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鹿-第2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沟壑实在太深,深到他们那一点薄弱的友情可以随意地被吞没……而那个少年站在沟壑的另一端,他只是看清了他的脸,却远远看不清他的心。
☆、噩耗
溪涧中流水淙淙,在铺满鹅卵石的浅道上徐徐经过,清澈的水面在清朗的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将两岸的鸟语花香尽数倒影成画,映染如练,伴随着偶尔几只雀鸟的嬉闹声,这个山谷却愈发的空幽宁静。
破水声打碎一池的幽静,将池边饮水的鸟儿惊得扑棱飞起,嫩黄的羽翼尚未完全丰硕,惊吓中有些趔趄。眼看它一飞未起就要回头栽入水中,一只细长的手指蓦地伸入它爪下,为它略一送力,鸟儿终于成功飞翔,展开双翅自由驰聘于深林之中。
突来的破水声不仅搅碎了一池的宁静,也不合时宜地打破这副如同定格的美景。即恒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他身上到处都是伤,几欲无力,险些被溺死。
“我说你……吃了这么多年的饭,就不长一点脑子。哪有人会把瞬移的地点放在湖面上的,你当别人都跟你一样长翅膀还防水?”
那人目送雏鸟离去的方向,优雅地回过头,满目之间流淌着不可思议的波光,闻言神情略显局促:“哦,抱歉……没顾着你。”他也不计较辛苦救人还要被骂,似早已习惯了即恒的厚颜无耻,听到他中气十足的骂娘声,反而眉梢一挑,喜上心头,“咦,你居然还认得我,我以为你早把我忘了。”
即恒这才抬起头,视野之中阳光明媚,一个满身鲜艳的人影轻如鸿羽地站在水面上,阳光下红发飘然,一身艳如烈火的翎羽盛着波浪般的光芒,如粼粼的水面流光溢彩。而比翎羽还要华丽炫目的,是一张惊绝艳丽的容颜。
低眉与垂首之时流露出的欣喜之色,就已令天地百艳为之黯淡,令生灵百兽为之折服。
时隔多少年,这家伙不论长相还是作风,仍一如既往地张扬高调。他倒吸一口气,无法承受这份炫目似的别过头,无奈道:“长成你这样惊世骇俗的,我就算想忘都难。”
那人轻轻地笑了,粲然的笑容令人望之神往:“我就当你这句是夸奖,欣然接受了。”
这张足以倾覆天地的容颜里有着难分性别的惊艳,然而音色圆润,清朗明媚,分明是个少年人。
妖王玄凤一族,乃天地间最得意的杰作。有人曾说这世间任何有限的词汇都无法描述玄凤之美,甚至连望一眼都是对天地灵气的亵渎。昔年神明弃世移居天上城,曾欲邀玄凤同往,然凤拒,甘愿为妖成一方霸主,亦不愿奉人膝下屈尊为宠。
这是唯一一个身为妖魔,却有着神明一般清冽神气的种族,也是唯一一个连神明都流连忘返的种族。仅凭这份毅然拒绝神明邀约的骨气,中原大陆千年沉浮甘愿接受他们的高傲,只为能留住这份至高无上的美而窃喜。
即恒有幸结识这种比河鹿更加传说的妖族,也是基于一段不想再提的孽缘。只是自那以后人世已过数十载,他们再无交集,真的没有想到今时今日竟会是他来救其脱险。
“谢谢你……翎凤。”
他很少这般直言相谢,此刻内心的震颤还未平息,心绪大起大落之下,难免产生了一丝后怕。
名叫翎凤的凤凰妖族静静地望了他一眼,似不需要他多言,便已明了他内心的感受:“看来你在人世,混得也不怎么样。”
即恒哑然失笑,不置可否。诸多言语藏在心间,只化成了口中一缕苦涩。
见他满面狼狈不愿多言,翎凤便转口不再相问,他望着郁郁葱葱的湖岸提议道:“先上岸再说吧,我这次来是有一个消息要带给你,正好赶上你遇难才出手帮你,也算是还了当年欠你的人情。”
一番话简洁而温暖,即恒心里涌起一股暖流,感激地望向翎凤,对方也回以一个好兄弟无需言谢的默契。看来,平日里积攒人品是非常有必要的,他一下就收回了四个人情。
春末的湖水还是比较冷的,翎凤身轻如羽,踏水无波,不等即恒伸手求助,他早已走出了好远。
喂,我身上有伤你不拉我一下?即恒伸出的手僵在半空。远远地就看到翎凤回头露出一个让他放心的笑容,指了指岸上说:“你慢慢游过来吧,没关系,我在案上等你。”
这家伙真的是白长了一张脸,一点脑子都没长……他仰天哀叹,看来人品还差了一点没有攒够数。拼了一口气重新扎入水中,冰凉刺骨的寒意立时钻入四肢百骸,从每一个虚弱的伤口毫不留情地侵入,即恒爬到岸上的时候已几欲虚脱。
一阵扑鼻的香气迎面而来,他怔怔地仰起头,人还没有力气从水中爬出来,一只剥净烤熟的野兔已提到了他面前。翎凤自烤兔子后面探出头来,一张笑靥当真美得如花:“如何,有没有特别感动?”
即恒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如果说孙钊三人让他感动得热血沸腾,那么翎凤的行事效率则让他感动到恨不能以身相许。为了这只兔子他也不能死在水里,撑着最后一口气艰难地从水里爬出来,仰面倒在地上,抢过肉就往嘴里塞。
阳光明媚得刺目,被困天牢的这几日让他身心俱损,甚至觉得自己就没有被当成一个人。巨大的落差像洪水淹没而来,一瞬之间,他甚至再也不想回人世,再也不想搀和到人世的是是非非。
“笨鸟你要是个女孩子,我一定娶你。”他嘴里塞满了野肉,腮帮子鼓得像个馒头,含糊不清地说,“这兔子要是放点盐就完美了……”
翎凤嘴角一抽,无语凝噎。忽然看到一缕波光自少年眼角滑落,在阳光下如璀璨的流星划过。他吃了一惊,蹲下来愕然道:“不是吧,一只兔子而已,你就感动得哭了?”
即恒顿时噎住,拍掉翎凤伸来的手,急忙翻过了身。翎凤只能看到他的头不断地颤动,不知是在哭,还是在吃。他只好轻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又发现他全身上下遍布伤口,竟没有一处肌肤是完好的。
看来这些年不止是混得不怎么样,而且是非常惨。
以翎凤对即恒的了解,他实在想不通究竟是怎样的恶风巨浪能将这个近乎无敌的少年打击成这副模样。那他带来的那个消息,岂不是雪上加霜?
过了好一会,即恒啃完兔子,洗了一把脸,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后,才有些尴尬地在翎凤面前席地而坐:“你说有个消息要告诉我,说吧。”
他吃了兔子,眼睛倒变得像个兔子。翎凤好笑地看着他,直将他看得汗毛倒竖,龇牙咧嘴。翎凤忽然灵光一闪问:“你是不是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想她想得要哭?”
一把草当面就扔了过来,还没等飞到翎凤漂亮的脸蛋跟前,就已自动分成两拨往他身后飞去。凤凰不止善于操纵火焰,还能自如控风。即恒心知肚明,但下意识又扔了一把,翎凤也只是优雅地蹲坐在石头上纹丝不动,连一根羽毛都没有惊动就轰飞了草屑。
他万般惊奇又不怀好意地笑起来,笑容明艳又动人,说出了那句让即恒想死的话:“我没记错的话,你以前好像说过你绝不会爱上人类女子,就算爱上了也……”
“你记错了。”即恒马上打断他,一脸笃定,不容置疑。
翎凤蹙起眉,歪了歪脑袋回忆道:“不会啊,我明明记得,你说就算爱上了也会努力……”
“绝对是你记错了,你以前还说我喜欢一个孤傲冷艳的姑娘呢,结果人家姑娘喜欢的是你。”即恒涨红了脸,他乡遇故人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尤其是时过境迁,今非昔比,那家伙却见证过你年少轻狂的犯蠢时期。
翎凤被反驳得无话可说,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可一时半会又反应不过来。即恒无比感谢这只笨鸟唯一的缺点就是笨,急忙转开了话题:“你说有消息要带给我,到底是什么消息?”
他和翎凤并没有那么熟,翎凤能有什么关于他的消息,值得不远万里再入人世来找他?
他万万没有想到翎凤却说出一个令他震惊的消息:“你曾对我说过,你流浪天涯是为了躲避一个人的追击,那个人现在已经到天罗了。”
临近正午的阳光逐渐热了起来,即恒身上却冒出了冷汗,他无意识地向左右望去,仿佛那个影子此时就躲在身边的林木里,在暗处阴测测地埋下陷阱,等着他一脚踏入。他有些紧张地问:“你怎么知道?”
“我见到了。”翎凤不假思索地回答,“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子。”
“在哪里?”
“乐津。”
“什么时候?”
“我不会算人类的时间。”翎凤觑着即恒越发苍白的脸色,漂亮的脸上满是担忧和埋怨,“你在天牢门口的那一通鬼吼,方圆百里之外都传递了你的气息,恐怕他就快要到了……”
这句话犹如最后一桶冷水,将即恒浇了个透心凉。他懊恼地仰面朝天,甚至有种想要埋头去湖里醒一醒的冲动。
翎凤见状大义凛然地昂起首,一头红发在阳光下艳如烈火,赤眸之中流动着灿然的笑意,于翎羽簇拥下,显得威武又神气。他以妖之卷第一王者的气魄对即恒说:“你也别太担心,现在跑的话一切都还来得及。再不济就由我来拖住他,你只要远离人烟,不在人世里留下痕迹,他就很难再找到你。”
即恒很是感激翎凤的仗义,可他却没有丝毫喜色,不仅如此脸色还愈发凝重。半晌才犹豫道:“现在……恐怕不行。”
翎凤讶然转过头,不可思议:“为什么不行?你不是说这回若被抓去天上城,就是死路一条吗?”他忽然明白过来,立马拍了拍即恒的肩膀劝慰道,“你是担心你那几个朋友?放心吧,他们不会被抓住的。”
即恒拨开他的手摇了摇头,凝着那双鲜艳的眼瞳认真地回答:“不,我要去救一个人。”
这般郑重的神情丝毫看不出玩笑的迹象,当他执意要去做某件事时,便一定是破釜沉舟也会坚持下去。翎凤无意去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