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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回到宋朝当大侠-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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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封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眼瞅着没能离开辽国就会被冻死,遇到了阿古舒和他的父亲,也就是当时的女真遒长乌骨遒。

    转眼前十多年过去了,乌骨遒已不在人世了,阿古舒也有了儿子阿骨达,而且阿骨达也十五岁了,竟和萧绰的儿子耶律隆绪一般大。

    物是人非,萧绰现在还是不是以前那般英姿飒爽?河东离上京只不过隔着一个雁门关,却十五年不曾相见,不是不想见,只是怕打扰她宁静的生活。

    如今的萧绰会是什么样子?见面了要说些什么?既想快些见面,又怕见面。

    霍隽大口大口地喝着红高梁酒,烈酒烫喉,霍隽却越来越清醒。阿古舒还是念叨女真受辽国的种种压迫,霍隽腾地站起,他拍了拍阿古舒的肩头道:“老弟,多谢款待,我得走了。”

    阿古舒也跟着站起,他一脸的惊奇,由于女真和宋朝的商人频繁的商业往来,使阿古舒也学会了一口流利的汉语,阿古舒道:“大哥,你真的要去辽国救皇后?你可知道宫殿里把守森严,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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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霍隽

    萨尔浒是片原始森林,依山傍水,对于常年积雪的女真部落来说,这里无疑是块肥地,最适合各种珍奇野兽在这里栖息。要是没有辽国的圈围,这里定能解决女真部落一大群人的温饱问题,免得冒着冰雪跟一些凶猛的野狼做殊死博斗。

    耶律隆绪一张粉红的团团脸,显得那么的稚嫩和可爱,他穿着一身白袍,肩膀处斜披着虎皮纹落处缝着兜,来装着配箭。此时的他,正盯着一头前方吃草梅花鹿,摘箭拉弓,正要向着它射去。

    可是那梅花鹿就像事先有预感似的,猛然间奔着前方一道山涧而去。与此同时,耶律隆绪的那支箭正射到了原来梅花鹿吃草的那片草地处。

    耶律隆绪摇摇头表示叹惜,这时耶律隆成骑着高头大马来到耶律隆绪的面前,他急道:“三弟快追啊。”

    耶律隆绪看着比较荒芜的山地,他道:“二哥,前面是一片没有开荒之地,万一。”

    耶律隆成道道:“哎呀,男子汉大丈夫,怕这儿怕那儿的,能成什么大事,你不去追,我可去了。”

    耶律隆绪年纪轻轻,襟不住他这么激,看了一眼前面,把他的小红马轻轻一带,向着前方追了过去。耶律隆成看着耶律隆绪的背影,面带一丝阴笑。

    那匹小红马是皇后萧燕燕在耶律隆绪十四岁的时候,送给他的礼物,那是一匹极有灵性的马匹,来自大宛。虽然杂草丛生,耶律隆绪骑在马背上,稳如在平地上行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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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猎场

    耶律隆绪根本忘了喊,因为这些箭来得实在太快,而且不是一个方位,这个丑鬼就算天大的本事,如何能对付得了,身后的十余发利箭。

    可是,这丑鬼就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也看不到他使会什么招,他只是轻轻一转身,再转到耶律隆绪面前时,怀中已经抱着了刚刚发过来的那一些利箭。

    这丑鬼竟然还冲着面前的耶律隆绪笑笑,他道:“小娃娃,没事吧?没事自己起来。”

    随后这丑鬼连头都没回,怀中的一把利箭,直接向着身后的草丛中甩了出去。他还在笑呵呵地看着耶律隆绪,他轻轻地上前将惊魂未定的耶律隆绪扶起。

    而草丛内正在搭弓配箭,冲着耶律隆绪描准的耶律隆基,显然是没有这么轻松,他显然是吓坏了,从刚刚的面带阴笑,志在必得的表情,到现在的惊恐,原因就是突然出现的这个黑衣人影。

    这黑衣人影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耶律隆基根本就没看清楚,好像从天而降一样。辽人最重视的就是箭术,耶律隆基从五岁起开始练箭,如今已经能一弓发三箭,按着上中下三个部位同时发出,而且,发出后,紧接着后面的三箭会箭尖顶着前的的箭尾后发而至。

    这样的箭术在辽国并不多见,耶律隆基也由此被称做‘草原上的哲别’,百发百中谈不上,可是,这九箭射出,再厉害的对手,身上也难免中上一两箭。

    可是,眼前这人却连头也不回,只是转了个身子就把自己射出的利箭全部接到了怀里,而在自己刚要再搭箭这时,对方却毫无声息的把那九支箭给甩了回来。

    虽然对方没有搭弓,虽然对方没有和自己面对面,可是,却比搭弓发射出来箭更快,却比面对面进攻位置更加精准,那九支箭,就像一团繁星,直奔着自己的心脏射来。

    耶律隆基藏在草丛之中,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对方只凭着自己的气息,就能判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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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野狗

    霍隽后退数步站稳,轻轻把惊魂未定的耶律隆绪放好,这才看清对面一人,霍隽不禁掐腰哈哈大笑起来——因为,那人长得实在不像是人,简直就是一只狗模样。

    霍隽越笑越起劲,显然跟这种气氛格格不入,连对面那只’狗‘都愣住,不禁说道:“哎,丑鬼,你笑啥?”

    霍隽却不理他,而是转过头,瞅向牙齿打颤的耶律隆绪道:“小娃子,你凭良心说话,你说我和他比,是他长得好看还是我长得好看?”

    耶律隆绪一天之内经历了从死到生,可以说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到现在心有余悸,可是,在这丑鬼怀内的时候是那么的安全和温暖,让自己心里是那么的踏实。

    这丑鬼喊自己小娃子的时候,听着那么的亲切,耶律隆绪瞬间就觉得他不丑,而且是那么地慈祥。耶律隆绪听到在这种时候,这丑鬼还是那么的轻松,顿时,他的心里也坦然了许多,仿佛有这丑鬼在此,就是天塌下来也完全不算个事。

    耶律隆绪听到他问自己,忙道:“当然是他丑了。”

    霍隽听到耶律隆绪说完笑得更灿烂,他一指那只’狗‘道:“老子再丑也是人模样,但是你,你敢说你是人吗?你个狗东西。”

    谁知对方却没恼,竟然抱拳道:“承让承让,在下正是梅山七妖之一的狗妖。既然你知道了我有大号,怕了就快快把那小娃子留下,你可以滚了。”

    霍隽点了点头道:“可以留下小娃子。不过,你得让过了老子这一关。”

    狗妖身高五尺,弓着腰,满脸的黄毛几乎把眼睛挡上,他用他满上黄毛的大手把挡在眼睛上的黄毛拔了一拔,仔细看了看霍隽,方道:“你是哪位?”

    霍隽道:“你连老子是谁都不知道还敢让老子滚,不妨告诉你,你的伙伴那个什么蛇啊,猪啊,虎啊,都死在老子手里了,你要是再替那个什么大妃卖命,老子连你一并弄死,让你们梅山七个老妖在阴间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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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羊妖

    萧绰已经三天未尽水米了。她本来清瘦的面容如今比黄花还要瘦。诺大的屋子只剩下一张木床和一张桌椅,萧绰一头乌黑的秀发,披散在胸前。她静静地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她的贴身婢女桃红气不过,走到床前,把萧绰轻轻扶到靠枕之上,她梳着两根长辫子,两条辫子的尾端分别扎到中间的位置,她两手拽着扎着辫子的粉色头绫,说道:“如今大妃也太张狂了些,主子您还是皇后,她们就这么急不可耐。”

    萧绰还是一句话没说,桃红把桌上的一碗白米粥吹了吹,递到萧绰面前,说道:“主子好歹吃些,累坏了身子可怎么好,三皇子还依靠着您呢。”

    一听提到自己的儿子耶律隆绪,萧绰的眼里立时带了些光亮,她转向春红,她的声音依旧那么清爽,她道:“你听到隆绪他跟着两个哥哥去萨尔浒猎场了,现在回来没?”

    春红微微皱眉,轻轻的摇了摇头。

    春红是萧绰的陪嫁丫头,本是南唐人,原先在唐主李煜手下,自从机缘巧合萧绰到了南唐的瑶光殿跟李煜发生了不可言预的关系后,春红就做了萧绰的贴身丫头,跟着萧绰回辽国,到皇宫,直到现在。

    春红的名字是萧绰给起的,缘自李煜的一首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萧绰也许是想让自己的内心永远保持那一片春天,也许是想内心里永远保持那一份情意,萧绰的心无人能懂。她虽然被禁足了三天,虽然未吃未喝,可是,并没有颓废。

    虽然清瘦,可她的容颜还是那么的俏丽,她的表情深不可测,只是轻轻地笑了笑,接着望天。脚步声响起,萧绰看也不看,就知道一定是大妃来了。

    大妃穿金带银,雍容华贵,她一走起路来环配叮噹,萧绰都能听得到,春红更是听得清清楚楚,她一皱眉,急行两步,来到屏风之前,大妃身后带着两排大内贴身侍卫。

    春红道:“大妃,你带来这么多人要做什么?”

    大妃李素娥看了眼已经年近而立的春红,这丫头平时不多言语,要不是偶尔答应个’是‘,大妃还以为她就是个哑巴,可是,今天这丫头竟然当面指责自己,若不是看她脸色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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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爱和咳嗽不能忍受

    虽然春红的那掌力如疾风一样凌利,可是对于羊妖来说就是个花架子,少林寺的内功全部都是历代僧人所创,阳刚气太足,春红学这少林功夫本身就不占优势。

    而羊妖身段细腻,本来是男人却学得是无比阴柔的功夫,羊妖躲开了春红的一掌后,瞬间转身已经来到了两人的身后,这距离实在是太近了,这速度简直是电光火石之间。

    春红再躲已经来不及了,那道白光已经把两人笼罩起来了,借着那道白光刚到头部之即,春红使出全身的力气将萧绰推了出去。

    话还没来得及说,春红就被笼罩到了白光当中,那白光是透明发亮的,又如烟一般,但是春红就是出不去,她出不去这白色的气体当中,可是却并不耽误那滚滚的黑烟和烈火蹿进白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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