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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樱桃之远-第30章

小说: 樱桃之远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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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工忽然感到自己很羞耻。
  他终于坐不住了,起身冲出了病房。他想下雨最好,不然也得泼些冷水在身上,浇醒发热的头脑。
  病房有四张床,段小沐却是唯一的病人。现在她躺在空无一人的病房里,她知道他已经跑走了。
  坦白地说,她也并不觉得管道工的动作很过分。管道工是非常喜欢她的,这个她知道。所以他想来安慰并保护受伤的她,于是他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她的身上,其实那只手要落下来的时候她就看到了,她以为她能够承受这个动作,这只是一种好心的安慰,她这样对自己说,然而当那只手真的落在她的身上的时候,那接触的一刻,她竟然像触电一样受到猛然的一击,她无法控制地立刻泪如雨下,她不得不转过身去,和他远远地分开。
  她终于明白,虽然管道工对她是这样的好,但是她仍旧无法忍受他碰自己一下。她的身体早已被小杰子的右手禁锢了,她不能忍受别人的手碰到她。她一直只渴望小杰子再来到她的身边,那只她熟悉的右手轻轻地碰着她,她沉迷于他的右手,他的右手仿佛是来搭救她的,她无数次想过,如果还有这么一次,小杰子将他的右手伸向她,她一定义无反顾地伸出自己的手,紧紧地抓住他的手,那是援手,她说,不管它从前做过多少坏事,盗窃抢劫,可是它将永远地牵引住她。
  又回到8岁那年的西更道街。小杰子笑嘻嘻的脸。他叫她:“大头针,大头针!”她竟然觉得这名字像是皇帝赐给他的嫔妃的封号一样,她一定要恭恭敬敬地接受并且谢恩。他把他的右手伸进了她那被风吹得飘飘扬起的衣服里。那个动作是颐指气使的,那个动作仿佛是他的恩赐一般。那只手在她的身上留下看不见的形迹,可是现在她才知道,他的手像锋利的犁,轨迹将深陷进她的皮肤里,那已经成为永远不能祛除的印记。
  她是他的。
  这一刻段小沐明白了她的身体再也不可能接受任何人的触碰,除非是他,他在她的心里是帝王一般威严。段小沐想,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虽然她从没有想过要和其他的男子相爱,可是她越来越感到她对小杰子的爱是畸形的,是一条横亘在她面前的绝望大道。
  她在空荡荡的病房里睡到半夜就醒了过来。她梦见小杰子的右手从长满了荆棘的铁棂里伸出来,她就站在他的前面,一动不动,视死如归。可是无论如何小杰子的右手都不能碰到她,怎么也不能。她于是就这样一生一世地在他的面前站着,身体慢慢地被风干,成了身上满是纹裂的一尊石像。
  醒来的时候,她忽然想到“贞节牌坊”这个词。
  从冬天长成的爱一直壮大,转眼,我和纪言走到了春天面前。
  其实我一直不清楚我应该怎么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不喜欢用什么“恋人”、“对象”、“男朋友”之类的词来形容我们之间感情。我从来不和任何人讲起我的情感问题。说起来,我没有一个同性朋友,女孩们都不喜欢我,因为我傲慢娇纵,又炽热又冷冰,这些竟然让我长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子,男孩们喜欢悄悄地在背后讨论着我,而这使周围的女孩子们非常妒忌,她们在潜意识里一定诅咒着我,希望我出丑或者失去一贯的骄傲。
  唐晓从前当然是我唯一的女性朋友,不过现在看来似乎也不确定,从前我们能做成朋友是因为我们毫无利益冲突,但是当纪言作为我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出现的时候,我们的友谊就像偷工减料的建筑物一样哗啦啦地塌掉了。这是一场用下脚料搭建的友谊,什么风雨也挨不过,所以我现在想来,觉得我们之间好像从未产生过真正的友谊。然而这是一件多么让我忧伤的事情,也许是源于亲情吧,总之无法否认,我的确是这样地爱我这可爱的表妹。
  至于我的异性朋友,也是不曾有一个的。从前那些在我身边转来转去的男孩,我更乐意叫他们做“情感玩伴”。事实上我还是个孩子,对于“过家家”的游戏还在痴迷。在孩子时代的结末,最高级的一种“过家家”就是随意从你的周遭拣出一个男孩,和他迅速发生一段恋情。我之所以一度痴迷于这个游戏,是因为人毕竟是群居而非独居的动物,在我独自住在学校没有一个朋友甚至连一只宠物也没有的情况下,我就必须投入这种游戏中,在我的身边制造出总是有一个人陪伴的假象。自从纪言到达我的生活以后,“过家家”的游戏就再也不需要了,曾经站在我旁边的“玩伴”都可以像过季的娃娃一样被扔出去了。所以我现在只有纪言。因此我不会把“男朋友”这样的词用在他的身上,因为那是一个充满限制性的词,比如相对于“男朋友”应该还有自己的女性朋友,甚至知己等等。可是你知道的,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纪言,只有他来填充我心里所有的空间。所以我只是叫他“纪言”。“纪言”,这个词在我的心里是这样的多义,任何痛苦快乐激动压抑的时刻我都把这个名字掏出来,它是我的通行证,适用于任何情况下。
  纪言喜欢陪我去写生。我们还是去“红叶谷”,山坡上的春天总是使我不能免俗地想到一些有关希望有关未来的东西,比如我竟然开始想象我们的婚礼。
  “婚礼应该是这样的:我们穿着累赘的衣服从仪式上逃跑,然后我们一路跑到这里,我头上的白纱已经不见了,裙子下面的蕾丝边沾满了泥土,漂亮的水晶鞋已经磨平了高跟,爬山的时候呀呀地唱歌;而你,你在我们爬到山腰劳累不堪的时候,把你那漂亮的西装上衣脱下来,跟摆小摊的人换了两瓶矿泉水,我们就继续爬了。我们那个晚上就住在山上,这样离天空近一些,所有天上的神灵都看见我们并且祝福我们……”
  纪言忍不住笑起来:“喂,等等,好好的,我们为什么要从婚礼逃跑呢?呢?干什么要把婚礼弄得那样狼狈?像一场逃难一样的。”
  我们两个都在笑,忽然纪言就严肃起来:
  “你喜欢的这样的婚礼其实应该在教堂里举行,那样的交换戒指和亲吻是我非常喜欢的。”
  我那个时候正是万分激动,冲口而出:
  “好啊,那我们就去教堂!”
  话说出口以后,他怔住了,问:
  “真的吗?”
  我这才忽然知道我刚才是说了怎样的一句话。我一直是多么憎恶教堂啊。这些年来,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教堂是一个和伤害我的段小沐联系在一起的意象,它充满不洁的预谋,充满火山休眠期一般的安和的假象。我当然记得那次就是在这座山上,纪言把我关在了教堂里,散落的段小沐的照片把我深深地嵌进了她的生活里,她排山倒海地来到,我的躯体像一片被撕破的网,她的眼睛像锋利的针器一般,凌厉而轻易地在我身体上的洞里穿梭。我从来没有相信过神。但是我是相信命的。我知道冥冥之中有些东西拉动着每个人的肉身走向不同的方向。但是至于那是怎样的一些东西我却不愿意去多想,不要对我说起上帝,他不在我心里住着。
  然而现在我是怎么了?我竟然对他说,我们要去教堂结婚,我们要让神见证。那昏天暗地,让我不得安宁的地方难道能给我永生的平安吗?难道我从来不承认的上帝能给我最真挚的祝福吗?
  我此刻的脸色非常难看,我多么希望纪言没有听见我刚刚说过的话。多么希望教堂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地方,谁也找不到。
  纪言显然看出了我这一刻的变化,他抚一抚我的头发,轻轻地说:
  “其实教堂一点都不可怕。从来都只有善良的人住在那里。你可以不信奉神,可是你至少把它当作一个使心灵安静的地方吧。”
  这是我的纪言,他才是我的信仰。我真的乱了阵脚,我知道我不能反抗他,我已经和从前的杜宛宛不同了,我已经丧失了对他说不的能力。他早已成为我的领袖。
  “去这山底下那座教堂好吗?”纪言的轻柔声音还在我的耳边缠缠绕绕,我们却已经走到了那座教堂的门口。如果那个上帝真的存在,那么他应该知道这一刻我是多么害怕他的殿宇。我紧紧挽着纪言的手,仿佛他是能升天而走的,我却将深陷在炽火中的地狱一般的,所以要紧紧紧紧地抓住他,如果他能飞起来那么请带着我一起。
  教堂里面还是黑洞洞的。侧面的一扇贴着红绿颜色薄纸的窗户破了,一缕被紧紧束住的纤细的光投射进来,然而这里终归是黑的。四个墙角的半圆形碧绿色容器上结满蜘蛛网。我不知道它是干什么的,问:
  “这是做什么用的?”
  “盛圣水的。”
  “圣水?”其实我并不确切地知道什么是圣水,但是我觉得这似乎并不重要了,因为它现在实在是狼狈不堪,再也看不出它曾担当着多么神圣的工作。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返回学校,就坐在黑暗的教堂里,紧紧拥抱着。我们并不怎么说话,只是听见夜晚的山里特有的风声,还有动物的叫声。我们不需要灯,不需要任何机器的玩意,完全如两个古代人,生活在一片视野里只有彼此的寂静中。忽然觉得这教堂是一座城堡,我和纪言的城堡。王子在这里把他的灰姑娘脸上的灰尘揩净, 给她换上干净美好的衣服,把她的手领在自己的手中,他脸上带着桃花般的微笑。
  这的确是相当大的一个转变。从此我们时常来这座教堂,就是这样在尘土里抱着,他给我说着那些久远的神的故事,直到渐渐的,我已经非常确定它们的存在。
  纪言送给我的第二份礼物是一本圣经(第一份是那只笨拙的项链),英文,连绵不断的抒情的字母一点一点把我牵到天父的面前。这整个过程完全是通过一个人(纪言)、一本书(圣经)、一个地方(教堂)实现的,快得难以置信。夏天的时候我已经做到睡前诵读圣经,认真做祈祷了。
  人们都说,逆境中的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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