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历史穿越电子书 > 大唐仙踪 >

第157章

大唐仙踪-第157章

小说: 大唐仙踪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献之少年时,便很有志气,不甘心生活在父亲“书圣”王羲之的阴影之下。有次谢安问王献之:“你的书法和你老头子比较起来,谁更好啊?”王献之答道:“我的比他更好些。”谢安又说:“外界的议论并不这样看啊!”王献之接着又说:“世上的俗人那里真正懂得书法的真谛!”晋朝人虽然狂放,但敢直言青出于蓝,儿子胜过老子的人还真不多,这也是后来李世民大搞“大王蜜小王黑”的主要原因。
    其实王献之的话也并非吹牛皮,放狠话,王献之的确有明显强过父亲的地方。王献之书学思想极为高超,特别有远见。十五六岁的时候,他便认为藁草与行书之间可找到突破“往法”的途径,建议父亲应当“改体”。王献之知道艺术是最怕不断重复、缺少创新活力的。王献之不光继承发扬了王羲之书法的精髓,而且大胆地寻求自己的突破,追求“我自为我”、“自有我在”的境界。王献之成功的在父亲王羲之这座高峰面前重新耸立起属于自己的另外一座高峰,其所经历的路程可谓十倍艰难于他人,此后,“书至子敬,尚奇之门开矣。”由此可见,王献之的眼光和思想远远超越了其父王羲之,对中国书法的贡献当真作到了青出于蓝。
    而王献之的作品与王羲之的作品各有所长,难分高下,众人评价不一,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般普遍认为王羲之以“骨鲠”而著称,王献之则以“孤高”而闻世。不过事实上在李世民操纵舆论之前,王献之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王羲之。
    即使王献之的作品真的不如王羲之,但也绝对是相差无几。然而年青的王献之才练了十几年便能与练了几十年的王羲之并驾齐驱,假以时日,王献之要完胜父亲也是水到渠成,不可避免的,届时便能完美的结束这段“两王谁优谁劣”的千古争论。可惜惊才绝艳的王献之真印证了“天妒英才”这句老话,也成了一个短命鬼!而造成这一超级悲剧的原因也恰好是因为他过于完美了。
    等“帅得震惊金銮殿”的王献之到了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无双名士了。此时,老爹王羲之已经挂了,琅琊王家,早已不复当年“王与马,共天下”的声势了,家族势力开始走向衰落,而王献之的岳父家更是败落的一塌糊涂。此时,皇帝和公主看中了他,要招他为驸马。而王献之早已娶了表妹郗道茂(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遗传科学,一致认为亲上加亲是头等好事),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甚笃而婚姻美满。可是皇帝却强迫王献之休了郗道茂,娶新安公主为妻。
    情深义重的王献之自然不愿意,于是想了个办法,“炙足以违诏”。可见王献之和现代网络上某些网名为“帅得想毁容”的家伙想到一块去了,企图自残身体,当个铁拐李式的二级残废,来躲避当驸马的命运。可是王献之的母亲,同时也是郗道茂的亲姑姑郗睿站了出来,苦口婆心的劝说道:“如今王家和郗家都已经败落了,你们如果不肯委曲求全,做出牺牲,非要一意孤行,触怒了皇家,大家都会死得很难看啊!。。。。。。”
    王献之的母亲其实也是个极为开明成功的好母亲。王献之幼年的时候,提笔写了个“大”字,自我感觉良好,老爹王羲之见了,就提笔在“大”字下面加了一点,变成“太”字了。王献之不知道老爹是夸他写得“太”好,还是骂他写得“太”差,于是拿着这个“太”字去找老娘了。王献之他妈颇有心计,一眼就看出了儿子写的“大”字与丈夫加的那一点之间的奥妙,于是故意称赞道:“乖儿子,不错不错!进步真大!前三笔虽然写得很烂,但最后那一点,点出了气势,点出了神韵,点出了灵魂。。。。。。”结果幼小的王献之大为羞愧,从此埋头苦练,发誓要青出于蓝,超越父亲。由此可见,郗睿也是个孟母级别的儿童启蒙教育家。
    经过熟悉社会现状,深明人情世故的母亲郗睿劝说,王献之与表妹郗道茂不得不含泪分手,一家人想必也都是泪如雨下吧!郗睿见了儿子与外甥女一对鸳鸯遭棒打,想必也是心如刀割吧!只是皇帝的旨意违抗不得,于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的发生。王献之挥泪休了表妹郗道茂,娶新安公主进了门,结果立即升官为中书令,也当真应了那个衰到极点的小名,当大“官”做皇“奴”了。
    晋朝司马家的公主普遍以野蛮残暴而闻名,一个个比韩剧里的全智贤美眉还要“野蛮女友”,历史上唯一能和她们媲美的就只有唐朝的那群淫荡糜烂的李家公主们了。晋朝做驸马爷的,在仕途上虽然能一时飞黄腾达,声势显赫,但在感情生活方面,却极度缺乏自由和人格的尊严,所以晋朝的驸马公主们婚姻大都以悲剧收场。
    大枭雄桓温与南康公主之间的失败婚姻就不用说了,光是王献之的同宗前辈,那些姓王的驸马爷们,就没有几个过得愉快的。例如王偃同志,娶了喜欢虐待男人的吴兴长公主,结果因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家庭琐事不如意,就被公主老婆扒光衣服,绑在树上,在冰天雪地里冻了很久。驸马王偃活得就如同一条哈巴狗一样。而东阳太守王藻同志就更加郁闷了。他娶了性妒的临川长公主,结果因为打翻了醋坛子,被公主老婆请进监狱里去,送了性命。这位被公主老婆谋杀亲夫的驸马爷连条哈巴狗都不如,纯粹就是一条苦命的丧家犬。
    当然,驸马们除了当狗之外,还可以选择当白脸狼。舞阳公主的丈夫王敦便是一只赫赫有名的白脸狼。“王敦初尚主,如厕,见漆箱盛干枣,本以塞鼻,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至尽。既还,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著水而饮之,谓是干饭。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王敦初为驸马时,因为不明白皇家的生活习惯,入厕误吃了塞鼻子用的干枣,出厕时又乱吞洗手用的澡豆。在奢侈骄横的皇家公主眼中,简直就是个乡巴佬,连公主身边的奴婢都“掩口而笑之”,这个驸马也当得和条狗没什么两样。不过王敦同志可是出了名的阴鸷善忍,狠毒黑心。曾经在最喜欢附庸风雅的超级大人渣石崇的酒宴上,石崇命令美人行酒,客饮不尽则诛,王敦在座,故意拒饮,石崇已连斩三美人,王敦脸不变色,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旁边的客人都责备王敦太残忍,宁可坐视杀人也不肯赏面喝酒,王敦则说他杀的是他自己家里的奴婢,和别人有什么相干呢?为什么要为了救别人的奴婢而强迫自己喝酒?可见他和石崇一个样,都是灵魂彻底堕落,内心彻底糜烂,残忍冷酷变态到了极点的超级大人渣。当时西晋武帝灭吴统一中国不久,威信很大,特别能忍的王敦于是咬着牙齿当公主老婆的乖乖狗,把公主老婆服侍得很是舒爽。后来武帝挂了,著名的白痴皇帝惠帝继位,贾后(南风)专政,弑太后,杀太子,随之八王之乱起,继之“五胡乱华”,不久中原动荡,西晋灭亡。这个时候,隐忍多时的王敦见机会来了,立即由乖乖狗摇身一变为白脸狼,露出了睚眦必报的狰狞面目。将当年“莫不掩口而笑之”的公主侍婢统统充为军妓,任人凌辱糟蹋,而公主本人也被他委弃,从此在史书上销声匿迹了。估计舞阳公主不是被王敦私下里折磨凌辱而死,便是被王敦丢给人口贩子卖成奴婢,与晋惠帝和贾后所生的临海公主落得一个下场。
    有了这些王家驸马前辈们的经验与教训,王献之自然对驸马这个显赫身份颇为反感。自己究竟该当哈巴狗、丧家犬还是白脸狼呢?心高气傲的王献之可不愿意做狗,但是品性高洁的他同样也不愿意当白脸狼,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对付公主老婆,“非暴力不合作”的方法。王献之同志于是开始学习才子帅哥型的“超级工作狂”诸葛亮与周公瑾这两位老前辈来。人家诸葛亮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因为受了刘大耳朵三顾茅庐的恩义;而人家江东美周郎尽心竭力为孙家卖命,是因为与上司“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恩”;王献之名义上虽是皇帝的女婿,但实际上对毁了自己婚姻幸福的皇帝岳父颇为反感,对驸马的身份更是不屑一顾,引以为耻,可是他工作起来,却比诸葛亮和周公瑾更为拼命,喜得皇帝大赞自己好眼光,挑选了一个忠义无双的好女婿。
    因为工作太拼命而冷落了公主老婆,也是理所当然的。新安公主得到了王献之的人,却得不到王献之的心,心中即使郁闷,也无法向皇帝诉苦。总不能对着皇帝说:“老爹,别让他为你卖命了,让他回家陪我吧!”天下皇帝没几个看重亲情的,自己的利益与女儿的利益一旦起了冲突,想都不用想,自然是让女儿一边凉快去。
    清高自傲,蔑视权贵的王献之于是发了疯似的操劳国事,心忧天下,开始徒劳无益的修补起早已经烂透了摊子,即便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见了他这等玩命的工作作风,也要竖起大拇指赞一个,不明白女婿内心真实想法的皇帝自然更会觉得飘飘然,自我感觉良好,原来我这个皇帝还是挺英明很有魅力的嘛!看人家小王同志受我滋育之恩,如今工作多卖命啊!
    后来,郗道茂郁郁而终,受到刺激的王献之更加不要命的疯狂工作起来。此时,疯狂工作已经不光是为了躲避公主老婆,而变成了王献之发泄心中的悲愤,自毁自虐的一种手段。结果,才四十出头,王献之的身体便彻底累垮了,生命开始走向了终点。
    那个时代的人很迷信,五斗米道也就是天师道极为盛行,已由原来的民间符水道教,完成了向贵族社会讲生长、修神仙的金丹道教的转化。而“王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所以王献之病危时,道士替病人烧符箓上奏悔罪,祈请天帝原谅。这和西方天主教或基督教教徒向神甫忏悔有异曲同工之妙。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