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利亚传说-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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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哦,而且正是火焰独角兽,因为经常帮团里接猎猪任务,所以特别选了这个形象。”
罗巴克读出了少女的迷惑,补充说:“人类是从禁忌之岛叛逃出来的。而火焰独角兽传说是众神呼出的气体幻化成的神兽——不,准确地说,它因为是众神的呼吸,所以根本没有固定形体,当它需要什么力量,就会变化出拥有这种力量领域内最强的神兽形体。”
“嘶~”狼头坠子回到怀里,心脏位置传来的凉意让双黑青年挤眉弄眼。
“斯诺尔克布兰诺不知为什么,被称为堕落的信誉守护神,而且因为堕落的信誉,行动的速度比思想快,从事冒险职业的人特别崇仰。它被请到野猪野狗的面前,把它们制伏,同意与人类和谈。但野狗狂妄自大、背信弃义,不顾和约想埋伏人类。神兽恼怒之下,化身独角兽,张扬着无坚不摧的火焰从天而降,把野狗的窝都烧了,并惩罚它们后代长得跟家狗差不多,在野外必须紧密依靠团体协作才能生存下去,不再具备单独狩猎的本领。”
“这跟我听到的传说没冲突啊。”
“怎么没有?对冒险家与佣兵而言,把斯诺尔克布兰诺供奉在工会的荣誉之墙上,甚至盗贼也悄悄膜拜,它是以‘堕落的信誉守护神’及‘荣誉缔结领主’、‘无序的巡礼者’这些名誉紧紧联系一起。佣兵们其实是最大利益追求者,可是他们不得不像野狗的先祖一样,不集体行动、不信守承诺就无法生存。在生命与利益面前不甘心又勇敢地死守着束缚它们的信用,紧抱着集体的名义跳到名为牺牲的悬崖之下。”
“我来柏斯前,读过的关于那段年代的历史,大概就只有《失落之印》及《大事记》了,你们提到的东西令我感觉新鲜。”帝国公主感叹着,“我只听过关于信誉、荣誉及惩戒背叛之人的三兄弟神,他们是大神权杖在人间的具体化身,代表大神意志守护这三种东西,被商人、军队刻画成权柄的形象配衬神象基座之下。”
汀娜应该与他们出身很不一样吧?至少在家庭教育上,应该与出身佣兵的他们有本质的不同。依纱抬眉吊梢,悄悄打量这个精致动人的茶发少女。
她在佣兵团历炼多时,可谓见多识广。口音独特的少女,身上闪烁着不少矛盾特质。虽然活泼亲切,但时而冒出一些动静体现她讲究的出身——例如在端杯子时,不经意地用小尾指顶着杯底。就像某些贵族礼仪课上,出身名贵的学员们不厌其烦地在藤条淫威下,重复一个又一个的细节练习。女人争相表现优雅时有句最喜欢引用的话:一个女人能使另一女人自卑之处,就在于放杯子的角度。放杯子的时候记得用小尾指缓冲一下,这也是贵族与平民的区别。
丝罗娜没有发现别人对她的探究。她被故事吸引心思,若非月光几乎与主人溶为一体,肯定要因为出神而坠马。旅游收获很多,人们的形为,就像撕破旧的历史画卷,在她面前重新绘展了另一幅天地。
所有嫁到奥玛森的女性无一例外必须转信大神教,而各国摄于帝国威仪,几乎无人敢在奥国境内随意提及异教。现在,斯诺维娜女英雄冲击了公主的大神信仰。这个在国内陌生而遥远的名字,在此之前,甚至不曾随希亚与罗亚诺尼王子兄弟的游学,在她心里驻扎过半点。
从月露镇往北折回,丝罗娜算是旧地重游,但有热情的同伴解说,增长了不少见识。罗巴克一路上都在中等程度以上的冒险家工会租用消息传递渠道给后面跟进的依欧迪斯,有些小镇没有这样的工会,就必须跳跃到下一个,所以必须把耽误的日程也算进去。
又称糖城的别斯达拉达城,有大型的佣兵及冒险双工会会所。罗巴克原本打算带着丝罗娜直接安顿在糖城,一直等候依欧迪斯的到来,但城主蒙塔莎是银翼亲戚这个消息,让他临时更改了停靠点。
“糖城到帽子镇那条路的中间,就是黄昏团的常驻点,我们在这里等两天,我留好消息便直接把您带到那里,一定很安全。”
丝罗娜一行人现在正身处名为“噗呼者之城”的小镇上。这个奇怪的小镇,位于糖城与帽子镇方向的必经之路上,行政上也归属糖城管理。“噗呼者”是人们对野猪的戏称,这个小镇四周有很多零散的小乡村,紧紧围绕着这个没有城墙的“镇”。历史上这里经常闹野猪害,传说路过的斯诺维娜给下建议,每年除了捕杀野猪当食物,甚至可以让野猪与家猪杂交培育出新的品种,这些特种野猪肉味奇香,很受有钱人的青睐。
四月爱神节选美并非单一活动,而拥有拉拉杂杂的诸多比赛。农民会有农家选美大赛,贵族会有百合女神选举,甚至冒险家工会与佣兵工会也曾联手举办过某些选美。罗巴克与依纱曾经打赌说各自邀请某届盗贼小姐和先生的获胜者约会,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总之,“野猪镇”每两年就会举行一次向女英雄致敬的爱神节前瞻赛,纪念柏斯人不屈不挠的精神。
前瞻赛就是“奔猪节”。
以前胜基伦德柏列国的人喜欢骑在马背上狩猎野猪,帕卡帕大军入侵时,惩罚当地人不让他们骑马,把所有战马都夺去了,大家只好徒步带着猎犬,用短兵相接的办法刀猎野猪。
于是选美大会之前,举行奔猪节,让附近的村民狂欢,选出勇士,最英勇的人会获得一头活生生的成年雄野猪,一颗标准重(就是女子拳头大小)的雷电之实作为奖励。
“怎么样,罗巴克,敢接受挑战吗?每年的选美节原本就是我们三个打赌比赛的好机会,今年更逢两年一度的奔猪节,如果你参加比赛赢了,不管是什么奖金,我与老公掏腰包奖励你多一倍。”
“野猪皮肉合起来是一笔可观的费用吧?何况还有双倍奖励!我参加!”
丝罗娜原本就是要在糖城附近等待随后而至的伙伴,既然行程不会与节日地点产生冲突,当然也毫无异议。她天真地询问是否也能参加这种两年一度的狂欢节。
依纱看看充满期待的少女,眉开眼笑地点头表示肯定。
==本文作品相关区有一个《出场人物地名备忘录》,欢迎大家查阅==
10 奔猪节(2)
更新时间2007…11…12 20:47:00 字数:4912
费吉利斯一世是奥玛森着名的改革王,也是编外的美食家。他四十五岁登基前游历诸国,不但见识广博,而且品尝了各地珍肴,写下见闻杂录《知味者》让贵族们津津乐道。当然,不管多经典的传世着作,由于文化教育的普及问题,流传到广大民众耳边仍然以口传版本为主。
比如,关于纯种野猪肉,人们认为它味道做汤甜美,但肉质过粗,如果不经过腌制,是极难入口的,远远不比家猪好吃。所以《知味者》记录了南柏斯某些乡村如何利用野猪与家猪杂交创造出新品种肉猪的做法。
南柏斯的小山村,一般不会有类似镇里的酒馆客栈这种公共消费场所,外地客人在赶路时,可以敲开村民家大门,以廉价的费用换取一晚食宿,若然对方家境尚可,自己舌功也了得,还能蹭得农家野味。就像被某些笔调风趣的历史家调侃为“蹭饭者之王”,许多仰慕费吉利斯的孤身旅者甚至故意避开城镇而采取这种方式移动到下个目的地。
有两个聪明的男人却放弃这种自由自在。他们从冒险工会领取了一份向导及护送的任务,倒赚了些路费。虽然其中一人说过,到帽子镇后就要与雇主分道扬镳,但现在仍然还在护送任务的路途上,理由只有一个:他们的目的地必须继续再往南移。
“为什么望着我?”
乡村少见的挺拔青年们正在简陋的村屋里吃晚饭。为看管货物,商队都是分批进餐的。长途旅行使这些外地客人们显得行色匆匆,蓬头垢面,在预定计划里,下一个是比较繁华的野猪镇----据说那里要举行节日盛会,雇主打算花点时间在邻近的地区套出部分货物,然后也会按待遇给所有人一天洗澡游玩的机会。
虽然金发被油尘腻蔽,但眉目下的冷俊脸孔如春花之蜜,吸引不少村民好奇的热情。花了点功夫应酬,蒙尘的美男子才正式用餐,却发现褐发同伴已吃个半饱,然后在旁用“含情脉脉”的眼光偷偷打量他。
“我以为你吃东西时应该更优雅一点,没想到也能如此豪爽。”
雇主出于尝鲜,买了当地特产的杂交野猪火腿交给村民,付了点小钱,看着他们从地窖里掏出冰冻的鹿肉,再配上莴苣丝、冬笋丝、蘑菇丝和火腿丝、蛋皮丝,炒出了一盘香喷喷的料理。绿、白、黑、红、黄,五色俱全,肉香盈人,但入口才发现,缺乏正确的火候,味道与口感立即成为折磨舌胃的利器。
回想起来,即使是撕一块面包,金发同伴也上下有度地讲究。眼前,柔软可口的配料及火腿丝已被自己捷足先登,只留有难以下咽的鹿肉部分,对方却吃得大开大阖,犹尝珍馐美肴。
“……虽然不怎么合口味,但没必要在别人掏腰包时挑三剔四。”为了迅速填饱肚子,美男子在唯一看客的面前猛嚼韧得头皮发麻的肉块。
“实际上我想说的是你看起来不像这么随波逐流。”
被质疑的青年咽下嘴里食物,喝口水(村民不提供酒)帮助吞咽----这举动还能顺便清理口腔内残余的异味,才抬起头。
“这里要关心肚子,而不是顾虑舌头。”他把落下的发梢绕到耳后,免得阻挡进餐的视线。虽然发梢脏来有点粘,但动作却透着与所说的话相反的优雅:“庸俗又如何?我不管别人的眼光。”
“了解,是所谓的贵族放松压力的时刻吧。
对方不置可否地又吞下一块肉,重复了以上步骤,才将笑不笑地回应道:“我意思是说,在你面前,讲优雅与礼节是没有意义的。”
坦白起来让人分不清是直言不讳还是说笑,果然没变。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依欧迪斯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