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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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慨的原因,实在不能与外人道。
记得上辈子跟他接触过的,繁露山庄的一个人,就叫司寇。
而那是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
王谢之所以印象深刻,因为当初第一次,有人带着二十多口子半夜三更私闯民宅,绑着他去诊治病患。
光是从马车上下来,去往病患的屋子,就蒙着眼走了一炷香不止。
病患躺在单人床上,即使盖着被子,也不过占了床的三分之一,真个是形销骨立。花白稀疏的头发贴在头盖骨上,眼窝深陷,面皮乌黑,看去就是一个骷髅。
被子下面的躯体也几乎是一具骷髅骨架,肉眼分不出胸口是否起伏,要不是心窝还有一丝丝热气,大约会疑心是谁从乱葬岗坟里刨出来的。
王谢看了这病患的情况,直截了当摇头。
然后那女人干脆跪下来,请王谢无论如何要救这个人,自己知道这样请郎中很冒犯,只要王谢救人,她自己的命就是王谢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如果王谢怀疑诚意,她也可以先付利息,自己身上所有部件,王谢要哪个她砍哪个。
当时王谢被这女子的破釜沉舟着实震撼了一把。
可惜床上的人毒已深深侵入五脏六腑,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外力吊着一口气而已。王谢直言相告,便是拼尽全力,最多可以醒来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也就生机断绝了。
“他已经有十年没跟我说过话了。”那女人并没有思考很长时间,问,“多久能醒过来?”
“三天。”
“好,那就三天。”
王谢挤压出那人骨子里最后一点活力,终于令那人在第三天清晨张开了眼睛。
女人和那人单独在屋子里,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在一个时辰之后走出,眼角稍微有些红色。
之后,那女人带着王谢来到对方墓前。
墓穴并没有封土。放了一具整棺,还有一具空棺。
她说:“你是个很厉害的大夫。”
她又说:“他在二十年前成为药人,神智就再也没清醒过,能在半个时辰里面,目光清明地看着我,听我说话,我已经满足了。大夫你要我的命,可以现在给你。”
说完了,她自己跳进墓穴那具空棺里面,看样子是准备自戕。
王谢要个女人的命做什么,他又没有救一人杀一人的嗜好。
而且这样执着而刚绝的女子,用大夫的话来说,其实精神偏执是……有些不正常的。
你跟一个不正常的人讲理,不是白讲么。
还是开导为上啊。
王大夫说着重复过好多好多遍的话,这话他也曾用来安慰自己:
“他死了,现在只有你念着他。”某个人死了,确实只有自己念着他。
“你若死了,这世上便再没有一个人记得他了。”是的,世上知道他,记得他来历与原委的人,也只有自己。
“那时候他才真正消失在这红尘人间。”自己不想让他消失。
“不如为他做点事情。”所以自己才会以他为名设立医馆,会有很多人念着他的名字。
女子本来已经合拢的眼睛睁开。
她仍然没有考虑很长时间,便道:“你说得对。”
然后干脆利落地从墓穴中跳出来:“走吧,先让你知道他。”
于是他知道这女子是刚刚卸任的司寇,死去的那个,是上一任。
那人也曾经叫做司寇,也是女人的义兄长。
嗯,对了,她的义兄长曾经也是整个山庄最有名的话痨。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现在王谢认出来的人比之前多?因为之前他圈子很小,接触的都是无名之辈,现在地位高了接触的牛人就多了。而上辈子能找他看病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必须是牛人,才有人力财力阿鲁……
PS:
为什么没有宁芝夏广开后宫左拥右抱的小剧场……
——机器猫有后宫CP么?有么?么?
【上面那句话画风不对】
严肃脸解释:后宫都是浮云,宁大侠志向是统领十万精兵,战场披靡!
十万喔,做后宫会累死的喔,一天一个都忙不过来喔。
【这句画风也不对……
☆、第一百零三章 闲话家常顺便说媒
上一任司寇大概是因为办事不利;戴罪立功又出现了严重失误;自愿选择作了药人。
因为当时这女人还是个十岁小女孩儿,那人想赌一把运气,活下来。
他坚持了足足两年;不发疯,不昏迷。
直到再也支持不住。
后来女人长大了;竟然非常出类拔萃;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当上了刑堂之主。
平生最大的执念就是这位义兄长。尤其是他用全部意志支撑两年神志清醒,为了她。
所以她也会拼命做到最好,她以为只有坐上刑堂之主的位置;才有机会救回他。
可惜;直到女人也卸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而女人觉得自己既然达到了兄长的高度,九泉之下,也可以给兄长一个交代。
所以,最后,破釜沉舟。
给王谢讲了故事以后,女子送走了王谢。
后来她继续在繁露山庄供职,当然她已经不是刑堂司寇了,而是去了物堂,物堂设立的孤部,专门收集各地孤儿弃婴。
“我要让别人也记住他,这样他永远不会消失。”
——好吧,这种偏执总比要去自尽好多了。
王谢仔细端详着面前的司寇,企图将之与那具骷髅人联系起来。
当然他不会傻得冒冒失失就去问司寇“你有没有一个小你将近二十岁的妹妹”,但是他对于司寇的病症还花力气研究过。
现在看到活蹦乱跳的司寇,微微有些感慨,也是人之常情。
咳,身边还有个活蹦乱跳的越陌呢,感慨还未发生的事,真是杞人忧天。
宓王世子没有死,继承山庄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决策者不同,山庄的人员调动乃至将来可能的事件走向也会不同,现在操心未免为时过早。
司寇眼角余光看到越陌似笑非笑,心头就有些发毛了。
王谢打量完毕,看见越陌似笑非笑,心里到没有发毛。
他在桌子底下,伸腿勾住了越陌的腿,轻轻磨蹭。
于是越陌继续很温和地跟裴回说话去了。
王谢继续蹭越陌的腿,越陌借着桌布的遮挡,左手悄悄伸到桌子下面,拍拍他大腿以示安慰。
林虎峰一见越陌出现,就兴奋起来——没别的原因,司寇是莫公子手下,莫公子最好能同意他和司寇打一架,切磋切磋。
他现在还不知道风依涵与阿魏都是越陌手下,不过对他而言,知道或者不知道都无所谓,能打就好。
这么想着,林虎峰便直接问:“莫公子,我能和司侠士切磋一番嘛?”
司寇看了一眼越陌,又看了一眼林虎峰,还看了一眼宁芝夏。
其实他对宁芝夏更感兴趣一些,因为对方身上有他喜欢的血腥杀气。
越陌在公事之外,并不摆什么架子,笑道:“只要司寇愿意。”
司寇将自己想说的长篇大论精炼了一下,概括成一句话,道:“我是剑走偏锋的狠辣功夫,林侠士和宁侠士都可以一战,但是必然互有伤亡。”
——不要觉得这句话很长,如果司寇不加限制地说,原话会足足长上十倍。
林虎峰跳起来:“你都没试过,我不可能不行!”
司寇想了想,用一种奇异的目光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林虎峰全身,仿佛透过皮肉将骨头都看一个遍,不时在对方身上某处停顿一下。
林虎峰登时觉得身上发冷,不由一抖:“你这是什么眼神?”
宁芝夏却明白了,也不说破,收回目光,伸筷子夹了片水晶肴肉,细嚼慢咽。
司寇审视一遍林虎峰,手覆盖在领巾上,看一眼越陌。
越陌不在意地挥挥手,只要司寇长篇大论不是对着他和王谢来的,都好说。
“林侠士,刚刚你的姿势里面一共有七处破绽,包括左颈、左肘、右肩、右前臂、第五节脊骨、腰眼和右小腿。我们来一条条分说。如果我猝然发难,以手中筷子飞出击你双目,你要么闪身躲开,要么抬手自救。前者,我会出手击中你左颈,后者,我牵制你左肘。彼时,你若足够迅速,自当逃开,而我掌中有利器,你受伤在所难免。而你若硬抗,以攻代守,也自然会血溅三尺。接下来我们说右肩和右前臂……”
王谢一边听,一边看着越陌。
越陌有些无奈地笑笑:“司寇说话一向严谨细致,不觉便有些琐碎。他经验见识都是一流,也善于照顾人,独自一人将义妹养得温柔知礼。家里就他兄妹二人,他今年三十出头,没有婚配,我觉得年纪长些的比较疼人。”
——“温柔知礼”?王谢想想自己遇上的那个果决的女人,觉得越陌的评价有些不妥。
还有一样不妥。
“年纪大些小些不重要,会照顾人是最好,唯一一点是,他以何谋生?会不会有危险。”王谢强调。
“这个你放心,我只是拿个范例来比一比,人选有很多,最后还是要看容翔。”
裴回旁边坐着,一头雾水,听到与自己相关,更加不明白了:“天涯公子,重芳大哥,你们在说些什么?我都听不懂。”
越陌笑道:“想让容翔多交些朋友。”说着又故意瞄了一下王谢,“重芳的愿望,我必然会努力达成。”
裴回目光在越陌和王谢之间移动,还是不太明白。
越陌补充道:“况且几日不见,容翔又和我生分了,我得做点什么才是。”说着夹给裴回一筷子豆芽,“这里做得不家常,将来你尝尝我的手艺。”
裴回一脸惊讶:“莫公子会做菜?家常菜?”
越陌笑笑:“容翔不改称呼,可休想吃我做的菜。”
“……天涯大哥……”裴回有些发憷。
在于飞庄他还自在点,越陌虽然言行举止看着并非常人,但好歹受伤虚弱,窝在王谢院子里,吃东西也好说话也好,没见他跟别人怎么发号施令端架子。而今这一露面,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