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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庶子风流-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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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坐在他对面,这个小小的少年,脸上却只是带着浅笑,似乎是在打量着他,他突然感觉这个少年有太多不同于人之处,他眼眸微微眯着,动了主意,道:“春秋身边没有人照料吧,啊……我家里有一女,性子还算是温和,相貌平平,不过我本是小商贾之家,因而她在家中也还算勤快,不妨就让她来照料一些日子吧,嗯,明日就送来,春秋不要拒绝我的好意。”

    

第一百九十五章:豪赌(第二更)

    王方的态度很坚决,几乎斩钉截地道:“此事就这样定了,啊,叨扰了这么久,待会儿还要去见几位供货的朋友,春秋,我告辞了。”

    他已站了起来,像是已经下定了某种决心的样子,事实上,在第一次豪赌太白诗社之后,他决心在叶春秋身上进行又一场的豪赌。

    竟是……送女儿……

    叶春秋有点哭笑不得,他很清楚王方的想法,他这是学吕不韦投资在自己的身上。

    他没有提亲事,是因为自知自己的身份,一个低贱的商贾,是绝不可能高攀得上叶春秋这个解元公的。

    既然高攀不上解元公,那么就把女儿送到你家来,虽然很多事没有明言,却等于是说,等你哪一日娶了妻,就纳她为妾吧。

    叶春秋抿抿嘴,这个时代的人许多行为方式有些怪怪的,不过他很能理解王方,王方只是个商贾,而商贾在这个时代是极为低贱的存在,叶春秋虽然给了他一个极好的前景,可是这又如何,他的一切都是依托在太白诗社之上,太白诗社可以选择和你王方合作,就可以选择别人,说难听一些的话就是,爷捧得起你,就能踩死你。

    契约?

    呵……一张契约又能有什么保障,你只是商贾,太祖皇帝钦定的贱籍,士农工商,你连良人都不如。而你要打官司的对象却是一个读书人集团,结果可想而知。

    若只是这点蝇头小利,一个期刊能挣个几百两银子,王方不会有担心,可是一旦做大,王方拿什么来保障自己?

    所以他选择了叶春秋,就是这样简单。

    女儿交给你了,你爱如何就如何吧,这是我的投名状,恳请叶解元不嫌。

    等到王方走了,叶景皱眉,他是个很厚道的人,总是觉得这样很不妥,回到厅里,呷了口茶,便对叶春秋道:“方才王方声言要送女儿来,你为何不拒绝,无论如何,她也是千金,是未出阁的女子,送来了这儿,这辈子可就……”

    叶春秋却是摇摇头,他今日显得有些沉重,郁郁寡欢的样子:“爹,难道你没看明白吗?我们不得不收留的,我说了那些话,他已经动了心,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可是要做大,就必须要有保障,他的千金送来这,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保障;若是儿子不收留,他必然会惶恐不安,觉得我们和他既不是故交,又没有什么亲缘,等一旦做大,他如何保障自己?他是商贾,是最现实不过的人;若是没有这一层保障,那么接下来,父亲以为他会做出什么事?”

    叶景皱眉:“他会想方设法去寻保障?”

    “对。”叶春秋朝叶景笑了笑,笑的有点苦:“若是在我们这里寻不到,他就会把女儿送给陈蓉,送给张晋,送给一切能给他保障的人,若只是陈蓉和张晋,倒也还好,他们肯纳妾,对他的女儿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归宿;可若是他寻其他人做保障呢?譬如杭州的父母官,又或者是他认为可以保障他的人,这些人和诗社全无关系,甚至可以说是离心离德,一旦他勾结了别人,诗社就危险了。”

    叶春秋很决绝地道:“所以儿子没有询问爹的意见,没有拒绝他,至于他的女儿,呃,就暂时在这里住下吧,权当是安他的心,以后的事,以后再想办法。”

    叶春秋突然有了很多的感慨,平时他虽然自觉地自己挺逗比的,可是真正经历一些事,却还让是让他有些猝不及防,一个想做大事的父亲,嗯,只是想做把生意做大而已,却不得不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为奴为婢,给人铺床叠被,唯有如此才能安心。

    这便是所谓的万般皆下品吧,而这些人,也早已甘居下等,似乎这种烙印已经融入了他们的骨血里,他们没有怨言,甚至觉得合情合理,甚至还生怕叶春秋不肯收容。

    处在这个上品阶层的自己,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也罢,叶春秋朝叶景笑了笑,却发现自己有些失落,哎……或许是前世的人生经历还有残存,总觉得人和人之间不该如此,叶春秋哂然一笑,我去,太多愁善感了,这样下去可怎生是好。

    “爹,我们得收拾出一个屋子来,西厢那个屋子挺好,还要去采买一些家具才好,女儿家的闺房该用什么,嗯,我想一想,要有梳妆台、小榻,还有……”

    突然要加入一个新的成员,父子二人有些猝不及防,终究还是厚道人,不可能学别人那样自觉得什么都是理所应当,可父子相依久了,毕竟没有家中有女眷的生活经验,于是大眼瞪小眼,叶景也是琢磨了很久,才添了一句:“理应要有一个屏风。”

    有理!

    叶春秋深以为然,家里的茅厕看来,女眷是不方便用的,只好让她自行在屋里解决,而这屏风就有了用处,于是叶春秋便很狐疑的看一眼叶景,老爹对这个很专业啊,怎么瞧着熟能生巧的样子。

    叶景嗫嚅道:“我也是一时想起,春秋,我去走一趟,想办法把东西购置来,你在家待着,现在是非常之时,虽然风头过去,却还是不要四处闲逛,免得招惹什么是非。”

    叶春秋却道:“我们二人怎么忙活得过来,我去寻陈蓉和张晋来帮忙。”

    父子二人各自行动,忙碌了一日,总算把一个闺房布置好了,看着自己的杰作,连平时身体极好的叶春秋也不禁气喘吁吁,很累啊。

    只是一切的预想,都和现实有太大的差距。

    几日的功夫,王方果然送来了女儿,只是……

    为什么不是一个,而是一套。

    王方口口声声说自家女儿很勤劳,也是贫苦出身的,用乡下的话来说,也是个很好的庄稼把式。

    可是为什么还带来了个厨娘,一个女婢,噢,还有一个看门的。

    原来人家说的只是谦辞,所谓我女儿是粗鄙之人,啥都能干,不过是……

    

第一百九十六章:大宅院(第三更)

    还要收拾一个屋子……

    父子二人冒出同样的念头,不,可能要收拾两个。

    王方终于还是让他们打消了后顾之忧,因为除了人,还有几大车的器具,居然连屏风都想好了,相比于叶景买来的那素雅屏风,而且叶春秋十分怀疑这可能是不知哪儿淘来的二手货,新的绸面绣花屏风显得很是高档。

    王小姐一直戴着斗笠,用轻纱蒙着面,一时也看不清真容,王方让人忙碌,和叶春秋父子到小厅里坐,那王小姐则欠身坐在下首,不发一言。

    “啊,叶举人、叶解元,小女就拜托了。”王方脸上虽然堆笑,叶春秋依然能看得出他那笑容背后带着一些辛酸。

    叶景忙道:“好的,好的,我当女儿一样看待。”

    怪怪的,爹这好似是对媳妇说的话,叶春秋立即朝叶景抛眼色,不知这老爹是内心奸诈呢,还是厚道得过了头。

    王方忙道:“不不不,拙女只是粗人,随意差遣就是,并不娇贵的。”

    不娇贵才有鬼了,叶景和叶春秋都不是瞎子,这么一个嫩生生的小姐,手上的肌肤都是吹弹可破,娇小柔弱,只是这样侧身坐着,若是来一阵风,叶春秋都怀疑她会被吹倒,来这儿能做什么?

    王方说了许多客气话,接着便推说有事,要动身告辞,临行时看着女儿,颇有不舍,最后却不知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毅然转身而去。

    叶春秋分明感到,侧身坐在那儿的王小姐虽然没有起身相送,可是娇躯分明的微微颤抖了一下。

    哎……

    也是一个苦命人。

    叶春秋并非是含着金钥匙出身,曾经作为庶子,被带进一个陌生的环境,而唯一能慰藉的不过自己还有一个爹寸步不离,这王小姐……

    王小姐终究还是摘下了斗笠,露出了真容,年约十五岁左右的样子,肤色白皙,面容还未长开,却是姣好,已有了美人的雏形,她一双美眸不敢抬起,只是盯着自己脚下的绣花鞋子,声音低若蚊吟,却带着羞怯道:“我……我叫王曦之。”

    王羲之……

    叶春秋和叶景面面相觑,有点耳熟啊,这到底是王方太有文化,以至于仰慕那位传说中的书法大家呢,还是他没文化,不知王羲之是谁,便给女儿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儿?

    面对一个女儿家,为了避免尴尬,叶景父子只是宽慰了几句,也就故意将她撇到一边了。

    你越是对她太多口舌,越会给她造成不安,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住嘴,让她慢慢适应这里的环境。

    因而王羲之就这么干坐着,见叶景父子没有理她,虽然局促,倒也不至于无措。

    她带来的厨娘到了傍晚时分,已经烹制了饭菜,王羲之本不敢上桌吃饭,叶景让她上桌,她才小心翼翼地欠身坐着。

    只有在看到叶春秋狼吞虎咽,足足吃下了四碗饭的时候,她那紧绷着不敢丝毫松懈的面容才缓和一些,禁不住好奇地打量起叶春秋。

    夏日炎炎,宁波那儿总算来人了。

    叶春秋曾写了书信让舅父带一批学徒来,杭州是省城,同济堂迟早还是要扩张到这里的,叶春秋虽不是财迷,却也急需要立身之本,等到舅父抵达,足足领了十几个女学徒来,叶春秋终于知道,自己有点事做了。

    同济堂,他暂时不担心,慢慢扩展积攒口碑就可以了,而叶春秋却急需发展同济女堂,或者说,想从女性市场里狠狠大赚一笔。

    当然,自己只是躲在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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