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中兴-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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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情都记不清了,还麻烦大家坐下来,教我理理思绪。”
他学着徐达的文雅之腔说了几句话,逗得自己都直想笑,好歹脸皮绷得紧,忍住了。
看得出,这些儿时的玩伴对朱元璋还是很尊敬的。听到这番话,马上席地而坐,在他周围坐成了一个圆圈,七嘴八舌说个不停。只有那个很是老成的年轻人坐在最远处,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眼光闪动,不时观察一下周围的形势。
第二节 英雄就是打家劫舍
在徐达众兄弟看来,今天的朱元璋穿着可谓不伦不类,特立独行。上身是质地优良的迪卡牛仔服,脖子里还套了一条卢小欣送给他的小围巾,下面是多口袋的旅行裤,牛气哄哄拽儿八叽的耐克运动鞋,广告语号称既可以增高又能保证MM的回头率。
(幸亏为了防蛇,他在口袋里放了一把多功能的弹簧刀。)
另外他背上的小书包也引起了这些人的注意(约会专用包,里面还放着一盒双蝶牌避孕套),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书包,遂以为这是老大偷的。
兄弟们惊讶和不解的目光盯着这个“天外来物”,暗想老大这一天不见,莫非潜入了某家王公贵族的府上,行顺手牵羊之事?
“大哥这身衣服好是奇怪,不知从何而来?”
“是啊,标新立异,大哥就是有派头。”
朱云天尴尬地瞧了瞧自己这身典型的现代装,跟面前这些人相比,简直太超前了,所以他无法回答,只能吱唔地说:“我也不知道,醒来身上就是这样了……”
“哦,大哥这一天的奇遇不少啊!”徐达赞叹道,也不多问,想大哥已经失忆,便让兄弟们自我介绍一番,看能否对大哥恢复记忆有所帮助。
“我叫吴良,他是我弟弟吴祯……”
头小眼大的吴良介绍自己的时候脸上布满了怀疑的神色,心里老觉得是朱元璋在跟他们开玩笑,一天不见,就失去了记忆,还换了一身极帅的衣服,老大不是耍我们吧?也难怪,这些人如果不心细如发,智慧超人,将来也不可能被朱元璋重用了。
吴祯的外表是个老实可爱的邻家大男孩,好象天生是块受欺负的料,远不如其他人等彪悍威猛,但长期观看黑帮电影的经验告诉朱云天,越是这样的人,就越可怕,不知什么时候会在背后给你一刀。吴祯一板一眼地展开笑容,努力让朱云天看清自己的脸,仿佛要让他以后别再贵人多忘事一样。
“大哥,你饿了吗?我兜里尚有两个饭团。”手掏了半天,抠出拳头大的一个米团来,上面已经绿点斑斑,发霉了。
“谢谢兄弟了,大哥我还不饿。”朱云天急忙制止他的冲动行为,以免让自己把小时候吃的饭都吐出来。
“我是阿毛……”
“我是阿狗……”
“我是铁锤……”
朱云天爆汗,阿猫阿狗都出来了,敢情朱元璋小时候交友就这档次,还铁锤,怎么没有叫原子弹的呢?
“兄弟刘子轩,上个月我们拜了把子,同生死共荣辱,上刀山下火海绝无二话,莫非大哥忘了?”
一个稳重中饱含激昂且义气冲天的声音传进耳来,倒是让朱云天心里一震,牛人终于出现了!
再看刘子轩,他的脸皮不温不火,眼神却是异光暴射,正襟危坐于最外面,从怀里掏出一本薄薄的古书来,放在屁股下面,因为刚才一只大头蚂蚁叮了他的坐骨神经一口。
刘子轩?没听说过。朱云天感到一丝担心,本想凭借丰富的历史知识,完全可以做到应对自如,至少清楚这些人的历史事迹和将来的命运走向,可以有备而战,但现在出现了这么多不知名的人物,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目前的朱元璋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是不是跟这些人已经做好了造反打天下的准备,势力如何,他都不清楚,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长相很老成目光很毒的那人名叫林光魏,派头也跟他的性格相符,不慌不忙的等到众人都介绍完毕,才轻咳一声,最后一个过来说话,称自己跟随父母从大都来做生意,倒卖胭脂水粉,走私海盐粮食,结果在濠洲地界被黑吃黑,家人兄弟全部被杀,他只身流浪至此,被朱重八和他的弟兄们所救,两个人话里话外极为投机,又无处可去,便暂时居住下来,跟从老大东杀西抢,多有斩获,听他说好象立了很大的功劳。
林光魏极为客气地对着朱云天打揖做礼:“多亏大哥收留,才让小弟我有施展才华的机会。”
朱云天对他这种知书达礼的气派很是欣赏,对他以前做的生意也非常感兴趣,脂脂水粉,这不是女性用品嘛,不知有没有乳罩内裤之类的东西。
他正要还礼,突然想起昨夜狂奔逃命的人群中,跑在最前头的正是这位仁兄。因为林光魏头上戴了一顶与众不同的帽子,上面有个方巾,当时奔跑起来上下左右的乱晃,格外显眼。
他马上罢了还礼这个念头,只微微点头意思了一下,请他原地坐下。靠,看上去一表人才,原来是个逃命的高手啊。
由此判断,林光魏和刘子轩二人跟朱元璋的关系并不深厚,只是萍水相逢,远不如徐达、吴良这些人是从小摸爬滚打一块长大的生死之交。也许后来在起事的过程中发生了摆不上台面的事,所以明史对这二人没有记载。
这个推断还是有其根据的,凡是正史,对皇帝的生平事迹进行记述的时候,都会有所避讳地选择一些能够突出其光辉业绩的地方,而免除影响皇帝声名的不良因素。毕竟正史是要经过皇帝的过目才会给予公布保存的。
汉朝的司马迁因为在《史记》中对汉武帝的功过是非进行过怀有个人色彩的评论,结果被砍掉膝盖,投入了大狱,这个史上有名的案例对后世的史学家们形成了足够的震慑,再无人敢在历史问题上实事求是。
人们要了解历史的真相,有时往往要求助于野史,这也是一种颇为悲哀的现象。
清朝顺治皇帝的死亡之谜,也是一个历史盲点,正史记载顺治皇帝是患天花而死,民间传说却认为他中途出家。但不管怎么样,他的早退成全了康熙的辉煌。从可信度来看,正史的记载远不如民间传说。皇帝出家,对于皇室来讲是天大的丑闻,更是耻辱,肯定会百般掩盖。
从康熙帝开始,佛教僧侣在中原的地位陡然上升,依稀有国教的风范,从这个迹象可以看出,顺治出家并非全是空穴来风。
当然,做为正史的明史和民间流传的野史都会有所做假,均是不足为信,除非亲临其境,那么见到的就是后人不为所知的真相了。
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兄弟们就简略交待了自己的身份。徐达简单讲了被元兵追捕的过程,听起来惨不忍睹,惊险无比,堪称死里逃生。蝗灾连年不断,田里收成不好。又闹瘟疫,壮男们死的死,逃的逃,村里大部分只剩了妇女和小孩。天灾人祸,难以遏止。饥饿之下,吃人肉的情形屡有发生。有的人家甚至易子而食,当然,这个“子”不是儿子,而是女儿。
所以哥几个为了活命,早就聚了百十号人,锻造了刀剑兵器,每天做着抢劫官粮的生意,以低价贩卖给各地的农户。久而久之,渐渐形成气候,同奉朱元璋为大哥,组成一支小小的义军级别的部队。
徐达说,大家只为养家糊口,杀他个痛快,有银子拿,有饭吃,就心满意足了。
昨夜大家正在聚会,准备去抢濠州新灌满的粮仓,未料内部出了叛徒,走漏了风声,中了官兵设下的埋伏。虽然那个不走运的叛徒被当场斩杀,但一阵激战之后,大伙跑散了。死了十几个弟兄,又被狂追了一夜,足足跑了百八十里,绕了个大圈,不知跑丢了多少双鞋,才甩掉了他们,暂时安全。
偷盗粮食,放二十一世纪,这叫国家的蛀虫。怪不得当兵的疯狗一样的追杀。朱云天暗想,百十个弟兄?看来不是自己的判断出了失误,就是历史的记载本来就是失实的。这时候的朱元璋已经当上了黑社会老大,集持械抢劫、地下销赃、武装拒捕于一体,形成了一定的气候。
徐达拉过一个比他高半头的粗壮男孩,说:“大哥还记得吗?他是汤和啊,昨天他帮大哥挨了一鞭,还抢了一袋稻米回来,只是……哎,如果那支公主的卫队不出现就好了。”
“汤和?”
朱云天搭眼打量着这个位列“明朝开国二十四名臣”第二的著名大将,想从他身上找出点与众不同的东西。仔细一看却极其失望,汤和长了一张蒙古人似的麻袋脸,眼睛很小,宽眉大耳,倒是面善的紧。
听说他是个聪明人,是那些有功之臣中唯一安度晚年的一个,不知这颗丑陋的脑袋里到底装了多少智慧。
见朱云天正认真的审视,他憨憨一笑,面露极为谦卑的神色,上来握住朱云天的手:“大哥,你别为我担心,那鞭抽在背上,凭我的身子板……嘿嘿,屁事没有!”
朱云天差点昏倒,做人的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刚对徐达的温文儒雅表示了一番赞叹,心里正想这位汤和不知要说出什么罗里罗嗦的三字经之类的文言文,这句“屁事没有”瞬间便让他对这群未来的名臣“刮目相看”??原来,流芳千古的人也是会说脏话的。
朱云天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的眉头:“噢,明天的公主卫队,莫非是……”
“看来大哥确实受了惊吓,就是官兵啊。蒙古人围住我们,动手之时大哥一马当先,勇敢极了,小弟十分佩服!但没想到当头的那个蒙古军官有几下拳脚功夫,将大哥……,后来的事情大哥想来就不记得了吧,兄弟几人急于为大哥找回面子,上去一阵乱战,咱们死了两个弟兄,对方也死伤不少,眼看就要将其打成肉饼,这时来了一队过路的兵士,护着一个叫狗屁公主的,将我们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