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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性爱迷城-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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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要证实她的存在,她之于我,已经开始像空气与水份一样存在,感觉不到她的特殊,但是她是不可替代的,在人的一生中,总有几个人无可替代的,现在,我坚定地认为,我的素未谋面的网友LISA就是这样一个不可替代的人,她在我的生活里静悄悄的出现,却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人。
  我将想要见她的要求写到邮件里回复了她。
  我的户头里的钱每当超过了基本的日用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花钱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我想请她吃饭,找一个宽敞的、优雅的西式餐厅,我想看看这个女人是不是与我想象一样,在我的想象里,她应该看起来慈眉善目的,工作起来是精明能干的,生活里富有情趣的,反正是一个值得见见面的异性网友。
  我都称她是自己的红颜知己了,见见面应该也算是水到渠成的事吧。
  当然,肯定不是出于其它的男人化的目的才会想见她,总有一个人让男人在回想到她的时候,不会惦记着她的性别与模样,对于小人物叶博,这个人就是LISA,她喜欢通过邮件与我往来,而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子,基本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但是我对她有一种信任,这种信任让我感觉自己的存在多了一份意义,一种真诚的不需要戴上任何面具的存在意义。
  胡莉离开深圳之后,我似乎已经失去了去见一个网友的想法,这件事其实与胡莉的关系并不大,只是因为她的突然离去引发了我的思考。
  生命之中有太多的突然事件,我本以为时间可以抹去所有关于在过去那些让自己不快乐的经历,可惜的是,胡莉让我无法真正忘记,她的离去只是一个简单的信号,这个信号告诉我:总有一个人,她会突然离去,无论你是如何希望自己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
  这个人不是胡莉,她永远只能是一个人,从十七岁开始,我知道刻骨铭心将只能为一个而存在,你不信吗?你试过对某一个人刻骨铭心吗?
  我试过,尽避有种奇怪的力量,使这种刻骨铭心变得躲躲闪闪。
  也许吧,所有的人都必须在这个世间活着,无论是戴着显赫还是微渺等诸类的面具,当一种经历演变成为一种痛苦,或者应该为生命寻找一种出口,无论这样的出口是如何的自欺欺人?
  所以会有这样一种人存在,她似乎只为是提示你某件事情而出现的。
  比如狐狸。
  我现在很恨唐莲那个不合时机的电话,如果在中心公园那个春色无边晚上她不是给我打了那样一个电话,或许在我的生命中将只是又多一次在性爱中寻找愉快的经历,我所记住可能就会是一次性的快感,而现在,我在面对的则是一种与之已经没有什么关系的失落情绪。
  她像一只狡猾的狐狸,从情爱的森林里突然闪过,提醒你那些与情欲有关的往昔,然后还要你独自面对一个无法全部面对的过去。
  在那过去的光阴里,幸福如泛滥的河水冲上堤岸,带给我人间最窒息的幸福,同时,也将它也会在退却时带走我的全部快乐,不给我一个理由。
  真诚的快乐只有一次,它可以是一辈子,也可以是一天,对于我而言,它是一段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在年少轻狂的时候,不懂全部的珍惜,所以才会在现在格外的追悔,转眼间青春逝去、物是人非,所以有一切只可以停留在一个旧日的光阴里,偏偏又不能去真正面对。
  “叶博,你怎么了?”
  张晓慧推了我一下,我这才从一种难以言状的回味中醒来,“唐总叫你进她办公室呢!”
  “哦,”我慌了一下,连忙起身,进了唐总的办公室。
  老板的气色不错,显然感冒已经好了,她热情地看着我,反让我不好意思。
  “小叶,叫你两声都没有听到,是不是想美女了?”
  三十九
  直到有天我读了创世纪,我才找到了一个答案:上主天主遂使人熟睡,当他睡着了,就取出了他的一根肋骨,再用肉补满原处。然后上主天主用那由人取来的肋骨,形成了一个女人,引她到人前,遂说:“这才真是我的亲骨肉,她应称为‘女人’,因为是由男人取出的。”
  读到此处,我才明白为什么会迷恋林梅的身体了,原来她是我的一条肋骨,我所迷恋的原来是我自己的身体的一部分。
  这个答案让我很感觉很满意,于是将这个答案告诉了她,逗得林梅开心得不得了。
  这时候,她的身体早已经从那次重度感冒中恢复过来了,我看着她的笑,感觉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女生,难道她是天山童姥,越活越年轻的吗?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这武功其实就是情人的目光里,在情人的视野里,每一个女人都会慢慢年轻,你不信吗?
  其实那天早上醒来时候我表现很男人,我伸手摸摸她的额头,烧已经完全退了,我觉得睡在她的床上很不好意思,虽然这并不是第一次。
  但是她不这样看,她抱着的我的一只胳膊,睡得正香,嘴角上挂着十分满足的笑,虽然两个人都是和衣而睡,但是我仍能感觉到她的身体热得烫人,这倒吓我一跳,身体也能发烧吗?
  “你好些了吗?”我轻轻推她的身体,不放心地问她。
  她将我的胳膊抱得更紧一些,一声不响,似乎觉得不过瘾,索性将另一只胳膊也抱到一起,她似乎睡得正香,好象还知道她抱并不是她的枕头。
  她的举动却是让我异常高兴,这次是高兴,不是兴奋,我闭上眼睛,想要好好享受这一个美妙的清晨。
  我的老师抱着我的胳膊,靠在我的怀里,睡得正香,这是如何一种美妙的情形呢?
  我终于明白,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无非就是如此了吧,
  你会有过如此的感觉吗?
  当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抱着一个让自己没有办法不喜欢的女人,居然只是希望她睡得开心一些,除些之外,并没有特别的想法。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吗?
  如果我的生命是从二十四岁的时候开始,杀死我都不会承认能出现这种情况,人们以很快的时间认识,以更快的时间找一张床,然后以最快的时间做爱,何来的时间看看对方是不是睡得香甜呢?
  然而人生只有一个十七岁,十七岁的时候,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
  “当!当!当!”
  当我望着酣睡中的林梅渐渐要进入到一种忘我的境界的时候,学校的起床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糟了!
  我此时应该在学校的寝室里的,我一下子从迷离中清醒过来,顾不得多想什么,连忙将轻轻将胳膊从她的怀里抽出来,只想偷偷地离开不要打扰她的清梦。
  她好像还要梦中,全然没有觉得我已经下了床,我找到了鞋子,穿好,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拉开门,刚准备要走出去,听到有人对我说话,声音不大,但是我听得清楚。
  林梅说,“门被我反锁上了,钥匙在客厅的茶几上。”
  天,这大约是我所能听到的世间里最美的一句话了。
  关键不在于这句话的内容,而在于这句话所出现的时间,原来她早就醒来了,而我还要傻乎乎地认为她还在梦乡里呢?
  这说明什么呢?
  傻瓜都知道!
  反正在急匆匆赶往寝室的路上,我的激动溢于言表,妈妈哟,事实原来比我所想象的要奇妙的多,我还以为我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才可以的。
  九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但是我感觉自己仿佛穿了一件温热的外套,全身上下处于一种温暖当中,如果不有赶时间,我甚至想要挨个亲一下路两边的树。
  快乐的事情应该有好多,我突然觉得,这种在路上回味的快乐丝毫不亚于我在她的床上所体验的那种美妙感觉。
  从此之后,我莫不是在生活在天堂里了吗?
  我一路小跑超回寝室,还好,同寝室那三个家伙正慢慢腾腾地起床,正在叠被子,见到我回来,好像看到一个活宝。
  “叶博,年纪轻轻就玩夜不归宿啊!”
  老大发话了,“你小子悄无声息就出去了,害得我们差点向学校 报告,想想你应该是去做什么好事情了,你说吧,我们几个一夜担心怎么算啊?”
  “对啊,教导处来查宿舍,还是我们帮你处理的被子呢。”
  老二、老三显然也乐得跟着老大分享果实。
  我看看自己的被子果然被他们处理成人一个筒状,光从外面看,还真以为有个人在里面睡得香呢?
  感激涕零啊,想到日后可能还会要在晚上偷偷离开寝室,我知道不破费一下是不行了,小心驶得万年船,摸摸口袋,这个月的生活费还有不少结余,当即宣布了周末请大家吃一顿。
  三个人各喊一声“乌拉!”于是大家各自端着脸盆出去洗漱间去了。
  多么美妙的早晨,在操场上做早操的时候,我特别想放歌一曲来表达我的激动心情,原来天下最美妙的事情不在于发生了什么,而在于那种感觉,原来你想要的事情正是别人所愿意的,天底下真的应该没有比这个更美妙的事情了。
  想到今天早在林梅的家里发生的事情,我难免不会有一种快乐的情绪,也是在这时候,我的快乐被一种来自外界的声音所打断。
  为什么我在快乐中的时候总会被打断呢?我几乎要出离愤怒了,但是我却不能将怒火表现出来,声音来自七年后的我的老板办公室,我的老板眯着眼睛看着我。
  她说,“小叶,你又在想什么呢?什么事情让你这样开心呢?”
  “哦,看到你很开心,我也就很开心呵!”我毕恭毕敬地对我的老板说。
  我觉得自己好虚伪,但有如果这句话换到七年前,对着林梅,我想一定极其真诚的,不会有半点掺假,即使到了今天,我仍想将这句话讲给林梅听。
  可惜,我已经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见到她了。
  四十
  LISA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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