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在前方的幸福-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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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我见她?你最好省省力气,当初是你自愿放弃楚歌的监护权的,就算我真的让楚歌跟了你住,我爱什麽时候见她就什麽时候见她!”
“你”
呃……我才刚历劫归来耶,有必要这麽急著吵架吗?
我专心地喝著警察阿姨倒给我的牛奶,不想看到警察叔叔伯伯和阿姨不时朝我投来的同情眼光。
杯里的牛奶喝完了。我抬起头,把空杯子拿给警察阿姨。
“我可以再喝一杯牛奶吗?”肚子好饿。
好心的警察阿姨点点头,立刻从我手里拿了空杯去倒牛奶,这次还多带了几片苏打饼乾回来。
我一边啃著饼乾,一边喝著牛奶。
想要关起耳朵,但耳朵不像眼睛,可以说关就关。
如果耳朵可以像眼睛一样关起来,那麽就可以选择要听什麽、或者不听什麽了,多好。
为什麽上帝造人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呢?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声音是我们不想听见的吧?
我想一定是亚当的错。
假如夏娃真的是亚当的一根肋骨,难免会遗传到亚当不良的基因。
我听见妈妈尖声地喊:“楚浩远!你是个混蛋!”
耶,爸爸是个混蛋,那我不就是个小混蛋了?
爸爸口不择言地吼回去。“我奇。сom书若是混蛋,那曾嫁给我的你高盈月,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哇,真相揭晓原来我们一家都是混蛋!
妈妈一气之下,往我冲了过来,一手用力地捉住我。
吃了一半的饼乾没抓牢,掉在地上。
“楚歌,你跟妈妈走,以後妈妈照顾你。”
妈妈捉得我的手好痛。
“笑话!你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了,还想照顾女儿。”
爸爸捉住我另一只手,也好用力,好痛。
牛奶杯掉了,也没有人管它。
“跟妈妈走!”
我被拉往右边。
“爸爸带你回家!”
我被拉住左边。
右边。
左边。
痛
我皱起眉,细声道:“不要拉了……不要拉了好不好?”
没有人理我。
我只是他们吵架的筹码。如果没有我,他们还吵得下去吗?
啊,难道说……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原来……他们都没有错,错的人是我。
“楚歌,你一向独立,你自己决定,你要跟爸爸,还是跟妈妈住?”
“楚歌,你说,说你喜欢跟爸爸住,你喜欢你的新妈妈,她比你妈妈好多了。”
这是个迟来的问题。当初离婚时,他们从没问过我的意见,现在突然问,没有心理准备的我,有些措手不及。
让我想一想……
“楚浩远,你不要做人身攻击!”
“记住!这一切是你开的头”
吵吵吵,只会吵,也不看看这是什麽场合,丢不丢脸啊!
“都不要说了!”我大声叫了出来。
我决定了。
我把右手从妈妈手里抽了出来,再把左手从爸爸手里抽出来。
“楚歌……”他们俩讶异地看著我。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说:“没关系……我跟谁住都没关系。”
“楚歌?”
对,真的没有关系。
最好都不要理我,让我一个人住。我不需要人照顾。
我仰起脸,看著他们,有点哀伤,但是很确定地说:
“没有关系,不要为我的事吵架,我没有哭,我很坚强。”
※※※
一直以来,他们都说我坚强。
总算,我慢慢地长大了。
上国中的时候,我被分配打扫厕所,结果一扫就扫了三年,原因是因为我比较坚强。
或许坚强的人注定要多灾多难,不过我觉得纳闷,扫厕所跟坚不坚强有什麽关系?
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但我知道,当一个富同情心的男孩同时爱上两个女孩时,最後被放弃的,总是比较坚强的那一个。
十七岁的纯纯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因为我比较坚强。
他的说法是:“楚歌,你一向坚强,没有我,你还是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她不行。”
想当然耳,这个“她”,就是另一个女孩。
分手时,我只是耸耸肩,佯装不在乎地说:“没有关系,你走吧,我会坚强活下去的。”
其实并没有活不活得下去这种问题我这样说,是不想伤他的自尊心。他看起来很需要我向他挥一挥衣袖,好让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顺了他。
对我来说,分手这件事就像跌倒一样,不管有没有人扶你,最终你还是得爬起来,毕竟不能因为没有人扶就一辈子趴在地上!
会这样想,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像大家说的,很坚强。
也或许是因为,我可能不是很爱他。
当初与他交往主要是一时新鲜,而且有人陪的感觉很好,短短几星期的交往过程里,还是有放进一点点感情的,至於有没有爱,我不知道。
这个问题问我最不适合。
有没有人可以回答我,什麽叫做“爱”?
我不知道什麽叫做爱。
所以我可能有一点爱他,不然不会答应他的追求。
但也不可能非常爱他,不然不会轻易答应分手……不过,这也难说啦。
反正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不弄清楚也不会死。
因为没有迫切需要,再加上偷懒,所以这个问题我并不常去想它。
我觉得这样子比较好。
不去想的东西通常会忘得比较快。
※※※
有时候,我站在路的尽头想要回望,可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
那个声音这样说:楚歌,不要回头。
我不听话,总是回过头,却发现身後只有大片大片的白雾。每一次回望,入眼都是苍白的颜色。
跟梦境同样化解不开。
若是转过身来再往前走,脚步就会踟蹰。
冷雾弥漫的街道上,冬天萧条地降临。不管再怎样跨大步伐,路程依然如此遥远。
我总期盼著尽头的那一端有著黄昏彩霞般绚烂的颜色,但围绕在身边的雾,似乎没有散去的意图。
深夜里,只听得见脚下的鞋踩著红砖步道的声音,连脚步声都彷佛不属於自己。
抬起头时,偶然可以捕捉到隐藏在冷雾後的星星,但清冷的星光暧昧不明,无法要求它倾听愿望,或赐与一道光。
如果这个时候下起雨来,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而理所当然,我没有伞。
湿的感觉从脚底一路蔓延到鼻梁上,水珠从发梢滴下,如同晨间凝结在叶脉上的湛湛清露。
不可能是我的眼泪,因为我够坚强。
可如果这是眼泪,也只有霸王的别姬才可能看见。
但她事实上是看不见的,因为别姬……
我的“别姬”,是一个网路聊天室的ID。第2章
2当霸王遇上别姬
“霸王”是我纵横在网路里的昵称。
当初栽进网路这个虚拟世界时,这个名称很自然地就从脑袋里浮现出来。原因无它,只因为我叫“楚歌”霸王四面楚歌的那个楚歌。
当我使用霸王这个代号时,我没有想到,我会在网路的另一端遇上一个别姬。
我们的相遇,要从三年前说起……
※※※
三年一前,我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主修电脑资讯。
有很多同学在毕业前半年就陆续寄出求职信,唯独我,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打算立刻进入职场。
我在一家速食店打工,大学四年的一切花费全赚自这里。毕业後,我仍留在这家速食店里赚取时薪六十五元的薪水。
曾经想过要把它当成正职,倒不是因为喜欢,只是觉得速食店的工作较单纯,所以没有很想离开的欲望。
反正同样是赚取生活所需,当店员跟当工程师对我来说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当初我之所以选择念资讯,主要是觉得面对没有生命的电脑,比面对复杂的人脑来得简单,并非对玩电脑特别有兴趣。
有一天,几名意料之外的客人来到速食店。
他们是我大学时的学长,长我一届。
这几个学长毕业後便自组科技网路公司,平常我跟他们只是点头之交,谈不上认识。
我很讶异他们会认得出我,并喊出我的名字。
看见我,他们拉著我聊天,意外地热情;後来连续几天,他们都到速食店来吃午餐,我免不了必须跟他们寒暄几句。
就这样,我被拉进了他们自组的网路公司,共同参与电脑软体的设计。
如此一来,我的生活又与网路脱离不了关连了。
在公司里工作了半年多,无论是工作或生活,都渐渐上了轨道。
我跟几名写程式的工程师经常窝在一间小小的设计室里,有时为了赶件,三餐都是拿泡面来充数。
不知道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原来已悄悄脱离群体生活的我,因长时间工作上的相处,我跟其中一名工程师渐渐有了些联系。
他叫做刘翰青,是学长网罗来的电脑好手。
跟他熟稔,是因为有一回我跟他刚好负责同一个线上交易公司的防火墙case,在检查程式时,我们发现原来的程式里有几个不容易被找到的小bug,为了找出这几条小虫,我跟他没日没夜地闭关在设计室里赶工。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扣除解决生理需要的时间,我们几乎朝夕相处在一起,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
当工作完成的时候,我们两个双双倒卧在办公室里,呼呼大睡了一整天。
醒过来的时候,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公司里开始传出我跟刘翰青是情侣的谣言。
本来我不是很在意,反正这不是真的;但刘翰青似乎对这件事认真了起来,他开始追求我而总共也不过约我吃了两顿饭。我基於礼貌,没有回绝,他便真的把我当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原来想纠正他,但一次、两次,他都没听进去。而所有人也都认定我跟他已经在一起,再三辩驳总是没有人相信。
好奇怪是不是?
以前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以为我不能懂大人的想法是因为我还小,可我现在已经成年了啊,为什麽我还是不懂他们究竟在想些什麽?
为什麽人们永远只肯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
是与不是,竟是可以用选择来决定?
所以我不喜欢跟人相处。跟人们那一颗颗复杂的大脑相较之下,电脑显然简单易懂多了。
瞧,我输入一个指令,它马上就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