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不是肉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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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丝并没有感激涕零的膜拜穿越大神,相反,她以一种超然的态度,冷眼旁观着被大家视为理所当然的一切。
厨房里虽然时常鸡飞狗跳,可那一排排白色瓷盘、瓷壶从来都是整整齐齐的挂着,一尘不染、闪闪发光的银器和铜器永远都是端端正正的码着。
客厅中、藏书室和卧室里的大理石壁炉从来都是洁净的代名词,每天都会有年轻的手,一遍一遍的擦拭上面并不存在灰尘。
男仆会收走所有用过的杯子,他们托着银盘,即使没人注意他们,也仍旧保持挺胸收腹的姿势。
负责服侍萝丝的女仆名叫安妮,她是个黑头发灰眼睛的漂亮姑娘,身材苗条,胸^脯高挺,一双手短而灵活。她拿着鸡毛掸子走出去,走廊里都能听到安妮的笑声:“你绝对不会允许吊灯上的灰尘落下来,迷了客人眼睛的事故发生吧,布莱克先生?”
桌布被收走了,一块洁白程度相差无几的新桌布被铺了上来。
朱丽叶打开了藏书室的窗户,提着水桶健步如飞,安妮把靠垫拍成松软滚圆的形状,壁炉里的火升了起来……
绝对不能有一个杯子没放好,一个褶皱没整平,决不能容忍一个角落做不到纤尘不染。
仆人们会一直持续这种高强度的忙碌,直到下午茶时间。五点前后他们能够休息片刻,或者在厨房的长桌旁吞云吐雾,或者回到自己的房间——尽管他们的房间都建在半地下室里,只有头顶的小天窗提供光线,房间里空空荡荡,除了粗制滥造的床头桌、衣柜,以及医院床位似的单人铁板床外,一无所有。
厨房响起了打铃的声音,这意味着庄园的女主人起床了。鲁芙将穿着睡衣,倚着羽毛靠垫,在床上吃完她的早饭,而未婚的小萝丝却必须下楼用餐。
基于已婚妇女的这项权利,萝丝·懒宅·德维特·布克特恨不得立刻把自己嫁出去。
对于仆人而言,早餐是他们一整天忙碌的开始,而对小姐和先生来说,早上的气氛是安详而清净的。
萝丝通常在家庭教师的指示下,把蓬松的棕红色长发放下来,穿上淡紫、淡蓝或者其他素雅颜色的裙子,没有蕾丝、花边和胸针的存在。
她曾在早餐时间戴了一条珍珠项链,被家庭教师以班纳特太太哀嚎神经的温和态度指出“缺乏品位”。
早餐之后,换衣服大业才正式开始。
鲁芙需要根据当天的活动选择行头,女仆为太太束好紧身衣,户外散步要穿结实的皮鞋;小镇购物要戴好帽子手套,并挎上一只小包;打猎要换上面料厚实的花呢猎装;骑马要换骑马服,帽子、马靴、马裤和手套一应俱全,裙子很长,窸窣作响,把腿严严实实的盖住,漂亮却不便;夏日游园会要穿白裙子,戴白手套和白帽子。
五岁的萝丝惶恐的看着那件铁钳般的紧身衣,瘦小的身躯风中凌乱。
下午五点到七点,结束白天活动之后,晚饭开始之前,鲁芙女王就脱下束身内衣,换上宽松的裙子。这是传统的约会时间,萝丝见过鲁芙与情人幽会。当然啦,布克特先生在伦敦也养过情妇。在这个圈子中,风流潇洒、寻欢作乐是理所当然甚至被暗中鼓励的,但如果为了情人而影响家庭,就会传的沸沸扬扬,被圈里人大大的耻笑,甚至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详情参考《安娜·卡列尼娜》)
晚饭的着装是最隆重的。即使没有客人,全家人也要精心打扮,盛装出席。女式晚礼服通常都性感而暴露,把胸^脯、后背和脖颈衬托得更加秀美。鲁芙由怀特太太做好头发,换上袒^胸露背的晚礼服,戴上最好的珠宝和花冠。珠宝是娘家和夫家的传家宝,而花冠只有已婚女性才能佩戴。至于男主人,就要在贴身男仆的服侍下,换上燕尾服、白背心,最正式的白领结,以及上过浆的白衬衫。
怀特太太作为鲁芙的贴身女仆,只负责为女主人做头发、管理珠宝、缝补衣服和清洗内衣。安妮会在小姐出嫁后升为她的贴身女仆,贴身男仆的职责也不简单,要为男主人管理卧室的收藏品,在一打相似的袖扣、领带中为主人挑选合适的装饰,给主人缝补衣服上的小瑕疵以及修鞋。贴身仆人的工作量不大,工资也高,常常能随着主人外出旅行,被认为是非常体面的工作,总有人为了这份工作挤破脑袋。
如果你认为一天的换衣大业就此结束,那么一定是犯了“too young too naive”的错误。
用完晚餐,在客厅或书房活动一阵,或者跳完舞,回到卧室……还要换上睡袍,由女仆解散精心做出的头发,再打成一根麻花辫垂在脑后,防止第二天出现鸟窝的造型。
母星啊,终于可以上床了。
一天换四次衣服,每次换衣服就像打一场硬仗。精疲力尽的萝丝,也只能拿“存在即合理”这样的名人名言来自我安慰。
二十世纪初,离成衣大规模制作还有好几十年。这时所有的衣服都是手工制作,高级定制,专用裁缝,一般裁缝和自己动手。萝丝常常深情凝视着每每让自己眼花缭乱的裙子——都是高级定制和专用裁缝的高档货——为贵族小姐的生活流下悲伤的泪水(大雾)。
这时候的布料非常昂贵,平民阶层一辈子也不会有几套衣服,甚至贵族们雇佣仆人而发的工作服,都是一项重要福利!
鲁芙女王18岁参加宫廷舞会时,就穿着一条高级定制的白色长裙。低胸,短袖,长拖摆,配着发饰上的白色羽毛,萝丝也不得不承认这条舞裙非常漂亮精致。至于价格嘛……一个女仆两年的工资。
谁叫小姐太太们有钱添置衣服,谁叫她们有仆人帮忙束腰、换洗和熨烫衣服,谁叫她们无所事事,闲着也是闲着。
萝丝觉得自己在发霉长毛。
英国阴雨连绵的气候,是长毛的高效催化剂。
我要干燥的下雪的冬天,我要季风气候和狂风暴雨,我要趿拉着拖鞋吃烧烤喝啤酒的大排档,我要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奶奶早早就被查出甲状腺肿瘤,现在又发现了淋巴癌。大二时,班里有个20岁的男生就得了这个绝症,从查出到去世,只有短短的两个月。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惟愿奶奶能少受点苦,求祝福。
☆、肉丝的诞生
Chapter4 肉丝的诞生
上辈子,老妈一直在纠正女儿的女汉子恶习,却架不住老爸的溺爱,任由她跟一棵野生植物那样随意生长,严重阻挠了老妈的“淑女改造计划”。
穿越是个神奇的事,在鲁芙女王的凌厉眼神和家庭教师的高亢嗓门的联合夹击下,萝丝竟然学会了很多大家闺秀的技能,比如缝纫、编织、绣花、钢琴、芭蕾,比如怎么脊背笔直的把叉子上的食物平安送进嘴里,比如怎么两腿放在同侧骑马还不会跌落马下摔断脖子,比如穿着高跟鞋还能够行走的平稳又优雅……总之,这些技能在上辈子的她看来,都可以称之为特异功能。
要知道,上辈子她可是穿运动鞋都能把自己绊倒,在平地上……
在二十世纪初充当大家闺秀的日子乏善可陈,就像所有大户人家的淑女一样。乡下庄园的人更少,生活也单调的可怕,除了骑马、散步和逛街,根本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了。
布克特先生常常去旅行——不带她;鲁芙女王总是出入各种社交场合——不带她。
理由都是萝丝太小了。
这是一对多么标准的模范夫妻啊。
布克特先生是个典型的英国乡绅,他隐忍,淡然,遵循着严格到近乎刻板的生活节奏,改变令他恐惧,于是他拒绝任何改变。
至于鲁芙女王嘛,她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喜欢伦敦的声色犬马,喜欢男人们众星捧月的爱慕,偶尔也会有几次露水姻缘。后来,随着萝丝长大,鲁芙年老色衰,她又对八卦绯闻充满了异乎寻常的兴趣,或许是对自己不能参与其中的补偿。
每当她薄薄的嘴唇中吐出那些流言蜚语、桃色丑闻的时候,她整个瘦削的面孔都亮起来。她对别人丝毫不关心,只把他们当做笑料寻开心,或者高高在上的,用言语玩弄他们来取乐。
“薄唇的人薄情”已经在无数言情小说中用烂了,却仍旧绵绵不绝地发挥着它的真理性。
伦道夫·布克特先生与鲁芙·布克特太太根本不相爱,他们的婚姻是典型的利益结合,夫妻俩毫无默契,话不投机,甚至还相互厌恶。事实上鲁芙耍了点小花招,使得布克特先生不得不娶她。谢天谢地,他们俩都不怎么在乎彼此,因此反倒更能够相互容忍和克制。
这些丝毫不影响他对女儿爱,尽管英国人不怎么擅长表达他们的感情。
谢天谢地谢母星,在如此囧rz的家庭里(虽说不少家庭都遵循这样的模式),自己终于跌跌撞撞、磕磕绊绊长大了,实属不易,可喜可贺。
十四岁,已经到了进入社交圈的年龄。
只是……进入青春期的萝丝,就像烤箱中的蛋糕似的膨胀起来。
镜子里的那个人,越来越形似《泰坦尼克号》电影中的健硕女主角了:
雪白的脸上,雀斑不知不觉隐匿了痕迹,可是脸蛋和下巴却充气似的圆润起来。捏一捏小腹和肚子,游泳圈正在酝酿和形成。摸一摸胳膊,已经捏不到骨头。再戳一戳脸蛋……卧槽这么厚的脂肪层!再碰碰胸……上辈子A CUP的她,面对从A发展到B再到C眼看就要突破D的胸……只有一句感慨:尼玛怎么这么重!严重影响运动啊有木有!束着紧身衣更难受有木有!中指差评有木有!
还我小巧方便、不容易得乳腺癌的平胸!
还我从不凌乱打结的黑长直!
还我被基友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纤细胳膊!
还我一尺七的杨柳细腰!
母星,你倒是说句话啊母星!你倒是表个态啊母星!
母星表态了:越来越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