武《瓠子歌》,谓汉时河已通淮泗。又引宋张洎疏,以为《禹贡》九河之外,原引一支南行入淮泗,则未免出於附会也。
△《河漕通考》·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黄承元撰。承元,秀水人。万历丙戌进士,官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上卷论河防,下卷论漕运,皆上溯历代,下迄万历中年。文颇简洁,而伤於太略。
△《海塘录》·八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仇俊卿撰。俊卿,海盐人。官国子监博士。万历十五年,海盐塘溃重修,俊卿因录其图式案牍为此书。《浙江通志》已采录其大略。其所纪述,距今一百馀载,亦今昔异宜矣。
△《河渠志》·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吴道南撰。道南字会甫,崇仁人。万历己丑进士,官至文渊阁大学士,谥文恪。事迹具《明史》本传。万历甲午,陈于廷建议修国史,令翰林诸臣分门受事。道南领修《河渠志》,此即其原稿也。凡三篇,曰《运河》,曰《黄河》,曰《通惠河》,其馀皆未之及。按《明史·艺文志》作二卷,则是本己非全帙矣。
前有总序,谓冠以图策,载其领要。今此书无图,盖传写者失之。考《元史》以前诸志,皆无图绘,此例盖道南所首创也。
△《泉河史》·十五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胡瓒撰。瓒有《禹贡备遗增注》,已著录。是编《图纪》一卷,《职制》一卷,《泉源》一卷,《河渠》一卷,《职官表》二卷,《泉河派表》一卷,《疆域》、《山川》、《夫役》、《漕艘》、《宫室》、《人物》、《秩祀》、《叙传》各一卷。乃瓒分司南旺时,据《河志》、《闸河考》、《泉河志》诸书删辑而作。於河湖闸坝堤防潴泄之道,载之颇悉,特体例冗杂,尚有待於后人之润色耳。末附《泉河大事记》一卷,用编年体以总括全书,大略亦近复赘。又《泉源志》后有天启二年主事薛玉衡新开泉名二十七处,则后人所续入也。
△《皇都水利》·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袁黄撰。黄号了凡,嘉善人。万历丙辰进士,官兵部主事。是编历考北直隶河渠,意在兴修水利。末载畿内田制、开田赏功、沿海开田诸论,大旨颇与徐贞明《潞水客谈》相近。黄尝任宝坻令,县赋繁重,具疏乞减,故於畿辅利弊尤所究心。卷首题“前进士袁黄,”撰旁注云“了凡杂著”,亦疑非完帙也。
△《南河志》·十四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朱国盛撰。国盛字敬韬,华亭人。万历庚戌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兼理侍郎事。天启五年,国盛以工部郎中管理南河,创为此志。自《敕谕》至《公移》凡三十三门,於黄、淮诸水疏治事宜,颇为详析。前有自作序例一首,又有李思诚、徐标二序,后有彭期生跋。思诚,扬州人。标与期生皆继国盛董斯役者也。
△《常熟水论》·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明薛尚质撰。尚质,常熟人。以白茅、许浦、福山三浦为常熟宣泄所赖,故作此以明其利害。前有自序,言考当代名臣奏议,及唐宋诸贤成说,可以行於今者,凡若干条。为之赞论,以备於左。复著《水利论》一篇,《杂论》十条,以厕於末。此本为曹溶《学海类编》所载,仅有《水利论》及《杂论》,而无所谓名臣奏议及唐宋成说者,盖删其前半,非完书矣。
△《黄运两河考议》·六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首《总论》一篇,次以历代治河之事编年纪载,始唐尧,迄明熹宗。其大旨欲复九河故道,引全河北趋以归海。所谓纸上空谈,不达时变,与欲复井田封建同一迂谬耳。
△《河纪》·二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孙承泽撰。承泽有《尚书集解》,已著录。是书纪黄河迁徙始末,兼及畿辅水利。大旨为筹画漕运而作也。
△《具区志》·十六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国朝翁澍撰。澍字季霖,吴县人。是书以明蔡羽《太湖志》、王鏊《震泽编》为本,参酌增损,续成此书。於濒湖港渎,区画独详。
△《北河续记》·八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国朝阎廷谟撰。廷谟,孟津人。顺治丙戌进士,以工部主事督理河工。是编因谢在杭旧志而修之,又附录古迹、艺文於其后。廷谟自序,谓“删其不宜於今而增其正行於今者”,故所纪形势颇详。然正行於今者增之是也,其不宜於今者亦当存以备考证,乃协志乘之体。一概刊除,非通论也。
△《河防刍议》·六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崔维雅撰。维雅,新安人。顺治丙戌举人,初任仪封县知县,升淮安府同知,调开封府南河同知。即以防河功,授宁波府知府。因总河王光裕请,再迁管河道佥事,官至布政使。其成是书,则为江苏按察使司时也。其治河有七法。
曰引河,曰遥堤,曰月堤,曰缕堤,曰格堤,曰护埽,曰截坝。前明潘季驯《河防一览》,详於堤坝之说,而不言引河。维雅独申引河之说,盖当河流悍激之地,不得不浚此以杀其势耳。其书前为总图,后为分图。总图所以审其形势,而分图所以定其工程。图各有说,所以明其致治之原。维雅身历河工二十馀年,著为此书,其意见与靳辅颇不相合。康熙二十一年河决萧家渡,维雅因上疏条奏河务,斥辅所筑减水坝为不可用,请变前法而更张之。上特遣大臣履勘,复召辅与维雅廷辨。辅指列情形,具陈维雅剿袭之谬。维雅无以对,卒从辅议,而河患以息。
是其说亦多出於一偏之见,不可据为定论也。
△《新刘河志》·一卷、《娄江志》·二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顾士琏撰。士琏字殷重,太仓州人。先是,顺治十二年,娄江塞,水无所归。太仓知州白登明,开凿朱泾旧迹而水以安。州人名之曰新刘河,以娄江旧名刘河也。士琏实佐是役,故辑其始末,为志一卷。康熙辛亥,再浚刘河之淤,仍以士琏任其事。工既竣,乃复辑《娄江志》二卷。上卷叙新续,下卷考旧迹,而以郏亶、郏侨诸人治水之书附焉。《新刘河志》其稿本出登明,士琏重辑之,《娄江志》则士琏所自辑。以其循登明之法而成功,故亦题曰“登明定”,示不忘所自也。前有王瑞国、郁禾序,皆称为《吴中开江书》,盖当时二书合刊,总题此名耳。
△《山东全河备考》·四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国朝叶方恒撰,方恒字学亭,昆山人。顺治戊戌进士,官至山东济宁道。是编即其督理山东河道时所辑,专言漕河之在山东者。首《图志》,次《河渠》,次《职制》,次《人文》。大致采掇明王恕《漕河通志》、王琼《漕河图志》、车玺《漕河总考》诸书,而稍参以近时之形势。
△《明代河渠考》·(无卷数,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万斯同撰。斯同有《庙制图考》,已著录。是书采取有明列朝实录,凡事之涉於河渠者,悉案年编次。天启四年以后,则杂取邸抄野史以足成之。视史志所载稍详,然颇伤冗杂。考斯同尝预修《明史》,此本疑即其摘录旧闻,备修志之用者,后人取其残稿录存之也。又两江总督所采进,亦有此书,题曰《明实录河渠考》。所载止於万历四十八年,知当时随笔抄录,本未成书。后来传写其稿者,各据所见之本,故多寡互异,并书名亦小不同矣。
△《今水经》·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黄宗羲撰。宗羲有《易学象数论》,已著录。是书前列诸水之名,共为一表,皆以入海者为主,而来会者以次附之,如汴入河、须郑入汴、京入郑、索入京之类。自下流记其委也,后各自为说,分南北二条,皆以发源者为主,而所受之水以次附之。如卫河出辉县苏门山,迳卫辉府北,东流淇水来注之,又过濬县内黄界,漳水入焉之类,自上流记其源也。其所说诸水,用今道不用故道,用今地名不用古地名,创例本皆有法。而表不用旁行斜上之体,但直下书之,某入海,某入某,某又入某,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