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会-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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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尊吾:“我传了四徒,叛师一人、自弃一人、身死一人,算来只剩你了。你去天津,做武士会会长。”
陶其昌失色:“不不,都是前辈高手,怎会服我?”
李尊吾:“武人办事,凭道统、法统、血统。武士会道统是武士道,法统是制约街面,都是我创立的,创立人享有传一代的特权,你是我徒弟,是我的血统。”
陶其昌:“一代之后呢?”
李尊吾:“创者传一代,是民间老法,为保证创举不遭破坏。一代之后,事态稳固,再公选新主。商会、肆场、镖局、脚行均如此,袁世凯与南方协商出的总统制也如此,是老法,老法服众。”
陶其昌:“真好……但师父,下了次山,我觉得这辈子的热闹够了,以后只想当个山民,没事晒太阳,累了吹吹风。”
语调真诚。李尊吾第一次对他有了敬意。
“人各有志,我不强求。”
出门,继续上山。
陶其昌会去天津的。刚才对话时,他的女人一直在听,眼光闪亮。
他下过山了,她没下过。
山高,风冷。李尊吾拎着竹竿编的鸟笼,竹条暗红,是阿克占老玉手汗留痕。
或许他没死,被一个善良的江中船家女所救,或被一个美丽的水边洗衣妇所救,现已改了汉姓,隐身市井。
开春,山泉解冻,瀑布暴响,如除夕夜的京城鞭炮。李尊吾站在山顶垂瀑处,俯视木阁。
敲门,最丑姑娘会惊喜万分吧?喜欢她孩子般的笑容。女人是极易损伤的春日秧苗,一场病,一件心事,便迅速老丑。
她一人独活,已变得很丑了吧?
脑力消减,似是困倦……刹那警觉,李尊吾野兽般汗毛竖立。
木阁门开,她走了出来。
戴黑色圆筒帽,垂布遮耳。长裙、坎肩,靴子已旧,如京城褪色的朱墙。她以脚跟行路,病人般慢走,老人般晒会儿太阳,回去了木阁。
李尊吾听到脑后发根咔咔作响,如夏夜田里微细密集的高粱抽穗声。
她小腹隆起,待产之态。
木阁是形意门前辈修建,用于避难,有做四十人饭量的高大灶台。她在一排宽阔灶窝前忙着,选一个小窝做饭。
不便下蹲,用脚将木柴拨进灶膛。
李尊吾自后面抱住她,暗杀之姿。
尺子刀割开衣领后襟,扯出脖颈。小时候听家乡老人说,女人怀孕后脖子会变得美丽多端。
跟以前一样好看,没有特别处。
顺着黑绒坎肩,摸到她腹部,结结实实的一块。武人的抗打能力,是锻炼肌肉间的膜。女人怀孕后,一月之内,腹膜强壮,可抵武人五年苦功。
男人努力而获的,女人本来就有。大自然让女人以各种方式嘲讽男人,男人是天地的谬种。
肚子的硬度,超乎李尊吾想象,有一种非真实之感。
她的躯干被牢牢制住,艰难扭脖,以眼角余光看到了他,道声:“你呀。”
她面容的这一侧,不知为何,像是羊。见过草原牧人,醉酒后浑身难受,又睡不下去,便扛一只羊在肩上,手抓羊脚一里二里走下去,直到力尽醉倒。
醉酒人最容易摔坏脖颈后脑,扛羊是保护措施。
抚在她小腹的手,很想换成脖颈后脑。
几乎要顺着她肋骨转到她身前,忽生一念,下山时达两年,不会是他的孩子……
扳她肩,翻她转正,搂她脖子,将她的头深深拥进怀里。圆帽镶嵌的珊瑚颗粒,抵在李尊吾面颊,压出一串印痕。
女人如候鸟,体内有大自然的布局。候鸟到了季节要远迁,女人到了季节要生育。
去年一天,她如一个草原醉酒人,体力到了极限,却倒不下来,浑身难受地走下山。一个百户小村里,她给自己找了个男人。
男人是个木匠,相遇时正做工,一地白灿灿的刨花。她看了,立刻喜欢上他。这种喜欢对李尊吾不曾有过,如降雪海啸,属于天地规格的运作,每滴血都参与,不顺从便毁灭。
怀上孩子后,又突然不喜欢他了。他上山找她,木阁隐秘,竟找到了,可想多大辛苦。他到过木阁三次,背了些米来,都被她骂走了。
那是一个有名有姓、有血有肉的人,她却说孩子是天给的。李尊吾顺她意,点了点头。她:“不高兴?生了头一个,我就会生了,以后给你生。好多好多个。”
李尊吾:“好。”
她还是老毛病,洗澡时指甲抓得狠,手臂反过来才能碰到的肩背处,常常抓破,洗发水流经,会成为不易愈合的小伤口。住在山中的七年,发现她这个毛病,便帮她洗背。
望着她背上红点,体谅了她的一切。
怀孕的女人,后背会变得好看。小时候听闻的脖子好看,是对后背的隐说。
她每日要晒三次太阳,陪她出来时,拎着竹竿改的鸟笼。
鸟笼空着,她禁止他捉鸟,说山里的鸟脾气大,关在笼里会活活气死。
鸟笼里放食物,开着笼门,让鸟进进出出,就等于养鸟——这是她的理论,散步时,笼子放于水塘边。笼子造型,等于喂食信号。
久已习惯瀑布暴响,却想为她减轻。
让山泉改道,工程十日。
李尊吾在山顶挥斧劈岩,无意下望一眼,见她午睡醒来,拎鸟笼走出木阁,身影渺小孤单。
不禁泪流。
她腹内的孩子,不管是老天所赐还是属于山下一个有名有姓的人,都跟我有极深缘分。老友总会相见,是沈方壶再来,还是邝恩貉?
抑或是自缢的赵家姑娘,葬于龙脉的仇小寒?
认识的人里,已有那么多死去,如大河冰冻,草木消亡。
武士会已普传拳术,这一代的师徒恩仇,不会再有。后世孩子看我们,会很不理解,一代代人之间都是茫然不识,每一代的悲剧,各自不同。
立在水中的小腿受力,水流改向,向劈裂的山岩奔去。
她放下鸟笼,发现逆光山体出现一根银针似的亮光。望不见李尊吾在哪儿,知是新瀑初成,朝向巨大逆光,她高举双手,示意自己看到。
她是个好女人,身形挺拔。
恰契卡赛然依,雄鹰停留的屋顶。
多么结实的屋顶,觉得自己是那头老鹰。
后记 寻音断句 顺笔即真
中国的话与文是两套体系,口语是口语,文章是文章,互不干涉。文章惜字如金,一字涵盖多义,又没有标点,断句就成了学问。断不了,意不可解。多断出一个字,便两样意思了。
清末报刊兴盛后,普遍以白话写作,文章消亡,标点流行。其实白话文反而不需要标点,因为口语啰嗦,可供识别的因素颇多。
一九九八年,迷上了一位陈姓先生的行文。他是旧上海一期刊的主笔,以白话文与人论战,时而刻薄时而雅致,快感充斥。初读时无察知,重读才惊觉,老先生是乱下标点的。
不按语法,按语气,有个重音,就断了。
我对文字有感觉,始于乱下标点。诗意——不是逻辑推演,是节奏,中文是韵文。先生是旧派人物,私淑于元人黄元吉,一生做继古大梦,文字是随手技。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是个中学生,逃课常待在玉渊潭。北岸有个整日练武的黑须老头,瞧着五十多,练枪练九节鞭,练枪气喘吁吁,练鞭会打着自己。
与他攀谈,他说年轻时参加义和团,杀洋人无数。算下时间,他该一百多了,就没敢聊下去。七八年后的一个中午,骑车在大街见到他,眼带血丝,须发皆白,背着木刀,应是练武归来。感慨,六十了吧?
蓟门桥有片树林,据说夜晚有抢劫的。九十年代,我白天逃课,会在那看书。一日,来了个骑车的白眉老头,该有六七十岁,五官近似玉渊潭老头,眼大额高,堂堂正正的好相貌。他说:“你爱看书,不错!听听我的诗吧。”
他的诗是顺口溜和谜语的综合体,昂扬顿挫地念完,问:“猜我写的是什么?你猜不到!”原来每首诗都隐藏一个他当红卫兵时的事。按时间计算,他那时有四十多了,红卫兵是中学生,不可能带他玩的……
他见我老实听着,感动了,要把记诗的小蓝本送给我。我也感动了,说:“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他突然警觉,说:“别想知道。”骑车飞驰而去。
他还出现过一次,见我在那,立刻掉头骑走,明显受惊。
两个老头,令我在思维不发达的学生时代,觉得个人和历史是错乱的关系,人可能在任何时段都活过。
对这个幼稚的想法,在我写作日久后,渐感敬畏。人类最初的文明是钻木取火,猿人不会事先分析出——钻木就会有火,定是哪位老祖玩小木棍上了瘾,噗地冒了火,当场吓个半死。
从一个东西里出来意想不到的另一个东西,便是文明的历程吧?写着写着,突有身临其境之感,似乎活到别的时间里。下笔,不再是创造,而是入境。
会有一种不讲理的自信,资料和推理都虚假,顺笔而出的,即是真实。
201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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