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的乡巴佬穿越-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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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林剑他们只能放弃,放弃就代表蓝狐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夜里,林剑和蒙瑞斯都没有睡着,心里想着蓝狐的事,那只只有才一两周岁的蓝狐,第一次见到林剑时非常激动,一张小脸十分生动,亮晶晶的眼睛兴奋地盯着他,后面的大尾巴即使被笼子挡住却还是开心地甩来甩去。
在听说林剑要吃它的时候,被吓的全身发抖,甚至吓晕过去,那么纯真可爱,毫无掩饰的反应。
在山洞里盯着肉香味的那双渴望的眼神和不断咽口水的声音,得到烤肉后小心翼翼地躲在角落才吃,即使吃不下了还一直硬撑着往下塞的场景。
睡觉时永远都是缩成一团,即使周围很安全,有时候还是会因为做噩梦而睡着浑身发抖,夜晚的荒漠里蓝狐身上那唯一亮起的蓝光是那么好看,柔和不刺眼,看上去神秘又迷人。
天亮了,蒙瑞斯林剑和斯未雷告别后就往自己的部落飞去,蓝狐注定要成为他们的遗憾。
飞了四天,他们终于回到了部落,这时,部落里几乎一半以上的草房都建好了,还有小半部分的草房依旧没有动工。
来到族长那里报平安却得到大巫和尼尔还没有回去的消息,很多勇士都出去找过了,却依旧没有找到他们的踪迹。
蒙瑞斯和林剑决定明天出去帮忙找,先不说一个巫医对部落有多重要,单单就林剑和大巫的交情来说,出去寻找是肯定要的,而且蓝狐的丢失已经让林剑心里难过了,要是大巫他们再出点什么事,他一定会更难过。
如果找到了大巫,至少心里还能高兴点,大巫算是林剑来这里的第一个朋友,有他在,和蒙瑞斯举行伴侣仪式的时候还有朋友一起见证,不会让人觉得孤零零的。
回到山洞,看到那辆货车,林剑差点没抓狂,自己只不过离开了十几天而已,那车不但最后一个后视镜没有了,就连车头上的铁皮都不见了,那被拆的乱七八糟的车头令人不忍直视。
蒙瑞斯上前闻了闻味道说道:“是老虎的气味,应该是凯库留下的”
“凯库?”林剑没听过这个兽人的名字
“是我们部落一个还未成年的雄性兽人,他喜欢收集各种奇怪的东西,这个应该就是他做的,要去找他要回来吗”即使蒙瑞斯和部落里的兽人相处不多,却记得每一个兽人的气味,了解他们的性格。
“算了,反正也不打算回去了,这些东西在这里也没用了,轮子都破了,也不能开了,他既然喜欢,就让他拿走好了”无法理解那个叫凯库的兽人怎么对这些硬邦邦的铁块有什么兴趣,不过既然对自己没有用处,其他兽人想要就给他好了。
“恩,你还没吃饭,我去别的兽人那拿点水果给你吃”说完,蒙瑞斯想走出洞外却被林剑拉住了。
“我们的伴侣仪式等找到大巫后在举行好吗”林剑有些愧疚地问道,本来是自己说等蒙瑞斯伤好后就和他结为伴侣的,但是现在,部落的草房没有建好,大巫又不知所踪,真的不适合现在举行。
“我也是这样想的,建好房子后部落会举行一场大型的火舞会,我们可以在那天结为伴侣”蒙瑞斯很赞同林剑的提议。
“恩,你不反对就好”林剑很开心蒙瑞斯同意他的意见,等他出去拿水果时,将车头里的零食还有各种调料和小物件拿出来,这些都是妹妹让他买的,现在不回去了,这些就变成他的了,虽然会竟然思念妹妹,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妹妹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而且这些年自己的奖金和妹妹的奖金,足够她缴学费和生活了。
高一时就突然失去双亲的林剑活得一直很累,比他小两岁岁的妹妹林云那时才读初二,兄妹俩相依为命,做哥哥的总是想方设法让妹妹能过得好一点,家里积蓄也不多,父母死亡得到的赔偿也不多,还好兄妹俩都很争气。
尤其是林剑,从小就是个实心眼,因为经常和父母去田里干活,所以对种田很有兴趣,生在南方的他,每年夏天暴雨台风来临,都会让水田的稻谷倒下,收割的时候很辛苦,他那时就希望能种出一种不需要在水田里也能活下去的水稻。
随着接触的越多,林剑对这些农作物越有兴趣,后来知道袁隆平叔叔的杂交水稻那么厉害后,他也立志要成为能种出比杂交水稻更好的农民科学家。
凭着勤奋务实的想法,林剑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研究这些农作物,了解的越多,在农业方面越来越突出,最后终于在导师的指导下成名于农业领域。
这其实也多亏了妹妹当时替她赶走了那些女生,妹妹因为是个腐女,为了帮自己接受男生,义不容辞地在外宣称以后要当自己的老婆,结果大家都望而却步,妹妹也变得没什么男生追。
妹妹大学时选的是医学专业,林剑知道学医是很辛苦的,因为它不但是一个学科,更是一种责任,既然选了医学,代表有可能当医生,要治疗病人,只能认真对待,谁也不想当一个庸医,妹妹更是如此。
父母车祸治疗不及时去世给妹妹留下阴影,也许她那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当医生了,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地选了医科大学。
拿出十字绣,林剑突然笑了笑,即使妹妹有时候会任性,却依旧是个心肠很好的人,尤其爱打抱不平。
想起那时候两兄妹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遇到不良店主卖劣质产品,还不准别人退货,那时妹妹就像泼妇一样和店主理论,吓坏了围观的一群人,他们惊讶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孩竟然比母老虎还凶,要不是林剑及时将妹妹拉走,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
“林,在笑什么呢”蒙瑞斯一进山洞就看到林剑拿着奇怪的东西笑得温柔,心里有点嫉妒,因为印象中林剑似乎没有对他这样笑过。
“啊,蒙瑞斯你回来啦”林剑放下手中的十字绣说道:“没事,就是想起妹妹了”
“妹妹?是什么,是一个名字吗”蒙瑞斯有点忐忑地问道,他没听到这个东西,看林剑笑得那么温柔,他猜测‘妹妹’可能是谁的名字,应该是他家乡的人,难道林剑在家乡有喜欢的人吗。
“噗,它不是谁的名字,而是一个总称”看出蒙瑞斯的担心,林剑笑着说道:“就算你们这里的维多恶一样,是一个集体的名字,就像弟弟哥哥一样,而我所说的妹妹就像你们这里的弟弟一样”说完,林剑觉得心里有点别扭,毕竟把妹妹比喻成弟弟是有点奇怪的
“林,你还有弟弟吗,来吃水果吧,吃完早点睡,明天要去找大巫”蒙瑞斯听到‘妹妹’并不是林剑喜欢的人,心里也放心了。
☆、34·惹火上身
天刚亮;部落里就已经聚集了一群兽人,都是准备出去寻找大巫的,林剑和蒙瑞斯也在其中。
因为前几天大部分都是往塔里平原方向寻找的,没有尼尔和大巫的踪迹,这次只有往死亡之森方向去寻找。
得知要去死亡之森后;蒙瑞斯有点担心;想劝林剑不要去;族长也不同意他去;但林剑态度很坚决,他们也不可奈何。
外面的猛兽已经该回来的都回来了;维多恶攻击部落也有一段时间了,现在外面更加危险,到处都是猛兽。
林剑从蒙瑞斯那里知道,这里的猛兽有特殊感应能力,可以感觉到其它大型群体猛兽的来袭,这也是为什么维多恶攻击部落时它们会避开的原因,但是如果只是几只,那它们是无法感觉到的。
出发时,蒙瑞斯都是等其它兽人走了之后才动身的,而且在部落里没有变成兽型,林剑知道他不变成兽型的原因是因为怕被别人会害怕。
苍麒明明是那么好看又强大的野兽,不就是和他们结为伴侣后,雌性都不能活太久吗,凭什么就因为这个原因而要受大家的嫌弃,厌恶,甚至恶意攻击。
跟在蒙瑞斯身后,等到了没人的地方,他才变成兽型,让林剑坐上去。
“蒙瑞斯,我很喜欢你的兽型,以后经常变成兽型给我看好不好”坐在兽背上,林剑安慰似的说道。
见蒙瑞斯点了点头,林剑心里也放心很多,他能感觉蒙瑞斯每次在部落都很沉默,应该说,只要在有其他兽人在的地方,蒙瑞斯都很少说话,只有两个人时,也几乎都是林剑先开口,他才会回答。
为了不错过任何蛛丝马迹,他们飞的很低,几乎是穿梭在树林里的,有些地方野兽的气味很杂乱,应该是发生过碰撞,而有些地方根本没有任何气味,但不代表没有猛兽。
飞行了快一上午,蒙瑞斯想找地方降落休息,却意外地发现树下有一些血迹,闻起来不像尼尔的气味,不知道是不是大巫血迹。
“怎么了嘛?”林剑因为坐在兽背上呗挡住,看不到哪里的血迹,见蒙瑞斯在那里嗅来嗅去,有些疑惑地问道。
曲□子,示意林剑下来看,自己变成人型,蒙瑞斯将心里的怀疑说了出来:“这应该是某个雌性的血迹,但不确定是不是大巫的”
“流了这么多血!希望不是大巫的”看到树下的血迹,林剑吓了一跳,看这些血已经干涸变成暗红色了,应该过了不短的时间,想到蒙瑞斯的话,他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会是雌性的血,而不是雄性流的?”
“雄性兽人的血味道比雌性浓很多,虽然过了很久,还是会留下浓重的气味,而雌性本身味道比兽人淡,况且这个血流了有一段时间了,所谓气味比较淡很多”
“那能能通过气味找到这个流血的雌性吗?”不管是不是大巫,看到这么多血,林剑始终不可能无视它,如果能救这个雌性一命也是好的。
蒙瑞斯本身就不是见死不救的兽人,听出林剑想要救这个雌性的意图,他说道:“气味太淡了,要找到他可能要费点时间”,如果不是时间太长,气味都消散了,是很容易找到这滩血的主人。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