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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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而作,非通《经》者所尚也。
△《春秋透天关》·四卷(永乐大典本)
旧本题“晏兼善撰”,不著时代。据其兼及合题,是元人也。其书专为场屋而作,义殊肤浅。如解“元年春王正月”云“若就春字正月上用工,则春者天之所为,圣人纪人道之始,全以天道、王道立说亦可”云云,则一书之大指可知矣。
△《春秋四传》·三十八卷(内府藏本)
不知何人所编。首载杜预、何休、范宁、胡安国四《序》,次《春秋纲领》,述各家议论。次《春秋提要》,如周十二王、鲁十二公以及会盟战伐之数,并撮举大凡。次《春秋列国图说》。次《春秋二十国年表》、次《春秋诸国兴废说》。
凡《经》文之下,皆分注《左氏》、《公羊》、《穀梁》三传,而胡《传》则别为标出,间加音注,别无发明参考之处。考元俞皋《春秋集传释义大成》始於三《传》之后附录胡《传》。吴澄《序》称其兼列胡氏,以从时尚。而四《传》之称亦即见於澄《序》中。知胡《传》躐跻三《传》之列,自元初已然。此本验其版式,犹为元椠,盖当时乡塾读本也。
△《麟经指南》·一卷(永乐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自序》,署曰“退修菴题”,亦不详何人也。《序》称幼习是《经》,以举进士为业。投老山林,兵火之馀,先世遗书无复存者。间因馀暇,条分大义,立题命意。凡可引用之语,各附於后,又间引先儒破题。盖元末乡塾之陋本也。
△《春秋图说》(无卷数,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列目百二十有二,始《十二公年谱》,终《诸儒传授》。
中间《列国世次》、《舆地山川名号》以及《经》、《传》所载名物典故,悉有图有说。其年表皆钞《史记》。其《名号归一图》即冯继先所撰,而分为十九图。
至《岁星》、《八音》、《四凶》、《十六相》诸图,则又掇之《五经图》中,《春秋列国图说》,则摭自东坡《指掌图》。又列郑樵《考定诸国地名》及《叙国邑地同异说》、《叙山水同异说》。大抵杂驳不伦,未见精核。卷首题曰《春秋笔削发微》。考杨甲《六经图》中有《春秋笔削发微图》,以此本互勘,一一相合。盖掇取甲书《春秋》一卷,而搀以杂说,伪立此名。卷首有“竹垞”二字朱文印,盖朱彝尊所藏,而《经义考》不著此名。是必后觉其赝托,弃之不录,而所弃之本又为吴氏所收耳。
△《春秋提要》·四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饶秉鉴撰。秉鉴字宪章,号雯峰,广昌人。正统甲子举人,官至廉州府知府。朱彝尊《经义考》载秉鉴《春秋会通》十五卷,《提要》一卷。今按此书实四卷,与《春秋会通》另为一书。彝尊盖未见其本,故传闻讹异。其书以《春秋》书时书月难於记诵,故错综而次序之,分十二公为十二篇。先列《经》文於右,而总论其义於后,大旨以胡《传》为宗。
△《左觿》·一卷(通行本)
明邵宝撰。宝字国贤,号二泉,无锡人。成化甲辰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
谥文庄。事迹具《明史·儒林传》。是编乃其读《左传》所记,杂论书法及注解,然寥寥无多。盖随意标识於《传》文之上,亦其《简端录》之类也。其中精确者数条,顾炎武《左传补注》已采之。所遗者,其糟粕矣。
△《春秋经世》·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魏校撰。校有《周礼沿革传》,已著录。是编名《春秋经世》者,盖取《庄子》“《春秋》经世先王之志”语也。所注惟隐公一卷,其注多从《左氏》。
然如“公矢鱼于棠”,全录臧僖伯谏词,惟移《传》末“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二句於《传》首,此亦何需校钞录耶?间有自出新意者,如谓纪子伯、莒子盟于密,当作纪侯子帛,以子帛为纪侯之名;又谓挟卒乃异姓之卿:则又皆杜撰之谈矣。
△《春秋说志》·五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明吕柟撰。柟有《周易说翼》,已著录。柟所著他书率笃实近理,惟此书务为新说苛论。凡所讥刺,皆假他事以发之,而所书之本事反置不论。如以“公及邾仪父盟于蔑”、“祭伯来”、“公及戎盟于唐”、“郑人伐卫”、“卫人杀州吁”,皆为平王之罪。又如“叔孙豹卒”,谓《经》不书饿死,乃为贤者讳。谓“郯子来朝”,以其知礼录之。大抵褒贬迂刻,不近情理。至谓书季孙意如之卒为见天道之左,则圣人并怨天矣。其失不止於穿凿也。
△《春秋集要》·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锺芳撰。芳字仲实,琼山人。正德戊辰进士,官至户部左侍郎。是书以《集要》为名,故文殊简略。中间如谓“春王正月”为建子,谓《桓公三年》书“有年”非纪异,谓《襄公二十八年》书卫侯衎非俟其改过,谓《昭公元年》书败狄大卤非讥毁车崇卒,与胡《传》异者不过数条。馀大抵依回其说。甚至如《僖公十七年》夏灭项,胡《传》误以为季孙者,亦因仍不变,无所短长。又多采董仲舒、刘向、刘歆灾异之说,穿凿事应。至以《宣公八年》之大旱为《十五年》税亩之由,事在七年之后,而应在七年之前,尤为乖谬。其采用《公》、《穀》月日之例,既多附会,而采用《左传》,尤无体例。其最甚者,《庄公二十年》“陈杀公子御寇”下,忽注“晋献公患桓、庄之族偪,而士蒍谮去之”十五字;《僖公二十二年》“宋公伐郑”下,忽附录“被发而祭于野,夷俗皆然”
十字;《二十三年》“楚人伐陈”下,忽附录“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八字。此类不可殚数。其采用《左氏》义者,《襄公四年》“叔孙豹如晋”下,惟辨古自歌、工歌二义;《僖公九年》“会于葵丘”下,责宰孔不当阻晋侯;《成公五年》“梁山崩”下,责伯宗之攘善:亦皆与《经》义渺不相关。陈烈《序》乃称其扩前人之所未发,过矣。
△《春秋私考》·三十六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季本撰。本有《易学四同》,已著录。本不信三《传》,故释《经》处谬戾不可胜举。如言惠公仲子非桓公之母,盗杀郑三卿乃晋人使刺客杀之,晋文公归国非秦伯所纳。诸如此类,皆无稽之谈。夫孙复诸人之弃《传》,特不从其褒贬义例而已。程端学诸人之疑《传》,不过以所记为不实而已。未有於二千馀年之后,杜撰事迹,以改易旧文者。盖讲学家之恣横,至明代而极矣。
△《春秋世学》·三十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丰坊撰。坊有《古易世学》,已著录。是书自称即其先世宋御史中丞稷之《案断》而为之释义,故曰“世学”。然《案断》之名,宋人书目及《宋史·艺文志》皆不著录,向来说《春秋》者亦所未闻。其伪盖无足辨也。
△《左氏春秋镌》·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陆粲撰。粲有《左传附注》,已著录。是编乃其由工科给事中坐劾张璁、桂萼谪都匀驿丞时途中所作。皆纠正《左氏》议论之失,亦柳宗元《非国语》之类。然於《左氏》释《经》之谬,辟之可也。至记事记言,但各从其实。事乖言谬,咎在古人,与纪载者无与也。亦谓之“镌左”,则非其罪矣。甚哉其固也。
△《春秋读意》·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唐枢撰。枢有《易修墨守》,已著录。其论《春秋》,以为不当以褒贬看圣人,只备录是非,使人自见。盖以救宋儒穿凿之失。然谓《春秋》字字褒贬固为偏论,谓《春秋》竟无褒贬则数十特笔亦灼然不可诬也。读者知其矫枉之意可矣。
△《春秋录疑》·十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赵恒撰。恒字志贞,晋江人。嘉靖戊戌进士,官至姚安府知府。是书本胡氏《传》而敷衍其意,专为科举而设。故《经》文可为试题者,每条各於讲义之末总括二语,如制艺之破题。其合题亦附於后,标所以互勘对举之意。
△《春秋国华》·十七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严讷撰。讷字敏卿,常熟人。嘉靖辛丑进士,官至武英殿大学士。谥文靖。
事迹具《明史》本传。是书以《春秋》所书周及列国之事分隶其国,而仍以鲁十二公之年编之,杂采三《传》附於《经》下,亦间及《国语》、《史记》诸书。
其甥陈瓒《序》,称讷请沐三月而成是书。则潦草编排,取盈卷帙,宜但钞录旧文,无所发明考证矣。
△《春秋四传私考》·十三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徐浦撰。浦字伯源,浦城人。官监察御史。是书举《左氏》、《公》、《穀》、胡《传》之异同,衷以己意。於胡《传》之深刻者多所驳正,持论颇平允。然每就事论事,不相贯串。如“朱公和卒”,谓不书薨以示褒。不知外诸侯《经》皆书卒也。又凡浦无所论断之条,皆不存《经》之原文,似乎删节圣经,亦非体制。
△《左传注解辨误》·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傅逊撰。逊有《左传属事》,已著录。是编皆驳正杜预之解,间有考证,而以意推求者多。视后来顾炎武、惠栋所订,未堪方驾。前有《古字奇字音释》一卷,乃《左传属事》之附录,装缉者误置此书中,颇浅陋无可取。后附《古器图》一卷,则其孙熙之所汇编。亦剿袭杨甲《六经图》,无所考订也。
△《左氏讨》·一卷、《左氏论》·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冯时可撰。时可有《左氏释》,已著录。是书前有《自序》,称先为《左氏讨》,继为《左氏释》,后为《左氏论》。其《释》则训诂为多,《讨》与《论》则皆评其事之是非。不知分为二书,以何别其体例也。然所讨论,皆以意为之,往往失於迂曲。如谓阳虎之攻季氏为必受命鲁君,是真信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