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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残明-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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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杜龙王的蓝色大纛开始向山口中移动,这一仗胜败已分,他只好尽快撤退。

    那队援兵中的悍匪还算镇定,仗着长枪阵移动缓慢,非但还没有逃走,反而一字排开堵住溃散的逃兵,驱赶他们上前拦阻恭义营。

    有些逃兵向两侧逃去,大多数却被堵了回来,又被迫转头面对恭义营,走投无路情急拼命,一窝蜂般冲向长枪阵。

    没有组织的冲锋没有任何威胁,恭义营甚至没有停下来迎战,保持着原来的节奏继续前进,如同驶过激流的巨船,在逃兵群中劈开了一道深深的浪痕。

    长枪伸缩攒刺,不断有逃兵倒下,弓箭鸟铳连连发射,收割着一条条性命,又以汪克凡的枪法最为精准,几乎每次开枪都会打倒一名敌人。

    汪克凡平端鸟铳,搜索着合适的目标,这种前膛装弹的火绳枪操作太过繁琐,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就不会开枪。

    照门里出现了一个相貌奇丑的汉子,汪克凡立刻扣动扳机,却觉得对方的面容有些眼熟,最后关头把枪口抬了一下,但是,那汉子还是随着枪声倒在了地上。

    那汉子叫黑鱼,汪克凡想起来了,黑鱼那张黑脸丑得非同一般,只要见过一次,肯定会留下深刻印象。

    他怎么在这里?被自己一枪打死了吗?

    汪克凡微微一愣,背后却传来一阵杂乱的喊叫和脚步声,转身看去,孟宝带着手下的卫所兵追了上来。

    “汪千总,孟某人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孟宝披甲执刀,快步奔跑之下非常辛苦,见了汪克凡却连忙抱拳,百忙中行了一礼。

    “噢,劳驾看看那个丑脸的黑汉,要是还有气的话,就送到城中医治。”汪克凡一指躺在地上不知生死的黑鱼。

    “好嘞!”

    孟宝爽快地应了一声,带着几名卫所兵走上前去,查看一番把黑鱼抬了起来:“这汉子还有气,把他交给我吧,汪千总放心。”

    “有劳孟百户了……”汪克凡的客气话刚刚出口,就被一群大呼小叫冲上来的青壮打断,这些青壮可比恭义营的速度快多了,呼呼啦啦追向溃逃的水匪,如虎驱羊,勇不可当。

    杜龙王却比他们跑得更快,大旗转眼间就消失在山口后,扔下了漫山遍野无头苍蝇般的水匪,自己跑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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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坐稳屁股再出拳

    杜龙王顾不上收拢残兵败将,只带着数百人仓皇逃走,考虑到宋江的大军就在后面,汪克凡放弃了追击的打算。

    不是不想追,是不敢追,不能追。

    恭义营都是短腿的步兵,只有依托长枪阵才能发挥战斗力,并不适合在运动中追击敌人。山谷中地形复杂,道路难行,身披铠甲的长枪兵很快就会耗尽体力,一旦被水匪打个埋伏,反而会吃个大亏。

    善战者绝不会以短击长,汪克凡小心藏拙。

    虽然放跑了杜龙王,漫山遍野的残匪也足够明军忙活了,失去指挥的水匪溃不成军,在青壮的追逐下东奔西逃,慌不择路,稀里糊涂就做了俘虏。

    除了个别困兽犹斗的悍匪之外,有组织的抵抗全部被恭义营击溃,长枪阵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水匪们要么逃走,要么扔下兵器跪地请降,动作稍慢的,立刻就会被无情地刺杀。

    战事很快结束,卫所兵和青壮们开始打扫战场,汪克凡却命恭义营原地休息。士兵的武器都放在手边,不许解甲,不许躺卧,不许随意走动,彼此间队形间距保持不变,只要一声令下就能起身迎敌。

    战场上随时可能发生意外,必须养成时刻保持警惕的习惯。

    士兵们喘息着就地坐下,表情有些木呆呆的,还不敢相信真的已经胜利了,过了一会才有人开始喝水聊天,低声谈笑,渐渐放松下来。他们还都是新兵,在刚才的战斗中过于紧张亢奋,精力体力都消耗很大,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而不是争抢那些缴获物资。

    况且这一仗如摧枯拉朽般彻底打出了威风,孟宝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贪墨恭义营的缴获,最多在其中做点小手脚,水至清则无鱼,没必要和他计较,明面上还得给点甜头。

    汪克凡更关心将士们的伤亡,这些天摸爬滚打在一起,几乎能叫出每个士兵的名字,对这支部队已经建立了感情。

    吩咐汪晟等哨官保持警戒,汪克凡带着几名亲兵向后走去,那里是恭义营和水匪前队的战场,一群群青壮正忙着救助伤员,收敛阵亡士卒的尸体。

    遍地都是水匪扔下的武器、器械和旗帜,上面沾满了脚印和泥土,失去主人的战马避开人群,孤零零地站在田野中,水匪的尸体没人收敛,横七竖八倒卧在血泊中。

    汪克凡目光一扫,看到个意外的场景,史阿大斜蹲在一具水匪的尸体旁边,左手探在那水匪的裤裆中,仔细地摸索着什么……

    史阿大身子壮健,神经大条,把肩膀上的伤口简单包扎一下,随手捡了一柄单刀防身,就兴致勃勃地冲进死人堆,在尸体上搜寻金银财物。

    当兵卖命,图的就是升官发财,史阿大是个直肠子的庄稼汉,对升官没什么感觉,只喜欢沉甸甸的铜钱,白花花的银子。伤兵没有任务在身,捞点外快不算违反军纪,他就像一头尽职的猎犬,仔细筛查着每一具尸体,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钱的部位。

    耐心的付出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不一会的工夫,史阿大已经找到了好几串铜钱,两块碎银子,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金戒指。

    这可是个好东西,娶媳妇正好用得上,史阿大又惊又喜,捏起戒指狠狠咬了一口,随即咧开大嘴,“呵呵呵”发出一阵憨笑。

    这戒指十足真金,肩膀上挨一刀也值了!

    嗯?不对,狗日的把戒指藏在裤裆里,害得老子咬他的吊毛!

    史阿大突然醒悟过来,呸呸吐了两口,一脚向那尸体踢去。

    “哦……”尸体竟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史阿大吓了一跳,忙俯下身仔细查看,原来那水匪还没死,腰间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巨大伤口,看样子随时可能断气。

    “你小子是个短命鬼,早死早投胎,下辈子别再做贼了!”史阿大嘟囔着提起单刀,顺手扎了下去。

    那水匪满身血迹,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眼看就要死于刀下,背后突然有人伸出一只手,扯住了史阿大的手腕。

    “你……”史阿大怒冲冲回头要骂,却发现来人竟是汪克凡,又把脏话咽了回去,指着那受伤的水匪解释道:“这,这家伙不行了,俺想给他个痛快,还少受点罪。”

    “没伤着要害,也许还能救回来。”汪克凡蹲下身子查看一番,从水匪的衣襟扯下两根布条,为他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叫过几名青壮抬回城中医治。

    “传令全军,不得攻击已经投降的俘虏,不得攻击失去抵抗能力的伤兵,除非……,除非他们进行反抗。”汪克凡擦净手上的血迹,看到史阿大在一旁疑惑不安,温言安抚道:“你做的没错,但是杀俘不祥,以后要禁止这种行为。”

    “是!”史阿大恍然大悟,忙行礼领命。

    汪克凡点了点头,神态中若有所思。

    所谓杀俘不祥,只是一句借口罢了。

    在古代战争中,充斥着大量杀俘屠城的记录,大规模的屠杀往往会引发瘟疫流行,胜利一方的士卒也死得不明不白,古人以为这是杀俘屠城的报应,才有了杀俘不祥的说法。

    在现代战争中,杀俘是公认的野蛮行为,汪克凡作为曾经的职业军人,非常排斥杀俘虐俘的行为。但他同时也很清楚,冷兵器战争和现代战争不同,不能照搬现代的战争规则,史阿大做的其实没有错。

    冷兵器战争来得更加残酷,近身肉搏中必须心狠手辣,放下武器的敌人同样具有战斗力,稍不小心就会遭到对方的反噬,容不得半点心慈手软。

    左右为难,汪克凡给出了第三个答案——以“杀俘不祥”为理由,禁止杀害俘虏和伤兵。

    非此即彼,并非最佳选择,中庸之道,才是儒家智慧。

    很多事无所谓对错,关键在于把握分寸。

    ……

    恭义营打跑了水匪,崇阳城中的惊慌恐惧也一扫而空,家家焚香,鞭炮不断,到处都是一片喜气洋洋。百姓们纷纷涌上街头,街市上热闹了很多,商家店铺也都开门营业,茶馆和酒家尤其生意火爆。

    客人们两杯老酒一端,话题肯定会转到恭义营身上,谁要是不知道汪克凡的名字,立刻就会遭到大家的鄙视,灰头土脸地再三请教,才有热心人开口指点。

    “汪将军乃我崇阳本地人氏,此前一向镇守武昌府,是宁南侯左帅麾下第一员大将,此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手使一口七十二斤的丈八蛇矛,有万夫不当之勇……”

    众人发出一阵惊叹之声,有人又担心地问道:“关老爷的大刀才七十二斤,汪将军也用这么重的蛇矛,使得动么?”

    “笑话,汪将军力大无穷,那蛇矛虽重,在他手中也好比一根柴禾棍!”那人不屑多做解释,接着说道:“汪将军不但勇武过人,还是个十足的忠义孝子,为救老母性命赶回崇阳,单枪匹马在大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血流成河……”

    说的人口沫飞溅,听的人目瞪口呆,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七嘴八舌得问个不停,把酒家老板乐得眉开眼笑。

    百姓们庆祝胜利的时候,恭义营悄悄回到了军营,将士们洗漱用餐,抓紧时间休整,随时准备迎接下一场战斗。

    虽然打跑了杜龙王,但宋江的主力还在后面,不到喝庆功酒的时候。

    审问俘虏得知,宋江手下还有将近一万人马,因为崇阳实行坚壁清野政策,水匪的补充给养不足,严重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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