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香门第-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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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空无一人。金小光呢?该不会将自己留下走了吧。她第一反应看向桌子。上面有他的发箍什么的。
看到那条洁白的绣着牡丹的丝帕,一小卷锦帛,她放下心来。
这才慢慢悠悠的拿来昨儿晚上放炕沿的衣服。
心里暖暖的,从那座恶梦般的院落出来,已是晚上,街上的店铺全都关门。
她很难想象这些衣服是怎样弄来的。还这么齐全,抹胸都有。
她很快的看了看窗外,别的客房的客人们都已经起来,吵吵嚷嚷的,有几人听起来要上路,。互相道别。
没有听到金小光书墨的声音,她很快的换好了衣服。
**亵裤棉袄棉裤衣衫长裙都有,搭配的有点问题,水红色的外衫搭配了葱绿色的长裙。不过倒显得更加的清新逼人。
胖胖的老板娘很及时地端来了洗漱水,外加一块比昨儿晚上上档次的胰子,一条干净的布巾。
她看着林株带着无限的羡慕嫉妒,说:“小姐啊,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这么一打扮啊,水灵水灵的,水葱儿似的。倒也配得上那位客官啧,你看看这脸蛋,简直能掐出水来。”
话音刚落,就感到一阵强烈的压迫感,呼吸都有点困难。
忙抬头去看,锦衣华服玉树临风的金小光走了进来。
实在是天上有人间无的尤物啊。老板娘觉得眼睛快要被晃瞎了,不敢直视,慌慌张张的退了出去。靠在外面的墙上捂着胸口喘息了好一会儿才下楼继续忙碌。
“这样也不错啊,很像刚从地里拔出来的水萝卜。”
金小光站在一旁看林株将乌黑柔顺的长发,很随意的在脑后编了根麻花瓣,也不戴什么钗,步摇之类的。也很好看,忽然想起去年在菜园拔出的水萝卜。
“像么?”林株拽着长长的翠绿色转了个圈,远距离的对着小小的镜子看了看。
还真有点像。
“好了,早点吃饭我们上路。”
林株昨儿晚上睡饱了觉,今儿个格外的神采奕奕,一张小脸在水红色上衣的映衬下格外的米分嫩,眼睛更加的熠熠生辉,像两颗黑宝石。
她笑容灿烂。如早春盛开的挑花。
这让一向阴郁的金小光他也感到莫名的喜悦。
两人下了楼,书墨已经在楼下的饭厅等候。
看到公子今儿少了以往的冷峻。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他有点发愣。这个姿态应该是金臻少爷该有的。什么时候公子也沾染上了。
再看身后紧跟的林株。
清新可人的像带着露珠的花儿,这样颜色的搭配竟然不显的俗气,土气,倒是别有一番风韵。
她跟在贵气天成的公子身后,穿着这样一身村姑的衣服。竟然一点也不显的寒碜。
看来高贵不是穿出来的,是自身的气质。
两个俊逸出尘清丽脱俗的的少年男女走下楼梯,惹得饭桌上吃早饭准备启程的客人们齐刷刷的看了过去。目光满是惊艳。
看得金小光有点生气,眼神冷冽下来。
客人们瞬间感觉到一股寒风袭来,心里一寒,都忙着低头。
却看见红衣绿裙的少女粲然一笑。嘴角的旖旎出醉人的梨涡。甜美的如沐春风。
足以融化寒冷。
书墨微微低下头去,公子从来都是冷傲的,不羁的,无论走在哪里,只要目光一沉,便让人心寒。有那些胆小怕怕事的根本不敢去看他的眼睛。
那股阴冷至今无人能解,即便久经沙场的侯爷也常说儿子长了一双杀人的眼睛。
这个小小的郡主竟然只是随意的一笑,边将寒意转化为暖春。
实在是一物降一物,蜈蚣遇上鸡。看来公子是遇上了。
只可惜,公子同这位前朝小郡主之间有着血海深仇。而且公子是在利用她,正在用她走自己的棋路。
如果没有这些事儿,这两个真的很合适。
他有点替林株担心,这个小郡主天真烂漫的让人怜惜,不敢想象以后她知道公子在利用她会怎么想。
“好好吃啊。吃的太饱了。”
四样小菜,一小盘馒头。金小光书墨只是象征性的吃了点,林株全部包圆,吃完拿了很满足的说了声。
这些天来每天都是黄米饭配酸白菜,吃的胃估计都发酸了。说不定还胃溃疡了呢。
金小光也许是被她的吃相惹得不高兴了,黑着脸,起身说:“饿死鬼上身了,吃那么多。”
便转身往外走。
☆、第二百五十二章 离得远点
也许是山村春天来得早,还没过正月,已经有了春的气息,眼睛所到之处,总是会捕捉到一抹绿色。
通往都城的官道上,两匹骏马飞驰而去,留下飞扬的尘土。官道两边是高耸的山脉。山坡上已是春意盎然,小草已破土而出,有几树山桃花已含苞欲放。
林株坐在金小光怀中,同他共乘健硕疾驰的枣红大马,满目春色飞驰而过,根本来不及欣赏。
只能是看到一点欣喜,回头留恋的张望而已。
为了保护皮肤,她以前般的,将腰带解了下来围在脸上,只露出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
便显的神秘而别具风韵,很有异域风采。
一路上马不停蹄的,饿了吃点干粮困了便歪在金小光胸前眯一会儿。金小光的胸膛很宽阔温暖。
转眼夕阳西下,马匹进入了一道峡谷,美丽的夕阳穿过高山笼罩在峡谷之中,给峡谷披上一层霞光。
金小光勒住马缰绳,转身对紧随其后的书墨说:“书墨,我们就在这里过夜吧。去最近的城镇怎么也得三个时辰。”
三个时辰也就是六个小时,确实有点久。
书墨应了声,翻身下马。找了棵很大的白杨树将黑色大马栓了,看到树下青草已经发芽,取下马拢嘴儿,摸了摸马头,说:“黑子,可以吃草了,峡谷春天来得早。晚上再帮你加料。上等的黑豆啊。”
金小光也下了马,很绅士的将林株抱了下来,对着马屁股拍了拍,说:“你也去吃草吧。”
枣红马儿甩着尾巴低头去吃草,一点没了刚才的激昂气势,自由散漫的。却是嘴上还带着笼头,它扬起头抗议的叫了几声。
金小光略带歉意的笑了笑,两人的马匹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千里马,虽然这次的坐骑不是什么汗血宝马之类的名马,也是有身份的。按理说不该带着拢嘴儿。
但是小草已经发芽。作为一匹马。吃了一个冬天的干料,面对青草难免会偷嘴。
书墨忙上前取下马笼嘴儿。看着它甩着尾巴低头去啃一株冒出地面的青草。
金小光笑了笑说:“忘了取下马拢嘴儿了。书墨,辛苦你了。”
一句辛苦你了。让书墨受宠若惊。
这么多年的鞍前马后,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情理之中。都是分内之事。却听到了一声辛苦了。
这句话让他顿时干劲十足,信心百倍。这些天所受的辛苦全都烟消云散。
他忙精神抖擞的从黑马身上取下两个大褡裢,从里面取出压缩的油布帐篷,很神速地搭起了两顶账帐篷,一大一小。还是加厚的。又取出一张小桌。一床被褥,放在其中一顶大的里面。
接着又取出水壶,小锅,干粮。调料。甚至酒坛,瓷瓶。
马背上搭着的褡裢难道是聚宝盆,怎么什么都有?这么多的东西怎么带的呢,不怕破碎?
林株很好奇的上前打开褡裢,发现其中一个里面全是衣物被褥毯子之类的 ,另一个里面全是食物,餐具灶具。
总之能想到的全都有。简直就是个百宝箱。
书墨看她吃惊,说:“我同公子从小跟着侯爷出征,也不知道会在哪里安营扎寨。所以这些东西随时的带着,俗话说有备无患,带着总会有用的。这不,派上了用场。”
书墨说话间,很快的用石块垒了个简单的灶台。将一口小小的黑锅架在上面,添上水。
金小光已经带着一只肥美的兔子踏着夕阳走了回来,他很神气的将兔子扔在了书墨脚下。
转身去了峡谷中的溪水边。
此刻的峡谷被金红色的晚霞笼罩,美不胜收。金小光站在溪水边,溪水在金红色的夕阳之中闪着粼光。金小光披着霞光,身体修长挺拔。像一棵大树。
宁静而美好。
实在是一副优美的画。忙碌的书墨,临溪而立的金小光。两边的高山悬壁。
林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看书墨也不用她帮忙,慢慢的走去金小光身身边。一起看着小溪。
前世的她生活在都市,没有多少机会接近大自然。来这里的几年之中,才发现有高山就会有平川峡谷,平川峡谷之中都会有一条溪水。高山平川峡谷的景色各不相同。峡谷也千姿百态。
溪水自然也是各不相同。
这条峡谷也许是比较浅,晒太阳的时间长,谷内青草明显的比别处绿,崖壁上的几株山桃已经绽放。
真是个早春的峡谷。
“真想就这样看着日出日落,悠闲自在。”夕阳慢慢落下,夕阳红慢慢散去。带着色彩的溪水变成了银色,
暮色悄悄降临。
林株很夸张的的说:“想要隐居啊,那可不行。金公子是什么人啊,几人之下几万人之上。隐居了,秦南国不就少了个未来的定远侯,定远不就少了个侯爷么,侯爷夫人不就少了个养老的儿子,未来的世子夫人岂不是要干等着了。这多不人性,那可不行。”
听林株将自自己说的这么必不可少,还说的这么夸张,金小光扯了扯嘴角,淡淡的说:“这个世上少了谁都照样过。我没你说的那么重要。”
说的这么风轻云淡,林株撇了撇嘴说:“金公子,你可重要了。如果不重要,皇上怎能让你在在都城做质子呢?别人倒是想当质子,那也要有这个没资格才行。”
两人在溪水边站了一会儿,听到书墨喊道:“公子,株儿。饭做好了,过来吃吧。”
这就好了。林株转身看过去,不远处的小铁锅里冒着热气。
金小光转身向宿营地走去。林株忙跟在身后。
峡谷之中天黑的早,只是一会儿功夫,已