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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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毕竟,鼻血喷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
丁还好气又好笑,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说要娶叮儿,我问你,你拿什么来娶她?要怎么养活她?将来让她住哪里?睡你的破狗洞吗?」
「老头子,你当小爷白痴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看你刚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待得小爷学全了,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
丁还气极反笑,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他不屑一顾,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
「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你学得会吗?」
「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脸,湿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小爷天纵英才、聪明绝顶、人间罕见、俊秀无俦……」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听得丁还都快睡着了。
「得了。」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脚边。「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门,否则,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语音犹在,他身影已杳。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糟老头子,老而不死谓之贼,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但……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
不好意思,曲笛是个孤儿,又是被乞丐养大的,他不识字啊!
晚膳时分,丁叮牵着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
本来男生着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灵,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邪气,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
不说帮曲笛梳洗的丁叮吓一跳,就连识人多矣的丁还乍见曲笛面目,心里也是大大一动。
观曲笛五官,眉清目秀,鼻管挺直,双唇丰润,眉间一点清灵,分明[小说下载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聪明过人之相。
可惜啊可惜,他双眼明而不正,若不好好调教,将来必定为祸天下。
但曲笛厮混街头日久,流氓气息已经养成,想引他回正途得费多大的功夫?
丁还心头乍时乌云满布,不知该拿曲笛如何是好,他是心慈爱才之人,年逾五旬,却未收一徒,实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难求。
如今曲笛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一时就想收他入门。
可曲笛没练得一身好本领之前,已是如此奸滑刁钻,真让他习得高深武艺,他又不受教,将来祸害天下一定更甚……「爹,你看,弟弟好漂亮是不是?」丁叮对曲笛爱入心坎。
她自幼丧母,没有兄弟姊妹陪伴,山中寂寥;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还嘴甜如蜜,姊姊长、姊姊短,撒娇慰哄样样精通,怎不让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顺手帮他添了碗饭,大鱼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姊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将来长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风,姊姊想着就觉得好骄傲。」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从有记忆以来,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温柔又善良。他更加坚定决心,长大后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这样好看,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处处留情,我最讨厌那种人了。」丁叮边给他布菜,口里边唠唠叨叨地,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
曲笛心头温暖,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他只要这个好姊姊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
丁叮摸摸他的头。「弟弟,你口呼『小爷』的称号实在不雅,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曲笛肯定不理她,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嘟了嘟嘴。「那小爷……唉呀,姊姊要人怎么说呢?」
「你可以自称在下、鄙人、小生,不然直接说『我』也可以啊!」
「好麻烦。」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若非三餐不继,个儿长不大,哪会屈居「小爷」这称号?现在竟连「爷」都不能称了,可是……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那……改就改吧!感∫唬俏摇歉鲦㈡ⅲ颐且黄鸪苑拱桑 ?
「好弟弟,乖弟弟,你真是我的宝贝。」丁叮天真无邪,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一心认了这个弟弟。
「嗯哼!」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拎着曲笛的后衣领,拉到自个儿身边,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
「爹爹,你怎么对弟弟这样粗鲁?」丁叮不依了。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双目如剑,直刺曲笛面庞。「曲笛,今年几岁了?」
「十二。」面对丁还,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当下声音冷了三分。
「咦?」丁叮惊呼。「你居然长我四岁?可是个头……」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还以为不过是个六、七岁的童儿,想不到竟有十二了。霎时,她眼眶泛出水雾。「这么一来我的弟弟可不是没有了吗?」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看她要哭,心都慌了。「姊姊莫哭、姊姊莫哭,妳不喜欢我十二岁,那我改……就八岁怎么样?」
这年龄可以随便乱改的吗?丁还真是啼笑皆非,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任曲笛奸滑狡诈,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
嗯……曲笛是匹野性难驯的良马,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
「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不过依规矩,入门者为先,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姊。曲笛,你磕头拜师吧!」
丁叮闻言,拍手叫好,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柑昧耍艿芑皇Φ埽残幸残小9允Φ埽憧彀莸鍪Ω蛋桑 ?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不肯教他武功,不过半个时辰,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
一定有诈,日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
曲笛天生别扭,一副倔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
第二章
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
当然啦,丁还的后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别说骂她了,平常她说一,他绝对不敢说二。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丁还混帐却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纵英才,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他肯认丁还做师父,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
丁还不知,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没人读书的。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齿。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页而已,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加上十幅图像,想来应该不难练,奈何他看不懂啊!
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
于是,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文字是内功心法,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
丁还师从玲珑门,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讲求一切随缘。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门下,否则也不强求,待自个儿百年后,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留待有缘。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一起练功,一同出师,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但一、两百年间,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更是经常发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而以轻身功夫入门。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头猪,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但先决条件得是,他能活那么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比起练习一流的指、掌、剑、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报仇,三十年也不晚嘛!
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他在苏州做混混时,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只能按图练习;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奥,他这样胡练,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
这一日,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左脚踏上右脚,腰一扭,两手缠得像麻花似,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才停了下来。
「唉哟!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臭老不死,该杀千刀的丁老头,这什么鬼天星步,肯定是骗小爷的,他娘的,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
「师弟,是你在那里吗?」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曲笛赶紧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他好歹是个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师弟,你怎么满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