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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异世血神-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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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斯马克和黄毛召集人马并没任何障碍,即使没有刘云的命令,早就手痒了的特拉维夫战士也会提着板斧砍魔族个稀里哗啦。

    北门的城门大开,身上只是简单的一些装饰皮甲,手持黄金巨斧的特拉维夫战士在迪斯马克和黄毛的带领下冲了出来。

    林媚儿悬着的心总算稍微放松了一下,早就知道刘云会出手相助,却不知道会是那么快,对于刘云,林媚儿自认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他。

    感激的冲着城墙上望了一眼,林媚儿立即吩咐弓箭手准备压制蓝魔军团。弓箭的射程要远大于标枪,而且这些人类的出箭速度十分之快,甚至有几个是连珠箭,可见当初人类的辉煌不是没有道理的。豪斯族号称兽人第一射手,培训射手严密无比,可一年又能有几个百步穿杨的射手,反而是对弓箭不怎么重视的人类悟性极高,自学成才的人类或许比不上豪斯射手,但要是专门培训过的人类呢?

    刘云忽然觉得如果将来有机会的话,很有必要建立一支人类弓箭手部队,毕竟仅仅靠魔法师的远程压制是远远不够的。

    冲入战场的特拉维夫战士绕过忙着射箭的人类,直扑向憎恶武士,狂吼着的特拉维夫战士高举着手中的巨斧,似乎在宣誓着,在战场上特拉维夫战士才是无敌的存在。

    在快要接触到憎恶武士的时候,所有的特拉维夫战士一起狂化,脚步声在一瞬间陡然增加了十几个分贝。特拉维夫战士的速度一下子提升起来,在身后只能看到飞扬着的尘土,而在上方看去,特拉维夫战士犹如一群即将冲入羊群的狮子,等待他们的只是杀戮。

    “妈的,给老子杀!”迪斯马克一斧头将憎恶武士砍成两半,余势未消的一头将迎面的憎恶撞到在地。

    “杀!”第一次登上正规战场的黄毛这次可谓是运气好,单枪匹马杀入憎恶武士群的他犹如进入无人之地,凡挡者无不一招毙命,渐渐的形成了一个战圈,憎恶武士的尸体不计其数。

    金色巨刀光芒笼罩之处血肉横飞,憎恶武士不会惨叫,也来不及发出惨叫,就变成了散碎的尸体。黄毛的刀并非没有章法,刀法霸道至极,正适合这种硬碰硬的较量,刀直来直去,没有任何花巧,也没有虚无的花样,和人界讲究漂亮的武技大不相同,应该是妖兽的某种武技吧。

    毫无组织纪律的憎恶武士被杀得毫无还手之力,其实如果黄毛面对的不是憎恶武士,而是后面那些他所看不起的人类的话,如今可就没那么痛快了。毕竟双拳难挡四手,散乱的憎恶武士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攻击,但只要久经训练的军队,黄毛冲进去单凭刀法的话,那就是一个死。

    迪斯马克则完全是拼命的打法,斧头挥舞得异常凶悍,毫不忌讳憎恶武士砸过来的铁链,即使是憎恶武士面对这种辣手货,也是一个个头痛不已。

    冥界不存在武技一说,迪斯马克所知道的完全是战场上学来的。战场上武技的用处或许没有一个老兵的经验更重要,他更知道什么时候冲击,什么时候照顾下身后准备偷袭的敌人,完全就是一台开动的杀戮机器,如果敌人不逃亡的话,杀戮根本不会停止。

    特拉维夫战士在两个疯子的带领下,高声喊叫着战神坎帕斯的名字将憎恶武士淹没。战场虽然宽大,但人类阵营毕竟有限,特拉维夫战士仅仅是冲进了中间的部分,犹如一把匕首狠狠的刺了进去,却将所有的憎恶武士拖住了。

    人类腾出手来,除了最前面的士兵,纷纷取出弓箭朝着准备再次发射的蓝魔军团开火。在这时候人类和特拉维夫人没了任何隔阂,如果再跟以前一样的话,第一个倒下的或许是特拉维夫人,第二个可就是人类了,精明的人类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特拉维夫战士在前面拼命的时候,个个也是玩命的射,一时之间蓝魔军团的标枪竟然哑了火,给特拉维夫战士一个极好的机会。

第六十七节 横扫千军 万魔朝宗
    狂化后的特拉维夫战士并不比憎恶武士更为高大,不过力量和敏捷就不是憎恶武士能相提并论的了。

    用横扫千军形容毫不为过,两人带着只四千人的部队犹如暴风雨一般洗过憎恶武士的先头部队,那份胆气豪情令人生畏。

    “你应该感谢银瞳没有参加这次战斗,不然的话,嘿嘿。”福克斯贵族并不放弃展示自己独到眼光的机会,而且总能选择恰当的时机,免得跟帕得一样被噎个半死。

    刘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来了又怎么样?我还怕他们不成?本来还替他们准备了一出好戏,这次看来是用不到了。”

    “让我猜猜。”福克斯白眼珠一转,随即道:“你不会是想利用你的这支新部队实施高空打击吧?高明,魔族没有空战部队,要是银瞳来了估计损失会更惨重。”

    血族的魔法虽然单体更多,但并不缺乏群体魔法技能,试想高处魔法活力压制的血族部队对于银瞳骑士而言,意味着什么?银瞳骑士的魔抗并不低,低级魔法只能造成很小的伤害,但只要这很小的伤害,配合着吸血结界使用的话,银瞳的未来并不令人看好。

    战场上的特拉维夫战士忽然收住了脚步,迪斯马克清楚自己的这支部队虽然能取得一时胜利,但绝对不可以孤军深入,不然在憎恶武士的包围下,能否全身而退就是个未知数了。

    停下的特拉维夫战士将战圈慢慢收紧,尽量和自己的战友并肩战斗,武技出色的特拉维夫战士即使在狂化的情况下,仍然配合十分出色,阵亡人数为零,仅有少数太彪悍的人受了轻伤,但也马上被包裹在人群中。

    本来特拉维夫战士冲出来的时候,人类以为刘云已经网开一面,已经准备好撤退。可看到城门仍然紧闭的最后之城,人类最后的希望化为泡影,从而把全部注意力放在了如何杀退敌人上。

    “逞一时之勇,毫无用处。”血王淡淡的拔开酒塞,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渐渐的开始喜欢上了醉酒的感觉。

    刘云想起些什么,却终究没说。所做的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看到下面的她身临险境,自己竟然会担心呢?难道英雄最终却难过美人关么?

    苦笑着摇了摇头,什么时候自己成了英雄了。不过但凡被成为英雄者即使不是大仁大义之人,也绝对不会是冷血无情的人,所以是怎么也过不了情这一关的。

    “你又喝酒呢?”刘云头也不回的道:“给我来两口。”

    血王摇了摇头:“我是能醉,你却是不能醉的,有时候感觉活着挺累的,不过喝醉了以后不就累了,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做,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

    身为西斯丁之主,表面看起来刘云是风光无限,但争夺霸权是刘云的最爱么?与一开始维持世界平衡的梦想相差甚远,不过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没有实力就没有说话的本钱,人界如此,妖兽界更是如此。

    叹了口气,抚弄着腰间长剑,夜游神剑是不能拿出来的,这把普通的黄金剑只是装饰用的,但也是锋利无比。

    “我欲纵横天下,却为一些凡尘俗事所累,有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活得很迷茫。”刘云苍白的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容:“可却一直去开导别人,最不快乐的人往往会装作快乐的样子,犹如你我。”

    “你怎么知道我不快乐?”端起酒壶猛灌了一口,血红色的酒顺着嘴角滑下。

    情殇,确实酒如其名,看着就令人感伤,那如同血一样的鲜红,那淡淡的血腥的味道,恰好正是血王现在的心情。

    “你觉得我不快乐?错了,好不容易从权利的争斗中全身而退,我现在不知道有多开心呢,如果能有她相伴,那就是毫无遗憾了。”想起原本能复活,如今却被留在人界的她的尸体,血王一阵担忧,会不会有什么不测呢?

    刘云当然晓得血王的她是谁,生死不由命,就连爱情也是由不得自己选择的,爱上只是一刹那的事情,忘记却需要成百上千的时间。

    “死了就死了吧,等到咱们杀到冥界去,把人全部抢回来!”

    血王哈哈大笑:“刘云,我就是喜欢你的狂妄,好!要去冥界,算我一份,成了就把人带回来,不成咱们就留在那好了。”

    福克斯和一干西斯丁高层听得迷迷糊糊,隐隐约约听到杀到冥界的话,一个个猛翻白眼,那可是冥界啊!怎么那个喜欢喝酒的家伙一来,老大就跟犯了神经病似的。

    “说句不该说的话,活着能做的事情,不必等到死了再去做!”血王将酒壶递给刘云:“做自己的事,何必管别人怎么看?活在别人的议论里,你累不累?”

    “呵呵,就等你这句话呢。”刘云高举酒壶,咕咚咕咚灌了个干干净净,猛然将酒壶摔在地上,伴随着碎裂的酒壶的是刘云心里的束缚。

    一道黑影从最后之城的城墙上跃出,如同苍鹰般苍劲,眼神却如同月光般哀伤,只是淡淡的一扫,便令人一同幽幽起来。

    身影在空中连续几个翻纵,刘云已是落在憎恶武士的包围圈中。此时迪斯马克和黄毛虽然是风光无限,却也艰险了许多,越来越多的憎恶武士是怎么杀也杀不完。

    黄金剑上猛烈的真气比神兵还要锋利,运转起来,真气不可阻挡的将憎恶武士拦腰斩断,原本熙熙攘攘的战场上马上出现了一块空地。

    “我就是西斯丁的主人,有胆的就放马过来吧。”刘云屹立在战场上,犹如冰雪中的西斯丁圣山。

    憎恶武士却是一个个傻眼的站在那里,推搡着不肯上前,憎恶虽然傻,但还没傻到白白去送死的地步。

    魔族阵营中督阵的恶魔族贵族看不过,终于耐不住冲了出来,红色身影在人群中几闪,就已来到了刘云的面前。

    “你这个不讲信用。。。。。。”恶魔贵族的话还没说完,清澈的眼睛里带着不可思议,身子却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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