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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秦时有孟来-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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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几何时,她曾问过他,喜欢什么花,他随口一答,梅花。如今花印虽在,人却了无踪迹。
  都道人心易老,难记旧人,可时光越是久远,他越是怀念她,少女眉眼张扬,笑得温甜明艳的模样,躲在黑地方哭泣的模样,害怕时会一直眨眼睛的模样,以及总是温声看着他,笑得嫣然可爱的模样。
  他不知道孟苏是怎样坚持十年的,但他想,自己总得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不说永不言弃,但至少现在他还不愿甘心放弃。
  他怎能容忍自己就这样放弃,那个不是别人,那是绿子,从一开始就打心眼里只看着他的绿子姑娘,因为不会说话,激动时总是只能拼命手舞足蹈的姑娘。
  孟归承送孟苏和秦子去机场的时候,那个温沉的姑娘笑得大方好看,眉眼都是晶晶的亮光。
  “表哥,绿子今天晚上九点的飞机回美国,把握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孟归承和绿子的结局不言而喻,他们的故事我就不详细说明了,大家知道两人在一起就行了。这里算是大结局正文完结了。
  接下来会有几章番外,两天之内更完。
  突然发现,秦孟的故事可以用『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来形容。

  ☆、顾时歌番外

  顾时歌没有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当天他找了处酒吧狂嗨,歌舞缭乱,灯红酒绿,四处可见酒色交易,未到晚上,这群年轻人就已经糜烂到了这般地步。
  他一口闷了一杯凉酒,而后眼角滑下一滴泪,很快就蒸发掉了,如同他死去的心。
  他对孟苏没有男女之情,只是真的很羡慕,羡慕到嫉妒,嫉妒到自惭形愧。他们恩爱缠绵,而他却永远是孤家寡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心下一座坟冢,埋葬着他的爱人。
  喝完酒后出来,夜幕四合,已是深夜,他踉跄的在街上四处游走,似没有心的魂魄,橘色的路灯洒在他身上,照进他灵魂深处,寂寥又空荡。
  头疼欲裂的他扶住一根电线杆开始呕吐,一边吐一边哭,形象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胃里如同火烧,太阳穴隐隐发胀,他不是为任何人而哭,而是为自己而哭,三十六岁了,至今没有半个真正的朋友,更别说爱人,喜欢的人已死去多年,他的人生已经过半却丝毫没有半点透亮,前方是暮霭沉沉,他似迷路的旅人,跋涉千里,寻不到自己的心。
  忽而一只玉色的手伸过来,手腕白嫩纤细,端配得上皓腕凝霜雪这一说。珠玉似的指盖透着淡色的粉意,这只手里握着一包纸巾。
  他蹙了蹙眉头,没有立刻抬起头来,隐隐闻见对方身上淡淡的香气,很是提神醒脑。
  “叔叔,需要帮你叫救护车吗。”少女颇为担忧的问,她微勾下身子,眨巴着黑亮的眼睛瞅他,一双眸子如同梅花鹿一样的懵懂纯真,没有任何杂质。
  顾时歌被这一声脆生生的叔叔叫得隐隐有些头疼,他忽而站起身来,一手拿过纸巾,触及到少女手指时,能感受到上面的暖意和柔软。
  顾时歌扯开纸巾,抽出茉莉味的纸十分潦草的擦了擦嘴巴,解决完一切之后,发现旁边人还没走,他才不耐烦的转过眸子注视着眼前人。
  该怎样形容这个少女呢,真的是少女,看上去年纪不大,应该二十不到,个子娇小,头发黑亮细长,高扎着马尾,露出饱满形状好看的额头,她头上有美人尖,这倒不多见了。
  少女着一件明黄色小熊外套,深蓝色牛仔裤,脚踩着帆布鞋,鞋子刷得雪白,边边角角有些破损,似乎家境不太好。
  月夜下,女子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她眼睛很圆,跟小动物似的,眼仁非常的黑,白眼仁里没有一丝杂质。鹅蛋脸,高鼻子,小嘴巴,皮肤白里透红,无一处不透着年轻的朝气和色彩。
  他在娱乐圈混过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这个女孩算姿色只能是中上等,不是很美,但也算是养眼了。许是气质乖巧娴静,看着挺温顺可爱的。
  她不像孟苏的那种温净,孟苏的那种温净处处透着大家子的贵气和冷清,而她却更加接地气平凡一些,有一种邻家女孩的小清新。
  女孩微张着嘴巴,有些讶异的注视着眼前的男子,这个男人比她想象的要年轻许多,要俊美太多,一向和帅哥没打过交道的她倏然有些紧张得不知道怎样说话了。
  顾时歌抬起手腕,想看一下时间,结果发现腕表不见了,他挑了挑眉,继而又去掏手机,然后他发现屋漏偏逢连夜雨,钱包手机都不见了。
  估计是在酒吧被偷的,那种地方龙蛇混杂,乌烟瘴气,被偷东西一点也不足为奇。本打算就这样走掉的顾时歌微扬着下巴,揉了揉眉心,语气冷漠又疏离。
  “几点了。”他看见少女手腕上的表了,棕色的表,边角有些磨损,一看就是有许些年份的。
  “啊?”女孩有些发愣的张大了嘴巴,并没有反应过来对方在问时间。
  顾时歌没有再问的打算,他直接过去抬起了她的手,细看时间,男子离女子很近,他一身的酒气,鼻翼间扑出来的灼热呼吸喷洒在她手上,有些酥酥麻麻的痒意。
  没和异性男子接触过的女孩一下子就红了脸,有些手足无措。顾时歌见时间已晚,晚上十点半了,他往四周环视了一下,发现街上没几个行人,他车停在附近,只是自己喝了酒,没办法开。
  思前想后,他决定求助于这个好管闲事的小姑娘,“能不能把你手机借我打个电话叫一下代驾。”
  男子嗓音温沉,沙软好听,夜幕下他眸色迷离水润,透着醉人的美感,于是傻乎乎的少女就毅然的掏出了自己的手机,双手交纳。
  顾时歌倒没有多想,直接拿过手机,这年头还用翻盖手机的真少,连乞丐都买得起苹果,她还用这种手机。
  他很快就按了电话,谁知道刚一接通,手机就没电自动关机了。顾时歌差点没忍住爆粗口,他喘着粗气将手机还给这个小丫头。
  “没电了,带电池了吗。”男人斜着眼眸看她,那种无声地凝望让人喘不过气来。
  “没。”少女颇为尴尬的摇了摇头,她一副小白兔的表情看得顾时歌有些不忍。
  “那你会开车吗,有驾驶证吗。”
  顾时歌身无分文,找小姑娘借钱打车,估计人家不会借,只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让她直接开车送自己回家,到时候再给钱比较好。
  “会,去年刚考的。”少女老实回答,表情真挚又动人,一双剪水眸看得顾时歌有些不自在。
  “那好,你帮我开下车送我回家,到家之后我再给你酬劳。”顾时歌捏了捏眉心,狭长的眸子印着亮光,说话的时候从未考虑过对方的想法。
  其实也不是没考虑过,要是她不愿意,他也无所谓,大不了找个公园睡一晚,真的没什么,本是孤家寡人,就算冻死街头也没人会掉一滴泪吧。
  “啊?”
  少女有些没反应过来,自己送他回去,貌似有些不妥吧,她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再回去晚点就进不了寝室门了,更何况她也不是没有任何脑子,大半夜跟一个男人去他家的确是很危险的事。
  女孩蹙着眉似乎有些有些为难,顾时歌没有要为难人家的意思,他大手一挥,似无声地告别,凄然转过身去,单手插兜,步伐很轻,背影孤傲又寂寥,月光泄了一地,他的身影被拉得老长,似在无声的悲鸣。
  少女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她根本就没有这个义务要帮助他,只是看着他那副模样,内心倏然猛抽一下,很疼,有些不舍和怜惜。
  女孩急忙追上去,甜软的喊道:“唉,你等一下,我送你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顾时歌的结局,我就点到为止了,再写下去没完没了了,大家只要知道最终他遇到了生命中对的人就行。不给他一个好姑娘实在是不忍心,大叔萝莉恋哦。唉,舍不得再折磨他了,就是这么善良,我也很苦恼呢。

  ☆、后来的故事

  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谈不上欢喜大结局,但也不至于凄凉收场,有些人死去了,有些人还活着,逝者已矣,生者珍重。
  孟苏和秦子结婚后,在外旅行了大半年才回到帝都,彼时陈禄的女儿已经开始学说话了,能模糊的发出几个音节。
  孟国山和徐晴一如既往在大院里生活,感情平淡,倒也不至于分崩离析。孟归宁出国深造,至今单身,听说有追求者,但她没有要交往的意思。
  至于孟归承,他在半年前找到了绿子,听说各种纠葛很多,但最后还是周全了一段感情。年底结婚,好不快意。
  秦子孟苏和陈禄楚落夫妇吃饭聚会时,陈禄无意中提到两人打算什么时候生孩子。正处于当奶爸的快乐中难以自拔的陈禄,抱着奶香奶气的女儿,笑得爽朗帅气。眉眼还是年少的眉眼,似乎从故事的一开始,他就一直在笑着,带着快乐和喜悦,生活得简单又淳朴。
  被问及这个问题时,孟苏浅淡笑了笑,倒是秦子微微皱了皱眉,面色有些不好。他和孟苏感情很好,结婚后过了很长一段二人蜜月时间,再也不用像年少时一样担惊受怕,再也不用像几年前一样相爱而不能相守。
  只是孩子这个问题,他真的不想细谈。男子松了松玉色脖颈上的扣子,鼻翼扑出散漫的热气,他执起一杯红酒,浅尝了一口,舌苔有些微苦。
  孟苏自是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坐在她身旁的秦子,头微低着,完美的侧脸泛出细密的光,男子眼眸深沉如海,长而卷的睫毛似张驰的翅膀。
  该怎样说呢,这样有些隐晦的话题,一般人自是不会过问,只是陈禄和他们毕竟是多年老友,说这话纯属关心和闲聊,谈不上窥视隐私一说。
  孟苏莞尔一笑,从陈禄手中抱过他的女儿,小孩子眼仁黑亮好看,丝毫不认生,对着她笑得甜蜜又纯真,模样生得倒是周致,既像陈禄又像楚落。她亲了亲孩子嫩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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