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水离愁-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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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如霜,清辉似水,京城远郊的夏夜依然有些寒意。
排骨哥在水沟边喘息良久,才从惊吓中缓过气来。那水中干尸显然不是鬼怪,而是自己的倒影。
“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排骨哥将手拿到眼前细看,指节分明,如同骷髅骨爪,越看越是眼熟,自己以前应该曾经见过某人的手也是这样。然而如今有太多事情在脑海中隐约闪现,却又转瞬即逝,无法捉摸。
又将皮包骨的手臂凑到鼻子前嗅了嗅,好像没有尸臭,这让排骨哥稍稍安心,捏了指诀开始用心练功。
直到红日将排骨哥的眼皮映成红色,他才睁开双眼。昨夜看东方天际血云凝集,此刻天亮再瞧,除了几丝朝霞,并无异相。
排骨哥心中纳闷,决定前往看个究竟。于是掸了掸绿军裤上的尘土,整一整身上的半旧红恤,挟着一团破布包裹的断水剑,手拿仅剩的一根未熟玉米,排骨兄就朝着市区方向蹒跚而去。
2012年7月7日,周六,雨后天空清澈如洗,气温宜人。
一辆崭新高尔夫轿车疾驰在西郊公路上。
小孙和小苏是供职大公司的一对情侣,此行带着各式食品与烧烤用具,打算去找个景色优美之处野餐,享受一次清静的浪漫。
车内摇滚音乐震耳欲聋,路两侧高大的白杨树飞速倒退,树叶将阳光撕扯成片片流影,在车厢中跃动。
小孙情绪高涨,手抚方向盘,情不自禁地摇头晃脑,跟随音乐节奏纵情高歌,脚下不自觉地加了油门,车速越来越快。
旁边小苏却有些消受不起,伸手旋小了音量:“别唱了!看路!”
小孙笑道:“哈哈,别担心,前头又没车。给你看看高六的推背感!”说着炫耀式地一脚将油门踩到底。
发动机的轰鸣声中,小车发疯似地提速。
就在这时,小苏惊恐尖叫:“当心!”
小孙则猛踩刹车厉吼一声:“我*!”
原来路边猛然窜出一个人影,恰好拦在车前。
踩刹车都来不及,“咚”地巨响,那人影向上飞去,一大片挡风玻璃碎裂成蛛网状。
排骨哥并非故意拦车。
“公路”这玩意他昨晚就见识过,还曾好奇地爬上路灯柱考察光源有何名堂,也曾蹲在路边惊恐注视轰鸣而过的载重大货,可他真没看到过小孙这样快的车。
虽然记忆暂时空白,但排骨兄能说话会写字,该认识的东西都识得。
玉米算是初次见面,而桃树则是老相识了。所以当他远远看到公路对面是大片桃园时,狂喜中拔腿奔去,却忽略了飞驰而来的轿车。
瞬间那怪物已经撞击过来,以排骨哥前世身经百战的反应能力,不及思考便已真气流转纵身跃起,同时抛开玉米,握剑在手,身形动作疾如闪电。然而左腿还是被轿车撞到,身体不由自主凌空翻转,抛弃的玉米也重重砸在挡风玻璃上。
随着尖利的刹车声,高尔夫终于停住。车上两人脸色惨白。
小苏的声音带了哭腔:“都怨你,让你看路!现在怎么办!”
小孙关了发动机,深深吸一口气,缓慢吐出,低沉的声音说道:“该我承担的责任,就得担着……。”说完推门而出,车前车后转了两趟,东张西望,神色茫然。
小苏本来不敢去看血淋淋的场面,见小孙举止怪异,也下车查看:“咦?人呢?”
只见四周空空荡荡,哪里有什么车祸伤者。唯有保险杠上的大凹坑,挡风玻璃的蛛网纹,以及车后数十米处一根破烂玉米棒子,证实刚才并非幻觉。
那玉米已经断为几截,未成熟的白色玉米粒撞得稀烂,汁液四溅,样貌凄惨。
四处寻找一阵,路边草丛和土沟都没有放过,甚至也仰头往树上看了,仍然一无所获。最终两人的眼光都停在了玉米上。
隔了足有三分钟,两人对视,都从对方目光中看到了惊恐。
小孙喃喃道:“苏宁,我有个想法……我觉得,咱们刚才撞的,是……。玉米精……”
小苏脸上瞬间没了血色,“啊!”地尖叫一声。
两人慌乱钻进车中,掉个头,飞快开走。
排骨哥挂在高大稠密的白杨树上,用树叶隐蔽了自己,呲牙咧嘴地揉腿。那一撞,绝对超过外家巅峰高手抡铁锤的全力一击,让他疼痛不已。
然而,掀裤腿查看之后,排骨哥又很惊异。这样惨烈的撞击,非但没有弄坏他的腿骨,就连淤青都没有出现,只是表皮略有些泛红,过了片刻,红色褪去,连疼痛感都消失了。
就在这一瞬间,一些奇怪的字眼忽然冲入排骨哥的脑海:“魔衣碎玉”、“尸化残躯”、“涅盘成神”。
不知道这些概念源自何处,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但排骨哥本能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似乎已经超越了常人,就算不是“神”,也是个“神人”了。
在树上休息了一阵,想想车上下来的两人见鬼一般的表现,排骨哥有些好笑。又想:“如果他们见到我这尊容,只怕吓得更厉害。”
见下边车流渐渐密集,还有些行人往来,他将断水剑直直插入树顶,直没至柄,看看周围地貌记住方位,又掸了掸衣裳,如猿猴般一个起落,掠过路对面大树,飞越围栏,落入了桃园。
为了避免自己的形貌吓到人,他从地上找到一顶破草帽戴上,压低了帽沿,选摘一些大而熟的桃子,捧了跳到围栏外的杂树丛中。
桃子香甜可口,味道比起生玉米就强了太多,排骨哥心中久已生疏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一连吃掉三个,反而越发饥饿,于是又潜入桃园守着树,就地大吃起来。
随着大量食物入腹,排骨哥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有些酸胀,又有些酥痒。低头一看,刚刚还干枯如尸的手臂竟然渐渐鼓胀起来,新生的肌肉迅速穿插隆起。
“天呐!”排骨哥张大了嘴“我这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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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母亲来访,接下来的一些天白鹏完全变了一个人。对苏柳推说伤情未愈,不肯跟她行房;也不再招惹司徒静,只让她帮忙查找莫名其妙出走的小黛下落。此后除了批阅些公文,就是清心寡欲,全力练功。
练功之外,也时不时走访各地,抽查各处生意,对办事不力的头领严厉斥责,甚至撤职抄家。到后来,任何一处血手帮的生意,只要见到年龄形貌近似白鹏的人进来,都恭恭敬敬小心应对,倒让不少十七八岁的少年公子哥白占了便宜。但整个血手帮的生意经营也因此面貌一新,至少偷懒的少了。
不过,要在丽人堂里做到清心寡欲,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刚到第四天,苏柳就挂在白鹏身上不肯再下来,坚持说“相公脸色红润,伤情必已痊愈”。白鹏无奈抱她上床打算应付应付差事,结果衣裳一脱就身不由己了,躺着趴着拥抱着,蹲着撅着倒挂着,多种姿势陆续登场,各处部位纷纷参与,整整一个半时辰才得尽兴。
从秋水阁出来,迎面看到孟月坐在湖边发愣,出于礼节与她打个招呼,看她容颜艳丽无双,神态与话语依然矜持,眼中却分明流露出浓浓情意来,让白鹏忽然间心猿意马。
好容易克制住种种邪念,走到湖心亭附近,又见到仍住在寒月宫的老帮主的三位美妾,那容颜就是司徒静和孟月也要甘拜下风,毕竟是从美女中又万里挑一地选来的,且都出身风尘,对白鹏也有些勾搭的意思,行礼时那笑容和眼神,堪称“风情万种”、“勾魂夺魄”。
“我不能住在这里了,至少不能天天住!”白鹏红着脸自言自语,眼睛一瞟,又看到远处晴雨阁的二楼,桂枝正倚着栏杆而坐,向自己痴痴地看来。
“宋三!谁去帮我叫宋三过来!”白鹏对守卫们喊道。
不一会宋三赶到:“帮主,属下在!”
白鹏压低声音:“给我另找一处小一点,清静一点的住宅,我每隔一天住到那里潜心练功。”
宋三笑道:“帮主,上次你让我买的乡下宅院,昨日刚刚交割,新买的几个下人正在里面打扫,不如帮主就去那里。”
“那是给柔姐姐买的……”白鹏刚开口,心中一动,其实跟柔姐姐住在那里也蛮好,反正柔姐姐不至于像苏柳这样让自己不得清静。
“好!”白鹏笑了,“给我备一辆马车,叫上方柔母女,一起去看看房子!”
第109章 在温柔乡中闭关
宋三买的宅院位于长兴县双河村附近,距离湖州府和太湖都不算远。宅子白墙灰瓦,由六、七丈高的楼宇圈成院落,以楼为墙,外侧无窗,天井四周环绕着楼梯和雨廊,院子不大,房间却多。
白鹏异常满意:“这墙可真高,柔姐姐住在里面很安全!”伸手在宋三肩上一拍,“这差事你办得好!”
宋三谄媚地笑:“小的跟着英明睿智的帮主久了,自然会有长进。”
方柔牵着小草,抱着丫丫,呆呆站在院门口,口中喃喃:“这……这样大的房子!这可让我怎么受的起!”
白鹏笑道:“你是我白鹏的姐姐,住这样的简朴宅院,能有什么受不起的?走,进去看!”
几名下人正在宅中打扫,听了宋三号令,都到门口迎接。
白鹏瞧了一眼,总共也就四人,两个丫鬟都是十六、七岁,相貌虽不出众,但也头脸齐整,还算顺眼。另外两个都是四五十岁的老妈子,看起来性子纯厚,没什么奸猾之气。
“这位方夫人以后就是你们的主人,都叫太太!”
“太太!”四名下人一齐向方柔行礼。
“好!好!”方柔笑容满面,“别叫我主人,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你们都是我的姐妹!”
“这可折杀小的了!”一名老妈子连忙应道,“太太客气,我们几个不能当福气,以后一定好好服侍太太!”
那头方柔和下人们一一通名对话,这边白鹏塞给宋三一锭银元宝:“这是奖励你的。以后这样妥贴的事情多办几件,我升你的官!”
“哎呀,小的为帮主做事理当竭尽全力,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