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染阡陌-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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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实在想象不了自己穿女装留长发的样子。
酷酷的男孩子打扮明明就与她的英挺五官和爷们性格是绝配。
可她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有人在背后说她不男不女或者是死同性恋。
她只是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打扮,而且是精心打扮,可大众认知就是导致他们认为她不好好装扮自己,不会捯饬自己让自己像个妙龄女孩一样柔美讨喜。
如果是肖染,虽然他总是嫌弃她没有女孩子样,但是他从来不会质疑她的打扮和品位,甚至每次买衣服买鞋剪头发,他都会捎上她,心血来潮时还会帮她搭配搭配,让她看起来更加“狂拽酷炫”。
想到这里,她不由自主地又去看肖染,可是纵观整个篮球场,已再无肖染的身影。
肖染?
大汗淋漓地训练完,叶凌云跑到篮球架下拿书包,就见自己的书包边上放着一瓶未开的宝矿力,她一边拿起宝矿力,一边气愤地去掏手机,刚想打电话去声讨肖染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了,却见有一封未读短信。
是肖染。
“先走了,你自己骑车回去。打完球记得喝盐水。”
要打电话的怒火被这短短的两句话给浇熄了,不知为何这短短十几个字竟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顾成宇和其他伙伴say完bye之后,看见叶凌云一个人站在篮球架边上盯着手机屏幕发愣,便晃到她跟前,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愣着干什么,今天辛苦了。”
回过神的叶凌云回之一笑:“没什么。”
“我让我家车送你一程,以表达我对你的感谢。如何?”
叶凌云抬头定定地看着顾成宇。
明明心里渴望的要死,可是涌到嘴边的话却是拒绝。
“不用了,我骑自行车回去。”
叶凌云真想抽自己一个耳刮子。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欣然接受的话就是说不出口。
她一个人走到车棚处,一眼就看见那辆她特别喜欢的山地车,神色黯淡地去开车锁。
当习惯了上下学都有肖染陪伴的时候,一下子一个人好不适应。
肖染快要气炸了。
他站在车站牌边上环臂等车,耳机里循环播放着的音乐也不能让他的心情平静下来。
他如果再在场边继续看着,说不定就会忍不住冲上去把顾成宇那只胳膊给废了。
谁给他胆子搂叶凌云的脖子的?
谁给他胆子拍叶凌云的肩膀的?
谁给他胆子揉叶凌云的头发的?
越想越气,这时735路公车已经停在了面前,他拿出交通卡正准备刷卡,就见一只如若柔荑的手抢在他前面刷了卡。
肖染下意识偏头去看只手的主人。
就见苏子莞那张明媚的笑脸,她拍了拍肖染的胳膊,笑道:“嘿,肖染。”
肖染扫了一眼被苏子莞碰到的地方,不着痕迹地离苏子莞远了一些,面无表情地刷完卡,大步走到公车的后面,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以前不是因为叶凌云磨磨蹭蹭,就是两个人放学后去打球,所以每次放学总是遇上下班高峰期,公车上人山人海挤死个人。今天肖染出来的早,公车上竟然空荡荡的,位置颇多。
本想掏出一本小说看看,没想到苏子莞竟然也粘了上来,和他坐在了一块。
肖染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
“肖染,凌哥呢?你们怎么不在一起?你们现在不都是骑自行车上下学么,怎么突然又来乘公车。”
见肖染不搭理她,她赌气地撅了撅嘴,忽然想到什么,又道:“肖染你别不理我啊,要不然这样,我要是猜中你在听什么歌你就把耳机摘下来跟我聊聊天,如何?”
肖染还是当作没听见。
“是不是卡萨尔斯版本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
肖染神色微动,似乎有些不悦,刚摘下耳机想要说些什么,却见苏子莞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猜中了吧?哈哈我就知道,古典音乐我唯独喜欢巴赫的大提琴组曲。”
然后苏子莞就开始聊喜好。
比如她不喜欢吃甜食,却非常喜欢抹茶冰淇淋。
比如她最喜欢的作家是毛姆,喜欢看侦探悬疑小说,对柯南道尔无感,喜欢阿加莎和东野圭吾。
比如她最欣赏的画派是印象派,最喜欢的画家是埃德加·德加,喜欢他后期所主张的“朴实、真挚地表现所见的事物”。
比如她平时没事就打打游戏,常玩的都是那些比较受欢迎的Dota和LOL,虽然LOL很容易上手,但是她还是比较钟意有挑战性的Dota。
……
本来想要重新戴上耳机的肖染竟然把另一只耳机也摘了下来。
他默默地听着,心道也真是巧了,苏子莞的喜好倒是和叶凌云还有他基本相似。
快到站的时候,他忽然道:“我摘下耳机只是想告诉你,你并没有猜中我在听什么歌,请你闭嘴。”
苏子莞一愣,暗暗咬住下唇,表情有点委屈。
“我从来不会用耳机听古典音乐。”
肖染不是耳烧,所以不会特意去买特别好的耳机来听古典音乐,而普通的耳机听古典音乐音质会很差,他确实喜欢卡萨尔斯版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但他家有这个版的黑胶CD,平时家里没人的时候他才放,边听边撸数学题。
说实话他不太喜欢装高逼格,也不知道为什么叶凌云总是说他装逼,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学大提琴就是因为喜欢,古典音乐也只是因为觉得好听才喜欢听,不像有些人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格调而逼迫自己听明明自己不是很感冒的古典音乐。
喜欢古典音乐的他也不排斥流行音乐。
就好比说他MP4里经常循环播放的那首歌。
肖染起身,斜跨着书包,准备下车。
苏子莞忽然喊住肖染:“那你刚才到底在听什么?”
肖染微微偏头,这时车门已经打开了,他回答:“As long as you love me。”
话音刚落,人就已经消失在车门之后,苏子莞探头去看窗外,只能看到肖染笔挺的背影。
Although loneliness has always been a friend of mine
虽然孤独一直是我的一个朋友
I’m leaving my life in your hands
我将把我的人生交给你
……
as long as you love me
只要你爱我
苏子莞知道这首歌,叶凌云最喜欢的组合Backstreet Boys的一首烂大街的经典代表之作。但是她没想到,肖染也会喜欢这种teen…pop音乐,她一直以为肖染的品位是很高雅的。
还是说,只要是叶凌云喜欢的,他就喜欢?
公车缓缓开动,苏子莞怔怔地看着车窗外那个越来越远的背影,眼圈渐渐地红了起来。
肖染听着耳机里重复的旋律,仿佛每个音符里都洋溢着少年人的活力。
他其实是真心喜欢后街男孩的,并非仅仅因为叶凌云。
叶凌云迷上backstreet boys的时候还是初中的事了,那个时候他们两个总是放学了到处乱逛,今天去小吃街吃吃串烧和冰糖葫芦,明天去附近的游戏厅打游戏,后天叶凌云死拖烂拖着他去看巷口一只大花猫和它的一窝小猫仔……
某天他们路过一个音像店,店里正好就在播这首《As long as you love me》,叶凌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只说了一声“好好听”就像阵龙卷风刮进了店里。肖染陪着她把后街男孩的早期专辑试听了个遍,最后她就很豪爽地把自己两个星期的零花钱花了,买了两张后街男孩最经典的专辑《Backstreet's Back》,一张随手送给了肖染,一张自己收着。
她也不问肖染喜欢不喜欢就买了送他。
那是因为她知道肖染喜欢。
陪着她听了半个多小时,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板着一张脸,但是却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意思。
不抵触就表示喜欢嘛。
肖染确实喜欢。
后街男孩的歌里有种朝气蓬勃的生命力,让人不知不觉就陷进去,陷进那五个大男孩的绚丽的青春里。
尤其是《As long as you love me》里的那两句话。
I’m leaving my life in your hands
我将把我的人生交给你
as long as you love me
只要你爱我
可是你并不爱我。
肖染走进小区,坐在小区花园里的一张石凳上,看着一男一女两个不到他腿高的小孩子围着一张桌子追来打去的,淡淡苦笑。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好萌《魔道祖师》啊啊啊啊~晋江里一个大神之作,炒鸡棒!果然跟大神相比,本少就是个渣,唉……
不管,本少新人一枚,还在起步,希望能够把凌哥和肖大神的故事写完,也许很平淡,很无趣,可读性很不强,但是就算是纪念本少的青春吧,本少的夙愿就是写一本不苏不白不狗血较真实的青春文。。。
虽然马上要开始狗血了嘿嘿嘿???
☆、冷战
回到家中洗完澡,叶凌云坐在书桌前,头发上搭着干毛巾,但是还没来得及擦干,水珠顺着发梢一滴滴地落在家居服上,晕开了一大块。
作业摊开在书桌上,却一个字也没动,作业本上端端正正地摆放着手机,叶凌云撑着脑袋,瞪着手机屏幕一动不动。
是打还是不打呢?
如果打电话过去质问肖染为什么不等她一起放学,是不是有点无理取闹?
嗯,是挺无理取闹的。
她以前看过一个故事:小A和小B是一对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每天都在一起吃中午饭,小B喜欢吃鸡蛋,所以小A每次都会把自己的鸡蛋留给小B吃,一开始小B会说谢谢,后来时间久了小B就习以为常了,也不再对小A说“谢谢”,后来突然有一天,小A把自己的鸡蛋给了小C,没有得到鸡蛋的小B勃然大怒,竟然一气之下和小A绝交了。
这个故事的意思就是,千万不要把别人对你的好当做理所应当。
虽然以前上学的时候,他们上下学都在一块,肖染等她上学,她等肖染放学,可现在上了高中之后,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