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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督军-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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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信以自己的手段用出来,不怕不让这个男子动心,可是赵冠侯轻轻的拦住了她“也不必如此,我帮你,是看你可怜,不是有所图谋。跟你聊聊,也确实是有些正事问你,咱们先说些正经话吧。听你口音,似乎是南方人,怎么跑到津门来讨生活,这个状元夫人,又是怎么回事?只要你肯对我说实话,我是可以帮你的。”
  见他一脸正色,曹梦兰心中有些沮丧,方才轻触之间,她已经确定这少年不是宫里的公公,可是表现的却对自己兴味索然。难道自己真的年老色衰,已经失去魅力了?
  听他问起,她只好照实回答。“阿拉原本是苏州人,本来就是长三堂子出身的,后来被状元公洪均看中,赎出来做了偏房。侬不要看我现在混成这个样子,人家当初可是堂堂的公使夫人了。”
  她的丈夫洪文卿,乃是先帝同惠七年的状元,于天佑帝时任内阁学士、兵部侍郎。彼时朝廷中仍是章合肥掌枢,保他出使欧洲四国,担任大金公使。其夫人乃是个大家闺秀,循规蹈矩,本就忌惮抛头露面。兼听说洋鬼子见面要搂抱亲稳为礼,就吓的不敢同去,洪某本有一妾,乃是另一位仕林前辈陆状元之女,亦是名门闺秀,亦怯于出洋,所以只好让曹梦兰同行侍奉夫君。
  只是泰西一夫一妻,不承认妾侍,所以权假诰命,曹梦兰亦就成了“公使夫人”。其随夫在外,游历四年,与无数西洋政要结交,颇有些艳名,也极有些不堪与人道的丑闻,洪文卿却忌惮泰西西门庆的强横,不敢出头闹翻,只能做了大金武大。
  再后来,因为一张地图的事,闹出大的纰漏,平白损失了数百里国土,又惹来阿尔比昂人不满,算是外交上的一大丑闻,洪状元内外加攻,竟是生生气死。
  曹梦兰在洪文卿死后,索性下堂离开洪家,在松江居住。洪文卿曾做过两任考官,又做过公使,很有些资财,下堂时曹梦兰除了分到许多首饰摆设外,光现银就分了两万,本也是该吃喝不愁。只是她手面太阔,虽然重出江湖,却不是随意接待。若是看不顺眼的,浪掷千金也难搏一笑,看的顺眼的情愿倒贴小白脸。因此时间不到三年,两万银子就补贴的差不多,只剩了装点门面的首饰陈设,只好认命下海。
  松江那地方待不住,便到了津门,想要靠着这个大码头,多赚些银两。只是她在松江,有一干旧日苏帮姐妹,于地方上黑白两道都有面子,倒是不用考虑那些人的意见。到了津门人地两生,她生的又美,打扮洋气,又有钱财,便引起不少人觊觎。
  像是万礼峰,就是这一带的锅伙首领,有外地的流鹰到此捞食,必要先上门拜贴,再送上一笔孝敬,乃至白陪他睡上几晚,才能开门做生意。像曹梦兰这种愣头青,什么规矩都不管,直接就要做生意的,还是破题第一遭。事实上,要不是因为她生的确实俏丽,怕是脸上都要被人割几刀了。
  今天差点被人捉了去,她也知道津门混混不好惹,只能讨好的看着赵冠侯“我晓得侬有老婆,不过没关系的,我们可以偷偷的来往,不要她知道就好。我比侬大几岁,就认侬做个兄弟,侬就叫我声姐。我在这里举目无亲,能依靠的就只有侬这个好兄弟。只要我做起了生意,赚到了钱,肯定不会让侬吃亏的。”
  她边说边向赵冠侯身边蹭了蹭,脸上又露出几分媚态“侬想不想当一回状元公?女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咱们好过一回,绝对让侬忘了家里那个黄脸婆。在外面,侬不是问我会不会泰西话么?我出使四国,当然会说他们的话,就算让我装成泰西贵妇,也不费什么力气。侬是想做铁勒的驸马,还是普鲁士的国王?”
  
  第74章 赛金花
  
  赵冠侯不想,她居然还懂得COS,心内暗称了几声天才,他憋了将近一周,最多只有左右夫人解烦。守着这么个佳丽,若说不动心,那纯粹是欺人之谈。只是他还能控制自己,当下一笑。
  “既然夫人这么叫,我就恭敬不如从命,称你一声姐。咱们有了姐弟之分,一些话,我也方便说。姐,你想不想在津门打出一番名气,做出一番事业来?”
  “名气?事业?”曹梦兰一愣,随即一笑“我们这个营生,名气是有的,像我的好姐妹,在松江人称四大金刚。可是要说事业,难道陪男人睡觉,也算事业?”
  “若是单纯以色娱人,确也不好算事业,说句阿姐不爱听的话,你年纪也不小了,虽然天生丽质,但花开并无百日红,总不能一直这么下去。你手面又很阔,若是不想个赚钱的生计,终归是不大成的。”
  赵冠侯听完她的叙述,已经明白为什么那个仆妇对他态度不好,多半是将自己也当成了吃拖鞋饭的小白脸。曹梦兰现在的情况已经十分窘迫,虽然有些首饰,还有不少从泰西带回来的物件,但依旧是坐吃山空。
  再者她的排场大,开支也不小,很多东西又是摆场面必须的,变卖不得。像是这次租古董撑台面,就让她不得不押上了金刚钻,对她而言,经济问题已经是个很重要的难题摆在了其面前。
  他耐心的分析道:“津门与松江虽然都是大码头,但终究南北有差,风俗不同,大家的路数也不一样。阿姐要接待的,并非贩夫走卒,而是豪客巨绅,南北两地就更加不同了。你拿出状元夫人的称号,倒是可以为自己抬一些身价,可是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万一再遇到哪个热心的都老爷,说不定为了维护洪状元的声望,要把你赶出津门了。再者,地面上的同行,乃至城狐社鼠,未必就怕了那位过身状元。一个照顾不到,总归是要吃眼前亏。我想,你得换个思路,另走一条路。”
  “另走一条路?”曹梦兰一阵迷茫“我什么都不会,不做这个,还能做什么?除非侬把我娶回去做小,我给侬做个偏房。”
  “那我可养不起。我是说,让你做的,更有技巧一点。不是单纯的迎来送往,熟魏生张。津门之地,贵不及京师,富逊于松江。但是外地来京之官吏,多要路过津门,自有无数贵人往来;商贾之中,有长芦盐商亦有吃洋饭的买办洋行。他们中,有人想要求官,有人想要求财,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门路。若是阿姐可以成为他们中的一道桥梁,帮他们牵线搭桥,从中勾兑,自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慢说区区几个混混,就是津门县令,怕是都要怕你三分。”
  赵冠侯说的,差不多就是他自己所在时空里,社交名媛的路数,在金国眼下,还确实没有几个女人能走这条路。于津门风臣界中,更是半个也无。曹梦兰周游过海外,脑子比普通女人灵活的多,赵冠侯一说之下,她略动脑筋,也觉得此事大有可为,频频点头称善。
  但是她随即又摇摇头“不行的,要像侬说的这样,首先就要有个靠的住男人做靠山。否则不成了个空心大老倌,没几天,就被人把西洋镜戳破了。”
  “那是自然,这个靠山,一来要有权柄,二来要不怕物议,三来还要罩的住。只是这样的人要是找来,阿姐能吃的定他?”
  “怎么,侬有路子?”曹梦兰心头大喜,看来自己今天真的是遇到贵人了,不但是个相貌出众的少年郎,还有这种通天门路,可以让自己结识到硬扎人物。看来老天开眼,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赵冠侯见她的欣喜模样,便知她方才对自己的好感表示,也不过就是想找个靠山,一个出人,一个出力而已,倒是谈不到其他。这种关系,其实他是很欣赏的,彼此牵扯不深,没必要搞的刻骨铭心,彼此麻烦。便接着问道:“若那人是个洋人,阿姐也能接受么?”
  他所担心的,其实关键就在于此,津门地方风气不如南方,对于洋人总归是恨多于爱。不敌对方船坚炮利,不得不开关做生意,但是对于他们表面上赔笑,心里骂八辈祖宗的大有人在。
  乃至花界中人,也轻易不喜欢接待洋客,甚至有接了洋客,导致自己身价大跌者也不在少数。这一来是天朝上国的体面,看不起洋人,跟他们做人体研究,未免有失体统。二来就是担心洋人身上有病,怕传染到自己身上,也是敬而远之。
  若是曹梦兰也有此担忧,赵冠侯就准备将她推荐到京师,再给杨翠玉写封信托她照顾一二,也就算对的起她。哪知曹梦兰听了这问话,表情很是诧异。
  “洋人,洋人怎么了?我在泰西出访,洋人见的多了,就算是……算了,不说这个。总之侬认识洋人?这个一般的洋人可不行,像是什么安南巡捕,红头阿三,我可是不接他们的。”
  赵冠侯听她这么说,就知道这事成了,微微一笑“阿姐说的什么话,那些人与咱们这拉胶皮扛大包的有什么区别,怎么能轮的到他们?我在武备学堂里进学,认识几个洋教习,月俸有三百两。当然,这点薪俸,只够在你这里喝杯咖啡,说几句话的。但是他们可以把你介绍给一个极有权势的洋人,袁道台在小站练兵,身边有个普鲁士参赞,名叫巴森斯。这人在袁道台面前说话一言九鼎,这且不提,他是个洋人,是个普鲁士人。阿姐既然出过洋,就该知道,现在大金国,洋人和金人,谁说了算。若是你能笼络住这个洋人,还怕不能扬名立万?”
  曹梦兰这等女人,就算下海做生意,也不是什么人都接待,所侍者必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至不济,也是腰缠万贯的豪商。
  巴森斯既然是洋人参赞,倒是可以入她法眼。尤其她想到赵冠侯那条路子,将来必然要有个靠的住的洋人为后台,巴森斯是极佳的人选。至少现阶段,在她能认识的人里,这个人的地位无可比拟,只要从他身上打出名气,将来还怕不能攀上高枝,与真正的达官显贵接近?
  她想到此,却又不知,眼前人到底是真有这么大的本领,还是花言巧语,要骗她的财物。心里又泛起一丝疑云,试探问道:“要做成这事,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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