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荒-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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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这是他从十岁开始就有的毛病,他早就习以为常。看着旁边有一位盘坐着的少年,他娇小的身子一动不动,唯独那双思索的目光那么让人感觉他的沉稳,仿佛海洋深处的最蓝,明净而深邃。
“你是谁,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男子开口问道。
林易没有转头,他知道男子不再疯狂,可他并不知男子会失忆。于是,林易从思索中收回心思后,缄默了许些时间,才悠悠道:“之前你不是还想杀我吗,至于你出现在这里,是因为我帮你带到了这里。”
“我想杀你?我为什么要杀你,你并不是我熟悉的敌人,况且我没有敌人。”男子说道。男子想站起身子,他觉得躺着不是很舒服,可身上传来一丝丝的痛楚。他低头看着自己,发现身上到处都是伤痕,还有自己身上这件本就布满尘土且十分肮脏的衣服上带有腥味,带有红红的血迹。
男子骇然的看着自己,然后又看了看林易,他惊讶道:“是谁打伤了我?是你吗?你为何要打伤我?”林易见他就要再次陷入疯狂,不禁多了一分怜悯,说道:“非是我打伤的你,是我救了你。”
男子听言,惊愕道:“你救了我?你为什么要救我,之前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我会忘记!”男子目光迷离的思索着,头越来越痛,他就要再度疯狂,但突然间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接着道:“你还没说,你到底是谁!”
“我叫林易。”林易说道。随之心情便有微转,透着一分无奈继续道:“和你一样都是悲戚之人。”
“林易。。。林易…我不记得你了,我叫闰安,是神臂村的农夫。”闰安说道。“你能带我回家吗,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看着闰安无比痛苦的神情,那种迫切回归自己家园的急切,林易的心被丝丝触动,他隐约可以猜测到对方似乎犯了什么疾病,从而记不清先前发生的事。
“我现在还不能送你回家,等我处理完了事情便送你回家。”林易说道,这是他第一次历世,见不得对方的可悲,所以他承诺要带闰安回家,毕竟闰安太可怜了,是个和他一样苦命的人。
“谢谢你。”闰安很高兴的笑起来,憨厚而诚实,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在痛苦下不愿服痛,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就和当时的林易一样,他问道:“林易,你有吃的吗?我有些饿了。”
林易递过去两个本就为他准备的包子,白花花的,虽然上面已经凉了,但充饥尚且还行。闰安接过林易递来的包子,满脸感激,兴高采烈的吃起来,顿时,破败的房屋内余香四溢,林易则再次闭目修行。
时间在修行中过的尤其快,一夜悄然流逝。
闰安在半夜时的出去了一趟,林易没有阻止他。直到第二天天色微凉,一抹春光从屋顶的洞口里洒下,闰安手里捧着一只家养的大肥母鸡回来了。
林易惊讶的看着他,看着他手中拎着的大肥母鸡,眉头轻轻的皱了皱。
“这是我狩猎回来的猎物,不是偷的。”闰安说道,然后他开始拔去母鸡身上的深金色羽毛,清理干净后又熟练的生起了火堆,就在这古屋内烤起了肥油油的母鸡,香味十足。
“烤肉火候要掌握的十分好,如果烧的过久就会焦味,如果烧的不够就会不够脆。”闰安边烤边继续说道。
他手中不断翻滚着用树枝穿插过去的母鸡,手法相当熟练。母鸡被炙热的火焰烤的渗出了油渍,巴拉巴拉的响着,又过了许久后,整只母鸡都变成了金黄色,看起来确实十分的完美,香气弥漫。
林易有些蠢蠢欲动了,闻着烤鸡香味的他哪里还有心思去询问闰安这只母鸡到底何处寻来。闰安烤好母鸡后用手撕开了半只鸡,顺手递给了林易,笑着说道:“尝尝,这可是我烤的,很少人有这个口福。”
林易伸手接过烤鸡,香气早就占据了他全身上下的所有理智,不得不说闰安的烧烤手艺确实是十分的好,就如他自己说的一样。张嘴咬上一口鸡腿肉,林易发现鸡肉嫩而鲜,原本的肉香味还徘徊在鸡皮里面,外边的脆皮掺杂着一种火源的味道,两种奇妙的香味不停注入他的味觉里,使他分外满足起来。
“怎么样?”闰安看着那吃的正香的林易,问道。
“很好吃,十分的好,我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烤肉。”林易顾不及自己狼吞虎咽的难看模样,老实回答道。事实确实如此,闰安的烤肉手艺绝对可以堪称一绝,如果换做在二十一世纪,林易要是身边能有闰安这么一个强人,即便是开个烧烤店也必然会赚到番。
“如果有我家特制的祖传辣酱,那烤鸡的美味程度必然还会再上升一个层次。”闰安骄傲说道。“可惜我回不了家,这样把,下次你送我回家,我再烤一次与你吃了,到时你必然会彻底喜欢上烤肉。说不定等我高兴了,还可以将烤肉的技巧传于你。”
“好,那我便提前谢过了。”林易继续啃着手中的烤鸡,回答道。“对了,你要进城吗?我还要去一个地方,如果你闲这里无聊不妨去城内转转,里面很繁华,记住莫要惹事便好。”
“嗯,等无聊了再说,我得好好先睡上一觉,昨晚一夜未眠倒是有些乏了。”闰安回答道。
林易没再多说什么,吃完烤鸡后的他已感觉到了腹内的饱足,随之又与闰安闲说了几句便踏步走出了破败的古屋。
望着头顶上那一望无际的明媚天空,云儿缓缓飘着,一时微淡一时渐浓,迎面拂来了缕缕清风,风里透着杂草堆里传来的清新,林易深深吸了一口气,提腿踏步远去,走向了那座繁华的城池。
……
……
第四十九章 卑劣的奸商行径
城池内街道繁华,过往行人步履满跚,安静的大清晨便有了许多来往商客游走在大街上。路边小摊上的摊主各自叫卖着,包子油条统统有,豆浆香味开始飘荡在街道的空气中。
林易行走在寮城大街上,因之前腹中填下了闰安的烤鸡肉,倒也不在乎那些香味缭绕的精致早点。
他平静地看着一家家店面打开,又见高傲的店家赶走了昨夜睡在其店面门口大街上的乞丐们,嘴里不屑念叨着,他们望向乞丐们的眼光十分冷冽,仿佛那些乞丐与他们相差着几个世纪的等级差位。
鸡鸭鱼肉不如,猪狗牛羊不如,唯有低等与悲泣。
许多店家转头看向街道上行走的林易,就如看着乞丐们的眼光一样,林易故作平静不以为然。他此刻看起来比乞丐们还要萧条狼狈,他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少年驼子。
“年纪轻轻便落魄于此,长有手脚何用之?”店家们的嘴里冷酷说道,他们要说给过往的林易听,所以林易只能自嘲的笑了笑。
他没必要与世间凡人计较这些,毕竟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找个典当之处,用储物囊的东西换些银两,顺便再买件整洁的衣裳穿上,不然以这种不堪的模样去街巷见付钱人,不免显得不够礼重与诚志。
拐过入城大道,林易很熟悉的转过街角找到了一个典当行,这是他昨日游街时便看好的典当行。他看着典当敞开的大门,微微顿下身子,右手一闪自储物囊里取出了几粒丹药,随后径直往里走去。
典当的掌柜是一位花甲老者,不能说满头白发,但也有半头长发白如冬雪。他面色阴沉,嘴角留着两撇小胡子,眼神细小而精明,透着一抹商业本能的狡猾与奸诈。掌柜的见林易走进来,不屑的瞧了瞧他,漫不经心道:“你来我典当行是要换些什么?本柜事先声明,典当里可不收破烂废铁铜锅,也不收草席棉被,如果没有好东西就别拿出来了。”
林易狠狠的盯着他,深邃如海的眼里冒着一丝火气,对方明显是狗眼看人低。他甚至不想与这种人再啰嗦,将手中早已准备好的丹药往柜台上重重一放,也不顾那掌柜的什么脸色,林易直接冷冷的开口道:“我用这罐丹药换取银两!”
“嗯?”掌柜轻哼一声,见对方拿出了一个细小罐子后,不由脸色微变。听闻对方是丹药换银两,心中的好奇使他直接想接过丹药进行查看,但林易又哪里是什么好脸色的人。别人敬他,自当以礼还之,可掌柜的既然早已蔑视于他,那么他自然得更加厉害的回视对方。
于是,林易赶在伸手而来的掌柜之前,用手一把按住丹药,口中依旧冷冰冰的道:“如果价格不合我心,此丹我便不换!”
掌柜显然是没遇到过这般骄傲的顾客,而且是如此落魄的顾客,他怔了怔神,有些不悦道:“只要东西好,本柜自然与你合理的价钱,但你不给本柜查看,我又如何能知道你这丹药价值多少?”
林易听得对方之言有理,这才缓缓松开手,任由那小瓶子丹药被掌柜握在手里查看起来。
罐子是玉器打造而成,因为玉器有着天然的护丹作用,可以防止丹药的药性流失,也可以做到长久保存丹药的作用性。对于修行者而言,普通玉器并不算什么珍贵材料,毕竟只要到了一定修为后,祭炼这种材质的瓶瓶罐罐实在是简单无比。
掌柜捧着这瓶透着翡翠色的小罐子,双手竟微微颤抖起来。
他知道世俗里有修行者,帝国背后更有着修行者去支撑着王权,只是他联想不到眼前的这个落魄驼子少年就是修行者。猜不到对方是什么身份无所谓,但掌柜的做典当数十年眼力着实不弱,这不,他看着眼前这个毫无瑕疵的美玉瓶罐,心中已经激动起来。
即便不去估量罐中的丹药,这玉器罐子在世俗里的价值最少也得上个百两银子。
林易见对方如此小心谨慎,心中冷笑不止,像这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玉器罐子对方都能看的如此入神,可想而知世俗红尘的价值观确实不怎么样,。从而也就造成了修行者对红尘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长生是修行者的目的,强大是林易的目的。只有越来越强大才能让自己高人一等,不然别人就可以随意捏死你,林易不愿做被捏死的庸人,所以他要让自己逆天而上,成为去捏死他人的一方尊者。
“到底如何,你是当还是不当?”林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