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创作大师-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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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精美的画的话,虽然是成本高,浪费时间,但是李明辉有的是资金,自然是可以请来大量的漫画家,在陈云的带领下,画出精美的作品出来。这样一来,虽然说成本会很高,但是这对于扩展杂志社的名气,却是有着极大的好处的。
而且以陈云对漫画的狂热,以及不通人情世故,也是可以放心的使用他,倒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呢。
当然之后的事情,具体会如何,李明辉也就不去多想了,现在的他,还是将自己的主业抓紧为好,书剑恩仇录,现在已经是完成了四分之一,他很想要在三月之前将其完结,这样一来的话,若是出版,甚至是还可以借助飘渺之旅的东风一起销售,毕竟飘渺之旅现在可是太火爆了!
无数的修真流作品的不断涌现,直接便是奠定了飘渺之旅至高地位,而且因为奇点方面想要将他打造成唯一的主宰之神,自然是对许多作者给予了暗示,网络之上便是传出了这样一句话,‘平生不读飘渺,阅尽网也枉然!’
这样的话一出,再加上飘渺之旅也的确是那种超神的经典之作,影响力自然是越来越多,凡是网读者,没有不知道飘渺的。
这也是飘渺之旅可以收藏向着五百万大关迈进的原因,要知道虽然现在网站的流量大增,但是即便是诛仙和升龙以及红果大神最顶级的神书,逆龙,也只是达到了二百万的收藏啊,由此可见现在飘渺之旅的人气是多么的恐怖惊人了!
有着飘渺的恐怖人气,接着这股人气,书剑恩仇录的大卖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这也将是李明辉进军传统学的踏板!
也是因此,第二天的时间,李明辉便是决定了,将书剑恩仇录的写作时间延长,每天达到个小时的地步,这样一来的话,以他现在的速度,有望在月底之前完成书剑恩仇录!
虽然说这样一来的话,每天的时间就会更加忙碌一些,但是辛苦李明辉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是觉得这样一来更加的让他充实起来呢。
而且他也是极其喜欢这样的生活,无论是码字还是漫画的学习,对他来说,都是他的兴趣爱好,为了兴趣爱好忙碌一些,难道觉得不舒服吗?
就比如喜欢打乒乓球的,或者是喜欢打篮球的,打赏一天的乒乓球,或者是篮球,也不会感觉到厌烦吧,虽然会很累,但是心情无疑是极为舒爽的啊!
而李明辉现在正是这种状态,目标明确,充满了动力的他,无论是码字还是画画,都不感觉到丝毫的厌烦,虽然的确是非常累,但是却是感觉极为的有意思。
现在飘渺之旅渐入佳境,不断的冒险,修真界的神奇场面不断的出现,各种各样的种族,各种各样的修真模式,道修、魔修甚至是神修,种种不可思议的创意,让人欲罢不能,描绘的越来越真实的世界,就连李明辉自己都是异常的沉醉。
而书剑恩仇录,前期的铺垫终于是已经完成,的侠义精神,可歌可泣的爱国武侠人士,悲剧却是又充满了英雄气概的陈家洛,美丽不可方物的香香公主,都将李明辉对于华夏化的感悟,融入了其,写起来那是行云流水,顺手不已。
点点滴滴记录,一个多月的游历,终于是到了收获果实的时候,书剑的写作,终于是开始渐入佳境,这速度甚至是就连李明辉都没有预料到,实在是太快了!
第二百九十八章 厚积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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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第一天的个小时,厚积薄发,书剑恩仇录竟然是写了一万五千字,这个字数,若是和李明辉平时的写作相比起来,那无疑是差了太远了,但是和之前写作书剑比较起来,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这个进步对李明辉来说,已经是很满足了。
书剑恩仇录,总共也就是五十万字而已,想想看,这样一来的话,月底前完成书剑恩仇录的写作,这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因为越是向后,李明辉的速度只会越快,虽然说是无法达到飘渺之旅那般变态的速度,但是媲美普通网络写手的时速,却是没有丝毫的问题!
这无疑是恐怖的,要知道书剑乃是需要查找很多资料的以历史为大背景的武侠小说啊,需要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五十万字的书剑,所包括的人数,却是有着上百人之多,由此可见,这本书所蕴含的信息量是多么的大。
而且这么大的信息量,还要用简单好看的字,描述出来,这对于学功底可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不过这一切都是难不倒李明辉的!
之前数个月的字积累、数个月的化知识积累、数个月的学底蕴积累,都在这一刻开始厚积薄发,因此才是有着越写越觉得得心应手,越写越觉得快速自然的感觉。
一气呵成,爽快的不行。在十二点多的时候,就连李明辉自己在看到码字软件上面的字数统计只是,都有种巨大的惊喜感觉,实在是太给力了!
“哈哈,果然我之前的选择没有错。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之前的忍耐,之前的寂寞,之前的积累,都是统统没有白费,梅花香自苦寒来。正是因为我的积累,我一个月的外出游历,才是让得现在的我,可以将书剑完美的写作出来,而且这速度还是如此的快速!”
激动、惊喜这一刻都是无法表达李明辉内心的情感了,现在的他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狂喜。感觉自己的一切努力都完全值得了。
“哈哈,一万五千字,今天晓婉妹妹又可以看个痛快了,不知道我描写的香香公主,她是否满意呢!”
作为金大师笔下最美的女,容颜绝丽,明艳绝伦。秀美之极,如明珠,似美玉,明艳不可逼视。在剑拔弩张的最危险的时刻,香香公主出现在清兵和回部两军对垒的阵前,其人间所无的美貌,竟让数万军兵目瞪口呆,消失了斗志。这惊为天人的描写,动人心魄的笔触,令香香公主的美丽奇迹般地笼罩着魔云幻雾餐露食英。牧羊嬉戏,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冰清玉洁,倾国倾城,她是回疆雪域的一朵良苑奇葩;同族男不敢正视,潇洒家洛呐呐无言。兆惠亲兵忘情丧命,香香公主,圣洁的天使。
由此可见书香香公主的美貌,是多么的让人心醉,金大师笔下第一美人,的确是非同凡响。
“她是回僵第一美人,乃是她本民族人民心的女神,而晓婉妹妹是哥心的女神,正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啊!”
想到晓婉的美丽可人,最重要的是那几乎是完美的性格,李明辉心里就振奋的不行,因为就是这样的女神却是倾心于他啊,这让他如何不骄傲呢。
女神啊,而且并不是网络上那种炒作的女神,晓婉的魅力,的确是让得李明辉惊异,要知道作为四城的四大纨绔公,陈光明这厮,可是给李明辉说了许多关于他表妹晓婉的事情的,目的不知道是什么,或许是为了让他感到压力,或许是为了让他不要辜负晓婉,总之的就是一句话,无数的年轻才俊,都是纷纷拜倒在晓婉的石榴裙下,而最终却是让得女神倾心于李明辉,他的语气之难免带着极度的羡慕嫉妒恨的情绪,盖应晓婉实在是真正的女神啊。
而现在随着两人关系的越发密切起来,李明辉心都甚至是有种冲动的感觉,想要对晓婉表白,早日确定两人的真正关系。
因此每天李明辉都会找时间和晓婉在博图书馆见面,为的就是多上一会儿相处的时间,有时候他甚至是会大着胆拉拉晓婉美眉的小手,这乃是一天之,他最为开心的事情之一,因为每当偷偷拉着晓婉的小手时,那种幸福的感觉,让得李明辉极为的沉醉其。
而这家伙每次找的借口都是异常的蹩脚,那就是为晓婉送最新的书剑稿来的,而晓婉心底偷笑,却也是并不说破,实在是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李明辉在她芳心之的地位,却是越发的深刻起来,否则也不可能任由其摸着其纤纤素手啊。
不过有时候晓婉也真的是有些生气,因为到了现在这么明显的暗示,这家伙就如同是一个木头一样,傻乎乎的一点儿都不知道表白的,难道不知道晓婉美眉,已经是为他铺垫了许多了吗,只要他表白了,即便是不能够马上结婚,但是二人的关系,也就这么确定了下来了啊。
不过这一点也并不怪李明辉,他虽然说胆并不大,也木讷了一些,情商是有些低的,但是也不至于看不出晓婉对他的心意,但是其已经是下定了决心了,没有做出一定的成绩之前,他是不会轻易表白的,因为在他看来,他一个大男人没有拿的出手的成绩,那如何配得上晓婉这等天仙一般的女神呢。
要知道晓婉可并不是那种花瓶啊,要美貌有美貌,要才华有才华,最重要的是,性格乃是那种极为知道大体的,并不是现代社会某些脑残女,这样的人,真的有时候会给人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若不是李明辉对自己充满了自信,一般人或许是真的会自卑呢,这就好比粗鲁的清兵在香香公主面前,自惭形秽,从来都是素最喜凌辱妇女,但见了香香公主的容光,竟然不敢亵渎。
没有一定的勇气,那是不敢在此女面前放肆的,李明辉能够敢于偷偷摸一摸晓婉的纤纤素手,这已经是极为大胆的举动了。
当然这也和晓婉在李明辉面前会收起自己女神的气场有关系,否则那种在千人万人宠爱之间,天之骄女,大家闺秀培养的超级气场,女神范儿,恐怕真的是会让人产生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感觉。
想了一想之后,迅速的,李明辉用打印机将这一万五千字打印出来,脸上带着傻乎乎的微笑,随即收好了稿,将电稿也保存好,这才是关掉了电脑,走出了房门,午的时候,他是不回去的,毕竟,来回的话,也需要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有些太消耗时间了,因此午他都是和张伟一起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