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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都市咸鱼王-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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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的时候,张伟也曾看过不少无限流的小说,毕竟这种类型的网文也算是经久不衰的题材了,里面那些拥有“主神系统”的角色虽然在每个历练的世界都被虐得很凄惨,但是一旦回到现实世界立马就变成了人生赢家。

    没想到这么符合小说设定的一群人,就这样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是他之前绝对没有想到过的事情,但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他也已经麻木了——神兽、外星科技都见过了,他自己也是个开挂的,由不得他不麻木。

    一路无话,半个多小时之后,兰博基尼停在了一家名叫“皇冠酒吧”的店门口。

    “大哥,就在这里了。”孙晔给张伟打开了车门。

    “咦?这么寒酸?”张伟问道,这里不是东海市的市中心,而是比较偏僻的郊区,这家酒吧也不大,反而很“迷你”,与张伟想象中的骚包样子完全不符。

    张伟跟着孙晔走了进去,现在是白天,酒吧里也没什么人,穿过柜台区,张伟看到了一扇木门。

    相比这扇小木门里面,就是“龙潭虎穴”了,张伟看到孙晔举起自己的手腕,将腕表对着木门猫眼位置扫了一下,然后木门就自动打开了。

    映入眼帘的,是黑漆漆的一片。

    “告诉我,他们准备好了没有。”在进去之前,张伟突然问孙晔道。

    “什……什么准备?”孙晔有些紧张地说道,目光闪烁。

    “在我面前,就不必惺惺作态了,虽然你很怕死,虽然你在我跟前不敢做什么小动作,但是你们是拥有‘主神系统’的‘神徒’,互相之间想要通个消息,相比也不需要打电话发短信,对吧?你应该早就把你的情况告诉他们了,而且,他们也应该早就做了准备来‘迎接’我了,对吧?”张伟说得虽然是问句,语气却非常肯定。

    孙晔有些畏缩地不敢回答,只得说道:“我……我还有父母亲人,我不能只顾着我自己。”

    “无妨无妨。”张伟突然又笑了起来,拍了拍孙晔的肩膀,“我只问你,人来齐了吗?”

    “会……会长说,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孙晔答道,“所以公会里凡是战力还可以的,都……都在里面了。”

    “很好,进去之后,你打算帮谁啊?”张伟搭着孙晔的肩膀问道。

    这个世界上的“忠诚”是很可贵的,或者说,世上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忠诚”,除非是被张伟的“骚气分子”控制。

    很可惜,“骚气分子”无论如何影响孙晔的脑神经,甚至是侵蚀他的脑细胞,都没有用,因为这家伙身上的所有细胞一旦出现异样,都会立刻重生。

    “帮……帮……帮”孙晔结巴了半天,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当然不想帮张伟,而且他也不认为张伟能活着出来,但是他的小命儿捏在张伟手心里,如果张伟愿意,那他孙晔肯定是死在张伟前头的。

    “哈哈,瞧你被吓成什么样儿。”张伟笑道,“你知道吗?我最讨厌麻烦了,可是麻烦却总来找我,所以遇到麻烦的时候,就会让麻烦我的人粉身碎骨,所以,你还有5秒钟的时间来考虑,从这里进去之后做不做我的敌人。”

    “5。”

    “1!”

    张伟猛地在孙晔背后一推,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孙晔推飞,钻进了漆黑的门里,而张伟也随后踏了进去。

    …………

    华国与天竺交界处,喜马拉雅山脉,海拔5628米的一处山坡上,积雪已经不知道覆盖了多少个年头。

    山顶的狂风肆虐,一只蜘蛛被裹挟着落到了雪峰上。

    这是一只彩色的蜘蛛,还生者翅子。

    血染过一般的翅子。

 第二百零五章 善缘

    “雪白的神山哎,

    连着苍穹。

    美丽的山麓耶,

    连着牧场。

    成片的羊群哎,

    像是白云,

    悠悠地飘在耶,

    阿哥心头。”

    华国西藏西南边境,一个小牧村里,少年骑在马上,赶着一群羊儿到山脚下吃草。

    他唱着动听的歌儿,笑嘻嘻地看着不远处的另一个美丽的“牧民”。

    “青绿的草原哎,

    连着群山。

    轻柔的风儿耶,

    吹低野花。

    奔驰的骏马哎,

    像是烈火,

    滚烫地烧在耶,

    阿妹心间!”

    她是个年轻的姑娘,轻轻挥动着小皮鞭,和着年轻汉子的情歌,满是柔情地笑着。

    这是他们这个小牧村里的“流行歌”,也仅仅只在这个村子里流传,在别的地方,是绝对听不到这首悠扬婉转,又荡气回肠的歌谣的。

    没有撕心裂肺的爱恨离愁,没有无病呻吟的“为赋新辞强说愁”,有的只是一对年轻的男女间最朴实的互相爱慕。

    “米玛,今天你阿爸又去集市了么?”对了一会儿情歌,年轻人策马跑到了女子的马旁,前方的头羊们却没有跟着主人一起移动,而是坚定地带着羊群前往草场。

    “是啊,扎西,他去卖几只大羊,还要带些好酒回来哩。”少女答道,只是今天的她兴致似乎没有昨天的好,她看着青年的脸,有些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少年最是关心自己的心上人,如何发觉不了异样?

    “扎西,本来我想过段时间再告诉你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少女的眼眶有些湿润,带着浓浓的不舍,“我阿爸最近去集市去得勤,是因为……因为我们就要搬去别的地方啦,我弟弟要上学了,别人都说,以后读过书的才有出息……”

    “哪个说的?”少年脸色一白,“牧羊有什么不好的么?每天看着神山,带着羊群,过着最自由的生活,谁又比我们高贵呢?”

    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急切。

    少女很赞同少年的观点,可是她在家里说了不算,父亲要去哪里,全家人都要去哪里。

    当然了,少年也懂得这么个道理。

    于是和少女一样,少年也陷入了忧郁当中,他知道米玛一家的离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能此生都很难相见了。

    心头憋屈的少年心痛地打着马儿狂奔而去,刚才对情歌时的心情荡然无存,只余下满满的心塞。

    …………

    片刻之后,少年又拍马回来了。

    他看到了少女脸上的泪痕,心中很是心疼,偶然一瞥,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草丛里,开着一朵火红的花儿。

    这个季节,早已经过了花期,草原上的花朵扎西都认识,可这一朵他却没见过。

    “米玛,我摘朵花给你吧!”少年跳下了马,他想,如果分离是注定的,那就好好珍惜剩下来相聚的时光吧。

    他跑到了那朵“红花”跟前,然后他发现那不是一朵花,而是一只长着翅膀,像大蜘蛛一般的虫子。

    只是,这只虫子的翅膀,像被鲜血浸泡过一般,红得鲜艳欲滴。

    少年看呆了,少女看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跑了过来。

    “嘶~”少女一靠近那虫子,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她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什么烫了一下,低头看去,原来发热的是自己手腕上的那串石制念珠。

    那串念珠是念了一辈子佛的奶奶给她的,辟邪的。

    接着,少女就闻到了一股浓郁无比的血腥味,而她很肯定,那血腥味就是从这虫子身上冒出来的。

    “别靠近它,扎西!把羊群也赶走吧。”少女拉着少年的手臂,“它太可怕了。”

    “怎么会呢?它很漂亮啊!”少年以为少女是怕虫子,“你……你都快走了,我把这只虫子风干了送给你吧……希望以后你看见它的时候,能想起我。”

    “我都说了,快走啊!”少女真的有些急了,用力拉起少年就往回撤,吹了一声口哨,一只灰黄色的藏獒吼了一声,羊群立刻像是听到了指令的军队,绕了开去。

    …………

    这只血色的蜘蛛,当然就是那只“非洲来客”了。

    它穿过了整个天竺国,翻过了喜马拉雅山脉,来到了这片高原上。

    它原本神圣晶莹的翅膀,之所以变成了血红色,是因为它饱饮了天竺国那些恶僧的鲜血,吞噬了上千人的灵魂。

    它褪去了作为神灵使者的样子,变回了自己最原始的样子——它那对翅子,经过了无数年的洗涤,才褪去了血色,如今因为忿怒,一夕回到了从前。

    谁让它最见不得的,就是同类相残呢?

    ………………

    傍晚,米玛赶着羊回到了家。

    她要先去告诉奶奶白天的遭遇,突然发现几个叔伯都在自家院子里,而他的父亲也回来了,几个人围在院子里的木桌旁啧啧称赞,好像桌子上摆着什么稀世奇珍一样。

    米玛走了过去,然后她惊骇地发现,桌子上的“珍宝”,居然是白天见过的那只邪异的虫子!

    傍晚的阳光越来越暗,可这虫子翅膀上的红光却越来越亮了。

    “阿爸,叔叔们,快把这虫子放了吧!这虫子有邪力,放在家中不吉祥啊。”米玛急了,白天硬是拖走了情郎,晚上这玩意儿居然跑自己家来了。

    “米玛啊,我的乖女儿,你可别乱说,这可是个难得的东西,咱们家祖传下来的羊皮藏经里,有过这种虫子的记载,这可不是凡物啊!”米玛的父亲一脸的兴奋,“我明天,哦不,今晚就出去找贵人,将这个虫子卖出去,然后你弟弟上学的钱,甚至在城里买房的钱,可就都有啦!”

    父亲像着了魔一般,让少女很担心,她连忙跑进了屋里找奶奶,希望奶奶来劝说父亲。

    “好了好了,不用这么着急。”奶奶年纪很大,但眼神清澈,“奶奶知道那物的邪异,但那终归并不是祸害,你父亲也无缘拿它还钱,你就当是人家赞助我们家一宿,千万不要生出忿怒来。”

    奶奶说完,从自己手腕上解下另一串佛珠,递给自己的孙女:“去吧,夜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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