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出华山-第3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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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杨坚又问道:“裴兄,不知此鹰何名?”
石之轩含笑道:“普六茹兄谬赞了,在下平日唤它‘全球鹰’!”
“全球鹰?”宇文邕疑惑不解,“这名字可闻所未闻……朕还以为先生会叫它‘天眼’、‘长虹’之类。”
石之轩微笑不语,暗暗嘀咕:本来是想叫‘天眼’,但这名字用的人太多,落了俗套,还不如‘全球鹰’在这时代独此一家,别无分号,而且绝大多数人听都听不明白!
今日宇文邕一身帝王灿金甲,炯炯有神,气势如龙,即使至今还从上过战场,亦已初现一代雄主的无双气象。
当然,同样一身淡银甲胄的石之轩,更能清晰感受到,宇文邕的武功比之当初诛除宇文护之时有了几何倍数的成长,该是真正执掌帝王权柄之后,念头通达,威势蓬勃的助益。
在这武力横行的时代,没有一身上乘武功,确实难以登临一方霸主,然而反过来,登临一方霸主后,凭着一言九鼎,驰骋纵横的无穷威势,亦可大大助涨武者的信心和气势。
这可算是一种另类的心灵和精神修养,因能使人主武功突飞猛进。
唯一可惜的是,这种人主借助所辖军**国之威势,反哺自身武功之气势的方式,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一旦己方势力吃了败仗,也很容易给人主留下心理阴影,乃至精神崩溃,武功境界自然也就唰唰往下掉。
或者说,这是人道、帝道的共有缺点,且争天下的人道霸主一旦一败涂地,绝大多数时候根本没有百折不挠、卷土重来的机会!
这与道、佛修行者一旦贪嗔痴充塞胸臆,魔念丛生,道心禅心境界消退,功力大损,乃是一个道理,或可称之为“退心”。
不同的是,人道霸主的信心和气势寄托在麾下势力上,既容易随势力的扩张而突飞猛进,也容易随势力的衰败而消泯于无形,远不如道境禅心稳定罢了。
而参悟天地自然而成的道境禅心则需循序渐进,看似慢了点,又进步艰难,然而一旦大成,即可如如不动,且就算一时心境失守,陷入魔障,亦随时可能勘破魔障,心境更上层楼。
所谓有得故有失,无得故无失……
“轰轰……汪汪……”
鹿群倏地蹿出山丘,瞧见前方百丈外严阵以待的骑士们,立时调转方向,划过一个大弧继续亡命奔逃,猎犬们则紧追不舍。
宇文邕喝道:“众卿家放手射猎,得鹿多者,朕重重有赏!……驾!”
说着他一马当先,沿着与鹿群奔逃方向平行的路线疾驰而去,众人立时策马紧随。
鲜卑族的射猎方式,充分体现了骑兵战法的特点,非是紧追在鹿群身后,弯弓前射,而是策马奔行在鹿群一侧,与鹿群保持一定距离齐头并进,在疾驰中侧射。
且因此次狩猎的参与者均为武功高手和一方大将,各个盔甲齐备,犹如亲上战阵,所用更是数十上百石的强弓,便约定在三百步之外才可开弓发矢。
否则在两百步之内,此间任何一人都可将所角鹿射杀干净,没有丁点儿难度,那就着实无趣的很。
鹿群五百步外,二十余骑成前后一线疾驰,缓缓向着鹿群接近,石之轩策马奔行在队伍中段,不疾不徐,默算着各个距离的射猎难度。
高速移动中的角鹿,本就不易射中,此时隔着五百步,若非两百石的绝顶强弓,就算箭矢上灌满真气,飞过去也早就打飘了。
四百五十步了……
石之轩探手从马鞍上取下宇文邕御赐的百石强弓,目光灼灼,紧盯着参差奔行的鹿群,默默选取目标。
同一时刻,其他人亦如此施为。
四百步了……
“咻!”
最前面的宇文邕向天发射一枚响箭,凄厉尖啸象征着逐鹿射猎正式开始。
下一瞬,“嗖!”的一支箭矢破空厉啸,划过些微弧线,投入鹿群之中。
“唧……”
血花绽放,靠后的一只角鹿惨呼着趴伏在地,因奔驰速度过快过猛,还在地上向前滑行了数步。
石之轩瞥了那发箭者一眼,对其拔了头筹的表现并不意外,且不说鲜卑人没有谦让的习惯,就说那人是宇文邕的五弟,齐国公宇文宪。
其人文武双全,率军征战已有数年,颇有战功,弓马之术自是出类拔萃。
最前方的宇文邕哈哈一笑,扬声道:“老五,你太心急了,这只鹿前**胸的皮毛肯定磨坏了!”
说着已离鹿群仅有三百五十步,宇文邕倏地弯弓满月,发出一箭。
“嗖!”寒星一闪即至鹿群,血花迸溅。
靠后的一只角鹿再次凄厉惨呼,却并未如同之前那只鹿般伏倒滑行,而是被劲箭瞬间贯穿脖颈,钉在地上。
宇文宪高呼道:“皇兄莫要骄傲,瞧臣弟……”
然而他话未说完,箭矢破空的厉啸接二连三的响起,鹿群惨呼连连,众人竟一齐动起手来,不让他专美于前……
第三百三十八章
傍晚时分。
石之轩率着一队禁卫,以马车载着五只壮硕角鹿,回到裴诹之府上。
瞧着每只角鹿都是双耳遭箭矢贯穿,全不伤皮毛分毫,裴诹之不由眼神微眯,待禁卫们放下角鹿离去后,肃然道:“今日射猎,你是否心切在陛下面前表现?……须知过犹不及!”
迈入大堂,石之轩一边卸开盔甲,悬在木架上。这身烂银甲,乃是以铸剑后剩余的极品铸材所制,论卖相或许不如宇文邕的皇帝金甲,但论坚固及防御力,反倒更胜一筹。
一边笑了笑,解释道:“侄儿本不欲如此抢眼,唯恐招来诸人忌惮。
然而有了齐国公顶在前面,侄儿才放手射杀了几只雄鹿,为叔父补补身子!
比之齐公斩获十只,陛下斩获七只,隋公普六茹坚斩获六只,侄儿这五只固然不少,却唯有箭矢只中双耳,不损皮毛这恰到好处的精准拿捏一点,能让人眼前微亮了!”
多了招人眼红,少了招人鄙视,五只则刚刚好不得不少。
这道理裴诹之自然明白,“齐国公宇文宪英武超拔,谋略出众,本是宇文氏之福,可惜年少气盛,不知藏锋,恐怕今后难有善终啊!”
石之轩赞成道:“叔父一语中的……按照鲜卑老习俗,或许没人在意是否抢了主君的风头,反之臣下表现得越是英勇善战,主君越喜欢。
然而齐国公却忘了,陛下早摒弃了鲜卑旧习,最是崇尚儒家礼仪,心中必然极为看重君臣尊卑之别。
齐国公如今不知收敛,今后声望愈隆,惹得陛下心头的不满和忌惮由暗转明,他再想收敛可就晚了!”
裴诹之若有所思道:“倒是那普六茹坚前些年在宇文护手中饱受挫折的经历没有白费,如今其城府愈发深沉,斩获恰恰比陛下少了一只,是在暗示其志向仅止于位极人臣而已么?”
石之轩道:“那也得他今后能够时时刻刻保持此心方可,否则稍有疏忽,终会惹起陛下的疑心和忌惮……”
裴诹之问道:“今日陛下是否明确表示,会任命你担任何职?”
石之轩皱眉道:“好像参赞军机之余,暂且挂了个开府之职……”
裴诹之抚须道:“国初虽封八柱国,但其中两个仅挂虚名,并无实权,其余赵贵、李虎、李弼、于谨、独孤信、侯莫陈崇六人为柱国大将军,实际统率六军。
每个柱国大将军下有两个大将军,共十二大将军;每个大将军下有两个开府,共二十四开府;每个开府下有两个仪同,共四十八仪同;
一个仪同领兵约千人,一个开府领兵两千,一个大将军领兵四千,一个柱国大将军领兵八千,六柱国合计有兵四万八千人左右。
府兵之称,亦由此而来。
如今大周国势日盛,已非国初可比,各军将所领兵马都上浮不少,开府一职,该当领军三千!”
石之轩撇撇嘴,“攻伐北齐,至少发兵六到十万,同样北齐若要防御周全,也得六七万以上的兵马。
夹在双方十几二十万大军之中,三千人顶什么用?……还是待在皇帝身边,跟着享受禁卫高手团的严密护卫为好!”
裴诹之摇头失笑,沉吟道:“瞧陛下这意思,很可能会将你下放,或是独领一路约三两万大军,或是与其余公侯、柱国共领一路大军,互为掣肘。
如今让你暂领三千军,或许是看看你是否具有上将之才!
当然,这三千军更可能做你今后的班底,你的亲兵就得从这三千军里选拔……”
顿了顿,裴诹之又道:“兵凶战危,不可不慎……这亲兵全是外人,恐怕不大可靠!
嗯,我去写封信,送回河东,看你堂兄他们谁愿意来助你一臂之力,再在族中旁支的子弟中招募一队知根知底的青壮……”
河东裴氏族人虽多,可能够出人头地者仍属极少数,且这极少数人中除了凭着父辈余荫获封官职之外,也有许多是从在高官大将的幕府中做小吏、文员开始,一步步往上爬。
若是能够在同族手下打杂,便能少受一些闲气,也算是一个极好的开始。
“您老看着办吧!”石之轩卸完甲胄,换上一袭宽袍广袖,来到院中招呼下人们开始解剖五只角鹿。
按本心来说,石之轩对于“战争游戏”的兴趣还行,不排斥偶尔率军拼杀一场,偶尔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
但却对于繁杂的军务安排、后勤调度等等兴趣缺缺,招募精通文书的同族帮忙本就是应有之义。
割下一溜上好的鹿脯肉,石之轩随手将之抛上十多丈的高空,无需提醒,“全球鹰”便疾速俯冲下来,在一声欢快的鸣叫后,将鹿脯肉精准的叼在鹰嘴上,再次爬升至高空。
原本它只会拿爪子接肉,但石之轩总觉得老拿爪子接肉弄得爪子血淋淋,又腥臭,太不卫生了,因而训练它跟狗一样用嘴直接叼肉……
当然,为了省事,石之轩训练“全球鹰”的手段跟施展【锁魂术】差不多,就是凭着强大的精神异力催眠,猛刷存在感、亲切感、依赖感、条件反射……外加先天真气给它洗筋伐髓!
这也是宇文邕他们觉得“全球鹰”很野很调皮的原因——其实根本没认真训练过,就连它那本能般躲避箭矢锁定的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