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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狂言篮球-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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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迪喝一口啤酒,让酒水在口腔过滤,最后才咽下去。他说道:“曹塔玛虎背熊腰,脖子戴一条手指粗的金项链,镶着几颗金牙,单看外貌,就知道曹塔玛不是善茬。”

    肥仔聪继续补充道:“说真的,看到曹塔玛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加上对方这么大阵势,我们都惴惴不安。我还发现他带来的马仔,一个个腰间鼓胀,一看就知道带了凶器。说实话,我当时都吓蒙了,连曹塔玛坐下都不知道。”

    洛奇听了,心里不是滋味,两个好兄弟为了救宋中基,上刀山,下火海,而他呢,还在思考救与不救。当中还有很多私心,一度曾想放弃救宋中基。

    他不仅愧对宋中基,还愧对吴迪和肥仔聪。

    他自认是一个混账!

    吴迪又喝了一口酒,许是对当时心有余悸,现在欲要借酒平息心中的恐惧。他惨笑一声,说道:“曹塔玛不愧是道上喋血多年的巨搫,气场强大,一个眼神都能杀人。他一坐下来,我感觉到面前坐得不是人,而是一座大山,让人心生敬畏。”

    肥仔聪没有忘记自己的角色,补充道:“岂止是大山,还是一把锋芒毕露的屠刀,我能嗅到他身上的血气。曹塔玛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霸气!”

    洛奇听了,觉得自己身上也有霸气,有点遗憾未能跟曹塔玛会面。他很想印证两个兄弟对曹塔玛的评价。

    宋中基喝着啤酒吃着鸡腿,他一直默不作声,那是因为他对一切毫不知情。但是,他眼中有一股肃然起敬的情意,感谢两位好兄弟深入虎穴。

    吴迪吃一颗花生米,说道:“曹塔玛坐下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们带钱了没有。我拍拍钱箱,说带了。他就满意地点点头,然后点燃一支路易威登雪茄。”

    肥仔聪补充道:“路易威登雪茄一般被成为lv,每支价值50美金,折合人民币将近四百块。虽然此雪茄不是最贵的,但现在来说是最好的雪茄。”

    洛奇听着,对雪茄没有什么概念,唯一知道的是,古巴雪茄全球出名。

    其实,雪茄也是篮球方面一个特殊的文化标志。乡亲们应该知道波士顿凯尔特人王朝奠基者是谁,不错,就是“红衣主教”奥尔巴赫。

    奥尔巴赫的丰功伟绩无须在这里赘言,因为在其它小说里,早已说烂说透。如果再在这里吹一波(复制一番),有拾人牙慧的嫌疑。

    如果说“湖人教父”韦斯特给篮球留下nbalogo,那么,奥尔巴赫叼着雪茄指挥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

    每当球队将要取得胜利的时候,他就会在场边点燃一支雪茄,喷云吐雾,神情如上帝般悲悯,静候胜利的到来。

    “有一次,我们差点把那该死的雪茄掐灭了。”湖人队的某位主教练说。

    “我恨不能把那雪茄烟塞进那家伙的嗓子眼里。”另一位失败的教练说。

    雪茄,就是这样成为nba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文化。

    吴迪舔舔嘴唇,有啤酒的味道,也有花生的味道,说道:“他说钱拿来了,一切就好说。我就好奇问他,如果不带钱来,会怎么样。他两眼一瞪,凶光毕露,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我当时看到他那狠劲,心都快跳出来。”

    肥仔聪补充道:“我当时也是吓出了冷汗,并发现那些马仔都伸出置于腰间,当时只要曹塔玛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将我们剁成肉酱。”

    洛奇听了,很是惭愧,两位好兄弟承受如此大的风险,他却逍遥在外。

    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两人,更对不起宋中基。

    吴迪喝了一口酒,稳定情绪,曹塔玛恶汉形象,像梦魇挥之不去。

    他笑了笑,说道:“还好当时拿了一百万去,如果让曹塔玛白跑一顿,后果不堪设想。”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曹塔玛问我,洛奇打不打假球,我说要给时间考虑。曹塔玛当场就发飙,拿起茶杯就砸向我,还好我反应快,用手挡住。但力道实在是猛,砸得我当时手臂抬不起来,到现在我的手臂还有点疼痛。”

    说完,他挽起衣袖,洛奇和宋中基定睛一看,脸色立刻沉下来。

    只见手臂红肿了一块,还有淤青,看起来很严重。

    “没有伤到筋骨,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他苦笑道。

    此刻洛奇更加内疚了,恨不得这伤转移到他身上。

    他关切地问道:“有没有看过医生?”

    吴迪哈哈说道:“你什么时候变得像一个女人那样婆妈了?这种伤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随便抹点红花油就行了。”

    肥仔聪说道:“曹塔玛那个力道,换作是别人,只怕早就骨折了。吴迪骨骼惊奇,密度大,只是伤到皮肉而已。”

    宋中基猛拍大腿,忿忿不平地说道:“这个曹塔玛如此猖狂,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他居然对吴迪动手,完全不顾江湖道义,简直是岂有此理。”

    洛奇说道:“阿基,不要发怒。让吴迪继续说下去。”

    宋中基点点头,看着吴迪,问道:“接下来怎么样?”

 第203章 靓坤之威

    吴迪说道:“曹塔玛当场不给情面,放在以前,我们肯定要掀桌干架,奈何对方人多势众还有凶器,我只能忍下一肚子怒气。他得寸进尺,还指着我骂了一顿,还扬言再不给他一个答复,就喊人做了基哥。形势比人强,我能有什么办法。这个时候嘴硬只会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好说歹说,低声下气,才平息他的怒火。我说中午必定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他才满意地坐下来。”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这个时候‘靓坤酒楼’老板坤叔进来,他拿着一壶酒,他敬曹塔玛一杯,曹塔玛给他面子,喝了一杯。我之所以选在洪坤那里,就是看中坤叔在那一带的影响力,我通过很多关系才请到他出马。”

    肥仔聪补充道:“坤叔全名叫作洪坤,绰号靓坤。坤叔年轻的时候手持一把西瓜刀从街头砍到街尾,身中四十多刀都不死,还将死对头捅进医院大修三年。如此强悍,被道上兄弟称为‘不死战神’。他当年的威水史,说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后来退出江湖,开了‘靓坤茶楼’,过起平淡的生活。”

    洛奇问道:“是不是洪坤出马,曹塔玛给洪坤面子,放阿基一马?”

    吴迪摇摇头,说道:“不是,事情并没有往我预想的方向发展,反而更加恶劣。当坤叔提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时候,曹塔玛的脸色是阴沉的。他说如果不是给你洪坤面子,换作是其他人,他早就让这个不知好歹的人当场躺下。坤叔几十岁了,火气依然不改当年,看到曹塔玛出言不逊,他就怒了,当场拍桌子,呵斥曹塔玛不顾江湖道义云云之类的话。”

    肥仔聪补充道:“当时气氛很紧张,洪坤那边也有十几个人,双方对峙,连凶器都露出来,大战一触即发。”

    洛奇和宋中基听到这里,都显得格外紧张,想不到事情会变成火爆对峙。

    “后来有没有爆发冲突?”洛奇小心翼翼地问道,他不想看到更多人牵连进去。想不到洪坤因江湖道义就仗义执言,现在很少有这种人了。

    江湖,在信息化时代,早已变得模糊。出来混,讲道义就被年轻一代斥为老顽固。港真,不是江湖变化快,是老一辈没有改变传统观念罢了。

    江湖,终究在发展,一代新人换旧人就是这个道理。

    吴迪说道:“眼看就要爆发冲突,洪坤突地扯掉衣衫,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疤痕。顿时,全场哗然,连一向狂妄的曹塔玛都震惊不已。伤疤就像一条条泥鳅依附在洪坤身上,让人看得毛骨悚然,当时第一个感觉这种人怎么还能活着。我这样说,你们是无法感受到那种视觉冲击的,只有亲眼目睹,才能感受那种死亡的气息。”

    肥仔聪补充道:“坤叔亮出那一身伤疤,我差点就吓瘫了。我发现曹塔玛不少马仔都吓得直打哆嗦,有人还呕吐起来。那一道道伤疤,见证了那个混乱时代,也让鄙视那个年代的年轻人看到了那个年代有多恐怖。”

    洛奇和宋中基脑补洪坤身上的伤疤,最后都倒抽一口冷气。

    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体无完肤!

    中那么多刀都不死,nba里也有这种硬汉,那个人就是波士顿凯尔特人名宿、绰号真理的皮尔斯。当年他在夜店被人砍了11刀,拉到医院进行大手术。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此告别篮球,孰知他一个月后出庭,还代表凯尔特人打了一个赛季的比赛,并成为了球队的得分王。

    吴迪喝一口啤酒,想起洪坤身上的伤疤,至今心有余悸。如果一个人的极限是什么,那么可以参考洪坤。

    他说道:“曹塔玛应该知道坤叔的过去,忙叫手下收起凶器,坤叔也叫自己人收起器械。曹塔玛亲自给洪坤倒了一杯酒,说了几句好话,原本盛怒的坤叔也冷静下来。”

    肥仔聪补充道:“坤叔是一个讲道义的人,曹塔玛倒酒,就意味着承认错误,他没有在此事上咄咄逼人,只是让曹塔玛要顾及江湖道义。”

    “好!”洛奇和宋中基为洪坤拍手叫好,纵横江湖数十年,那份胆识与能耐,岂是曹塔玛之流比拟的。

    洪坤,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见惯江湖腥风血雨,曹塔玛区区一群人,还真吓不到洪坤。

    敢当着曹塔玛面拍桌子,就知道洪坤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吴迪说道:“坤叔真的是一个仗义之人,他对曹塔玛说,看在他的份面上,不要刁难这些年轻人。曹塔玛对他说,只要这些年轻人满足先前的要求,过往一概不究。”

    肥仔聪补充道:“当时两人好说好谈,气氛也就缓和起来。坤叔不愧是老江湖,没有当场叫吴迪将一百万交给曹塔玛,而是要求曹塔玛中午将人带到这里,到时候满足两个要求再放人也不迟。曹塔玛觉得可行,就答应下来。坤叔亲自斟满两杯酒,两人碰杯,一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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