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英雄世界-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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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高中,我搬家了,搬到城里去住。那个小区不能养宠物,原本是想把欢欢留到亲戚家,但邻居说会帮忙照顾,所以依旧养在那边。之后的几年我很少看到它,每年总有几次回去老家,有时候见得到就和它玩耍一翻,有时候不知道它又跑到哪里去了。等高中毕业,有一次回老家喝喜酒,在酒宴中发现来讨食的欢欢,我刚过去,它竟然后退闪开了。我狠狠咒骂了它一顿,竟然忘记我这个主人了?再过了一年,我从我妈那里听到了消息,说是欢欢死了。我那时候心中没有一丝悲伤,甚至连惆怅的感觉也没有。我明明记得自己养的第一只狗死时我哭的死去活来的。真是奇怪的事情。我问妈,它是怎样死的。我妈告诉我,说某位亲戚到山上农作时看到欢欢的尸体。而欢欢大概是被捕猎器弄伤,就算脱身了,也无法坚持死去的。或者放置捕猎器的人看到已经死亡的欢欢而把它的尸体丢在那边的。我那时候有种原来山上也这么危险的感觉。那些人是有病吗?在我们那山上放置那些东西。南方的大部分山林早就没了野兽,最凶猛的大概也就是野猪了。只是我没想过,自己曾经生活多年的地方也会有那种东西的存在。
大概人长大了,眼泪就变得少了吧。我从始到终没为欢欢的死亡流一滴眼泪。不知道是因为我变得无情,还是因为几年的时间让我忘却了曾经的喜乐。
之后家里的厂里养了几条狗,虽然老妈都给它们起了名字,但我一去那边总是喜欢叫它们‘欢欢’。看着它们奔跑过来的样子,总是让我忍不住回想,回想年少时每到吃饭总要喊叫‘欢欢’过来,回想它看到食物从远处奔跑过来的英姿。回想我们一起上山探险,回想我们一起去小溪捉蟹,还有去农田偷东西,捕鱼,它在山上和蛇对峙。它在草丛捕捉蝗虫……
我知道,我并没忘记它,它一直生活在我记忆中,不曾消失,又何来死亡。
张逸彦笑着把小狼抱在怀中:“你就叫‘欢欢’了。喜欢这个名字吗?”
“这次给你找了身好的皮毛,恩,是个帅哥。”
欢欢歪着头,晶亮的眼睛打量着主人:“喵~”
“……恩,你是狼,欢欢。”
“喵~”
宠物名:欢欢。类别:狼。等级0级,C级普通宠物。成长度90。好感度60。
属性:
力量5
根骨4
敏捷6
耐力4
智力3
精力3
疲劳度0。
张逸彦对于宠物属性倒是不怎么清楚,因为现在只有他一个宠物,让他没有比对的对象。只是C级程度已经决定了欢欢并不是怎么厉害。但想想它母亲的飒爽,恩,是很牛的。带着如它母亲的宠物那拉风的紧啊~宠物出生就带有品级,这品级分为D、C、B、A、S、SS、SSS几种,D级就是最普通,最垃圾的那类。而SSS级则是传说中龙啊凤啊那类,只有开启无敌主角模式或者成为逆天强人才能获得。宠物成长度越高越好,代表了什么?最重要的作用,两个字“进化”。宠物一般都自带20格包裹空间,里面可以放玩家的药品装备,也可以放它的零食、玩具。等级的提升也会提升包裹空间和它身体属性。这里略略一提。
张逸彦抱着欢欢,从口袋中拿出零食给它吃,看它吃的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贪嘴的。刚才已经去食品店看过了,像小牛肉饼这类食物竟然需要一金币、几金币才一包,让他拔腿就走。看来养宠物真的很花钱。而装备饰品店里面的东西更是贵的离谱,如果装饰品,好看点的就上百金币,好看带属性的那就……而装备店呢,张逸彦全部身家也买不起里面一样东西。按照店老板所说,宠物装备相比玩家装备更加难暴和稀有,所以系统商店那么贵的原因也不是完全就是坑人。现在想想护目镜,还有那么实用的属性,价钱方面一定……
他看着放在欢欢头上的护目镜,眼里一阵闪光:“你丫的头上带着的都是金币啊。”
城市整体颇有欧洲风味,却没有那么复古,一些商店装饰等等都很新潮。既然已经解决了宠物问题,那么之后最重要的当然是,转职!
张逸彦早就已经决定好要去转剑士职业,各个转职所并不在一处。招牌上印着剑的标志是剑士公会,在城市左上角。印着书本和法杖图标是魔法师转职地。张逸彦走了几分钟就看到那庄严的建筑物,只有一层的房屋,面积却很大,一直连接到城墙边。现在城中玩家太少,他一路走来没有遇到一个玩家。谁叫这个城市有点大,那么点泡沫似的玩家丢进澡盆里自然看不出来。
古朴建筑,剑士公会,当你打开门进去时,一股凛然气息扑面而来,让你忍不住站直了身,挺起了胸膛。
第三章 转职任务
更新时间2009…6…12 17:21:12 字数:1991
铜币、银币、金币,是现有游戏中的货币单位。而有识之人都知道,钱为什么有用?如果它用在有用的地方那么就是发挥最大价值的‘钱’。昨天新手村中几铜币几铜币都是显得弥足珍贵,而过了一天,铜币已经不算是什么。银币才是正道。有玩家在网外已经开出同村庄或者同城市一银币一元的价格,但卖者寥寥无几。在游戏中大部分玩家都知道只要过几天,那么就是金币当道的时候,但为什么有玩家还能开出这种价格?那是因为时间是在今天。昨天几铜币的差距也许你就能买瓶药,在重要打怪当中获得胜利。所以铜币重要。今天你差几个银币也许就能买件好的装备,和人厮杀能够解决掉对方,所以银币贵重。游戏公司并未开启现金直接兑换游戏钱财业务也算是个原因。等有一天游戏公司开通这个业务,那么又怎么算换率?不用想都知道,按照游戏市场如真实世界经济贸易那般调整汇率。有句古怪,钱要用在刀刃上。这是真理名言啊。
如果张逸彦知道现在外面出的价格是这么高,按照自己身边拥有几十个金币,他一定会换的。换个好几千块钱也好啊。这不是说张逸彦目光短浅,这些钱在游戏开始阶段是何等重要他当然知道。但他原本就不是职业玩家,也没心思要把游戏玩到天下第一。这种心态下让他明知道慢了几天自己手中物品价格就会跌得夸张,他能不卖吗?当然,我们的主角是不会卖的,因为他到现在为止还没上过网,除了游戏之外。而且,他也没多少钱可拿去换了。
剑士公会里面的装璜比起整个城市的风格更显严谨,灰暗系色彩是这里的主题。有年纪的桌椅,超长酒柜,几名NPC剑客坐在那边喝着酒,低声谈话。头顶火盆照亮这里,酒柜后台站出来老者,腰上寄着围裙。这里如果说是酒吧,我想大部分玩家都会同意。但很可惜,这里是,剑士公会。
在这里,你很难如在酒吧中那样谈笑风生,嘻嘻哈哈,随意玩闹。这算算前台的地方很大,有上千平米,虽然坐的人寥寥无几,有点空旷。酒吧内老者走了出来,双手在围裙上擦着:“有什么事吗?”
张逸彦忙道:“我想来转职剑士。”
老者点了点头,手指向左边一道小门:“去那边。”
也不等张逸彦道谢人就走了回去。
刚来到门口,门从内拉开,走出一玩家。他看到张逸彦和怀里的欢欢,马上惊讶道:“难道你就是开启宠物系统的玩家?恩,这只狼帅呆了。”
“哦,谢谢。”
“喵~”
“……”
张逸彦尴尬的闪进里屋,关上门。一拳打在欢欢的头上:“你这小子也不知道给我留点面子!”
被人夸奖是好的,但是刚被人夸。随后就出现出丑的事,你会倍敢不好意思。
里面是一条不大但很长的走廊,走廊约有千米,也不知道干嘛造地这么长。再来到一堵门口,敲了敲门。
“进来。”
里面传来声音,带着磁性和沙哑,应该是位性感的男子。
走了进去,里面是很简单如经理办公室,一幢文件如山高,后面坐着一位男子,露出淡然的笑容:“你好。”
“你好,那个我是来转职的。”
“剑士吗?”
男子蓄有短须,坚毅的脸庞,发亮的双眼。是张逸彦最嫉妒的,拥有男子气概成熟气息的男人!看他偏偏有礼,透露过人气质,让人心里妒火燃天。
“是的,先生。”
“我是今天值班剑师——塔维·奥古斯丁。很高兴认识你,非木。你想转职剑士我很为国家开心,国家将会诞生一位强大的勇士。转职任务分为三段,第一阶段也是所有玩家都要做的任务。你帮我送信。”
“信?”
接过一大叠白信封,大略数数达到几十封。
“上面都有地址,好了,送过之后再回来接第二阶段的任务吧。”
塔维·奥古斯丁既然下了逐客令,张逸彦自也不坚持。他看到信封上的地址都很古怪,看过一遍后大概了解了游戏公司的用意。上面的是武器店老板、首饰店员工XX、宠物商城XX,反正这次的送信就是要你记住这些地方,好好把城市了解一番。边走边送,系统自带个人地图也自动更新,花了一个小时才完全送光信件。
当然,送信是件很轻松的事,看似送给某些人比较困难。比如武器店老板,堂堂旗舰店老板哪有那么容易见的?所以只要送给服务生就行了。剑士是张逸彦准备转职的职业,剑师却是剑士的进化型,等级高了之后才能转,也就是说塔维·奥古斯丁是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