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名雷恩-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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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风,人人都知道肖恩手下有四大战将,尼克就是其中之一。那些商人,那些特权阶级的官员,看见他都要主动点头哈腰以示尊敬。
这种人,凭什么能体会到自己的愤怒,自己的委屈和绝望?
他表面在笑,眼神中的阴冷一闪而逝,老子这辈子认栽了,但是我的儿子将会比你们任何人都有出息!
酒越喝越多,尼克终于也清醒了片刻,他知道自己喝到位了,已经不能再喝了,一边反着胃一边对周遭的人说,“有急事问我兄弟,他能当这个家做这个主,我去睡一会,吃晚饭叫我。”,说完尼克脸色突然猛地一白,撒丫子跑到一边墙角稀里哗啦的吐了起来。经过胃酸腐蚀过后的食物混杂着酒精和消化液,那股浓烈的酸臭味飘了很远。
他接过士兵递过来的水,漱了漱口,一张火热滚烫的湿毛巾就被一个小侍女按在了他的脸上。他倒吸一口气,打了一个哆嗦,揭掉毛巾擦了擦脸,强烈的不适终于好了不少。他打着酒嗝,对拿基说道:“我知道你肯定没喝多,帮我看一会,有事的话来叫我,兄弟我是不行了。”,他摇摇晃晃的被三名士兵搀扶着送到营帐里,不一会就传来打呼声。
拿基扫了一眼满是狼藉的桌子,也不知道是对谁说,对着空气说,“清理一下。”
立刻就有两名士兵过来将桌子直接端走,换了一张干净的来,又将地上的垃圾清扫干净。
突然间有一双小手按在了拿基太阳穴两侧,他心里一惊左手就插入了怀中,他以为自己是不是被人出卖,或是哪里露出了马脚,被人识破了。没想到并不是这样,而是一名小侍女替他按着太阳穴,缓解酒后的头疼,“大人,您看这样的力度可以吗?”
舒快的感觉就像海浪,一浪浪冲刷着他紧绷的神经,他微微眯着眼睛点点头,“不错,很舒服,给我倒一杯红茶。”
片刻后他嗅着顶级红茶的芬芳,享受着美人纤指的按压,心中一点灵光闪过――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巡逻兵不断的从这里路过,之前发生的事情也通过其他人的嘴巴扩散出去,现在留守的这些人几乎都知道了,拿基的残疾原来是舍身救肖恩时留下的。那些曾经对他有所嘲笑的人多多少少有点惭愧,还有一丝丝惶恐。尼克都说了,肖恩把拿基当亲哥哥看,这位亲哥哥万一哪天知道自己曾经在他背后说过的那些话,岂不是要倒大霉?
所以心中有愧的人在面对拿基的时候,都是低声下气,而那些没有的罪过拿基也没有任何愧疚的人,则是尊敬。
拿基越是平静,心中越是愤怒,越是仇恨。
明明只要一句话,就能拯救他的人生,他却因此蹉跎这么多年。
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
如果不是这次听从了别人的安排来喝这一场酒,或许他还是人们眼中的老废物拿基,也不会有一个兄弟站出来为他说句公道话――他们早就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了,怎么可能去关注他这样的小人物的日常生活?
他深吸一口气,更加坚定了心中的念头,别怪我,都是自己作的!
数个小时就在如此枯燥的应对中过去,眼瞅着残阳西沉,这一天就要结束了,拿基心中焦急起来,患得患失之间不住皱着眉头。就在他快要坐立不安的时候,事情终于启动了。
一名浑身是血,铠甲都碎成了几块的骑士被人搀扶着抬了过来,他有气无力的喘着,将自己身份的证明丢到了桌子上,“快……快去救救城主大人……,城主大人遭遇了埋伏,我突围之前已经受伤,去的迟了就来不及了!”
拿基心中一跳,强捺住心头的悸动,他皱着眉头问道:“如果按照你所说的,现在去也来不及,从这里到西流城一人三骑一路不停狂奔也要三个小时……”。这个世界的战马体质可能受到没有雾霾的影响,身强力壮。一匹战马如果不考虑会不会跑死的情况下一路狂奔,一小时四五十公里还是可以做到的,当然,跑完一小时基本上就需要休息,再跑速度慢不说还容易猝死。
那士兵顿时声嘶力竭的喊道:“老大身边还有两千多号人,还来得及,快去,快去!”,似乎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这士兵喊完话脖子一歪,彻底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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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猜到这章章节名要表达什么意思?
最近的剧情让两位读者懵逼,我解释一下
其实我相信有更多的人懵逼,只是你们没站出来说话,我还是解释一下。
先讲个道理。
首先捕奴在之前并非是非法产业,而是灰色的产业,被道德伦理谴责,但不是说就是违法的。捕奴从奥兰多帝国立国之初就存在,并不是说这段时间才有的,黑叔叔对于捕奴也不是不知道,这就像是一个生物链的某一段。
雷恩所做的并非是让捕奴合法,而是让捕奴这个事业产业化,正规化,他不是倡导者,反而设立了黑叔叔自然保护区,前文里面有提过,禁止捕捉太小的黑小伙。所以从某方面来说,黑奴不应该恨雷恩,因为有没有雷恩捕奴都存在,有了雷恩反而会得到一定的保障,至少孩子们不会有事,让捕奴变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
其次阿芙洛虽然说黑叔叔和黑婶婶的孩子,但是她天生白化病让她和周围的族群格格不入。人们敬畏未知,将白化病人当做神灵的使者,从思想上阿芙洛和黑叔叔们是没有交流的,并且无法有太多的认同感。相反的是,离开了森林,山外的人们都皮肤白白的,和阿芙洛没有太大的区别,先天上就让阿芙洛有了好感。雷恩同意让阿芙洛去跟着西莱斯特学习,知识改变了阿芙洛对过去固有观念的定位,加上所有人都不会把她当做圣女,而是当做一个普通平等的人去交流,做朋友,弥补了阿芙洛在感情缺失上的缺口。
文中曾经提及,阿芙洛是一个淡漠到没有感情波动的人,但是随着她在奥尔特伦堡和雷恩、西莱斯特以及一大家子相处时间越来越久,她情绪上开始有了波动,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憎恨离愁。这是人格圆满的一种外在表现,也是她找到自己三观和定位的表现。
最后,为什么雷恩要让阿芙洛去招揽黑叔叔,他凭什么有这个信心?其实本书一直在申明几个重点,其中有两个,第一个是神圣的血脉,血脉是贯穿本书的核心之一,以后会逐渐由更多的内容增加。其次是祖先和盟约,不管是帕尔斯登基还是在介绍帝国高层建筑的时候,最先说到的都是祖先的神圣性,以及盟约的神圣性。
雷恩的印信代表着血脉,他表达了愿意立下神圣的盟约来约束彼此之间的关系,在文中的社会这已经是很强有说服力的条件里。黑叔叔和雷恩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仇恨,上面也说了,捕奴并非是雷恩推广的,而是一直就存在的,雷恩的所作所为反而让黑叔叔得到了更多的优待。
首先孩子们不会被捕奴队抓走卖掉,给黑叔叔们留下了希望。其次随着产业化的变个,黑叔叔变成奴隶后的待遇得到了提高。雷恩建立了黑叔叔自然保护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度捕奴所带来灭绝性的捕杀。所以我认为雷恩和黑叔叔之间没有太多的仇恨,反而对黑叔叔有恩,那么他在这种条件的前提下,要求招揽黑叔叔就显然并不那么突兀,也没有价值观层面的冲突。
关于阿芙洛在黑叔叔中的地位,前文中也逐一展现了,愚昧的人对未知的恐惧产生敬畏,从而崇拜。但是这种崇拜不是无限制的,从那些被煽动的黑叔叔逐渐站起来就可以看见,阿芙洛的神性在面对自身利益与权益的时候就主线势弱,特别是有其他强势的一方插进来。
阿芙洛提雷恩招揽黑叔叔的底气还是在“他愿意以神圣血脉继承者的身份立下神圣的盟约”,这等同于写入宪法,前文中也说过,黄金贵族任何表示,语言,都会受到其他同为黄金贵族的权贵们重视和理解。一旦黑叔叔和雷恩签下盟约,就意味着他们会被整个帝国认可。
阿芙洛也说了,是有限度的接纳。
所以我并不认为整个剧情突兀,也没有太过于生硬和冲突的地方。
另外读者说这段剧情太悲哀,我想说大佬,这么有深度的内容你都能看出来,真厉害。其实这一段里面藏着更深层次关于社会和人性的冲突。当然我也只是随便写写,没有非要表现出来的意思,能看出来只能说佩服佩服!
第一七二章 火烧着屁股才能让人跑得快,不到绝路很难激发必死的决心和勇气
明天上午事不多,今天晚上4更,半夜1点都要更出来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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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被冷水泼醒的时候怒目而视,伸手就抓住枕边的长剑,一副要和人拼命的样子。他的动作顿了一下,才苦笑着将还剑入鞘,跌坐在床上捂着脸用力搓了搓,“这么快就要吃晚饭了?早知道就让你们别叫我了,还没睡好。”,他眼睛里爬满了血丝,人在疲劳的时候选择休息,要么一口气睡足了,要么就假寐一会,睡到一半被人叫起来这个时候是最伤人的。
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抬起头,看见营帐里站满了人,立刻露出惊疑的神色,“怎么,出了什么事?”,酒喝得太多了,脑子现在都转不过来弯,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么多人同时出现,肯定是遇到了什么特殊的情况。
拿基将军牌递了过去,“老大遇伏遭围,有人突围回来送信,要我们去救援。我拿不定主意,只好把你叫起来,这件事我不敢做主。”
军牌进了尼克手里,他吐了一口唾沫擦干净军牌上干枯的血迹,仔细的辨别出来。佣兵的生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很多人死无全尸甚至连分辨都分辨不出来,所以很多佣兵都爱在身上刺上特殊的图案,以防万一。军牌就是刺青演化出来的一种辨识工具,小小的铁片上刻上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