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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我的时代-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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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拿一把柴刀!”林野也直接开口,他准备上山,要这些铁片子没有用。实际上按照他的了解,王洪几个人买的刀不会派上用场,还不知道扔到哪里上锈呢。

    没有人是傻子,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在东北也是不可能的,用报纸把刀包好,解开外衣把刀刃朝后,插在左侧裤子和裤腰带中间的阶层中,几个人又拉上了拉锁。和老头子打了一声招呼,他们边离开了这里,回到旅店把刀放在了床底下。

    晚上几个人回到旅店,对刚刚的大显神威一顿吹嘘,林野没有说话,这些好吹牛的朋友能把吓唬学生这种事说的跌宕起伏,也真是令人佩服。他怎么感觉过程这么平淡?请问吹点在哪里?

    这个时候房间的门被推开,三个女孩以此进来,最后一个穿着天蓝色外衣的女孩走进来的时候,林野的目光一下被吸引住,一动不动。

    刘靖见此情况吹了一个口哨,贱笑道,“这白天一本正经的样子,都是装的呀,你别把眼珠子瞪出来。咱们去网吧呆一会吧,别打扰他们认识。”

    “看看都不行么?”林野回了一句,重新把目光锁定在这个女孩身上,其他人全部起身离开,最后出去的赵龙把房门带上,还冲着林野使了眼色。

    林野本身就不是一个爱说话的人,当房间就剩下两个人的时候,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

    “随便聊聊吧!我们下去”林野叹了一口气起身让女孩坐下,实际上他倒不是多喜欢这个女孩,毕竟在刚刚见面,而是某些想起来就尴尬的记忆和这个女孩有关。

    到了地面的旱冰场,林野发扬了自己后世成年之后的好习惯,一言不合就掏钱,给女孩和自己套上了旱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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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哪没有朋友

保持着成年人习惯的林野,比起谈感情,还是更愿意谈钱。年少时代谈感情的经历,迟早也会变成用钱说话,与其这样不是一步到位。一般情况下只要条件允许,抠搜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让孟丽坐在换鞋的沙发上,没劳旁边的阿姨动手,林野自己动手把鞋套在了女孩的脚上系紧,然后抬头问道,“怎么样,感觉还合适么?”

    “还好了!”透过眼前的刘海看着给刚认识给自己穿鞋的男孩,孟丽心中犹如小鹿乱撞,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好像没有这么流氓啊……

    从外表上林野的长相非常有欺骗性,把这头黄毛弄掉之后会更好,因为他本身皮肤也很白,头发一旦变浅,会更像是小白脸。

    这个时候林野忽然抬头直视着女孩的脸,孟丽这个女孩皮肤白皙,一双眼睛特别漂亮,美眸很有异域风情,这种眼镜通常在西北方的少数民族比较常见。

    林野对皮肤莹白、眼睛好看的女人毫无抵抗力,可能成年之后审美观越来越朝毛妹方向偏离,就是从现在开始的。看见这个刚刚认识的男孩一动不动的盯着自己,孟丽不由得偏头。

    就在这时候被林野抓住了手,从沙发上带起来,一声娇呼,第一次来这里玩的她站立不稳,为了避免摔倒抓住了林野的手臂。

    “没事,摔之前我肯定给你垫背。”林野虚情假意的环抱着孟丽,嘴角上翘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感受,钱不能百花,选在旱冰场认识的好处就是,可以提升身体亲密度。

    “嗯!”孟丽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回应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当然不是愿意和地面总是亲密接触,只能紧紧靠着林野,任由对方抓着自己的手。

    旱冰场放着的DJ舞曲,没吸引林野的注意力,他只是二十岁之前比较喜欢这种舞曲。

    牵着女孩的手用后世的笑话逗女孩开心,消除刚刚认识半个小时的陌生感,目前看来效果不错,比他记忆力那次成功多了。

    “我小时候也住在车队,只不过搬下来的比较早。”挽着女孩手臂滑行的林野笑着道,“过一段时间我准备回去一趟,好几年没回林场了,到时候别迷路。”

    孟丽点点头,心中无法平静下来,思考是不是发展的有些太快了,才刚刚认识就要去林场,这种速度有些让她接受不来。

    没多大一会儿,赵龙来到旱冰场照顾林野两人去吃串,看了一下旱冰场门口的时间,林野点头,歪着头对着女孩道,“吃点东西,待会我送你回去。”

    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至少部分能概括林野这个岁数刚刚离开学校的少年生活状态,实际上烤串这种东西对他没有吸引力,他不吃牛羊肉。

    “我先送孟丽回寝室,然后直接回家了,你们吃,走了,新哥!”最后林野没忘记和这些男男女女打招呼,他和这些人不仅仅是朋友关系。

    按照时间大概在一个月之后,他们几个人会多上一层关系,这种关系叫同案,几种最铁的关系中,林野他们几个符合其中一起坐过牢的关系。

    “你不和他们一起住?而且你说话很有礼貌。”孟丽不知道何时自然的挽着林野的手臂,似乎过程非常顺利而且水到渠成,

    “我每天晚上都要回家住,不在旅店睡觉。他们是完全的学渣,我是偏科型学渣,对人礼貌点好,咱们这里的人比较冲动,因为一句话起冲突的事情太多了。”林野温和的笑着,空出来的一只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很平整,那道刀疤还没有出现,他之所以习惯把头发弄得很长,是因为头上还有一个疤,那块地方不长头发。

    如果要从头校正林野本人的人生,至少要从两年前开始,他才有可能和叶晴一样成为学霸,来一场人生赢家的套路,现在在中考前夕已经晚了。

    孟丽住的地方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区,接收住宿生本身就是附近住户赚钱的一个手段,可以说放学到这里的距离用走路算,三分钟就能走完。

    “你住的地方,我每天晚上送你回家作为联络感情的办法根本不好使啊。”站在单元门口的林野苦笑,然后对着孟丽道,“你回去把阿宇叫出来,就说我在外面。”

    “你认识他?”孟丽有些惊讶,但还是听话的慢跑上楼去叫这家主人的儿子。

    “我那有没有朋友?”林野噗嗤一笑,有些嘚瑟的道,“好人不认识,坏人有的是。”

    有人说家教严的家长可以避免孩子走弯路,这句话林野是绝对不相信的,例子就是他口中的阿宇,阿宇的母亲是小学校长,然后就教出来这么一块货色,可见没什么是一定的。

    吞云吐雾的林野就在楼下等着,不一会儿就听见楼道中的脚步声,陈晓宇的身影在感应灯下出现,见到等在这里的林野,还有些不相信的道,“我还以为孟丽骗我呢,你怎么认识这个女孩呢,行啊,把手伸到我家来了,给我根烟。”

    “小心点,别让你妈闻出来了。”话虽然这么说,林野还是第一时间把烟和打火机递给对方,他这句话纯粹是友情提醒,如果阿宇真的被发现挨顿揍,那管他屁事?

    林野就把怎么认识的过程给陈晓宇讲了一遍,然后靠在电线杆子上打了一个酒嗝,然后继续道,“她住宿在你家,那就劳烦你这个地头蛇照顾一下了,别让其他学生欺负了。”

    “放心,有我,才不到一个小时就护上了,是不是有点快?”陈晓宇把烟头踩灭,一脸的坏笑,比林野还要长的头发随风而动。

    “你废话有点多,行了,外面冷,你回去吧,我也回家。”林野不知道现在几点了,非常不习惯,被关押出来之后,他留下了一个习惯,就是对时间特别敏感,随时都要看一下时间,现在身上没有手机和手表的林野,会相当不习惯。

    两人分别,林野没有继续跳墙回家,而是绕着贮木场走,这个时间不是所有地方都有路灯,路过一佳菜店的时候,林野停留了脚步,“就是这吧?”确定了一下附近的场景,他确定就是在这里碰到了两个喝多了的男人,结果起了冲突。

    停在这里回忆了一会儿,林野摇头不再想太多往家走,他实在不愿意回想那次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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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兜比脸都干净

林野到家已经十点多,母亲还没有睡觉,听见林野开门的声音喊道,“门灯不要闭,等一下你爸回来。”

    “知道!”把伸向开关的手收了回来,事情总有一点规律,可多年以来林野从来没有搞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他老爹会在什么时候回家,因为这真的没什么规律。

    林野的父亲按照他们那个年代的话来说是一个很精神的小伙子,按照林野朋友的话来说,长的很有威严。把这些言论归纳在一起,林野只理解出来一个字,帅……

    熬夜这种事情对已交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的林野来说根本毫无难度,往灶坑填了一点煤,林野对柜子里的剩菜进行清扫,要不说他最不喜欢去的地方就是烧烤,每次花了钱进去,往往还是要饥肠辘辘的出来,这么说也不对,是喝饱了出来。

    填饱肚子的林野去后院喂狗,顺便履行以下铲屎官的职责,感受着从河边传来的阵阵气味,这是一个有味道的住宅,继续进行征集的意识流回忆。

    经过了一天的嘚瑟,他此时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兜比脸都干净,现在应该想办法赚第一桶金,哪怕是第一桶水也可以凑合,“是时候表现真正的技术了!”

    如果抛去林野最擅长的东西,也就是大号做人小号做狗的键盘政治家角色,他能剩下的也就只有对这片森林的了解,不过考虑到目前的赚钱难度,想要赚钱的难度也不是一般的高,此时母亲一个月的工资才四百块钱。

    “上学校去管学生要钱?不行,这个重生者为实是太没出息了一点。”只是想一下林野就觉得丢人,其实林业地区赚钱最快的办法很简单,盗伐林木。

    可这里有一个问题,目前林业局正在严打这方面,不要说现在这么干是去撞枪口,连前几年干过这些事的人都在抓,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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