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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南风入我怀-第24章

小说: 南风入我怀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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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冰箱、洗衣机,这些电器都没了。还有妈妈的梳妆盒,首饰盒,也不见了,衣柜里的衣服也少了很多。

难道来了小偷?

不对,如果是小偷,一定会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可是现在这个屋子尚算整洁,有一些家具挪动的痕迹,大概也只是为了方便搬动物件。

是搬家吗?

不,如果是搬家,应该会搬走更多东西,也不会留下那么多衣物。而且……陆笙十分确定,妈妈除了这里,并没有别的家。搬家意味着付一份房租,这一点妈妈不会接受。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笙在柜子上摸了一把,摸到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妈妈有多久没回来了?

突然的,她有一点不安。她走到窗前,推开窗子向外面望了一眼,恰好看到康熙从楼下路过。她立刻喊他,“康熙?”

康熙仰头见是她,立刻笑了,“小绳子?你回来啦?”

陆笙点点头,问道,“你看到我妈了吗?”

“啊?这个……你等一下我上去和你说。”

康熙很快跑上楼,陆笙已经开了门在等他。他扶着门框,喘着粗气说道,“陆笙,我跟你说,你,你妈不要你了。”

陆笙心口一沉,问道,“什么意思?”

“你妈跟一个男人跑了。临走前把值钱的东西都卖了。不过你家电视洗衣机什么的也挺破,其实不值几个钱。”

陆笙却是一阵发怔,愣了一会儿,问道,“那个男人是谁?他们跑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我没亲眼见,也是听说的。”

陆笙却有些狐疑地看着他,“你在骗我。”

康熙立刻摇头,“小绳子你摸着良心说,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不信你去问我妈,我妈见过那个男人。”

陆笙立刻跟着康熙去楼上找他妈妈。陆笙管他妈叫“婶婶”。

婶婶见是陆笙来,倒也不意外,把事情原委跟她讲了。原来她妈妈恋爱了,认识一个来这边跑买卖的男人,后来男人听说她有个女儿,就嫌弃她,不要她了,妈妈要死要活的,最终决定从此和女儿断了联系,跟着男人去南方做生意。

陆笙问道,“那个男人到底是哪里的?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婶婶摇头叹了口气,说道,“陆笙,你妈妈让我给你带句话。”

“什么?”

“不要去找她。”

陆笙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婶婶,我还有一个问题。”

“你说。”

陆笙的眼睛有些放空,轻声问道,“十七年前,我妈刚怀孕时,为什么会决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一直特别好奇。”

“陆笙,我不知道。我们家搬过来时你已经出生了。”

陆笙没再问别的,转身回家了。她的心情很平静,仿佛风平浪静的海面,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想一下,大概,她潜意识里早已经有这个心理准备了。

她回到家时又翻了翻,找找有没有值得带的东西。其实这么多年,该拿走的都拿走了,早就没什么了。

然后她把屋子打扫了一下。清理垃圾桶时,她从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些被撕碎的相纸。

她把相纸全部拿出来拼好,拼成了一张老照片。

明亮的街道和灰暗的小巷交汇处,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男人正拿着一枝玫瑰花在等人。玫瑰花娇艳欲滴,男人低着头,五官看不清楚,只令人觉得他的笑容很温柔。

陆笙捧着照片,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难过。

那个获奖的摄影师给这张照片命名作“城市”。以前她小,不明白,现在,如果由她来命名,她觉得它应该叫作“爱情”,醉人又伤人的爱情。

或者是“等待”。他的等待定格在这一瞬间,那个女人的等待却是十七年。

陆笙把破碎的照片收好,房间打扫干净,然后锁好了门。

锁上她和这个地方最后一点联系。

***

陆笙一脸平静地回到树青体校。一看到南风,她以为那些早已远去的委屈和无助却突然杀了个回马枪,疯狂地涌上心头。她终于还是落泪了,啪嗒啪嗒,哭得像一枝带雨的花朵。

南风拧起眉头,“怎么了?”

“南教练,妈妈不要我了……”

南风叹了口气,“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他一边说着,一边抽了纸巾递给她,“陆笙,别哭了。”

陆笙的泪水却断不了。她以为她和母亲的亲情已经淡得只剩下形式,却不知自己心底对母爱的渴望并未消除。

那毕竟是一种本能。

不过现在已经变成绝望。

南风轻轻揉了揉陆笙的头,“陆笙,你还有我。”

一句话,陆笙哭得更欢了。

南风顿时变得有些无措,他一边给她递纸巾,一边问道,“又怎么了?”

“南教练,”陆笙红着一双眼睛,泪眼蒙蒙地看着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呀,呜呜呜……”

为什么对她这么好?这个问题南风真的有想过。

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块净土,那可能是一朵花,一首诗,或者一个人。陆笙是他心田里最干净的那块土地。

他对她好,就是对自己好。

南风牵了牵嘴角,声线低沉而温柔:“因为你值得。”



第28章过去和现在

?11月28号是凌峻宇的生日。

一向高调的凌公子为自己的生日开了个party,请了不少人,狐朋狗友一大堆。按理说南风不爱凑这种热闹,不过凌峻宇是个例外。

谁让俩人是发小呢。

南风送凌峻宇的生日礼物是块江诗丹顿。他给人送生日礼物,基本就是腕表,腕表,以及腕表。凌峻宇看到他送的礼物之后有点嫌弃了:“怎么又是一块表?”

“嗯,你想要一块什么?要不我给你买一块煎饼?”

凌峻宇翻了个白眼,“你滚……”

南风于是滚了,走到包厢角落里,坐在单人沙发上独自喝酒。宽敞的包厢中央成了舞池,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几个年轻男女正在跳舞,漂亮的姑娘背对着站在男人身前,摇摆着臀部,几乎和男人贴到一起,她甩了一下头,媚眼横飞。

南风总觉得这种舞姿不太雅观,于是移开眼睛,看着面前的鸡尾酒发呆。黑色衬衫的面料细密而有质感,在灯光下像一捧细腻的黑沙。明明暗暗的光线扫过他的脸庞,清晰俊逸的脸部线条,眉眼细长漂亮,眸光透澈而温和。他身处喧嚣之中,却仿佛远离尘嚣的一幅宁静画卷。

凌峻宇最看不得南风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于是鬼鬼祟祟地又凑过来。

“嘿!”他拍了一下南风的肩膀。

南风没理他,伸手摸烟盒。凌峻宇见状立刻拦住他,“抽我的抽我的,你尝尝这个。”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根雪茄来,还主动要给南风点上了。

他盛情难却,南风只好抱着试一下的心态咬住雪茄,才抽一口,浓郁的烟气呛得他肺泡都要炸了,他拿开雪茄,疯狂地咳嗽起来。

“哈哈哈哈哈!”凌峻宇觉得很搞笑,“哎呦我的少爷,你比大姑娘还不如!”

南风倒也不气,把雪茄放在烟灰缸边上,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凌峻宇指着尚未熄灭的雪茄烟,说道,“你小子不识货,我这一根雪茄买你一条黄鹤楼。”

南风轻轻抬了一下眉毛,“合适的才是好的。”

南风摸出自己的烟点上,慢悠悠地吐了口烟圈。他突然想起一事,便对凌峻宇说,“你的雪茄烟,送我一盒。”

“奇怪,你不是不抽吗?”

“我有用。”

“行,一盒够吗?”

“够。”

凌峻宇看着青色烟雾缭绕中的南风,好奇问道,“你为什么一直抽黄鹤楼?从来没变过,这烟的味道一般吧?”

“第一次买烟时店员推荐了这种。”

那是空难后的一个多月,他的伤还没好利索。第一次抽烟,也无所谓好坏,只不过打发时间而已。那段时间他过得不太好,渐渐地染上烟瘾。

后来就一直没变过。

人们念旧,本质上是纪念某段时光,好的或者坏的,或者不好不坏的。那时光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以至于与之有关的人和事,都被你不自觉放进记忆里,或者延续在现实里。

凌峻宇见南风抽黄鹤楼抽得挺有味儿,他就忍不住心痒痒了,扔开雪茄烟,要了一根黄鹤楼来抽,一边抽一边鄙视南风的品味。凌峻宇就是这样一个奇葩,见南风喜欢什么了,他就一定要试试。四年前听南风说喜欢夹娃娃,他好几次约会都带着美眉夹娃娃,在电玩城夹够了娃娃就去酒店开房,搞得那段时间圈子里疯传凌峻宇是变态。到底怎么个变态,美女们又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感觉他不正常。

现在,凌峻宇跟南风抽了会儿烟,突然问道,“我说,你和你爸,还僵着呢?”

南风咬着烟“嗯”了一声。

凌峻宇觉得特不可思议,“这都多少年了?”

“四年多了。”

“你们不至于吧?好歹是亲父子,你认个错,他能把你怎么样呢?他是你亲爸。”

南风突然一撩眼皮,似笑非笑地看一眼凌峻宇。

凌峻宇轻轻一抖肩膀,有点心虚地飘开视线,“你知道吗,哥们儿最烦你这种眼神,搞得好像你什么都看透了似的。”

南风抖了抖烟灰,说道,“我知道是谁让你来劝我的,峻宇,那种话你听听就好,不用当真。”

“什么意思?”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吕姨跟伯母说了,然后伯母又让你来劝我。”

南风口中的“伯母”是指凌峻宇的妈妈。

凌峻宇有些摸不着头脑,“那又怎样呢?”

“以吕姨对我的了解,她知道就算你劝我,我也不会和父亲低头,所以你劝是没用的。但是,只要你劝过我,吕姨回头就可以和父亲说,她努力过了,我不听劝,死也不肯低头。”

“卧槽!”凌峻宇一拍脑袋,“这样一来你和你爸不就更僵了?”

南风没有说话。

凌峻宇有点愧意,“怨我,我怎么不多想想呢!我今天要是不说这个话——”

南风摆了一下手,“不关你事。那个女人闲得很,整天想办法无事生非,宫斗电视剧看多了。”

凌峻宇摇头,“那人真是……唉,这么多年,你也挺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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