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流行主义-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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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
“嗯?”
他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有些诧异自己都到这种地步了居然还会发抖,所幸可以归咎于天气太冷。“我好像,还没正式跟你求过婚。”
冉撷羽瞠大了眼,看着他手心里那枚款式简单的银色戒指,戒身呈流线型,弧度看来像极了飞扬的单边羽翅,那是属于她的戒指,由她的名字演绎而来。
“这……”
一个人究竟能在同一时间承受多少感动?冉撷羽说不出话,身体不知是因寒冷还是过分激动而震颤,宁昱凯执起她的手,拿着那枚戒指停在她左手无名指尖前。“你愿意嫁给我吗?”
冉撷羽噗哧一声笑了,他一脸诚恳、眼神真挚,好像这是一个真正的求婚,她忍住涌上的泪意,好故意。“可我是不婚主义耶。”
这是真的,过去的她对爱不屑一顾,把恋爱当成一种调剂,压根儿没想过与人共结连理、走入礼堂。昱凯是唯一让她心甘情愿抛弃原有守则的人,对象是他,值得。
听了她的回答,宁昱凯挑了挑眉。“喔,那还好。”
“嗯?”
他一笑,把戒指套上她的左手无名指。“还好,我们已经结婚了。”
在美国纽约的隔天下午,宁昱凯醒来,看见他的四周堆满了花,他含笑计数,果真不多不少七十四朵,正是她来到美国后的天数。
她把这一段日子的花全补给他。这一天一朵,他曾好奇意义,问她,她却只是神秘地笑笑。“以后你就知道了。”
“以后吗……”他一笑。他想,他会非常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尾声
这是在很久以后的某天发生的事。
“于小觅,你不是说要送我新婚礼物?到现在都不知道几百年了,我怎连个鬼影都没看见?”
假日,两位人妻在蓝海的Bar内难得相聚,冉撷羽终于想起这事。于觅仍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淡淡瞥她一眼。“你早就收到了。”
“啊?”冉撷羽一脸莫名。“在哪?”
于觅喝了口酒,瞥向好友的左手无名指,那儿戴着一个银色的戒环,戒身一体成形,状似一边飞扬的翅膀再缀以钻石,全球限量一只,由Cartier首席设计师一手包办设计与制成,百分之百纯手工。尽管出钱的人不是她,但光凭宁昱凯成天窝在家里敲程式码的宅男身分,哪可能找得到门路来弄?
当然她也是靠了某个在义大利,欠她人情的家伙的手腕啦!
“好吧,我现在补给你。”叹了口气,于觅向酒保要了张Memo纸,开始在上头涂涂写写,不时还弯起指头计算。冉撷羽看得一头雾水,过了一会儿,于觅把那张纸递给她。“喏。”
冉撷羽接过。“这啥?”怎么一堆数字跟金钱符号?
“这些年来你跟你老公两人来找我相谈的次数跟时间,用心理医生最一般的行情价去算,我一毛不收。这份大礼,够意思了吧?”
冉撷羽简直快晕倒。“于小觅,算你狠……”
“好说。”
她摆出一个敬酒姿势,冉撷羽撇了撇嘴,只得跟着回敬。
好啦,她其实知道自己手上这枚戒指的来历不凡,只是于觅一直都没讲,她也只是想探探她咩。好友的用心她一直都知道,冉撷羽将酒饮尽。“喂,于小觅。”
“嗯?”
“你现在幸福吗?”
于觅一笑。“为什么不?难道你不是?”
“是啦……”想起这些年来的点滴,冉撷羽脸上也同样漾出笑意。“真奇怪,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坚持单身、我坚决不婚,怎么走着走着转眼我们两个都成了已婚妇女?”
于觅不屑地瞥她一眼。“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问我?”
“啊不然?”
“白痴,当然是因为爱!”
这答案一出来,冉撷羽先是一愣,继而爆炸性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因为爱……好样的……”
她笑到不行,却不否认好友说的没错,倘若不是爱,她们又怎会有办法从原来束缚她们的荆棘丛里挣脱,甚至心甘情愿为唯一的人放弃所有的坚持?因为爱,这个答案确实够八股,却也是事实。
于觅看了看表。“好啦,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我也是。”现在才晚上七点,两个过去一混就是凌晨一、两点的不良熟女现在却早早便说掰。冉撷羽跟着起身,付清了酒钱,忽然转头。“于小觅。”
“嗯?”
“我现在很幸福。”
于觅一愣,随即笑了。“那就好。”
放弃了一开始的守则跟主义,都是为了这一刻。
是的,她们都很幸福。
山水有相逢 夏滟
在书写的时候,我时常会想,究竟要放多少的“自己”进去?
我曾在《野兽看招!》的后记中提到,每一个角色都是不同分量的“我”,不论男女。我藉由他们的口、他们的举止把我内心深处的想法表达出来,包含这个系列中两个主角对于“时尚”和“流行”的看法。但这毕竟是言情小说,多数时候我尽量不使“自己”介入过多,唯独此系列的两本女主,分别代表了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七十的“我”。
占百分之七十的,当然是这一本的女主,冉撷羽冉小姐。
当我写完《单身时尚守则》后,有人问我下本会是怎样的故事?多数人觉得应该是开心的,连我自己本来也这么以为,结果稿子一开下去,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太多纠结的设定写得我自己都发闷,甚至一不小心投入太多的“自己”而使故事主轴偏离。“复仇”从来不会是我书写的主题,相较于这种白费力气的无聊事,我更看重如何让自己活得更好,所以为了让女主能往这个方向走,着实费了一番工夫。
总言之,能够和于觅那个松花皮蛋成为莫逆的,肯定也不会是颗白鸡蛋。
只因这本女主的性格大半来自于我的本性,我跟她一样死心眼,一旦认定了某一件事,就是把牙咬断了都会坚持到底。我曾深深地确信自己不被爱,至今这个想法依旧,只是减淡了许多,我对自己受过的伤害始终难以忘怀,因为我怕痛。当我的底线被彻底触犯,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对方,我的人生没有太多灰色地带,非黑即白,好恶分明。原本我一度安排这本书的结尾是个大团圆,但我发现我写不出来,即便我说过我喜爱一个快乐的结局,问题是我无法昧着良心写出连我自己都不以为然的事——所以,若要问女主跟男主的母亲最后是否有和好?我的答案是不,就算过了一百年还是不。
因为我也有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原谅的人。
所以,就这样吧。(笑)
由于系列两本的女主都代表了满多成分的“我”,所以不否认我有私心,各自给她们配了这么两个救苦救难、勇于涉险的男主,也许内心真实的我一直都在期待救赎,尽管我明白奇迹并不存在这世上。你要问我真有这种男人吗?我的答案绝对是别傻了孩子,正因为不存在,才要写在小说里,现实的丑陋我已看尽,何苦连在梦里都不放过自己?总之写作这档事就是自娱娱人,能娱乐到,就当我们有缘分,娱乐不到就……哈哈,有缘再见吧。
(有时候觉得到了这把年纪,也没什么特别好求的,写我想写的,满足我能满足的人就已经是很好的一个福分,我也不过是在芸芸众生之中想找个小角落舒舒服服地说故事,仅此而已。)
我常在书里写到关于“付出”,其实我的看法是“并非付出得多的人就值得爱”,单方面的付出不过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压力,嘴上说着“不求回报”,难道真一点都不求?我不信,人是自私又利己的生物,即便是一句“希望你过得好”也是回报的一种,足以让自己沉浸在“我的付出帮助了你”的沾沾自喜中。付出根本是一种自爽行为,承受这种庞大情感的一方远比付出者还要辛苦,如果不爱,再多也只是一种负担,如果爱着,那更不可能无动于衷,只顾享受。我本想把这一点写出来,但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的论述,只得放在后记碎碎念一下,大伙儿看看就好喽!
我喜欢听歌,所以好几本书都用了歌词,这是作者的一点任性。在上本有一首〈I am a rock〉,算是这个系列的潜在主旨,我英文不算太好,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调子欢欣鼓舞,以为歌词也该是快乐的,直到有天偶然看到翻译,我被狠狠刺中,不禁庆幸自己虚乏的英文能力,否则也许在听见它的当下,我就会不受控制地爆哭出来。
〈I am a rock〉叙述的,几乎是我的人生。
我建造了许多墙/和一座深邃坚固的城堡/没有人可以入侵/我不需要友情,友情只会带来痛苦/那是我所轻蔑的欢笑与爱/我是一块岩石,我是一座岛屿。
我有自己的书/还有诗可以保护我/我穿着盔甲防卫/躲在房间里,安全的藏在子宫里/我不与人接触,也没人会和我接触/我是一块岩石,我是一座岛屿。
Paul Simon一直是我十分钦佩的歌手及创作人,他总是一身简便装束,不多打扮,仅一把吉他衬着他的灵魂,便感动了所有人。他的词如诗般优柔,却简单地使我们见了血,彷佛被掐着喉咙般难以言语。我曾有一度崩溃,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遍一遍地播放着这首歌,催眠般告诉自己:I am a rock。
因为岩石感觉不到痛苦,岛屿从不哭泣。
很久以前,我曾试着冷眼以对,嘲笑自己对于感情的渴望,我骄傲自己的独立,但不过是一种强撑的假象,因我无所依靠,只能直挺站着漠视我身后的一片荒芜。我笔下的女主多少带着我的期盼,期盼遇到一个真正爱护自己,将自己全心全意放之心上的人。
现实中太多磨难,我只好期许我笔下的主角快乐、不容易被击垮(即便真垮了也有人帮忙撑着),只因活生生的我脆弱不堪,总被一句无心的言语给杀得片甲不留。我过去以为麻痹自己是最好的面对方式,可随着成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