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马西凉-第1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六千伤亡惨重,只剩下不到四千还能站着的羌兵鼓噪而进,跟在后面冲杀了过去。
“撤!”
档板后面,统兵校尉狠狠一挥马刀,大吼一声。
两千长弓手二话不说,立刻返身冲下土坡。径投后阵去了。
就在此时,已经撤到了五十步外的高顺军前,令旗再变,惊天战鼓声来的更急。
“长枪兵,突击!”
几乎在统兵校尉下令弓箭手撤下的同时,高顺就断喝一声,两千早就蓄势以待的长枪兵立刻越阵而出,越过前排重装步兵,滚滚杀向从土坡上冲下来的庞德军。
惊天喊杀声和凄厉的惨嚎声中。惨烈的血战真正拉开。
两千把锋利的长枪组成了一片死亡之林,每一次向前突刺,冲到近前的庞德军都会像麦草般倒下一片,两千枪兵以最基本的伍为战斗单位。合力攻击一个目标。
就算再彪悍的士兵,也绝对无法同时抵挡五把刺过来的长枪。
只是一个突击,冲杀过来的庞德军就倒下了一大片。
长枪不比弓箭。只要捅在身上,绝对非死即残。轻伤都没有。
高军中军,鼓声再战。更加激昂震耳。
两千冰冷的毫无感情,就好像机器一样的枪兵立刻交错前行,奋力向前突进,原本气势汹汹冲杀过来的庞德军立刻被的前阵大乱,前冲之势为之一带。
大汉强盛之势,就曾以步兵打的塞外胡人不敢越过长城南下劫掠。
汉军最擅长的,便是以精锐长弓手和枪兵配合,充分发挥战术的优势,以弥补汉军骑兵不足的弱点,真正官军出身的将领,最擅长的就是步兵决战。
中央官军的将校,大多都接受过正统的汉军战术训练。
高顺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将汉军步兵的战术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枪兵厮杀时以伍为最基本的战斗单位不是汉军战术,而是高顺在认真研究了枪兵临阵搏杀的特征后,首创的一种配合作战之术。这种毫不起眼的配合作战之法,能够让枪兵临阵厮杀时的效率更高,同时也能够有效的弥补枪兵自身防护能力较差的短板。
“汉军威武!”
枪兵阵前,统兵校尉举枪撩天,厉声大吼。
“战则必胜!”
两千枪兵三呼响应,如雷般的吼声震的人气血都一阵翻腾。
虽然汉室已亡,然而五千北军的口号却依旧没变,为大汉而战,扫灭八方敌,荡平天下寇的不灭军魂始终不曾动摇过,这就是那支打不垮的大汉中央官军。
两千枪兵不是收编的韩遂降卒,而是真正的北军将士。
收编的韩遂降卒虽然也被高顺调教成了一支精锐,但这些北军出身的枪兵无疑更加擅长战术的配合,杀戮效率也更高,这是一种骨子的本能,不是断时间内能赶上的。
只是一个集体冲锋,庞德军前阵就有了崩溃的征兆。
“去死!”
庞德目龇欲裂,举刀横扫,向三名枪兵拦腰斩成六截。
然而下一步,就再次有不下十把长枪从三个方向同时疾刺了过来,有两把长枪更是十分阴险的刺向庞德战马的胸腔,让庞德顾了左边,顾不上右边。
顾了右边,顾不上正面。
“啊啊啊……”
庞德眼角泣血,奋力扫开了左右两边疾刺而至的长枪,却再也顾不上把把刺向胯下战马的长枪,高亢的马嘶声中,胯下战马瞬间人立而起,喷贱出大量热血。
下一刻,战马轰然倒地,就此毙命。
庞德飞身下了马背,十分没面子的在地上滚了好几米,才躲到几把如同索命毒蛇般刺到的长枪,狼狈的翻身跳了起来,牙齿咬的咯吱作响,满嘴的钢牙几乎都被断了。
“汉军威武!”
“战则必胜!”
两千枪兵气势如虹,奋力向前突击。
庞德惊回首。前军已经开始了溃败,和这支枪兵比起来。自己麾下的羌兵无论是在战术配合,还是在厮杀效率、战斗意志方面。都差了许多。
虽然早知道高顺的厉害,在榆中城外就曾让吕布吃了个大亏,麾下更是有五千北军出身的百战粗锐,但直到今日,方才真正见识到了这支精锐的厉害。
昔日最为精锐的中央官军,果真名不虚传。
眼看在两千枪兵效率惊人的杀戮之下,前军溃败的越来越快,而一直游戈在数百步外的那三千骑兵也绕到了侧面,列成了三角型的锥型阵。准备发起突击。
庞德眼角欲裂,有滚滚热血滴下,极为不甘地狂吼一声,“退回去!”
临阵而退,实在是兵家大忌。
然而庞德却别无选择,如果不想将六千羌兵全部葬送在城外,趁大军还没有真正溃败之前,退回城中是唯一的选择,虽然这很要命。
几乎在庞德下令撤退的瞬间。伤亡过半的六千羌兵就顷刻间大乱。
本来被两千枪兵迎头痛击,羌兵的士气就受到了打击,眼下庞德又下令撤退,这让士兵们还如何拼命。让大军士气受到了最为致命的一击。
后阵的羌兵再也顾不上其他,扔掉武器掉头就冲向城中。
“突击!”
枪兵阵前,统兵校尉举枪向前。引吭长嚎。
两千骑兵阵型一变,在奋力向前突击的过程中。迅速变换成了锋矢阵,尾随在庞德大军后面趁势掩杀。直杀的已经乱成一团,各自为战的羌兵再无丝毫抵抗之心。
就在这时,三千骑兵也终于发起了致命一击,斜刺里冲向城门。
高顺的意图很明显,让三千骑兵在关键时刻突击,就是要趁庞德败退时一举杀进城中夺了城门,趁势袭破狄道,这样就不必再等一个月之久了。
“将军,快走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混战中,有部将满脸是血的冲到庞德身边,凄声大吼。
庞德衣甲早已被鲜血浸透,却兀自奋力厮杀休,闻言惨然道:“怎么退,眼下高顺大军死咬着不放,本将军若退,高顺必然要趁势夺了城门,如此狄道危矣!”
部校咬牙道:“将军先走,某来断后!”
庞德狞声道:“不,你先走,本将军要亲自断后。”
“将军……”
“快滚!”
庞德厉声大吼,奋力砍翻了两名枪兵。
“走!”
部将泣血嘶叫,甩步就走。
庞德带着五百步卒,奋力厮杀断后,直到与身后的大军拉开距离时,身边还能站立之人已经不足五十,好在终于拉开了距离,也算值了。
土墙上,早已被鲜血染红。
一排黑压压的重装步兵扛撸持甲而立,寂然无声。
高顺早已经来到阵前,目光在站场上转了一圈,才收了回来,凝声道:“庞德之勇果真名不虚传,竟生生阻住了枪兵的冲锋。眼下看来,想要趁势破城怕是不成了。”
有小校忙道:“将军,庞德兵无战心,我军未必就没有机会。”
高顺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果然,被庞德亲自断后这么一阻挡,等三千骑兵突击到城下时,败退的羌兵几乎已经全部退到了城中,只剩下数百羌兵堵在城门口,与追上来的骑兵奋力厮杀。
“走,退回去!”
庞德大吼一声,立刻返身奔进了城门洞里。
数百羌兵边站边退,也缓缓退进了城门洞里。
“弟兄们,功劳就在眼前!”
骑兵阵前,成粗挥舞着马刀奋力嘶吼,想要带兵突进城中。
大军后阵。
高顺目光掠过城头,眼看城头的数百羌兵已经搬起了滚木擂石,奋力举过头顶,准备砸下去,当即把手一挥,断喝道:“传令,鸣金收兵。”
“得令!”
早有传令兵疾声应命,扯开嗓门大吼起来,“将军有令,鸣金收兵。”(未完待续。。)
第210章开门迎贼
汉阳,原道前往襄武的官道上。
一支五百人的运粮队护着五十架大车正在缓缓西行,拉车的骡马毛皮浸汗,张大的嘴巴里不停的吐着白气,走了大半天没有停下歇息,牲口也受不了。
五百兵卒衣甲破旧,全都是麻布制成的布甲。
在后方运送粮草的,自然不是什么正规军军,而是各县的役卒。
这些役卒年龄偏大,装备简陋,极少会被派上战场,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押运一下粮草或者打扫一下战场,搬运一下资物,偶尔修缮一下城防。
至于战斗力,最多也就吓唬一下那些拦路劫道的小股盗匪。
队伍中间位置,一名十六七岁的役卒抬头看了看天色,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不由暗骂了一声,这大西北的风可真他娘的干,忍不住扭头对旁边的县尉道:“陈大人,这都走了三个多时辰了,牲口实在拉不动了,不如停下来歇歇再走吧?”
县尉抬头看了看天色,断然道:“不行,傍晚前必须要穿过老虎沟,再坚持一下。”
役卒嘴皮子蠕动了半天,想要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
落后几步的位置,有役卒低声报怨,“这娘他的牲口都快拉爬下了,还不让停下来歇息一阵,这腿都跟灌了铅似的,快拿不起来了,还怎么走。”
“小声点,别让县尉大人听到了。”
旁边的年龄大些的役卒连忙说道,唯恐被县尉听到。
实际上县尉早听到了,只是能说什么。
这个时候。也唯有装作没听到。
县尉自己也快走不动了,实在是没心思训斥役卒了。
就在这时。官道前方的一片密林里有惊鸟飞起。
县尉立刻眼神一凝,道:“王大全。你带几个人过去看看。”
“喏!”
一个役卒答应一声,就准备叫上几个人过去查看。
然而不用过去了,杂乱的马蹄声中,一队骑兵已经从密林中冲了出来。
“这……”
县尉怔了下,接着就脸色大变,狂吼道:“快,快停下,就地列阵!”
突然冲出来的骑兵,让所有的役卒都大吃了一惊。
不等县尉喝声毕。五百役卒就已经飞快的喝住了拉车的骡马,一阵东奔西走,将运辆的大车赶到一起,乱哄哄的围成了一圈,将车马护在中间。
虽然手里拿着刀枪,可所有役卒的腿肚子却在不停的抽筋。
冲出来的骑兵足有数千,这显然不是什么拦路劫道的山匪路霸。
“杀,一个不留!”
炸雷般的大喝声中,数千骑兵开始缓缓加速。
“这。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