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切尔夫人自传-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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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极为气派的办公室。文官们对你左一个“大臣”,右一个“大臣”,很容易让你一次又一次地为恭维所陶醉,但是我清醒地认识到,等待着我的是艰巨的工作。总的说来,我对为我配备的领导班子感到满意:一位对我友好,一位怀有敌意,另一位保持中立。我的老朋友、主计长埃克尔斯勋爵负责艺术教育,特德的亲密朋友比尔·冯·斯特劳本齐负责高等教育,贝尔斯特德勋爵负责与上院联系。特别让我高兴的是,前教育大臣戴维·埃克尔斯就在身边,虽被安排在另一栋楼里,他可以根据他在教育部工作的经验,给我提供个人意见。
但是,我在教育部遇到的麻烦主要不是由于个人性格不同,也不是因为第一次文化冲击后出现的工作作风上的对立——我的行政作风是决策时当机立断,而他们更习惯于互相磋商。实际上,我离开教育部时才知道,他们只是勉强对我表示尊重,因为我有自己的主张,而且希望他们尽快有效地执行我的决定。因此,从广义上讲,当时真正的问题是个政治问题。
我不知道,也没有去打听,我周围的高级文官投的是哪一个党的票,但教育和科学部的精神气质是自以为是的社会主义气质。这些人多半依旧本能地相信,统一计划论者和社会理论家们有能力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我说这话并不是想挖苦他们。工党里的许多人早已开始对此产生怀疑,可是这些教育家们仍保留着原来的使命感。他们不顾在一些学校实行平等主义政策所产生的实际后果,认为教育平等就是绝对地好,而且是实现社会平等的踏脚石,而社会平等本身也是毫无疑问地好。我很快就认清,我的周围没有朋友。
从反面来说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的,我既然决心向传统教育观念挑战,就不能因遇到反对而抱怨。但另一方面。有两点必须加以考虑。第一,文官们向大臣提出的建议必须说实话,准确,以事实为依据,不能提出一些已被政府(和选民)摈弃的抱有偏见的旧观念。第二,即使从政府机关工作必须真诚无私、不偏不倚的狭义标准来衡量,一个政府部门和它的工作对象关系过于密切是危害极大的,而教育和科学部与教师工会特别是全国教师联合会的关系恰好就是那样。这一点我早已看得真切,1970年9月12日,星期六,在一家同业会馆举行庆祝全国教师联合会成立一百周年的晚餐会上,特德·希思因利拉·哈立德事件未能出席,临时由我代他宣读他的讲话,当时有许多教育和科学部高级文官出席,我立即明白,他们与全国教师联合会的关系极为亲密,他们互相开着玩笑,表达一些心照不宣的暗示和所谓的“身势语言”,这些举止表达的不是一般礼仪,而是说明彼此意气相投。
我们在1970年当选时提出的一套教育方针并不十分明确,这使得我与教育部文官们的麻烦更加复杂化。、在竞选运动中,我曾反复强调以下7点:
把着重点转移到小学;
扩大幼儿教育(这符合基思·约瑟夫的制止“恶性循环”论点);
在中等教育方面,地方教育当局有权决定什么样的学校最适合当地情况,但应提醒他们不要“不可挽回地改变优秀学校,除非……另一种情况更好”;
将离校年龄提高到16岁;
鼓励直接拨款学校,保留私立学校;
扩大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对教师培训问题进行调查。
但竞选时提出的这些承诺并没有反映出明确的观点。正如我前面已经指出的,保守党内不同成员和不同派别对总的教育方针特别是对中等教育和文法学校持有很不相同的看法。一方面,有些保守党人赞成综合教育,这种主张与温和社会主义者的主张毫无二致。另一方面,所谓教育《黑皮书》的作者们详细提出了极为不同的观点,他们强调纪律、选择和水准(包括保留具有高水准的现有文法学校)。他们的论点牢固地建立在对现行教育制度的材料充分的批评上。我们就被夹在这两种互相对立的观点之间。尽管我们常讲重大政策要前后一致,决策要小心谨慎,但本届政府丝毫没有去解决根本矛盾的意思。我清楚地意识到,在与本部文官的斗争中,也许不能指望得到内阁同僚们的支持。
第二节 文法错误
到教育部上班第一天,我把周未在兰伯赫斯特写在旧练习本上的大约15条行动纲领带在身边。对这15条加以补充说明后,我撕下那几页纸,把它们交给了比尔·派尔。其中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一条是、取消托尼·克罗斯兰的第10/65号通知和第二年发出的第10/66号通知。前者要求地方当局按彻底实行综合教育方针提出改组中等教育的计划,后者规定,凡是拒绝实行学校综合化的地方教育当局,要收回发给它们的基本建设资金。
教育部肯定已经知道我党竟选宣言中有这样的内容——他们在竞选期间总是详细研究反对党的政策的。但他们显然以为上述政策会被淡化,或至少推迟执行。对我来说,我知道,关于停止迫使地方当局实行综合教育的承诺,对我们的支持者极为重要,任何延迟都将被视为软弱的表现,所以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结束犹豫不决的状态。我甚至在将15条交给比尔·派尔以前就已告诉报界,我将立即撤销工党的两个通知。我甚至说明本来是打算在女王讲话时就这样做的。看来这话引起的惊慌传到了首相府,因为他们提醒我,推行此项政策须经内阁同意,尽管只是一种形式。
更严重的是,我不了解,撤销一项通知时必须发出新的通知,而发出通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教育部内外不同意此项政策的人会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我手下的文官们毫不隐讳地表示,他们认为通知应以大量材料阐明教育部关于全国中等教育应采取什么形式的看法。这样做也许需要很长时间;我觉得完全无此必要。我们的政策的实质是鼓励多样性和选择人才,不是“规划”一套制度。而且,即使需要中央制定出一个标准,好让地方当局在实行改组时有所依据,现在也可以先说得笼统一些,以后再详尽阐述。很难使他们相信我的考虑是认真的。最后,我自己拟了一个初稿。他们立即认定表现勇气的较好方式是进行合作。结果,在6月30日,星期二,发出了一份非常简短的通知——称为10/70号通知,正好赶在7月8日(星期三)就女王讲话进行教育辩论之前。
现在我遭到了教育界权势人士的猛烈攻击,因为我没有在发出通知前进行“正常磋商”。我觉得没有必要道歉。我在下院发言时是这样说的:我们毕竟“刚结束最大的磋商”,那就是大选。但是对那些经过过去25年后,深信只有他们懂得最多的人来说。我的讲话起不了什么作用。工党教育问题发言人特德,肖特(他本人当过中学校长)甚至建议教师拒绝给升学甄别考试阅卷评分)以示抗议。全国教师联合会派出代表团前来见我,对我的做法表示不满。意味深长的是,他们着重批评我:“在明确教育形式方面放弃责任”。我想,如果那确是我的责任的话,全国教师联合会是不会喜欢我为教育明确的形式的。
事实上,我现在推行的政策比他们的讽刺画所描绘的要细致得多——虽然对有些被他们冷嘲热讽的立场本来还可以说得更多一些。10/70号通知撤销工党政府的有关通知后接着说:“本部大臣希望将教育方面的一般考虑、地方的具体需要与愿望以及妥善使用财力作为决定地方办学形式的主要原则。”通知还明确指出,设想的改组基本上不应引起剧烈变动:“如果某种具体组织形式运转良好并博得广泛支持,如无特殊理由,本部大臣希望对它不要再作进一步改变。”
地方教育当局过去惯常将它们管辖下的所有学校的总体改组计划送交教育部,但是、听起来也许令人觉得奇怪,这些计划和教育大臣对它们的意见,都没有法律效力。只有在按照1994年教育法第13款发出公告后,计划才产生法律效力。该款要求地方教育当局必须将其关闭或开办学校、显著改变学校性质或修改学生就学年龄的意图公之于众——并通知教育部。对地方来说,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和当地居民可在两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对中央来说,我作为教育大臣可以进行干预。该款称:“按本款规定向大臣提出的任何建议,进行他认为适当的修改后,由他批准。”
利用上述权力保护一些优秀学校不受全面改组之害不仅背离工党政策,也是有意违反爱德华·博伊尔的路线——博伊尔曾把第13款称作“保留权力”。我本人是律师,而且知道改变或关闭学校的决定对地方民意至为敏感,所以我想最好还是将我的政策建立在第13款赋予的权力的基础上,而不是靠发出几则通知来进行规劝。这听起来好像有些不合情理,但事实上我清楚地意识到,我的行动处于法院的严密监视之下。我进行干预的理由有限。而且等到下院辩论发言时,我可以更清楚地阐明政策将如何贯彻。
我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虽然对此洋加说明从政治上考虑不大审慎。在此甚至有些保守党地方教育当局也遭受学校综合化的病菌侵袭之时,我的做法为挽救地方上一批优秀文法学校提供了最好机会。政府也有它的不利条件:仔细审阅大量个别建议必然会延迟答复。因此,我不可避免地遭到攻击,说我为了拖延关闭更多文法学校有意进行阻挠。但这种批评是不公正的。我非常注意设法加速作出答复。实在是建议大多,应接不暇。我出任教育大臣后第一次参加下院辩论时需要对付的另一个问题是,主张不分青红皂白全部学校实行综合化的人经常提出的一个论点。他们认为实行既有综合中学又有文法学校的“混合”体制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这只是平等主义教育家们最拿手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