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快乐-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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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刚才全力跃起的原因,催动了全身的劲道,突然就觉得腹部仿佛是火山喷发了,眼前一黑,我就失去了知觉……
等到我晃晃悠悠地醒来以后,已经是早上天亮的时候了,难道,我这一睡,就过去了一天吗?还好,没有什么魔兽再来攻击我了,不然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不知道的是,其实自己已经昏过去了三天,而之所以没有魔兽再来攻击我,只是因为树下这个迷雾森林里的最大boss的气息让其他魔兽都不敢靠近这片巨大的区域。
跃下树,我只感觉自己的身体更加地轻盈了,而且,视野也更加开阔,居然可以看清楚上千米外树干上的一个小结巴了。在高中的时候看过无数武侠小说的我,自然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奇遇。
没有浪费时间,三下五除二,利用锋利的“宝贝”,取下了金蟒全身上下唯一一块比较完整的表皮,大约也就一米见方。先用巨剑轻轻地将上面的皮肉刮去,然后直接丢进了空间戒指里。走之前族长爷爷和我说过,空间戒指是阴干魔兽皮毛最好的地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相信他老人家和我说的每一句话!
十天后,我终于走出了迷雾森林,看到了其他矮人和精灵族偶尔出现在山林中。利用空闲,将已经阴干的金蟒皮,做了一个软软的,精致的剑鞘——其实金蟒皮是相当坚固的魔兽皮革,虽然当初剥下它时我的感觉是三下五除二,可那是我用上了自己七成力道的结果啊!
第二部 快乐历险 卷一 第136章 初入江湖
又走了两天,我才找到一个精灵族的小村落,找个客栈住下休息了一晚上,因为在安逸的环境里,不用太担心遇到什么突然的事故,我就认真地打量起族长爷爷给我的礼物来。
庞大的空间戒指分成了六十四格,一格是金币,一格是银币,还有十多格是各种各样的成矿,只是粗略看了一下,我就发觉它们的纯度高得出奇!还有十多个格子,就是一些零散的防具,然后,还有两封信。其中一封是给我的,打开一看,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小家伙,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走出了迷雾森林了,我不知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但是记得你说过想去人类那学习剑术的,所以,给我的老朋友,黄炎共和国皇室学院的托马斯写了一封介绍信,他是初级大宗师级的高手了,或许你可以向他学习。而且,他也是学院的院长,可以让你有许多的方便。里面的矿石,是我千年提纯出来的,在你有信心的时候,可以用它们慢慢打造一把称手的武器。那些零散的装备,用上等的魔兽皮连起来的话,就是我最得意的一副铠甲了。至于金币和银币,是托马斯对于我曾经送他一把长剑后硬塞给我的,不知道是多少,我要着没用,就都送给你了。帮不上你其他的什么,只能以此表达我们矮人一族对你的谢意,希望你有空多回来看看,矮人一族永远是你的朋友、是你的家!”
看完信的时候我已经无法形容自己心里的感动,如此贵重的一份礼物,显然大大超出了我开始的期待!但是我也没有再想多的了,自己一直就是这么个人,不会拒绝别人的好,但是会用自己的努力来对别人更好!
离开客栈付帐的时候,我才知道戒指里的金银数目之巨,按我转着弯问美丽的精灵服务员的结果,那些钱,足够我买下十座人类的城市。我已经没有了概念,管它是多大的城,这总不是一笔小数目。同时我的心里也暗暗称奇,这个托马斯,还真不是一般的富有啊!
问明了前往黄炎共和国的道路,我就径直朝着那里出发了,一个十岁的男孩背着一把和自己身高差不多、套着金黄色剑鞘的巨剑,一路上自然是引起了不少好奇的目光,但是我当作没有看到,继续自己的行程。
其实,我的心里已经不想去找托马斯去学什么剑法了,而是想去回味下学校的生活,因为这七年的时间里,我实在是太怀念和宝贝在一起的时光了。而且,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黄炎共和国的名字吸引了我,要知道,我也是炎黄子孙啊!我想,如果黄炎共和国的执政官,也就是相当于主席或者皇帝的BOSS仅仅因为自己国家的名字就招来了一个惊天动地的人物,只怕做梦都要笑死吧?
为了加快点赶路的速度,又不致于用太夸张的力量行走引起太大的轰动,选择暂时低调行事的我,租了一个叫做梦萝的美丽精灵女孩的马车。有一部分是因为她的美丽,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那是两天前,我正在精灵的村落里闲逛,想买一套适合自己使用的皮甲,当我挑好了离开店面的时候,在街道的转弯处见到一大堆人围在那里。好奇的我,自然是少不了看看热闹的,不着痕迹地挤进去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美丽精灵女孩,也就是梦萝,她正跪在地上哭泣。问了问周围的人,才知道她唯一的亲人,也就是她的父亲哈达姆斯,给两个美帝斯国的人类在村落的郊外给杀死了,他们拥有大约初级剑士的水准,杀死他父亲却只是为了抢夺他身上的一袋子金币。她想报仇,却只有中位斗士的能力,于是,她只好跪在这里企求别人帮忙,只要有人愿意为她报仇,她就愿意一辈子当那人的车夫,等于是变相地卖身了吧。
可是,在精灵族的领地里,即使是高级斗士都很少见,更何况要战胜两个初级剑士呢?级别之间的差距,不是简单的换算关系,直白一点说就是,即使100个高级斗士,也永远不会是一个初级剑士的对手——当然排除用毒之类的手段。只是,一个修为到了剑士水准的人,心里那份天生的警觉就可以让他不会吃下任何可能危及自己的食物了。
后面的故事就简单得象白开水一样乏味,当我用手将一枚银币捏成了一团以后,她最终相信了面前这个十岁左右小男孩的实力——我是舍不得用金币表演啊,一个金币可相当于100个银币呢——尽管我现在很富有,没办法,习惯时刻当成宝贝就在我的身边一样,所以才有了“宝贝”。
接下来,我就在梦萝的指点下,找到了那两个正在酒店里吃喝的卑鄙无耻的败类,简单地两剑砍掉了他们的脑袋,没理会周围震惊无比的众人,叫醒了同样震惊并且悲伤着的梦萝,然后坐上了她的马车,踏上了前往黄炎共和国的路途。当然,当天晚上我就毫不吝啬地将无名心法的第一层教给了她,而且,晚上都是睡在一个房间里。色色地看了她两眼,但是一想到宝贝,就很快收敛了自己的心神,沉沉睡去。
今天已经是一起走过的第三天了,烈日高照,而梦萝还是坐在车座上赶着马车,这让我很过意不去,但是,无论我怎么说,她就是不肯休息,一来是因为我不会赶车,二来是因为她觉得一辈子都将是我的车夫,这是她之前以精灵女神的名义许下的誓言。看着劝不了她,而且也似乎不是什么很累的差事,我才最终放弃了作进一步的努力。
突然,一声大喝传来,马上震动了一下,很快就停了下来。
“马上上的妞儿,把马车和车上的人留下,你可以走了!”声音的主人蛮横得很,难道我遇到了打劫的不成?
“大胆贼子,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拦路打劫,还不让开!”梦萝的声音温柔甜美,但是也不失英气,即使在车里,我也听得出她的愤怒,也许是因为自己和父亲刚遭受了打劫不久吧。
“哈哈,大爷我今天不让又怎么样?小妞你咬我啊!哈哈……”话音一落,响起了好几个人的大笑声。
“老大,这妞儿这么漂亮,也别放走了吧,您要是看不上,不如给兄弟们……”一个很是猥琐的声音说道,周围又是一阵笑声,不过相对于前面那几声的狂妄,这次更多了些淫贱。
我知道是女人遭遇这样的事情都免不了气愤,果然,我感觉到了梦萝的身体在颤抖,然后就听得她大喝道:“无耻贼子,看鞭!”
接下来,就听到皮鞭抽在人身上的响声,估计是那个出口不逊的家伙得到了惩罚。我虽然还没用心思去感受周围那几个人的功夫如何,但是修炼了三天无名心法的梦萝已经提升到了高级斗士水准还是知道的。无名心法就是这样,开始的时候对于提升身体素质有很明显的效果,慢慢地就越来越不明显了。
“哎哟,他妈的,这臭娘们敢打人,大家一起上,生剐了她啊!”又是那个猥琐的声音,看来挨打的果然是他了。
只是周围并没有如我想象中地出现群殴的局面,有点奇怪,用手撩起车门的布帘子看去,原来是为首那个满脸胡子的大汉举起了手,大概是制止了手下的动作吧。这个大汉满身的肌肉,只穿一条短裤,混身上下都是黑毛,脸型粗犷无比,同样是满脸黑毛。我想,这家伙大概不是人类了,果然,轻声问了梦萝一声之后,才知道这是个熊人。
“你有把握战胜他吗?”我问道。
“不知道。”显然,梦萝还是没底。
“先上吧,锻炼下自己,我在这为你掠阵。”我不知道一个十岁的男孩子在别人的面前对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个头的美女说这句话时,旁人会怎么想,可是,我还是这么说了。而梦萝早就见识过我恐怖的实力的,虽然她说不清楚我现在达到了什么样的境界,可是对我还是绝对信任的。所以,她点了点头,跳下了马车,举起长剑,面对着那个粗犷的熊人。而我,则坐到了她赶车的位置上,看起熊人的战斗来。
我还是第一次见梦萝战斗,所以才知道她居然是个女剑客呢,心里还是有些惊讶的,据族长爷爷说,精灵族多是祭祀、魔法师和弓手的,很少有战士型的职业,可是,我的眼前就出现了有个精灵剑客。
熊人本就是准备在美人的面前以自己的力量彻底征服她的,只是他没想到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精灵美女,居然举着剑和他对上了,似乎现在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