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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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但对他来说仿佛定格在一天。
他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然后负重步行三十里外,在一处荒山练剑两个时辰。然后回家,照顾蓉蓉,修习内功。
日子就是这样的简单,枯燥。
蓉蓉虽然很调皮,但是也很乖。
她不像别的小女孩一样,总要依靠着爸爸,自尊自强自立,这就是他教导蓉蓉的东西。
当然,这种女子在这个时代并不受欢迎,大部分男人喜欢那种温柔的妻子,就像……
不知道为什么,心头一痛。
外面,牡丹长得正好。
时间就如同指尖的沙,一转眼,又是三年。
洛阳王遇刺之事,虽然通缉榜上有白氏姐妹的名字,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牵连到他,因此上,他就在洛阳继续的住下。
茶店卖给了别人,他搬到了洛阳的郊外。
时间是抹平一切的良药,他曾经去找过白明雪几次。
可惜,云深不知处,武当山的童子也没有见到过明雪。
听说武当掌教的师妹收明雪为徒,带她云游四方。
而薛清影也是一样,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她的踪影。
他留下了信件给她们,希望她们来看他,可是,带信的青鸟始终没有来。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手掌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有些东西如同刺一样的扎在了心口,他睡不着,今晚上又是一个失眠之夜。
“吱吱吱……”
身后传来了狐狸的叫声,他回过头,看到了偷东西的那只小狐狸。
“想吃鱼吗,那么,把你的尾巴借给我。”
他拿起了身边的一块零食,诱惑着小狐狸。
“别担心,可以问问三十里外洪荣山上你的亲戚,她是不是很喜欢我?
小狐狸犹豫了很久,但是最终还是靠近叶欢。
“想不到,你也喜欢狐狸。”
门外传来了女子的声音,他看到了那熟悉的身影。
“绝世独立,一剑倾城”,谢梦落。她又来找他。
这三年,叶欢和谢梦落见过三次。
每一次,都是谢梦落来找叶欢,然后在叶欢的小屋子里面住上一个月。
朋友以上,恋人未满……这是叶欢自己给双方的定语,虽然每次离开时谢梦落的眼中都有一些惆怅。
谢梦落是一个很要强的女子,她也有自己的生活。
听说,她前往大雪山天龙寺,诛杀智光等二十六名邪教喇嘛。
听说,她拒绝了无数翩翩公子的求婚,告诉他们自己有了爱人。
听说,她和另外几名奇女子创建了一个门派,游剑江湖,行侠仗义,风头更盛。
“欢迎回家。”向着谢梦落伸出了手,叶欢满脸的微笑。
相处的久了,他才知道谢梦落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
虽然因为出身微寒,更在意别人的看法,更想将事情做得好。
他知道谢梦落在需要什么,她在等一个承诺,因为她已经给叶欢暗示很多东西了。
一伸手,绝世的女剑客就在他的怀中。可是……这并不是他的功劳!
月神红线,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用那种东西!
是它捕获了谢梦落的心,而不是他。
也许很多人认为这没有什么,但是叶欢却无法走出那一步。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让女剑客轻松,让她幸福。
没有了白明雪的日子里,叶欢过着如同苦行僧一样的日子。
他没有请仆人,更没有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默默的活着,刻苦的练剑,平淡的活着,然后……与洛阳王一战。
来到了这里已经十来天了,谢梦落过的很幸福。
一种心里甜甜的,温暖的感觉。
偷偷的看着他的侧面,谢梦落不知不觉有些痴。
为什么她会喜欢上他?
她是一个很刚强,也很独立的女子,更喜欢的是作出一番事业,对于男女之事,没有什么兴趣。
很久以前,如果有人说她会一见钟情爱上一个男人,那么她绝对会嗤之以鼻。
可是,爱情的魔咒将她缠绕。
她爱他吗?
每年,不管多么忙,她都会来到他这里,度过一个月的悠闲时光。
就像是飞天的风筝,飞得再高,也需要那根细线。
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每一天都过得那样的充实。
他很好,也很老实。
两个人居住的地方,相隔很近,但是她却睡的很安心。
有时候,晚上有蹑手蹑脚的声音传来,那就是蓉蓉,叶欢的女儿。
她告诉谢梦落,爸爸睡觉打呼噜了,于是就跑来找女剑客了。
她就像是她的小妹妹一样,两个人儿无话不说。
每天,他陪着她,两个人悠闲的生活着。
下棋、看书、比剑……有时候,她会陪着他钓一天的鱼,完全的放下了所有的一切。他也会带着她,去逛街,两个人为了一件几文钱的东西讨价还价。
她喜欢他,可是,两个人之间依然有着距离。
她很清楚,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在哪里。
他还是忘不了那个人,那名白知霜的女子。
一个月的时光很快的过去了,谢梦落正在收拾着行装。
“梦落,这一次,你有什么安排?”
江湖丽人多,这是公论。
修炼武功讲究从里至外,追求的是精气神合一。
真气游走全身,从里向外,控制全身的每一处地方,这就包括肌肤毛发。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这句话用来形容练武的女子很确切。
不懈的锻炼,让她们体态匀称,肌肤细腻,身体的协调性非常的好。
有了力量,就有了自信,女孩身上的气质也会有极大的变化。
她们为江湖平添了一道绚丽的风景线,好事之人还编写江湖绝色谱品评。
这三年中,江湖中最轰动的事情,就是七名奇女子组成了红袖盟。
她们七人,每个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人物,有的武功高强,有的手握重权。
她们中的某些人,甚至有深仇大恨,但是最终她们联系在一起,结为姐妹,要做大事。
“这一次,狐族邀请我去帮忙。”门外的野草处,传来了狐狸的叫声。
“我初出江湖时,多亏了妖狐一族的提携帮助,她们还救了我几次,双方的合作很愉快。”
很久很久以前,叶欢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着妖狐精怪的存在。
但是……那种存在却和他那个世界的传说并不一样。
人为万物之灵,他们站在生物链顶端。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法术,更没有所谓的呼风唤雨的存在。
穿墙术,点金术……那些不符合物理规律的,只能用奇异来形容的力量并不存在。
人,是一种尊称,是胜利者的封号。
人类从猴子进化成了人,那些狐狸、狼、猫也在进化,向着人形进化。
可是,猴子们才是最终的胜利者。他们斩荆棘,开疆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这就是为什么,为什么狐狸等山精野怪要变成人,因为人形是进化的最终标准。
进化的最终结果,就是变成人——一种站起来,解放前肢,用脑子思考,用工具创造的种族。
人形了,就可以修炼武功真气,可以创造出各种各样的武学。
而身为异兽,是无法修炼真气等东西的,有的,只有天生的本能。
很久以前,叶欢在地球上的时候,看过一个研究报告。
狗和猫,它们的智力相当于三四岁小孩的,那么,还未成形的妖狐山精,他们的智力和七八岁的小孩差不多,只有那些,能够完全化身为人形的,才能够和人类一争长短。
这其中就有狐族。
当猴子从树上下来的时候,有些狐狸也开始了进化。
有些小狐狸才出生就有着人类的外观,有些则是毛茸茸的,不过这一支狐狸很好分别,她们身上没有一般狐狸的狐臭味,闻起来香喷喷的。
她们是进化的最接近人类的一群,但是,狐狸还是打不过猴子。
狐狸们很聪明,曾经建立过自己的国家,但是,涿鹿大战之时,狐狸的势力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然后,神州数千年的历史上,狐狸们一直努力的想要建立自己的国家,却一次次的失败。
如今神州,还有着大量的妖狐们的存在。
狐族是一种很美丽的存在,她们中间男少女多。
如果人类和狐狸成亲的话,那么生下的小孩,不是狐族,就是人类,仿佛在母亲的肚子中,一方的基因将另一方的基因吞噬。
狐族有一对尖尖的,狐狸的耳朵,而毛茸茸的尾巴……那要看狐品,有些狐狸会有尾巴,有些狐狸却在成年后,尾巴跌落了。
当然,很多品味奇特的人,喜欢有尾巴的狐族。
第二章 天姥瀛洲
“是为了天姥瀛洲图吗?”叶欢笑着问道,这件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
随着人类力量的不停扩大,狐狸们在大陆上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虽然狐狸们竭尽全力想要融入人类的世界,但是效果却不怎么好。
狐族积累的财富以及族中的美女,吸引了很多贪婪的目光。
她们虽然拥有一定的武力,但是基因导致女多男少,狐狸毕竟不是战斗的种族。
那么,不如离去。
但是,到哪里去?
北方的游牧民族加上狼人,连中原的王朝都有些忌惮,更重要的是,狼人们比人族还要残忍,他们尤其喜欢狐族的美女做奴隶。
苗疆三千里,山险林密,瘟疫遍地,拜月教和座下蛇人,不容许别的力量进入。
高丽,琉球甚至是扶桑……那些土地穷的连老百姓都养活不起,民风剽悍,而且有国家的存在,非常排外。
因此,唯一的出路在大海,据说在海的那边,有无边无际的大陆和岛屿。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霓明灭或可睹。
海洲府是狐狸们的大本营,她们以对外贸易等等方式,建造大船,探寻海路。
但是,这何其难!
航海就是以天文数字的金钱和人命为代价进行的昂贵游戏,偶尔发现的小岛也无法容纳那么多的狐狸。
直到六十年前,终于有探险船队在海外找到了一处无人的土地,根据带回来的消息,足以令超过百万的狐狸在其上繁衍。
但是回途之时,遇到了海浪,全船狐狸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