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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权臣风流-第3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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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缇雅站在送行的人群中,很快找到心上人的身影。

    赫连勃勃也发现了她,两人用眼神隔空交流。

    号角声呜呜响起,赫连勃勃朝阿缇雅挥了挥手,一夹马腹,跟着部队出发了,旁边一个同伴目睹这一幕,呵呵笑了两声,猥琐地道:“听说吴女肤白貌美,十分受用,这次出征,难道你不想捉两个吴女尝尝鲜?”

    匈奴打草谷有一百余年的历史了,最让男人们动心的,便是吴女,特别是被强的吴女,在他们身下哭啼呼喊的样儿,更让他们有虐的冲动,虽然事后也有不少吴女愤而自尽,但他们依然乐此不疲。

    眼前这一位,便是听了父辈说起吴女的妙趣,誓要掳几个吴女享受一番的家伙。

    赫连勃勃直到被后边的同位挡住视线,再也瞧不见阿缇雅,才回头翻了一下白眼,不屑地道:“吴女能比得上我的阿缇雅?”

    没人比得上他的阿缇雅好吧。

    同伴同样一脸不屑,道:“你是没见过吴女长什么样吧?你要是见了,绝对不会这样说。不过,你可以娶阿缇雅为妻,再掳几个吴女回来为奴,呵呵,呵呵。”

    他笑得很淫荡,心里想的是什么,是个男人都懂。旁边几个听到的同伴也跟着大笑起来,他们可不就是打着这样的主意,掳来的吴女自然是要为奴的,到时怎么玩,还不是由着他们,哪怕玩死了,也正常得很。

    淫荡地笑声中,赫连勃勃摇了摇头,道:“我不要吴女。”

    他说得很认真,同伴怔了一下,道:“真的?那你掳到吴女归我,我拿别的跟你换。”

    三四个声音同时响起:“对对对,我们跟你换。”

    掳大活人可不容易,一人最多掳两个,再多怕马匹无法承受重量,也会影响奔跑速度,所以他们赶紧跟赫连勃勃约好。

    赫连勃勃满不在乎地道:“好啊,不过吴女头上的首饰得归我。”

    “脑子有病吧你?”同位看赫连勃勃如看白痴。

    郝连勃勃却极其认真地道:“我答应阿缇雅,给她弄几根首饰。她戴上一定很好看。”

    旁边的同伴扯了扯嘴角,最终什么都没说。

    阿缇雅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还是蛮可爱的,可跟美貌真的一点不搭边。

    几人说归说,还是纵马如飞,跟上前面的同伴。




第601章 意外

    大军连续西行,渐近西域,人烟渐渐稀少,北风越发凌厉。

    开始随军的新鲜感已经过去,天天从早到晚只是骑马、骑马、骑马,让苏妙华无聊透顶,她最大的乐趣便是,时不时看一眼前面的程墨,聊以慰藉。这时一望,却见程墨身姿笔直,目视前方,保持马速,可以算得上一丝不苟。

    她皱了皱眉,拍马赶上,凑近程墨身边,低声道:“要不,坐车?”

    她的身份还是被五路统领知悉了,沈冰曾婉转劝她坐车,这样连续骑在马上六个时辰很累,她是女子,理应该受到优待。苏妙华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既然大家都骑马,她完全没必要坐车,可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因为程墨。

    程墨侧头看了她一眼,眼神中明明白白传达着两个字:“胡闹。”

    他不会坐车,也不准苏妙华坐车。她可是打着保护他的名义随军的,也学娇小姐坐车,那还是在保护他吗?

    苏妙华明的白他的意思,咧开嘴想笑,笑容比哭还难看。

    太阳挂在天边,在这一望无际的荒原,好象比京城要大上很多。苏妙华望着红彤彤的太阳,有些怔神。

    队伍停下来,军士们开始扎营,一天的行军结束了。

    苏妙华下马,走到程墨身边,想扶程墨下马,程墨已抬腿下来,低声道:“我没事。”

    苏妙华心想,你那叫没事吗?只是周围侍卫们来来回回,各种忙碌,有些话不方便在这里说。

    程墨虽然不懂军事,却也懂离开京城便应该养成军士们严肃军纪的习惯,刘询在灞桥讲话开始,这支军队就进入战时状态。他建议乔洁对大军按战时要求,乔洁深以为然,这一路军纪都很严格,军士们也都习惯了,行军、扎寨,有条不紊,各司其职。

    营帐立好后,程墨进帐,苏妙华端了水进来,难得她这千金大小姐肯做这些下人才做的粗活,脸上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儿。

    “来,把战袍脱了。”她放下洗脸盆,上前侍候程墨更衣。

    盔甲重达四五十斤,穿在身上一整天,不累是假的,能脱下当然不会穿着。程墨任由她解开前面护甲,还不忘取笑道:“让你在家当夫人你不干,非要跟到这儿当婢女,这下高兴了吧?”

    “高兴,很高兴。”苏妙华唇边绽出甜甜的笑容,那笑,是发自内心的。在府里有什么好啊,能跟在自己心爱的男人身边,那才是求都求不来的事儿呢。好吧,她也承认,一路上又累又无聊,可只要在他自己边,再无聊也开心。

    脱了铠甲,露出里面的白纨裤和中衣,苏妙华伸手便去解程墨的裤腰带。程墨赶紧捉住她的手:“我自己来。”

    开玩笑,这丫头没轻没重的,要是用力往下扯,结痂的皮肉会被她扯下来的。

    苏妙华还要说什么,程墨已轻轻褪下纨裤,雪白的大腿上一片殷红,有些地方结痂,有些地方血水慢慢渗出。

    程墨没有想到,连日不停行军,马鞍竟把他的大腿内侧磨破了,每晚涂了药,伤处开始结痂,第二天这个部位又磨破。他在京中时常骑马,也就当丞相这几个月才改坐车,没想到身体会变成这样,从第三天开始破皮到现在,就没一天好过。

    好不容易把纨裤褪下来,苏妙华用毛巾轻轻擦拭干净血迹,然后涂上药膏。帐中只有老婆一人,程墨也就不拘小节了,并没及时换上干净的纨裤,而就那样走到帐中间的书桌旁,磨起了墨。

    苏妙华重新打水进来,为他擦拭身子,看着他结实白哲的胸脯,眼神迷离。这些天她独自承受雨露,身子早就敏感得很了。

    程墨感觉到她色迷迷的目光,勾了勾嘴角,道:“取衣服来。”

    这个时间,可不适合颠鸾倒凤,在军中,还是要注意一点的。

    穿上轻便的袍甩,程墨坐下写字。每天都有来自京城、乌孙、匈奴的密报送到他手里,他每天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分析这些情报,做出决定,发出命令,有时等不及到晚上,也会在马上匆匆写信,把命令发出去。

    每当这时,苏妙华都会识趣地退出帐去,跟黑子一样站在帐外,成为程墨一名侍卫。她在军中的身份,就是侍卫。

    进入匈奴的司隶校尉还没能打进单于、左贤王一类高层人物的身边,只是查到匈奴的大军在集结,具体多少人还不知道,只知每个部落人人兴高采烈,跟过年似的。

    程墨的指示是让他们首先注意安全,匈奴人和吴朝人在外貌和语言上可谓泾渭分明,要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和戒心真的很难,现在这些人还在寻找机会,但程墨担心他们太过冒进,引起牧民们的疑心。

    大战一触即发,这个时候几个吴朝人混进去,用意实在太明显了。好在他们扮成走私的商贩,才能在牧民中立足,只是这样一来,带去的东西卖光,会有些不便。慢慢来吧,总能找到机会的。

    信是用一种特殊的墨水写成的,晾干后没有字迹,不知情的人只会看到一张普通的羊皮,绝对不会看到上面的字,只有把羊皮放在火上烤一会儿,才能显出字迹。

    这样,能最大限度保证司隶校尉的安全。

    写完这封信,等信干的当口,苏妙华的声音传了进来:“乔将军。”

    声音清脆动听,倒也不是特别响亮,程墨知道,这是她提醒自己,乔洁来了,于是赶紧把余下几封信揣进怀里,吹了吹那封写好的信。

    帐外,乔洁和苏妙华闲聊着:“再往西北更冷,你可有准备御寒的皮裘?”

    眼前这位可是苏丞相之女,程丞相之妻,丝毫大意不得。当乔洁得知苏妙华是苏执的女儿后,对她便恭敬得不行,大老粗对文化人还是相当尊敬的,这个时代没有文尊武卑的观念,他的尊敬纯粹是对文化人的敬意。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苏妙华对他也很客气,道:“带了。”

    发现他那个晚上,程墨写信回府跟霍书涵说一声,第二天霍书涵立即派人送来御寒衣物,跟刘询派来宣诏的郑春只前后脚。




第602章 军纪

    乔洁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那么粗犷,见连苏妙华都在帐外候着,已知来得不是时候,干脆停下和苏妙华说些无营养的废话,直到程墨迎出来,道:“乔将军来了。”

    “啊哈,五郎。”乔洁自然明白,程墨这是把该办的事情办完了,当下笑吟吟地和程墨打着招呼,一指身后,道:“儿郎们安营扎寨时猎了一只鹿,特地请五郎尝尝鲜。”

    身后一个随从手捧漆盘,漆盘上是一只烤得金黄的鹿腿。

    程墨有些意外。

    乔洁解释道:“刚才负责立驻马桩的儿郎们见一群鹿跑过,有人箭快,射杀了一头,其余的都吓跑了,他们没敢去追。”

    听到最后一句,程墨脸色才好看些。营帐未立,就跑去猎鹿,这是把十五万条鲜活的性命不当回事啊。

    乔洁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道:“我已把为首一个百户长降为十夫长,算是小惩大戒。不过这鹿,总不便丢掉。”

    越往西北荒原越多,动物也多,不过为了严肃军纪,并不准军士们捕猎,试想,只要动物群经过,军士们便各各弯弓搭箭,只顾射猎,不顾军纪,还像什么军队?难道等敌人探知这弱点,驱赶动物引诱么?若真是这样,大军离溃散也不远了。

    这还差不多。程墨脸色总算恢复如常,道:“乔将军请帐里坐。”

    两人入帐坐下说话,自有侍卫接过鹿腿,送进帐旁临时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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