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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天剑歌-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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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但对他来说仿佛定格在一天。

他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然后负重步行三十里外,在一处荒山练剑两个时辰。然后回家,照顾蓉蓉,修习内功。

日子就是这样的简单,枯燥。

蓉蓉虽然很调皮,但是也很乖。

她不像别的小女孩一样,总要依靠着爸爸,自尊自强自立,这就是他教导蓉蓉的东西。

当然,这种女子在这个时代并不受欢迎,大部分男人喜欢那种温柔的妻子,就像……

不知道为什么,心头一痛。

外面,牡丹长得正好。

时间就如同指尖的沙,一转眼,又是三年。

洛阳王遇刺之事,虽然通缉榜上有白氏姐妹的名字,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牵连到他,因此上,他就在洛阳继续的住下。

茶店卖给了别人,他搬到了洛阳的郊外。

时间是抹平一切的良药,他曾经去找过白明雪几次。

可惜,云深不知处,武当山的童子也没有见到过明雪。

听说武当掌教的师妹收明雪为徒,带她云游四方。

而薛清影也是一样,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她的踪影。

他留下了信件给她们,希望她们来看他,可是,带信的青鸟始终没有来。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手掌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有些东西如同刺一样的扎在了心口,他睡不着,今晚上又是一个失眠之夜。

“吱吱吱……”

身后传来了狐狸的叫声,他回过头,看到了偷东西的那只小狐狸。

“想吃鱼吗,那么,把你的尾巴借给我。”

他拿起了身边的一块零食,诱惑着小狐狸。

“别担心,可以问问三十里外洪荣山上你的亲戚,她是不是很喜欢我?

小狐狸犹豫了很久,但是最终还是靠近叶欢。

“想不到,你也喜欢狐狸。”

门外传来了女子的声音,他看到了那熟悉的身影。

“绝世独立,一剑倾城”,谢梦落。她又来找他。

这三年,叶欢和谢梦落见过三次。

每一次,都是谢梦落来找叶欢,然后在叶欢的小屋子里面住上一个月。

朋友以上,恋人未满……这是叶欢自己给双方的定语,虽然每次离开时谢梦落的眼中都有一些惆怅。

谢梦落是一个很要强的女子,她也有自己的生活。

听说,她前往大雪山天龙寺,诛杀智光等二十六名邪教喇嘛。

听说,她拒绝了无数翩翩公子的求婚,告诉他们自己有了爱人。

听说,她和另外几名奇女子创建了一个门派,游剑江湖,行侠仗义,风头更盛。

“欢迎回家。”向着谢梦落伸出了手,叶欢满脸的微笑。

相处的久了,他才知道谢梦落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

虽然因为出身微寒,更在意别人的看法,更想将事情做得好。

他知道谢梦落在需要什么,她在等一个承诺,因为她已经给叶欢暗示很多东西了。

一伸手,绝世的女剑客就在他的怀中。可是……这并不是他的功劳!

月神红线,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用那种东西!

是它捕获了谢梦落的心,而不是他。

也许很多人认为这没有什么,但是叶欢却无法走出那一步。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让女剑客轻松,让她幸福。

没有了白明雪的日子里,叶欢过着如同苦行僧一样的日子。

他没有请仆人,更没有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默默的活着,刻苦的练剑,平淡的活着,然后……与洛阳王一战。

来到了这里已经十来天了,谢梦落过的很幸福。

一种心里甜甜的,温暖的感觉。

偷偷的看着他的侧面,谢梦落不知不觉有些痴。

为什么她会喜欢上他?

她是一个很刚强,也很独立的女子,更喜欢的是作出一番事业,对于男女之事,没有什么兴趣。

很久以前,如果有人说她会一见钟情爱上一个男人,那么她绝对会嗤之以鼻。

可是,爱情的魔咒将她缠绕。

她爱他吗?

每年,不管多么忙,她都会来到他这里,度过一个月的悠闲时光。

就像是飞天的风筝,飞得再高,也需要那根细线。

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每一天都过得那样的充实。

他很好,也很老实。

两个人居住的地方,相隔很近,但是她却睡的很安心。

有时候,晚上有蹑手蹑脚的声音传来,那就是蓉蓉,叶欢的女儿。

她告诉谢梦落,爸爸睡觉打呼噜了,于是就跑来找女剑客了。

她就像是她的小妹妹一样,两个人儿无话不说。

每天,他陪着她,两个人悠闲的生活着。

下棋、看书、比剑……有时候,她会陪着他钓一天的鱼,完全的放下了所有的一切。他也会带着她,去逛街,两个人为了一件几文钱的东西讨价还价。

她喜欢他,可是,两个人之间依然有着距离。

她很清楚,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在哪里。

他还是忘不了那个人,那名白知霜的女子。

一个月的时光很快的过去了,谢梦落正在收拾着行装。

“梦落,这一次,你有什么安排?”

江湖丽人多,这是公论。

修炼武功讲究从里至外,追求的是精气神合一。

真气游走全身,从里向外,控制全身的每一处地方,这就包括肌肤毛发。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这句话用来形容练武的女子很确切。

不懈的锻炼,让她们体态匀称,肌肤细腻,身体的协调性非常的好。

有了力量,就有了自信,女孩身上的气质也会有极大的变化。

她们为江湖平添了一道绚丽的风景线,好事之人还编写江湖绝色谱品评。

这三年中,江湖中最轰动的事情,就是七名奇女子组成了红袖盟。

她们七人,每个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人物,有的武功高强,有的手握重权。

她们中的某些人,甚至有深仇大恨,但是最终她们联系在一起,结为姐妹,要做大事。

“这一次,狐族邀请我去帮忙。”门外的野草处,传来了狐狸的叫声。

“我初出江湖时,多亏了妖狐一族的提携帮助,她们还救了我几次,双方的合作很愉快。”

很久很久以前,叶欢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着妖狐精怪的存在。

但是……那种存在却和他那个世界的传说并不一样。

人为万物之灵,他们站在生物链顶端。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法术,更没有所谓的呼风唤雨的存在。

穿墙术,点金术……那些不符合物理规律的,只能用奇异来形容的力量并不存在。

人,是一种尊称,是胜利者的封号。

人类从猴子进化成了人,那些狐狸、狼、猫也在进化,向着人形进化。

可是,猴子们才是最终的胜利者。他们斩荆棘,开疆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这就是为什么,为什么狐狸等山精野怪要变成人,因为人形是进化的最终标准。

进化的最终结果,就是变成人——一种站起来,解放前肢,用脑子思考,用工具创造的种族。

人形了,就可以修炼武功真气,可以创造出各种各样的武学。

而身为异兽,是无法修炼真气等东西的,有的,只有天生的本能。

很久以前,叶欢在地球上的时候,看过一个研究报告。

狗和猫,它们的智力相当于三四岁小孩的,那么,还未成形的妖狐山精,他们的智力和七八岁的小孩差不多,只有那些,能够完全化身为人形的,才能够和人类一争长短。

这其中就有狐族。

当猴子从树上下来的时候,有些狐狸也开始了进化。

有些小狐狸才出生就有着人类的外观,有些则是毛茸茸的,不过这一支狐狸很好分别,她们身上没有一般狐狸的狐臭味,闻起来香喷喷的。

她们是进化的最接近人类的一群,但是,狐狸还是打不过猴子。

狐狸们很聪明,曾经建立过自己的国家,但是,涿鹿大战之时,狐狸的势力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然后,神州数千年的历史上,狐狸们一直努力的想要建立自己的国家,却一次次的失败。

如今神州,还有着大量的妖狐们的存在。

狐族是一种很美丽的存在,她们中间男少女多。

如果人类和狐狸成亲的话,那么生下的小孩,不是狐族,就是人类,仿佛在母亲的肚子中,一方的基因将另一方的基因吞噬。

狐族有一对尖尖的,狐狸的耳朵,而毛茸茸的尾巴……那要看狐品,有些狐狸会有尾巴,有些狐狸却在成年后,尾巴跌落了。

当然,很多品味奇特的人,喜欢有尾巴的狐族。

第二章 天姥瀛洲

“是为了天姥瀛洲图吗?”叶欢笑着问道,这件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

随着人类力量的不停扩大,狐狸们在大陆上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虽然狐狸们竭尽全力想要融入人类的世界,但是效果却不怎么好。

狐族积累的财富以及族中的美女,吸引了很多贪婪的目光。

她们虽然拥有一定的武力,但是基因导致女多男少,狐狸毕竟不是战斗的种族。

那么,不如离去。

但是,到哪里去?

北方的游牧民族加上狼人,连中原的王朝都有些忌惮,更重要的是,狼人们比人族还要残忍,他们尤其喜欢狐族的美女做奴隶。

苗疆三千里,山险林密,瘟疫遍地,拜月教和座下蛇人,不容许别的力量进入。

高丽,琉球甚至是扶桑……那些土地穷的连老百姓都养活不起,民风剽悍,而且有国家的存在,非常排外。

因此,唯一的出路在大海,据说在海的那边,有无边无际的大陆和岛屿。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霓明灭或可睹。

海洲府是狐狸们的大本营,她们以对外贸易等等方式,建造大船,探寻海路。

但是,这何其难!

航海就是以天文数字的金钱和人命为代价进行的昂贵游戏,偶尔发现的小岛也无法容纳那么多的狐狸。

直到六十年前,终于有探险船队在海外找到了一处无人的土地,根据带回来的消息,足以令超过百万的狐狸在其上繁衍。

但是回途之时,遇到了海浪,全船狐狸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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