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平民-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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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蹄鹿没兴趣看我们怎么对话,在三群蹄鹿到齐之后,为首的一头便向女剑士护胸前的皮盾狠狠的撞去。
一百级的蹄鹿撞击果然不同凡响,即便有皮盾和身后的肉体作缓冲,我还是能感觉到女剑士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撞给撞伤了。只因我感觉到那被紧抱的腹部,传来阵阵不止的抽搐,甚至左手上持着的皮盾也因此把握不稳掉落地面。为了配合蹄鹿和女剑士,连我也不得不故意的喊上一声“哎哟……”
不过喊归喊,手上动作却没有迟缓。
“哗……哗……哗……!”三道赤色火舌随我的火意自女剑士身前发出,射向前方五米处的地面上,燃起三堆火团。射出的火舌将停留在我们面前准备临门补一头锤的蹄鹿给逼开。
我从空间袋掏出一颗腐肌再生药送到朱唇边:“女英雄你怎样了?是不是太饿而导致没力气?妈妈自小便教育我,没吃饱是不能过量运动的。我这有颗上宇下宙无敌至尊唯我称王药,无论是拉肚子、吃饱了撑着还是饿得呱呱叫,一粒就见效。”说完不待她反驳,直接用手指塞了进去。
“你……这是……”女剑士还没弄清我在胡言乱语说些什么,含下药后只觉腹中一暖,不仅身体伤害尽愈,痛感全消,而且瞬间精力充沛,内劲充盈。
“我都说有效的啦,每当我肚子饿得连走路都没力时,只要来上这么一粒,嘿……嘿……包管见效。”
女剑士无语,只是立刻捡起掉落的皮盾,左手紧紧握着架在胸前,随时准备着应付蹄鹿的偷袭。只是心中不禁暗想,这人真是奇怪,竟然身怀如此起死回生之圣药。若在拍卖会上,每粒至少也得以百枚金币计算,他却拿来当饭充饥,真不知是真疯还是假傻。(若她知道这药几乎等同于死前复活的作用话,我怕她会忍不住吐出来拿去拍卖掉)
“女英雄……又准备撞来了。”嘿嘿,你想你的事,我却依旧揩我的油。不过我可不想再浪费腐肌再生药,如此圣药只剩下一两百粒用来以防不时之需,所以还是适当的提醒她的好。
地上燃起的三堆火,虽然不能给予蹄鹿实质性的伤害,不过熊熊的火光照亮着身边十数米的地方,透过亮光能让女剑士清楚的看到蹄鹿的攻势。虽然半个身子暴露在外,但蹄鹿千篇一律的直线攻击,都被女剑士尽数挡在了皮盾之外。也以千篇一律的模式砍杀了五只蹄鹿。
当第六只蹄鹿最后一次撞击在皮盾上时,忠贞护主的皮盾终于明白舍生取义的道理,光荣的爆裂了。
女剑士唯有将狠狠的怒气发泄在面前眩晕的蹄鹿之上,砍下的莹蓝色钢剑一次比一次的凌厉。在蹄鹿追随着光荣的皮盾而倒下后,只见女剑士有将佩剑双手紧紧握着,剑刃向外,保持一个防御进攻姿势,恶狠狠的瞪着剩余的十五只蹄鹿。
“大魔法师,你还有多少颗那个什么什么药?”
汗……估计这MM真的想把珍贵无比的腐肌再生药当饭吃。
缺乏巨大的皮盾护住身形,狡猾的蹄鹿便会使出各种交叉佯攻来迷惑对手,从而达到击杀对手的目的。不过我可不相信,只凭一把剑的保护,女剑士能抵挡住这擅长游击诱敌的魔物。
“虽然这药不多只剩下三颗,但我还有这东西。”我直接从空间袋中拿出一个二转剑士使用的皮盾给她。(想不到当初一时兴起,一次过买完一转和二转的所有职业装备,竟能在现在派上用场……嗯,记得回去后要补足货源,以免日后不时之需)
她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接过将其装备上。
“谢谢……!你想不想升级?”她突然这样向我问道。
“?什么意思?”汗……这叫我怎么答好呢?这群蹄鹿即便被我杀光了,也是九牛一毛毫无用处。但对她来说确实升级的好帮手。若我直接说不要,却难免让人怀疑……
“由于那个是我最后的皮盾,并不能支撑太久,所以刚刚我没有胜利的把握。但现在有了全新的皮盾,我就能稳胜对方。我们现在组队,那么你就可以分得杀蹄鹿的经验。同时也作为你送我皮盾和药的报答。”女剑士两眼警惕的注视着前方向我说。
“不好,阿呆说,靠女人打怪得来的经验不实用。她说女人在需要你的时候可以对你很好而千依百顺,不需要你的时候就一脚把你踢到青龙那任由你自生自灭。所以即便要拿经验,也不要靠女人,那叫吃软饭。”这个借口虽然勉强,不过还凑合。
女剑士刚想继续说话,但蹄鹿却没有给她机会。
我继续享受着柔软女体带来的阵阵冲击,她在全力的杀敌之余,还要感受着身后异物的骚扰。虽然不太反感,但还是会对自己的发挥有所影响。这不,倒在她剑下的蹄鹿,颈上的伤痕最多竟然达到三道。
在美女身边的快乐时光真是过得飞快。大概过了一两个“五分钟”(伟大的爱恩斯坦曾告诉我们,在美女身边一小时快得就像五分钟),筋疲力尽的她,在我的参扶下走到面地的尸骸处拾起荒来。
其实单单这样抱着挺难受的,只能从偶尔的撞击中不禁意的触摸到“特别柔软”的部位……汗……真不知道哪天我这色心会随着新领悟的属性而消逝呢?
收拾完残局后,女剑士伸出右手向我说道:“大魔法师,我能知道你的名字么?我叫手术刀,刚刚升为九十七级剑士。”
“手术刀?一个大美女怎会起这么一个名字?”我不解的问道。
“很奇怪么?呵呵。”手术刀露出皓白的珠齿,说“我喜欢手术刀那种滑破皮肤的感觉,干脆利落,所以就叫手术刀。你呢?”(果然美女多BT,这句话看来一点都没措)
“我,我叫迷路,迷是迷路的迷,路是迷路的路。正如你所见,我是一个八十级的大魔法师。”出门在外,为了日后行走“江湖”方便,我决定用“迷路”这个名字。马上用英雄特有的技能“隐”将名字、职业和等级修改好。同时伸出右手与她的玉手相握,并且双方交换了名片。
手术刀从空间袋中拿出一大堆装备,有魔法士的、刺客的、弓兵的等等,偏僻就是剑士的装备不多。其中还有几个戒指项链之类的,虽然没有鉴定,但是我认得出来,这些是刚刚杀蹄鹿所爆出来的。
“迷路,感谢你刚才帮了我,这里的装备,你随便挑,喜欢什么拿什么,不用给我客气。”看来手术刀也知道,那颗药丸不是凡品。
“我不要,阿呆告诉我,无端接受了女人的馈赠后,不仅会折寿,人也会变蠢的。”我怎么好意思在乞丐兜里拿饭吃呢?何况这些东西即便再多,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实际用途。
“既然你不要,我也不勉强你,如果你日后想要的话,尽管大方对我说。还有你看你啊,别老是把脸藏在帽子里,那样日后我会认不出你的。”手术刀伸过手来,直接除去我的帽子。经过了之前的无间隙身体接触后,这么一点点小动作已变的无关紧要了。
“不要啊……”虽然我口里说不要,但是却没作任何反抗。“阿呆叫我不要在女孩子面前摘下帽子,那样会有麻烦的。”
“嗯,一个挺迷人的帅哥嘛,为什么老是要把自己藏在黑暗中不见天日呢?瞧你的皮肤比我还白。”手术刀那纯洁的眼神,无欲的望着我的面孔。
怎么这眼神让我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殊不知她看我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感觉。
两双清澈透明不带半点欲望的眼神,同时出现在此处。一时间,双方被互相吸引,竟然变成我俩在眉目对视但不传情。
“咳……咳……我说手术刀啊,你打算怎么离开森林呢?”再凝视下去,我怕我们会因为彼此间的相互吸引而堕入精神ML中,加上难免这里等会又刷蹄鹿,所以还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好。毕竟这里不是个幽会的好地方。
手术刀低下头,不好意思的一笑,“其实我没打算晚上离开森林……我最初是想着杀完蹄鹿便下线了。待下次上来再离开森里回到城里购买皮盾和药,今天我已经用坏了四个皮盾了。”
“下线?”很少有玩家会主动下线的,何况还是面前这个九十七级,在高手风云榜上有数的MM。
“对啊,我每天只花现实时间的六小时,也就是下班后到睡觉前几个小时才上来“回归”的。”
厉害……!她只花了别人大概1/3……1/4的时间,便练就出如此的身手,假如她和我一样躺在维生仓的话,估计她一定会成为“回归”中等级最高的玩家。
“如果你现在下线的话,那我怎么办?阿呆不要我了,现在连你也不要我了……”在她勉强,我竟然习惯性的扮起弱者角色来。
“你下线可以回家睡觉啊。”
“……手术刀,你告诉我哪个是回城的方向,我自己跑回去好了。阿呆一直都说我运气很好,死不了的。”
“这个嘛……算了吧,我可以带你出去,不过你一定要小心的紧紧跟在我旁边哦。”手术刀似乎也不放心将这位新认识的朋友就此扔在这里。只见她又思量了一下,最后说道:“还是我抱着你走出去好,这里别说是晚上,白天也很容易迷失方向,更别说是你这个有名的“迷路”了”
“好耶……”我马上一蹦跳入她怀中,又可以近距离感受那汹涌的温柔了。
手术刀自己也无法想象,为何自己会对怀中的男子产生难以言语的好感,即便是有着如此近距离的身体接触。若是在现实中其他男性这样做的话,恐怕早被自己打上麻醉药推到肢解台上了。
只见手术刀在林间左穿右插,彷佛如同在自己家里似的,即便在漆黑的夜里,也能分毫不错的准确辨认方向。
“这里是你家后院吗?还是你经常来这里?”我不禁问道。
“我是第三次来。”
“怎么我看你走起路来,好像在自己家里那么娴熟?”
“只要看过一次的东西,我都能记得住。所以我知道哪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